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书馆伦理的基本原则探求

2019-01-15 14:39:58张恺阳
山西青年 2019年15期
关键词:伦理权利原则

张恺阳

(湖南工业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湖南 株洲 412007)

随着教育的发展,在知识的传递与共享的过程中,图书馆都扮演着非常重要的作用;并且图书馆在社会公共服务活动中,也应尽到道德义务和责任,因此图书馆伦理的基本原则可以表述为保障读者权利的义务与责任。进而,图书馆伦理的基本原则可以表述为:它既是图书馆伦理的根本要求又对图书馆伦理起着指导作用。图书馆伦理的基本原则在知识的传递与共享的过程中,也可以作为根本原则条件进行协调,作为图书馆建设的一部分——图书馆伦理建设,在新时代图书馆事业的发展中占据着重要的地位。图书馆伦理的基本原则作为图书馆伦理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各个方面都是馆员应当遵守的基本准则。它一方面是图书馆伦理的价值导向,另一方面又可以形成一套规范的体系,为图书馆的建设提供了重要的理论依据。

一、人本原则

人本原则是所有公共活动的核心,就是要求人们坚持一切以人为本,把人的权利作为最基本的权利,在发挥人的主观能动性的同时去实现人的全面自由发展。图书馆人在管理工作中所表现出一种为他的价值,这些价值的实现就需要对图书馆人进行激励,确立人的主体地位。人本原则就是把人作为一切活动的中心及主体地位,它并不会将人当作单独存在的,而是强调在整个管理对象体系中,人是其他构成要素的主人。金钱、事物、时间、信息等只有在掌握和使用时才对管理有价值,因此,一切核心都源自于人。

图书馆的人本原则就是以人为中心、主体、出发点和落脚点,图书馆的一切工作与服务都是为了读者。图书馆应该为读者提供满足其个性化需求的服务,因为每一个读者都是一个独立的客体。在公共信息管理与活动中,图书馆应把社会公共利益、人的理性与情感、他我与自我有机地结合起来,帮助图书馆从“以人为本”的角度满足读者的需要,进行设计和开发。

首先,建立和健全一种图书馆制度应考虑人的因素,在形成和塑造某种人性中一个特定的制度规范会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形成一个完整的图书馆制度框架应对健康人性的形成做出应有的贡献;其次,就应该要保证其制度的公平与公正。图书馆在制定一系列规章制度时,必须引入人文关怀思想,即利他主义的人文精神。“一切为了读者”是图书馆服务应遵守的原则,必须考虑所有规则和规定,以方便读者和服务读者。同时,必须考虑科学管理秩序,两者必须统一。图书馆在建立社会公众形象,应坚持全面服务和公平服务;图书馆在使用图书和保存图书的管理与建设中,应藏为所用,供人们查找。营造出充满人文气息的阅读环境,坚持规范化的服务行为,倡导文明化服务,细致化服务。

二、平等原则

平等原则的主要含义就是:社会主体在社会活动中处于同等地位并拥有同等的权利。图书馆的平等原则规定:不论读者的身份,人人有平等利用图书馆资源、享受图书馆服务的权利,这也是国际社会上公认并共同遵循的一项重要原则,而在1994年颁布的《公共图书馆宣言》也对此有明确的规定。

图书馆伦理的公共性决定了公众在享受知识和信息服务时必须具有平等的道德权利和义务。因此,图书馆员必须树立平等对待所有读者用户的观念,在服务中平等地对待每一位读者。坚持平等和公正是伦理考量的最高目标,也是图书馆制度的安排和基本要求。只有一个公平的图书馆系统才能唤起社会公众的认同,人们才能自觉地服从、支持和保护它。图书馆在制度上应树立知识自由、平等、共享的理念。“知识面前人人平等”,“求知者人人平等”,“平等对待所有求知者”,“人人都有求知的权利”,这些是知识公正和公民知识产权平等的基本目的及具体表现。图书馆服务的开放性原则、不歧视原则和弱势群体关怀原则体现了社会制度安排中平等的人文精神。

三、保障知识自由原则

顾名思义,知识自由,是通过知识的共享,抛开一个人的社会价值大小和社会地位高低,都应该同所有人一样拥有自由获取知识的权利,没有人可以歧视。只有实现了知识的自由获取,才可以保障各种权利以及利益。我们不断地在追求知识,就是要去实现自由与平等的社会状态和生活方式,因此只有知识才是实现这一切的基础。如何对公民追求知识自由的保障也就成为了人类发展的一个目标,世界各国各个组织针对此类问题也出台了一系列法律法规以保障公民的基本权利。知识自由是公民的一项基本权利,在现有的各国不同宪法和国际组织的宣言声明中,包含了许多知识自由权利的相关内容,它们大多以发表、思想、言论、新闻、科研等的形式来界定。建立知识产权自由权是不同利益集团保护自身知识产权的工具,进而由各个政府通过建立各种图书馆等措施,为实现社会公平,保护每一个公民的基本权利——知识自由,使信息资源全民共享化。

图书馆作为知识的储存与共享机构,在如何保障读者知识自由方面,首先应是馆藏的知识自由。图书馆在随着社会时代的变化发展经历了种种变革,各式各样的图书馆都有其相对应的读者。从古代的皇家图书馆专门为贵族提供服务,到现代的公共开放式图书馆,都有着储藏知识的职能。当今社会,信息化高速发展,图书馆又迎来了转型,各种形式的文献如雨后春笋般出现,给图书馆在保障馆藏的知识自由方面提出了诸多问题。因此,馆藏的文献要“和而不同”,保障知识自由需做到两个方面:第一,要为读者提供各类的纸质与电子文献。纸质文献包括了各类图书、期刊报纸、报表资料等,电子文献包括了互联网信息资源、中英文学术论文、音视频资料等。第二,要为读者提供各种不同内容的文献资源。这就要求图书馆人不能以个人意志为转移地对馆藏资源进行采购与分配,应在中立的角度去处理,为满足各类读者的需要包容各类资源。

其次,是读者获取知识的自由。在图书馆提供了一定的馆藏前提下,如何不受干预、方便自由地获取资源成为了需要应对的挑战。古代图书馆,读者无法对文献进行“越级”浏览,造成了知识传播的局限性和人的不全面发展;现代图书馆,在读者对知识的个性化需求,满足各个公民的需要进行开放。在人人平等的前提下,保障知识自由。

四、兼容性原则

图书馆伦理的兼容性,就是要与国家社会的法律法规、伦理道德相容,与技术发展现状相容。图书馆在保障读者一系列权利的同时,又要做到各方面的相容。首先是与国家的法律法规相容,法律是最低限度的道德,伦理规范的建设应在法律框架内进行。因为没有了法律的约束而只依靠道德自律,对于一些低质量的从业者来说,道德准则将是无效的。其次是与社会的道德价值观相容,我国在经济高速发展的同时,社会文明建设必然会出现各种伦理问题以及道德规范的缺失、道德行为的失控等此类问题。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就对我国公民进行了一系列的规范与要求,把握好其与图书馆伦理的关系,将对图书馆伦理建设起着重要作用。最后是要与技术发展现状相容,随着现代信息技术的突飞猛进,我们的社会生活有了极大的改变,图书馆也迎来了诸多信息资源。虽然它对文明及生产力都起着推动作用,但是也带来了诸多的伦理问题与现象。在对图书馆网络信息资源建设的同时,应逐渐使其规范化,图书馆伦理需要与现代信息技术相结合,适应现代网络信息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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