侯蕊
“三个区分开来”是面对新形势下全面从严治党的新挑战提出来的,其目的是保护作风正派又敢作敢为、锐意进取的干部,严惩作风低劣又以公谋私、假公济私的干部,最大限度调动广大干部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激励他们更好带领群众干事创业。在审计工作中,我们要深刻领会“三个区分开来”的含义,不断提高职业判断能力,正确判断被审计单位领导干部在工作中出现的失误、错误性质,科学的给以“包容”或“严惩”,让审计结论既有“硬度”又有“温度”。
分清“无心”和“有意”
要把被审计单位领导干部在推进改革中因缺乏经验、先行先试出现的失误和错误,同明知故犯的违纪违法行为区分开来。这个区分开来要求透过现象看本质,分清“无心”和“有意”。
由于各种主客观条件的限制,领导干部的能力和素质千差万别,有的思想比较前卫,接受新事物的能力比较强,但是由于历练不够,缺乏改革经验,以至于出现主观意愿、出发点是好的,而结果却不尽人意。对于这种失误或者错误,应该辩证地看待。一方面要肯定这种勇于改革的精神,造成的失误或错误是“无心”犯下的,应给予理解,不能一棍子打死;另一方面也不能因为这是“无心”的错误而轻描淡写,或许一个小错误有可能造成大损失,对此应及时指出问题,督促积极整改,以后不犯类似错误。
与“无心”的失误或错误相对应的是“有意”的失误或错误,这种“有意”实际上就是明知故犯的违纪违法行为,对于这类行为一定要坚决查处,严惩不贷。
区别“无禁”和“严禁”
把上级尚无明确限制的探索性试验中的失误和错误,同上级明令禁止后依然我行我素的违纪违法行为区分开来,这个区分开来要求区别“无禁”和“严禁”。
在全面深化改革的过程中,有很多未知的事物需要去探索,如果被审计单位的领导干部在面对新事物时畏畏缩缩,不敢大力改革,那么改革的进程就要受到影响。只要法纪规章没有明确禁止的,就要允许他们破除思想枷锁,大胆探索尝试。在这个过程中由于新事物、新情况不断出现,改革者出现错误有时候也是不可避免的,这是一种“无禁”情况下的错误,应予以宽容和包容。如:涉农整合资金到底用到哪些项目上最合理,只有一线工作人员最清楚,有时现有的规定与实际情况已不相适应,那么审计人员在判断资金使用的合理性时,就应当充分考虑实际情况,不是明令禁止不能使用的,就要全面客观的考虑如何定性。
而另一种错误则是“严禁”情况下犯的,是在明知党纪国法已经明令禁止后依然我行我素的行为,这实际上就是违纪违法了,对此必须严肃查处,把审计的监督作用落到实处。
明辨“为公”和“为私”
把为推动发展的无意过失,同为谋取私利的违纪违法行为区分开来,这个区分开来要求明辨“为公”和“为私”。随着改革的不断深入,一些理论素质高、实践能力强的领导干部勇做改革的弄潮儿,敢为天下先,率先尝试了一些新的举措和方法,改革中可能会出现无意的过失,但其目的是为了国家和社会的发展,所以对于这种因“为公”而造成的改革过失,应辩证对待,积极帮助他们分析失误原因,以免再犯。
而另一些领导干部面对改革中出现的困难畏首畏尾,没有勇气做改革的开拓者,懒政情绪不断滋生。还有一些领导干部把人民赋予的公权力私用,或利用改革谋私利,对这种在其位不谋其政或以权谋私的要严肃查处。如果长期让一心“为私”的领导干部大行其道,改革进程势必要耽误,改革成果势必被侵占,人民利益势必遭伤害,因此要仔细辨别“为公”和“为私”,真正做到激励先进、惩治腐败。
“三个区分开来”给审计工作提出了新标准、新要求,要妥善把握事业为上、实事求是、依纪依法等原则,结合动机态度、客观条件、程序方法、性质程度、后果影响以及挽回损失等情况,充分听取被审计单位和相关方面意见,全面、客观、辩证地看待问题、分析問题,审慎作出评价和结论。
(作者单位:陕西省审计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