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业岭 汤锦辉 厉万祥
公路隧道施工事故应急处置及救援的研究,早已成为隧道工程中急需解决的课题,更需要在理论和实践中加以密切关注和科学运用。虽然公路隧道建设已进入跨越式发展的新时期,但我国公路隧道施工仍受到数据链接层次低、安全设防等级低、辅助设施标准低、灾害预警实效低等众多因素的制约,公路隧道施工事故依然时有发生,且危害严重。为提高公路隧道施工事故应急处置及救援能力,应急管理部门应会同公安、消防、交通、环保、建设、卫计委、气象等部门启动应急处置和救援机制,建立健全预测监管,实时掌控信息,及时解救人员、警戒保护现场、动员疏散群众、全时应急保障、全力应急救援、开展事故调查、分析总结报告、及时通报社会。从理论到规划,从规划到实践,全方位全时域开展应急处置及救援,确保事故人员伤亡最小,经济损失最低,动用资源最少,社会影响最低。
公路隧道施工事故现场一般是空间有限、抢救急迫、环境受阻,应急施救难度大,有其自身特征。
1.1.1 施工环境封闭难施救
其一,灯光照明影响应急救援。太亮会让人眼花缭乱,难以开展施救自救。太暗将掌握不清事故现场,机电或线路漏电、涌水等事故易引发二次事故。其二,噪音废气影响精准救援。废气不易快速排出,机器轰鸣和人员嘈杂的声污染超过90分贝,直接造成隧道环境污浊,人员心情烦躁失衡,定会影响精准救援。其三,瓦斯粉尘影响适时救援。事故发生后,隧道内的瓦斯、粉尘量大细小,达到一定浓度临界点,将会引燃爆炸,且易致使人员呼吸缺氧窒息,给处置救援带来困难。董家山隧道“12.22”特别重大瓦斯爆炸事故的直接原因,就是因为掌子面处塌方,瓦斯异常涌出,达到浓度临界点,加上模板台三芯插头迸发火花,引发事故,死亡44人,教训非常深刻。
1.1.2 施工空间狭小阻碍多
2007年8月6日,广深港客运专线正在组织导向墙施工准备时,右侧导向墙顶部仰坡滑塌约2至3立方米土体,2人掩埋,经抢救无效死亡。施工空间狭小,使人无法迅速做出应对措施,实施救援也将产生其他阻碍。
一是研判难事故概率攀升。空间狭小会影响事故隐患参照物的判断及响应,相应提高了发生施工事故的概率。二是公路隧道施工空间狭小。现场活动空间小加上装备操作和管理秩序的范围受限,人员躲避风险的能力相对降低,易造成衍生事故。三是施工事故应急救援难度大。事故发生后,部分机器设备和信息系统受空间影响,无法充分发挥作用,增加了现场救援难度。
1.1.3 施工现场混杂乱象多
公路隧道施工现场人机混杂,机器车辆和人员进入隧道时,人眼会出现短暂的"黑洞效应",易使车辆偏离轨道和人眼短暂失明。另外,隧道环境具有特殊性,高温缺氧、粉尘颗粒多,瓦斯浓度高,通风排气难,易造成机械伤亡和重大爆炸事故。董家山隧道“12.22”事故的主要原因就是由于隧道内部通风不畅,瓦检员无证上岗,该项目法人经营单位向施工单位违规分包,现场管理混乱,安全意识树的不牢,对瓦斯、高温、粉尘等未采取有效措施,值得深思改进。
2011年4月20日凌晨4时,山丹军马场小平羌隧道施工现场发生坍塌事故,由于隧道内部未按照要求建立消防专网中继设备,在高温、浓烟、火光环境下,封闭空间通信覆盖弱,应急处置及救援音视频不能实时联通,致使现场救援与应急指挥脱节,抢救效果差,造成2人死亡,10人失踪。由此类推,公路隧道施工事故主要包括火灾、机械伤亡、山体坍塌、涌水淹亡和瓦斯粉尘爆炸等,且事故灾害有蔓延趋势,隧道内的机器浓烟和粉尘废气在有限空间内将加重人员伤亡和环境恶化,会给事故应急处置和救援带来不利因素。
1.2.1 通联困难
由于隧道中的空间封闭,施工管道布设不规范,呼唤应答制度不健全,通信联络相对困难,甚至会停止信息监控网络终端,信息化设备和操作系统无法施展作用,最大化破坏被困人员和车辆的数据链接和通信联络。
1.2.2 信息缺失
在事故面前,人本身具有高度缺乏信息的本能属性。隧道施工事故的初期,监控设备可以获取现场信息,但随着事态的延伸,部分甚至全部会损失数据信息,供电系统和信息化装备甚至不能正常运作,导致自救和施救无法获取精确信息。
1.2.3 抢救受阻
事故发生后,高温、烟雾、热空气、缺氧、光照不足、粉尘气体扩散不畅等不利条件,以及爆炸、火灾、塌方等灾害的不确定性,直接导致了隧道内开展应急处置及救援将会缺失多种救援途径,使救援工作受阻。
