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科教育知识产权复合型人才培养模式探析

2019-01-18 15:18
天中学刊 2019年6期
关键词:辅修双学位法学院

张 希

(河南师范大学 法学院,河南 新乡453007)

探讨本科教育知识产权复合型人才培养模式构建问题,首先必须厘清知识产权复合型人才的概念。学界长期以来对复合型人才的认识存在误读,即把“复合型”与“全能型”不加区分地画等号。对此,有学者认为“复合”是人才培养过程中最突出的难题,同时“复合”也是极具个体意义的[1]79。那种认为复合型人才应当全面掌握法学、经管、理工知识的观点是错误的,实质上是将一般与个体杂糅在了一起。虽然知识产权专业具有跨学科的属性,但是从个体意义上来看,贪多求全培养出来的人才并不能很好地满足市场需求,也会给学生带来巨大的学业压力。事实表明,负责不同工作的知识产权人才,由于任务类型的差异其需要掌握的知识也有区别,并不需要全面掌握相关学科的知识,而让其全面掌握相关学科知识也是不现实的。培养个体意义上的复合型本科知识产权人才,需要通过整合校内各学院的师资力量来实现①,问题是如何整合才有利于复合型人才培养尚缺乏理论上的深入探讨。现阶段的实践中,各高校一般都是由法学院聘请校内其他院系的非法学专业教师开设跨学科课程,笔者认为这种方式并不具有可行性,真正提高本科教育知识产权复合型人才培养质量,还要另寻路径。

一、法学院聘请非法学教师开设跨学科课程培养模式的弊端

知识产权是一门内涵十分丰富的交叉学科,需要管理学、法学等众多相关学科的合力支撑,仅靠一个学科的教学资源不能完成培养复合型人才的目标。所谓术业有专攻,让一个大学教师同时精通法律、技术、管理等专业知识是不现实的。因此,法学院往往从校内其他学院聘请教师来弥补跨学科教学资源的不足,但是从实践层面来讲,这种做法不具有可行性,其原因主要反映在以下两个方面:

第一,整合校内师资的困难较大。在管理体制方面,我国高校目前普遍实行的是以一级学科为基础的院系结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不论何种专业的人才培养都需要依托学院进行,这也成为教学资源在学院之间跨学科交流的天然障碍。虽然发展交叉学科已成为高校占据专业优势、推动科研工作的战略之一,但其实际效果并不理想。由于知识产权的学科定位已被确定为法学专业下的一个二级学科,所以知识产权专业一般是法学院下设的一个本科专业,即使一些高校设有知识产权学院,但其与法学院往往是两个招牌、一套人马。法学院聘请校内非法学专业教师为学生讲授理学、工学、管理、经济等方面的课程,存在着其他院系教师的工作量难以分配、研究成果归属存在争议等问题[2]42。实践中,其他院系的教师,特别是教学科研水平比较高的优秀教师,一般都忙于所在学院的教学科研工作,到法学院承担教学任务的时间和精力有限,且由于教师的切身利益与所在学院息息相关,他们也缺乏到法学院从事教学的动力。

第二,这种做法不利于学生获得报考专利代理人资格。2017年我国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公告明确规定,报考条件之一是报考者须要拥有高等院校理工科专业大专以上学历并取得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书,或者具有同等学力②。如果学生在本科入学时选择了非理工专业,并且所在院系通过实施交叉学科的资源融合式人才培养对学生进行了知识产权教育,但是学生毕业时获得的仍是非理工专业的学位,因此不符合报考专利代理人的条件。对于本科知识产权专业的学生来说,如果其在本科阶段接受了理工知识教育,但没有获得理工学位,同样无法参与专利代理人考试。这两类学生不得不放弃专利代理人这一就业渠道,其中一些人只能选择和法学专业学生一样的就业路径——司法考试,但是因专利代理业务是不能由普通执业律师代理的,这类人才与市场的联系还是不能被完全打通。

二、辅修双学位制培养模式的可行性

我国的双学位制度在广义上包括辅修双学士学位、第二学士学位以及与国外高校联合开办的双学位项目,而在高校本科教育阶段我们接触较多的就是依托现有专业的辅修双学位专业模式[3]。在一些高校,若学生学有余力,可在四年本科的后两年自主另择一个专业进行学习,在本专业和选修专业均达到相应学分要求后即可被授予双学士学位。我国高校本科知识产权专业教育始于1987年,中国人民大学是首个被允许以第二学位形式招收学制为两年的知识产权专业本科生的高校,此后至2010年,以北京大学为代表的众多高校相继以这种形式开展知识产权人才培养工作[1]79。这里的“第二学位”是指学生在完成全部的本科专业知识学习并取得学士学位之后,重新进入大学学习,从而取得第二个本科学士学位。虽然第二学位与双学位同属于广义上的双学位范畴,但是通过第二学位路径培养人才的成本明显偏高。辅修双学位制度是对我国现有学位制度的补充和完善,既能满足市场对不同类型人才的需要,又能满足学生实现自我发展、提高自身素质的内在需要。笔者认为,采用辅修双学位制培养本科知识产权复合型人才是可行的。

