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我国公共危机管理中政府信息公开的法律体系已初步形成,管理体制也逐步建立;公共危机管理中的政府信息公开必须坚持“第一时间、第一报道”的原则、发布错误的危机信息要及时纠正原則以及信息沟通的双向原则。就我国公共危机管理中政府信息公开的方式而言,主流的传统信息发布以领导人动态与新闻播报为主,政府官方网站建立专门的危机信息公布交流平台为辅。
关键词:公共危机 管理 信息公开
一、我国公共危机管理中政府信息公开的现状
(一)我国公共危机管理中政府信息公开的法律体系已初步形成
我国的公共危机信息公开与国外相比是起步较晚的,但发展却是迅猛的,这也取决于公共危机的不断发生,夹杂的复杂性、多样性,促使公共危机信息公开的制度建设加速发展。自2003 年“非典”之后,我国的公共危机管理中信息公开的法制建设开始建立,至2003年5月7日,从国务院颁布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正式开始施行,这标志着我国第一次把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管理纳入了法制化轨道,这也为我国突发公共事件中政府信息公开制度的建立和完善奠定了基础。直到2007年我国颁布了第一个全国性的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这部条例的公开,极大地推进了我国信息公开法制化工作的进程,对我国的公共危机信息公开提供了极大的帮助。但严格来说这部条例仅是一部条例,没有形成具体的法律条文,因此其法律效力有着很大局限,在实践工作中也缺乏针对性。
(二)我国公共危机信息的管理体制逐步建立
在我国,公共危机的管理体制是在政府行政管理体制的基础上建立的,目前,已经形成了公共危机分级管理的体制。公共危机管理的最高行政机构是国务院,各类突发事故的预防处理都是由国务院统一领导。在公共危机发生后,根据事故的规模和范围大小,先期进行既定的处理预案,并上报国务院,在国务院领导下各部门及地区按照各自职能进行配合协调工作。根据危机的不同类别,由不同的政府部门进行管理,其他部门进行必要的配合与支持,相结合的管理方式,危机信息由各部门负责的新闻发言人及时向社会民众进行公布。
在危机信息管理中,各个部门根据各自的职能范围,发布与之相关的危机信息,例如民政部发布人员流动信息,财政部发布经济损失信息,最终由最高部门进行信息的综合发布。这样的管理方式既保证了对信息管理的统一领导,又形成不同层级及部门之间的信息网络,保证了信息的有效传递,又提高了信息收集的效率。
二、我国公共危机管理中政府信息公开的原则
在公共危机事件中,往往关系到公众的切身利益,所以受到社会公众的高度重视。而政府信息的公开是保障公民知情权的重要步骤和措施,所以对信息公开的要求比任何时候都要严格。公共危机管理中的政府信息公开准则:首先,必须坚持“第一时间、第一报道”的原则, 让民众有先入为主的印象,正确引导社会舆论导向,避免民众因为听信一些“小道消息”而造成恐慌,引发负面影响。其次,政府对于发布错误的危机信息要及时纠正。公共危机发生时,由于商业利益的诱惑,媒体人为了满足公众的猎奇心理,将公众的注意力拉到对危机事件的过分渲染当中,而夸大社会危机的危害和影响,以期制造社会轰动效应,甚至有些自媒体的发言者故意发布虚假信息而进行炒作,博得众人关注,进而产生商业利益,而这其中势必会对社会的稳定和民众的心理产生不利影响。这就需要政府相关的部门及时辟谣,打击假消息。最后,必须坚持信息沟通的双向原则,政府建立专门的危机信息交流平台,及时发布危机信息,并与群众沟通,保障公众知情权的同时,聆听群众的声音,做到有求必应、有问必答。
三、我国公共危机管理中政府信息公开的方式
在21世纪,我国进入了信息大繁荣时代,各种各样的信息穿插在人们的生活之中,已经成为人们生活中必不可少的元素。对于危机信息的政府公开方式,主流的传统信息发布模式(报刊、广播、电视)已经远远不能满足社会公共的需求。因此,在当下的社会环境中,政府应采用什么方式及时、准确的让公众了解到危机信息,成为新的问题。结合现代信息的传播媒介,主要通过以下几种信息公开方式进行公开:
(一)主流的传统信息发布以领导人动态与新闻播报为主
传统信息发布是由报刊、广播、电视三大主流为主,与人们的生活是息息相关的,人们随时在关注的,在这些平台上发布领导人对于危机事件的处理过程,由领导人进行危机信息的公开,不管是言语上还是行动上,都能对稳定公众情绪、攻破流传的谣言产生很好的效果,并且加深民众对政府的信任度。在我国,新闻联播是最具权威的信息发布方式,对危机信息的准确性把握,民众的认同性都是毫无置疑的,并辅以报刊、广播的方式,让民众第一时间了解到危机信息同时,也正确引导社会民众的舆论方向,对于公共危机的管理有着重要的辅助作用。之所以要建立起领导人动态和新闻为主的信息传播,就是要通过中央的政治意图和经济建设思路对大众的影响,不断引导大众产生与国家战略思想的共鸣,这样才能够让中央的决策为大多数民众的支持,保障国家经济政治和文化等各方面的制度方针得到有力推进。
(二)政府官方网站建立专门的危机信息公布交流平台为辅
政府官方网站是在我国建设电子政务的基础上创建的,现今政府门户网站是我国政府部门面向公众最直接的窗口之一,已成为了一种新型的政府信息公开方式。利用政府门户网站进行信息公开不仅可以大幅度的降低政府信息公开的成本,而且能够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的准确性和透明度。在政府门户网站的基础上建立危机信息公布交流平台,不仅涵括了信息的发布,同时进行与公众的危机信息交流,让公众及时的了解信息,并反馈信息,实时了解公众的需求,完善危机的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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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和晓艳,1989年,汉,青海民族大学 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硕士研究生在读,专业:行政管理;方向:公共政策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