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民政局出台《北京市老年人养老服务补贴、津贴管理实施办法》,对以前的补贴、津贴进行了有效整合,其中,北京市户口且经综合评估为重度失能的老年人,最高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600元。
困难老年人养老服务补贴属于本次新增的内容,困难老年人养老服务补贴、失能老年人护理补贴面向北京市60周岁以上的所有老年人;高龄老年人津贴面向北京市80周岁以上的所有老年人。北京市户口且符合條件的老年人,可以按照以下标准申领补贴:享受低保待遇的老年人每人每月300元,低收入家庭中未享受低保待遇的老年人每人每月200元,计划生育特殊家庭且不符合前述条件的老年人每人每月100元。高龄老年人津贴整合了原有补贴、津贴政策,提高了发放标准,发放给8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其中80周岁至89周岁的老年人每人每月100元,90周岁至99周岁的老年人每人每月500元,100周岁及以上的老年人每人每月8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