第一,这种路径符合高校专业教学的规律。在这种模式下,负责学生本专业主修课程和辅修双学位课程的教师分属不同学院,这就弱化了对教师跨学科知识背景和教学能力的要求,使其有充足的精力完成自己的教学任务,学生也能较好地实现个体意义上的“复合”。例如,对于公共管理专业的学生,公共管理专业的教师主要负责传授公共管理、公共政策、人力资源管理、行政学等方面的知识,法学院或知识产权学院的教师主要负责传授知识产权管理等方面的课程。再如,工程管理专业的学生在学习过管理学、经济学等主修课程后,可由法学院或知识产权学院对其进行专利法律知识、专利申请技能等方面的培养[4]。这种双学位培养模式,既充分利用了珍贵的教学资源,也有利于取得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5]。

第二,采用辅修双学位制培养本科知识产权人才,间接地实现了校内教学资源的流通共享。在这种模式下,培养方案审核、学位授予、教师工作量考核与成果归属等工作都归教师所在学院,不会对各学院的行政管理产生不良影响,也便于学校进行统一管理。

第三,采用辅修双学位制培养本科知识产权人才,能够兼容专利代理资格的市场准入制度。从某种意义上来说,专利代理是理工科人才的专属业务,因此拥有理工背景是专利代理人必备的条件。专利代理人和知识产权律师是两个完全不同的概念,我们不能简单地认为专利问题属于法律事务,依靠律师就可以解决所有问题。一般而言,无专利代理资质的律师只能处理专利之外的法律事务,因为大部分律师都不具备理工背景,他们既看不懂专利技术资料,也缺乏专利事务处理培训的经历。近年来我国的专利申请处于井喷式发展阶段,但在巨大申请量的背后,隐含着技术含量不高、非职务发明数量多等问题,这对专利代理人的职业能力提出了较高的要求。如果仅仅考虑专利申请的数量而降低专利代理行业的门槛,对于整个专利代理行业的发展来说,不是一项长久之计[6]。由此可见,我国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对报考条件的限制是科学的,而专利代理人才双学位培养模式可以为学生架起从事专利代理业务的桥梁。

第四,国内已有采用辅修双学位制培养本科知识产权人才的成功经验。例如,南京理工大学知识产权学院的电子信息工程专业设有知识产权创新实践班,该实践班的学生除学习本专业的课程之外,还辅修《法学总论》《知识产权法总论》等法学课程,二者的学分比例约为3:1,通过四年的学习,学生能同时拿到工学学士和法学学士学位,获得参与专利代理人考试的资格[7]。这种人才培养模式可以从理工科推及其他专业,如管理专业的学生本身已经具备一定的经济管理知识,如果再掌握知识产权方面的知识和技能,就可以打开从事知识产权管理工作的通道。知识产权管理岗位的综合性较强,管理知识和必要的法律知识应成为这个岗位必备的入职条件。

三、基于辅修双学位模式培养复合型知识产权本科人才的方案

知识产权人才属于复合型人才,但“复合”是具有个体意义上的“专而精”的复合,而不是“大而全”的复合。真正满足市场需求的复合型知识产权人才是有差异的,这和知识产权事务涵盖面广具有密切的联系。高校在复合型知识产权本科人才培养工作中,应充分考虑市场需求的多样性。根据《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国务院关于新形势下加快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的若干意见》等文件精神和知识产权市场的领域划分,复合型知识产权人才大体上可分为保护、管理、服务三类。

知识产权专业是置于法学学科之下的一个研究方向或二级学科,这种学科定位,在一定程度上使得各高校在培养知识产权专业本科人才时更多地趋向于培养主要从事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的人才[2]42,这一看法值得肯定。然而企业急需的是知识产权管理、实务人才,这说明社会的需求是多层次的。郑胜利等学者认为,我国未来10年对知识产权管理和服务人才的需求量占知识产权人才总需求量的一半以上,现有的人才输出量不仅不能满足人才总量上的需求,也无法满足职业适应性需求[8]。广东智诚知识产权研究院发布的2017年9月知识产权人才数据研究报告显示,知识产权人才需求的行业分布以专业服务和实体产业为主,市场对复合型高素质人才的需求凸显③。

为满足市场对不同类型知识产权人才的需求,高校可以将知识产权本科专业分为知识产权保护、知识产权管理、专利代理三个培养方向。知识产权保护方向人才的培养应由法学院独立完成,对象是知识产权专业的本科生,总体培养方案是学生在前两学年学习法学基础课程,后两学年学习知识产权保护方面的专业课程。另外两个培养方向均采用辅修双学位制培养模式,即将知识产权专业作为辅修专业,学生在规定时间内学完双学位课程,达到相关要求(主要以学分为评价标准)即可获得双学位证书[9]。考虑到对知识产权复合型人才的要求、学生毕业后所从事知识产权工作的特点,在课程设计上这三个培养方向应有所侧重[10]。

