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红涛 徐小峰 龙升远 谢 奇
(1.宝鸡职业技术学院,陕西 宝鸡 721013;2.宝鸡中学,陕西 宝鸡 721000;3.宝鸡文理学院,陕西 宝鸡 721000)
基层中小学在实施体育活动过程中,不但要求有体育教师参与,还要求有班主任和其他任课教师共同参与。但在实施过程中,由于班主任与其他教师的体育专业技能与活动组织能力受限,体育活动的实施效果受到很大影响,特别是“阳光体育运动”的实施过程中,这一现象更加明显,为了能提升体育基础体育活动实施的效果,提高非体育专业师范生体育活动组织能力,我们对这一问题进行了研究。
我们对部分非体育专业师范生进行了调查,主动参与体育锻炼时间为每次20分钟以上,不足20分钟视为无效锻炼,也不计入调查次数。锻炼时间低于20分钟或者彻底不主动参与体育锻炼的人数超过了被调查人数的三分之一,偶尔参与锻炼的人数约为被调查人数的三分之一,经常主动参与锻炼的人数只占总数的19.5%。每天坚持锻炼的学生只有11.3%。
调查问卷运动项目的备选答案罗列了常见的球类、武术、田径、以及数项休闲运动项目,也可以填写自己经常参与但调查表没有的项目。调查发现,有多大88人,占总人数33.6%的非体育专业师范生无运动特长或技能。有27.5%的学生基本能掌握一项运动技能(不包括健走、跑步,下同)。有五分之一的学生有一项运动特长或熟练掌握的技能。能熟练掌握两项或者以上的学生仅仅只有10人,只有4.3%。
调查发现,竟有七成的学生没有组织过任务形式的体育活动。只有24.1%的学生偶尔组织过班级和其他团体的体育活动,经常组织各种体育活动的学生只有17人,占总数的6.4%。
调查发现,有47.7%的同学完全不了解阳光体育运动,了解一些的有37.4%,很了解的只有39人,占被调查总人数的14.9%。
我们通过调查,查阅了9所学校的体育与健康教程,以及体育与健康人才培养方案,其中有3教程版本一致,教材与人才培养方案主要内容是体育文化、运动技能、运动保健、裁判法。6本不同的教程均没有专门的章节介绍学生体育活动与组织能力的培养内容,但均有裁判法的章节。9个不同的人才培养方案也没有专门的课时进行体育活动与组织能力的培养内容,只有3所学校在人才培养方案当中有裁判法的内容,但均只有每学期两课时内容。
调查发现,只有4.6%的学生认为体育课考试考核当中老师把体育组织能力作为考核内容之一。有20.2%的学生认为老师会因为自己参加体育活动组织给予考试加分。但大部分通过,占总数的75.2%的学生认为自己的体育考试考核与学生体育活动与组织能力无关,老师也不进行专项加分。
有40.7%的学生认为他们的考试当中,主要以运动技能的掌握程度作为主要考核指标,有30.2%的同学认为,他们把体能作为考核的主要指标,其他方式进行考核的人数有48人,占总数的18.3%,把学生运用技能与组织活动能力作为主要考核指标的只占总数的10.7%。
我们对9所院校的部分非体育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进行了调查,对人才培养定位、目标进行了梳理。从调查情况分析,几乎所有院校均把学生本专业的技能作为主要,甚至是唯一的核心任务,还没有发现有清晰表述把体育活动与组织能力作为培养目标之一的人才培养方案,人才培养方案设定的目标过于单一,这也就能解释为什么无论是学生还是老师,均表示体育与健康课程被边缘化的原因了。
每个学生每天锻炼一小时,这是“阳光体育运动”基本要求,把能否达到基本要求作为评价的重要依据,要出台鼓励措施鼓励参与体育锻炼,通过参与锻炼让学生掌握运动技能,提高体育活动组织能力。
对非体育专业师范生开展“阳光体育运动”的知识培训,利用媒体进行广泛宣传,对学生体育学习评价过程中,增加“阳光体育运动”基础知识的考察内容。
注重师范生体育技能与教法的学习,要求学生掌握队列队形、基本口令,了解常见体育项目的裁判法。
专门开辟章节开设体育活动组织能力培养的课程内容,制定包括基础理论、实践活动等内容的考核评价办法,切实提升非体育专业师范生体育活动与组织能力水平。
首先在人才培养定位要更加准确,就是要培养适合小学多门课程教授能力的教师,使得我们培养的师范生具有体、音、美等学科施教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