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石微微 杨岸超 李艺影
公立医院及临床科研院所是中高级知识分子较为集中、密集的地方。由于多年来我国科研体制方面的原因,公立医院及科研院所沉淀了大量的科技人才,具有雄厚的科研实力,实现了我国科研水平的快速发展与提高。由于各方面原因,公立医院及临床科研院所知识产权归属及成果转化,成为三甲医院及临床科研院所向科研型机构转型的过程中无法回避的问题。
1.1.1 对专利申报流程不熟悉造成产权人误填。医院及科研院所科研团队在对专利进行申报时,有很多科研团队在申报过程中因为不熟悉流程,容易造成产权人填写错误等情况。这样不仅对于自己而言是一种很大的过错,对于国家来说也是一种非常大的损失。同时有可能因为产权人填错而导致该科研项目的成果产生法律纠纷,导致科技成果无法顺利、及时地转化。所以科技成果知识产权的归属一定要在专利申报前明确,在后期申报流程中仔细核查,这样才能够保证专利申请及后期转化的过程顺利。
1.1.2 缺乏相关法律知识:分不清职务发明,担心自己收入。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等相关的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对于科技成果的知识产权产出等一系列问题进行了规范[1]。但是,公立医院及临床科研院所仍然有很多科研人员对此比较陌生,也不去主动学习和了解,缺乏相关的法律知识。如部分科研人员在科技成果的申报过程中,不能很好地区分职务发明和个人发明,担心自己的相关利益收到损失等。为了激发科研人员科技成果转化的积极性,国家和地方对科技成果转化的政策支持和激励已明确做出合适的处理。如北京市为落实国家法规和保护科技成果的知识产权等问题,推出了《北京市专利保护和促进条例》《北京市进一步完善财政科研项目和经费管理的若干措施》《北京市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行动方案》《北京市医院管理局关于进一步促进市属医院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的通知》等一系列相关政府法律政策。
1.2.1 评价机制制约。目前评价医院科研水平的主要指标是科研项目数量、科研经费、论文以及成果奖励的数量和等级。这种评价体系延伸出来的医院职称评审和科研奖励制度导致医学科研人员只注重申请课题、发表论文,只注重论文、专利的数量而忽略了科技成果的质量及其转化。特别是临床医药及器材研发投资大、难度高、周期长,短期内看不到预期的效果,问津者更是屈指可数,这在很大程度上阻碍了医院科技成果的转化。另一方面,医院及相关研究所的科研管理部门为了提高医院的影响力,也把主要精力放在科研项目的申请立项、奖项的申报获得等环节,对整个科研项目疏于过程管理,结题管理也是形式主义,更不要说关注科技成果的转化。
此外由于政府科技部门的科技创新理念不同于企业经营理念,往往将科研项目的学术水平及其创新性置于头等重要的位置,而对于研究成果是否能转化成产品、转化的市场需求和市场容量以及产业化后带来的收入等问题缺乏全面考虑。这样势必影响医院科研工作者选题的时候“重理论、轻应用”,一味地强调能否填补学术空白,忽视成果转化为产品的可行性,也不会考虑科技成果能否变成现实生产力,带来可观的收入。这在源头上造成应用类成果的技术储备严重不足,缺乏为专利转化提供基础[2]。
1.2.2 缺乏职业人员。目前医院及相关科研院所的专利大多质量不高,很难直接应用于市场,只能以技术成果存在于产业链的中游或者上游。从事转化医学研究工作主要为基础科研的研究人员和临床实践医师,缺乏具备扎实基础科研能力和较强临床技能要求的高端复合型转化医学人才。在当前的管理体制机制下,我国医院知识产权管理工作一般由科研管理部门负责具体实施,很少设立专职专利管理工作者,一般由科研管理人员兼职[3-4]。由于科技或科研处日常工作繁杂,加之工作人员的时间和精力有限,知识产权管理工作多以成果管理为主,专利管理水平有限,缺乏专利文献检索与利用、知识产权保护策略选择等知识产权实务工作方面的经验,对涉及知识产权深层次问题的保护、转化应用、产业化、商业化等问题也考虑不足,专利转化工作开展较为被动,专利转化绩效较低。
成果转化是一个相对独立的领域,对专业能力要求很高。随着近几年科技成果的不断涌现及转化,医院及科研院所已经注意缺乏相关的职业人员影响到了科技成果转化的进展,导致科技成果不能够及时地投入到市场,甚至成果可能被抢注或者失去早期的市场优势,从而大幅贬值,错失良机,给科研团队和国家带来很大的损失。
