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刊讯】日前,国家发改委会同交通部等五部门发布《关于加快推进铁路专用线建设的指导意见》(下称《意见》),《意见》作出14 条总体要求,明确各部门要积极引导社会资本以多种形式参与投资建设铁路专用线,研究进一步加大中央和地方财政性资金的支持力度。
《意见》指出,到2020 年,一批铁路专用线开工建设,沿海主要港口、大宗货物年运量150 万吨以上的大型工矿企业、新建物流园区铁路专用线接入比例均达到80%,长江干线主要港口基本引入铁路专用线。到2025 年,沿海主要港口、大宗货物年运量150万吨以上的大型工矿企业、新建物流园区铁路专用线力争接入比例均达到85%,长江干线主要港口全部实现铁路进港。
《意见》强调,要简化接轨条件,有关企业提出铁路专用线接轨需求时,接轨站所属铁路企业应无条件受理,严禁设置门槛或拒绝受理。在压缩办理时限、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方面,《意见》明确,各部门要按照“最多跑一趟”的目标,精简手续、提高效率。铁路企业在受理专用线接轨申请后,原则上应在20 个工作日内出具同意接轨意见,因技术原因不能接轨的需作出书面答复并提出有关建议。
《意见》特别指出,铁路专用线与繁忙干线、设计时速200公里客货共线铁路车站接轨时,应综合运输安全、咽喉通过能力、工程代价等因素,充分论证设置疏解线的必要性和建设时机;与其他线路车站接轨时,原则上不设置疏解线。
值得注意的是,《意见》明确要创新铁路专用线的运维模式,拓宽筹资渠道,指出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将与有关企业加强平等协商和互利合作,积极参与铁路专用线建设。
《意见》进一步指出,要全面开放铁路专用线投资建设、运营维护市场,支持各市场主体按照市场化原则,以股权合作方式共同建设铁路专用线。
《意见》还对专用线代运营代维护市场的开放作出要求,明确允许工程施工、装备制造、社会物流企业等参与并提供相关服务,鼓励建立区域性、专业化铁路专用线运营维护机制和企业。
此外,《意见》还要求各部门深入对接需求,梳理大宗货物年货运量150 万吨以上的大型工矿企业和新建物流园区名单,在优化运输服务、提升综合效益等方面支持铁路专用线建设与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