公路隧道施工事故应急处置及救援应把握四个基本原则:
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最大限度预防和减少公路隧道施工事故的人员伤亡为首要任务。切实加强应急救援人员自身的安全防护,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发挥专业救援力量的基础作用。
在党委和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由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简称:安委会)组织协调各级组织和部门,按照职责和权限,负责事故灾害的应急处置。施工监管企业认真履行主体责任,建立健全施工事故应急救援体系。
事故现场应急处置的领导和指挥以政府安委会和事发地街道为主,实行首长负责制,按照分级响应的原则,各级组织和业务部门及时启动相应的应急预案。
采用先进的救援装备,充分发挥互联网+平台和专家指导作用,实行科学民主决策,增强应急施救能力,依法规范应急救援程序,确保应急施救的科学性和时效性。
事故发生后,施工监管企业应按规定在1小时内向所在街道及区(县)应急管理部门、上级主管部门报告,紧急情况下可以越级上报。街道和区(县)应急管理部门接到报告后,应加强事发地各应急救援指挥机构间的协调,随时准确掌握事态发展情况,特别是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以及在隧道内的具体位置、事故经过、涉事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情况以及事故的类型,及时向政府主要领导和应急指挥办公室报告并核实处理应急业务直报系统和事故快报信息系统,根据事故响应等级启动应急救援预案,安排有关人员和专家赶赴现场参与、指导人员抢救,保护事故现场,把控现场秩序,严控事故发生次生灾害。必要时,按照上级安委会和领导指示,研究现场应急救援方案。通知相关应急救援机构、专业应急力量待命或赴现场参加抢险救援,为应急指挥提供支持。应用指示性查询或大数据等多种捕获信息的途径,确保事故现场的数据信息更加详实,以备向上级续报施救工作进展情况。
区(县)应急救援指挥部统一指挥协调各指挥机构和专业救援力量,在中央、省、市指导(调查)组到达之前,事发地街道主要负责人和区(县)应急管理局负责人为应急救援的前线指挥员,且服从国家、省、市有关应急领导机构的统一指挥。应急救援队伍必须按相关应急预案及现场应急方案迅速、有效地开展处置。事发地街道和政府相关部门应立即组织救援力量和资源全力控制事故灾害态势,防止事故扩大。应急管理部门负责人和专家参加指导现场救援施救工作,及时向政府安委会报告应急救援的进展情况。指挥员到达现场后,应详细了解现场情况和施救进展程度,根据需要成立相关专业救援队开展抢险救援和紧急处置。视情况需要,组织动员社会力量参与应急救援工作,满足救援生活必需品和救援物质、医疗交通等公共服务。因抢救伤员、防止事故扩大及疏通交通等原因需要改变事故现场时,必须及时做出标记、绘制事故现场示意图、制作现场视听资料,做出书面记录,并妥善保存现场重要痕迹、物证等。
Ⅰ级、Ⅱ级、Ⅲ级响应的信息发布应分别报请国务院安委会、省安委会、市安委会等部门依据有关规定执行。Ⅳ级以上响应的事故信息发布,由区(县)宣传部负责组织。负责事故处理的主管部门和单位组织起草信息发布内容,及时向区(县)政府和区(县)宣传部通报情况,以便及时发布信息并组织社会舆论引导工作。特别是在施工事故调查阶段,对社会公众的疑惑或者不实言论,召开记者会及时通报调查的真实情况,以免引发社会负面情绪或群体事件。
应急救援指挥部在充分参考专家和专业救援力量的意见的基础上,依法依规及时组织应急处置和救援。
卫生救助保障组组织开展紧急医疗救护严重伤亡人员,疏散、撤离并妥善安置较轻伤员和家属,并适时开展心理疏导工作。根据应急救援事态发展,卫计委及时请求上级有关专业救护机构和专科医院派出有关专家,提供特种药品特种救治装备器材进行支援。