知识产权保护方向的人才培养,不但要开设十几门核心课程,还应开设世界贸易组织法、电子商务法、经济法、著作权法、商标法、商标秘密法、专利法、公平交易法、知识产权国际公约等课程。从课程设置来看,知识产权保护人才的培养任务单独依靠法学院即可完成,不需要多院系多学科合作。教师在教学过程中必须注意联系实务,比如:在讲授民法课程之下的涉外民事法律关系时,可以将涉及知识产权侵权或保护的内容列为一个专题以便学生充分讨论;在商标法课程中,应重点讲解有关品牌创设、推广和保护等知识;在专利法和文献检索课程中,应重点讲解专利申报、保护、转让的具体细节和流程;在著作权法课程中,应重点介绍文学艺术等作品涉及的权益保护问题。针对不同专业与知识产权法所保护的不同种类权利之间的关联度,可设置一些有针对性的课程模块供不同专业背景的学生选择[11]。虽然市场对这类人才的“复合性”要求不高,知识产权保护之外的学科知识学生无须精通,但仍要有所涉猎,深谙知识产权世界的各种规则是对此类人才最重要的要求。

管理类学生进修知识产权双学位,法学院应开设的课程包括法学总论、知识产权总论、企业知识产权战略、文化产业与版权运营、商标运营与管理、知识产权评估、知识产权许可与交易、企业知识产权运营与管理案例分析、管理学原理、经济学原理等,高校可以根据自身师资状况和学科发展状况进行课程设置。需要强调的是,“管理”二字的含义不言而喻,知识产权管理人才的培养有赖于管理学院和法学院对本科生的联合培养。

知识产权专利代理人才的主要来源是理工科学生。理工科学生进修知识产权双学位,法学院开设的课程应包括法学总论、知识产权总论、专利代理实务、专利文献与信息、法律文书与司法实务基础、模拟法庭、知识产权信息检索、专利与技术合同法、法律英语等。为了培养好专利代理人才,高校应有针对性地加强专利领域的学科硬件条件建设,鼓励教师不拘泥于课堂教学,充分利用一切有利资源如专利代理机构、信息检索与大数据分析平台等进行实践性教学,实现本科与双学位教育资源的统一和共享;教师在课堂上应紧紧围绕真实案例开展教学,使学生直观地获得实务领域的前沿信息,并引导学生主动思考,积极发表意见,从而更好地掌握实务知识与技能。通过给理工科学生开设专利代理方面的课程,有利于为专利代理市场源源不断地输送人才。

通过以上分析可知,在复合型知识产权本科人才的培养上,我们不必纠结于国家是否会降低专利代理师资格考试的条件,也不应担心理工科背景这个限制条件会影响专利代理人才的来源,而应把精力放到如何更好地贯彻执行现阶段的考试政策、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研究上来。因为商标和著作权保护方面的事务可以由律师代理,所以本文的讨论没有涉及商标与著作权代理人培养问题。

综上所述,立足于专利代理市场准入制度实际和高校学科建设与管理体制的辅修双学位制人才培养模式,是目前培养本科知识产权复合型人才的有效路径之一。我们可以通过双学位模式搭建起人才与市场之间的桥梁,继而达到培养复合型人才的目标。同时,我们也应把目光放长远一些,不必被本文提出的三种培养方案所局限,毕竟本科知识产权复合型人才的“复合”是个体意义上的,随着我国知识产权事业的快速发展,知识产权人才市场必将呈现多元化特点。

注释:

①有学者曾建议通过借助相邻高校和实务部门的知识产权专业人才来满足师资需求,但实践表明这不利于形成稳定的师资队伍。所以,本文不再对此进行讨论,而集中讨论如何借助校内各院系的教学资源培养复合型知识产权人才。不少学校设立的知识产权研究中心大多没有正式建制,属于松散的虚体机构,成员的人事关系、工作量考核、职称评定等仍属原所在院系,这种机构的任务在于整合校内师资开展知识产权学科的科学研究,如申报课题、学术研讨等,不涉及专业教学任务。在实践中,学科差别较大的专业也无法组建为一个学院,否则就违背了大学以学科为基础的办学规律。

②国务院法制办发布的《专利代理条例(修订草案送审稿)》列入了2018年国务院立法规划,该送审稿仍然坚持将具有“高等院校理工科专科本科以上学历”作为申请专利代理人员资格证的必要条件。

③该研究报 告( https://www.sohu.com/a/200360154_518762)显示:2017年9月共有5760 家企业发布了9954 个知识产权岗位需求,其中有1131 家代理机构发布了3896 个岗位需求,4629 家企业发布了6058 个岗位需求,实体企业占56%,服务机构占35%,知识产权销售类、专利代理人、法务类岗位集中了74.67%的知识产权人才需求,要求学历为本科的占69.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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