赵晓艳
(杭州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设计有限公司 浙江杭州 310005)
环境保护规划,简称环保规划,是指为实现经济、社会和环境三者和谐发展所作出的计划和安排。随着工业化、城镇化进程的加快,为了适应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环境问题不容忽视。为了更好地贯彻落实环境保护相关工作,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需要认真编制并贯彻落实好切实可行的环境保护规划方案。
目前,我国针对环境保护出台了专门的《环境保护法》,但《环境保护法》的执行力不足,影响了环境保护规划人员的积极性。“有法可依”是落实法治精神的基础和前提,赋予法律法规相应的权威也是实现其立法原意的必要保障。但与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相比,《环境保护法》在保障环保规划执行时阻力较大,法律的制定与执行难以有效衔接。
环境问题逐渐成为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问题而准备为人们所重视时,环境保护规划便自始缺少强有力的监管机制,环保规划的实施效果缺少有效的评价体系。主要表现在,我国的环保主管部门既是环境保护的首要实施者,也是问责的主体,缺少必要的管理机制约束,规划的开展就难以真正得到监督。
环境保护规划与经济社会的发展应保持一定的超前性,但一直以来,我国的环保管理部门职责权限不够顺畅,职责监管交叉,规划类型多,环境保护规划体系的横向与纵向协调对接不畅,影响环境保护规划落实效果。
环境保护规划的落实离不开资金的强有力支持,但,从我国的环保规划现状来看,很多规划停留于纸上的重要原因是缺少资金的支持和保障。一方面,政府资金支持力度不够,导致出台的环境保护方针政策无法落实;另一方面,环境保护规划是长期性工作,需要持续的投入才能取得预期效果,急功近利的思想势必会影响对环境保护规划资金的支持力度。
从环境保护事业的发展现状和趋势来看,我国的环境保护规划呈现出如下的发展趋势:
从环境保护规划的发展趋势来看,为了适应依法治国的现实需要,环境保护的规划也将逐渐从现行的行政文件性规划逐渐向着规划法制化方向迈进,环境保护的法律效力增强,具有较强的约束力、公定力、执行力。如新修订的《环境保护法》明确规定,环境保护规划必须在地方政府部门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中得到充分体现。如果环保规划的重要地位得不到提升和保障,势必会影响其实际执行。因此,环境保护规划的法律地位将会进一步得到保障和夯实,以适应经济、社会和环境可持续发展的现实需要。
总体来说,我国的环境保护规划还处于起步阶段,未得到社会各界的足够重视,环保规划与城市规划、土地规划、区域经济发展规划,以及交通规划等相互脱离现象较为普遍,要打破这种局面,未来环境保护规划势必与其他规划统一起来。交通、经济、社会的发展与环境保护规划密切相关,突破环境保护规划的从属性、孤立状态,最终将会是多规合一逐渐取代单一规划。
近年来,为保障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环境保护规划的监管机制逐步得到完善和加强,未来,这种局面将会继续得以延续,过去的松散、各自监管的局面将会被打破,公众、媒体以及政府等各个主体的监督责任和权利将会得到充分保障,环境保护评估机制逐步完善,公民环保意识不断增强,环境保护规划监管机制将会日臻完善。
环保规划的发展离不开完善的法律法规体系作为支持和保障。应提高环保规划的法律效力和权威,优化审批流程,把环保规划纳入到城市交通、土地利用、区域发展等整体规划中,确保环保规划实施的法制性,做到环保规划有法可依、有据可循。
环境保护是一项复杂的、系统性工程,需要整合各方力量,加大环保规划的执行力度,健全环保规划的执行方式。当前,应积极改变强制性执法为指导性综合执法相结合,建立相应的激励与约束并举的执行机制,提高环保规划落实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环保规划的落实离不开社会各界的支持和参与,需要广大人民群众的共同遵守和执行。因此,要加大环保规划等知识的宣传力度,提升公民环保重要性认识,充分认识到环保规划的落实既是责任,也是义务,使保事业最终得到全民参与、全民支持,形成公民、政府之间互相监督、互相支持的良好氛围。
环境保护是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内容,而环境保护规划则是环境保护事业的一项重要工作。只有充分认识环境保护规划的现状,掌握其发展趋势,才能积极顺应其发展规律,为环境保护规划的高效落实提供保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