迅速控制危险源,标明危险区域,封锁危险场所,划定警戒区,实行交通管制以及其他控制措施,保护事故现场及施工企业工人的人身和财产安全。阻止未经批准的现场拍照、采访等活动。根据事故等级严格控制施工企业现场负责人。交通运输、公安、消防等有关部门要保障紧急情况下应急交通工具的优先安排、优先调度、优先放行,确保抢险救援物资和人员能够及时、安全到达。在应急施救方面,若需抢修被损坏的交通、通信、排水、供电、供气等设施,优先保障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政府启动储备应急物资、设备和专项资金,必要时可以征收征用社会急需物资、设备、设施、工具。紧急状态下,动员应急疏散。决定工人疏散、转移和安置方式、路线、程序,启用应急避难场所,及时组织疏导人员,分类安置,开展传染疾病防控工作。
公路隧道施工事故易引发粉尘爆炸、空间窒息、涌水触电等特种事故,做好该情况的应急处置显得尤其重要。
4.3.1 粉尘爆炸救援
认真做好施工除尘措施,喷雾洒水并密封尘缘,使粉尘和人员隔离,并抢修好供电系统和排气系统加强现场通风排气来降低瓦斯粉尘浓度,严格要求做好防火、防爆措施。
4.3.2 有限空间救援
救援人员进入前,需对有限空间有毒有害气体的浓度进行监测评估。环保、气象等专业机构综合分析和评价数据,预测事故后果及影响,提供降低有限空间毒害气体浓度的有效处置方法,为应急救援提供参考。
4.3.3 涌水触电救援
施工现场空间小,烟雾粉尘大,灯光灰暗,发生涌水和触电事故后,后知后觉明显,施救人员应果断研判事故位置和危险源头,果断加大抽水排气,切断电源开关,保持与隧道外指挥员的通信联络,穿上救援服和背上氧气瓶,针对涌水淹没位置和触电原因展开专业救援。
施工事故现场得到控制,遇险人员获救或部分失踪人员经全力搜救,确认无生还希望,施工事故所造成的危害和影响已经消除且无继发可能,环境符合标准,经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确认或责任事故单位提出,在组织开展好人员安置、赔偿、征用物质补偿、家属抚慰、伤员心理辅导、现场清理等善后处置工作后,按照“谁启动,谁终止”的原则,报请启动机构批准结束应急处置工作,宣布终止应急状态,向应急救援队伍下达应急终止命令。
在公路隧道施工事故中,特别重大事故灾难由国务院授权有关部门成立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重大事故灾害由省政府直接或授权、委托有关部门成立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较大事故灾害由市政府直接或授权、委托有关部门成立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一般事故灾害由区(县)政府直接或授权、委托有关部门成立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事故调查组组成遵循精简、效能的原则,可以聘请有关专家参与调查。主要职责是查明事故发生的经过、事故发生的原因,人员伤亡情况、事故直接经济损失、认定事故的性质和责任分析,并提出对事故责任人的处理建议,总结事故教训,提出防范和整改措施,60天内提交事故调查报告。
应急管理部门应在善后处置工作结束后,分析总结应急救援经验教训,提出改进应急救援工作的建议,完成应急救援总结报告,较大以上事故灾害应急救援总结报告由区(县)政府报市政府,同时抄送市政府安委会。必要时,由区(县)安委会针对较大以上事故灾害应急救援组织分析、研究,提出改进应急处置及救援的工作意见,并报区(县)政府及有关部门。
近几年来,公路隧道施工事故时有发生,作为应急管理部门应加强安全生产的监管责任,督促企业严格落实安全生产的主体责任,认真研究公路隧道施工事故应急处置及救援课题,在实践中科学运用,牢固树立安全风险防范意识,对公路隧道施工各环节存在的安全事故苗头和隐患进行充分辨识、分析、评估、监管、施救,做实应急处置及救援预案演练,配强专业救援队伍,配足应急保障装备,健全应急指挥体系,充分发挥互联网+技术平台,实时掌控施工信息,精准监测监管事故,在有限范围内发挥出最大的应急处置及救援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