1.2.3 专利转化资金投入不足。从医院及相关院所自身的科研条件来看,由于资金和实验场地有限,不具备产品孵化的必备条件,这就导致很多专利可能具备转化的前景,但是由于不能进行中间试验,不能生产出企业认同接收并能带来巨大经济效益的半成品,从而影响医院科技成果的有效转化。尽管国家已建设多个国家临床医学研究中心,为加快推进临床研究和转化提供硬件支撑,但专项经费支持渠道有限。目前科研项目均是通过国家重大研发计划、国家自然基金等获得,其他来源很少,但转化成果在中试阶段、规模化生产阶段需依靠企业大量资金投入。医院及科研院所属于事业单位,收支结余只能用于医院发展,风险投资公司和企业又很难进入,导致很多科学研究停留在研究与样品、样机阶段就停滞不前。
1.2.4 缺乏转化渠道。我国目前为止的科技成果转化进展得相对顺利,但转化的整体进程还是缓慢的。因为成果转化不单单需要的是硬件条件,同时还有渠道平台,若没有成果转化的渠道,就无法顺利转化成果,严重影响转化的价值。
国家相关部门需要出台更明确、合理的鼓励性政策来明确产权归属,扶持科研团队及成果转化部门和人员,出台更加宽泛的保护性政策,保证科技成果及时转化,激励科研人员及相关管理人员。医院及科研院所科研管理部门应及时了解科研人员的合理需求,积极向上级部门反映需求,以此来保证科研团队的科技成果并及时转化[3]。
对于三甲医院及临床科研院所,设置专门的科技成果转化部门并培养相关职业人员很有必要。只有合理地设置专门的科技成果转化部门并有专员负责该事宜,才能够促使科技成果在转化过程中更加顺利,才能够保证科技成果在转化过程中更加完善以及安全地进行,同时也能够激励科研人员对于科技成果的进一步追求[4]。
此外可以组建由知识产权局、卫生行政部门相关领导以及律师、技术评估专家、企业研发高管等人员组成的宣讲团队,制定针对医院领导、科研管理工作者、科研人员等不同层次的培训计划,进行包括专利基本知识、专利价值评估、专利信息利用等多方面的知识培训,注重提高从管理层到服务层的专利转化意识,强化其科技成果转化的思想理念,强化科研人员的创新意识和市场意识。
在组建部门和培养人才的过程中,一定要建立一个科技成果转化平台,专门的转化平台可以极大地吸引科研人员参与,充分调动其积极性,提高成果转化效率[4]。专利转化所涉及的内容除了信息因素、沟通渠道外,还包含价值评估、资金投入等内容,应由专业机构进行针对性、专业化的指导服务。目前大部分医院缺乏这样专业化的与企业沟通的专利转化平台。从其他行业成功实践来看,设立由律师、专业人员、技术评估人员为主的技术转化中心等类似专业机构,对专利进行评估、帮助专利人寻找买家、协助专利人和企业之间的沟通等,从而有助于科研团队专利技术的有效转化。
对医院及相关科研院所而言,可以依托卫生行政部门和高校转化平台,借力于专业的专利事务所和专利转化机构等中介服务机构,组建包括医学专家、律师、技术评估专家、专利工程师、技术经纪人、专利工作者、专利代理人、企业推广专员等在内的专业专利管理及转化队伍,设立专业的专利转化平台,搭建起医院、企业和专利发明人之间相互沟通的渠道,促进医院及相关科研院所的专利转化。
医药及设备等领域投资周期比较长,需要进一步加强多元化合作[5]。一方面继续加大政府对专项资金的投入,另一方面必须寻求与企业、风险基金的投入,推进科技成果转化。医院及相关科研院所可以尝试建立以民间资本为来源的“种子基金”来推动科技风险投资工作,加大科技项目研发的投入,打破医院科技成果转化的资金障碍,实现企业与医院及相关科研院所的有机结合。
无论是借力政府转化平台,还是发挥专家的学术影响力,抑或建立产学研平台等,目的均在于因地制宜集结各方力量,千方百计提升转化的成功率[6]。可以利用网页等提供医院的专利项目信息,借助电子媒介广泛宣传,积极参与生物医药投融资会等成果推介会、成果产业化论坛、医疗器械专场等活动。在这些推介会上,安排重点项目现场路演,充分展示自有的优秀医学科技成果。
科技成果转化是研究型医院和科研院所的一种必然趋势,在今后院所发展的过程中,科研力量将会是最大的推进动力。未来政策上会更宽泛:适当的免责、合理的收入分配和持续的转化投入都会来临。由于国内外局势使然,高质有效的科技成果会越来越受资本市场重视,核心成果奠定核心地位,高经济效益的科技成果必然使资本趋之若鹜。资本追逐促进科技成果产出,推动临床技术进步,并不断推出创新的技术促进临床的应用,新材料、新药,新方法将蓬勃发展,形成良性循环。
随着政策的不断完善,医院及临床科研院所将建立起规范化的科技成果转化部门,培养专业人员,将促进院所的科技成果转化不断规范和进步,也促成健康良性的成果转化市场环境。科技成果转化市场环境的建立,对医院向研究型转变和科研人员积极性都会起到促进作用。科技成果转化的发展,也将推动和促进新的转化政策制定和实施,使得最新的技术得到推广和应用于临床,形成良性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