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小雨
我国的居民消费水平在我国的经济快速发展下得到了显著的提高。正处于我国改革体制的大背景下,也应该重新对消费税有新的认识和理解。本文从消费税的含义、特征、历史进行了简单的阐述,同时引出了改革体制下的消费税的作用,以及我们应该如何提升我国消费税的税收质量。
一、消费税的含义
目前在国际上一般会从两种角度对消费税进行定义,即负税角度、纳税人的角度。从负税的角度进行理解,消费税是对商品、消费者的消费行为这方面来征收的税,其基本属性属于间接税。
二、消费税的特征
消费税在基础功能上除了和其他税种有一样的增加政府财政收入功能以外,消费税自身还具有一些其他的特性,消费税是一项单独存在的税种。流转税的一种中就包含了消费税,和其他的流转税一样,主要表现在对商品生产环节的消费收入征税以及商品流通过程中的营业收入征税等。
三、我国消费税的历史
征税记录的发现时间,最早出现在周代,“山泽之赋”便是这最早的记录,紧接着在春秋战国时期的渔税、齿角等慢慢出现。
消费税作为一项独立的税种被确定的时间是在1993年12月,1950年1月,《货物税条例》的颁布让货物的种类差异引起税率不等。经过两次大小不一的修订后,持续到了1958年。
我國的消费税制是政府1994年分税制改革的产物,税制的结构在一定程度上得到了优化,流转税课税体系得到了一定程度的完善、同时也起到了配合国家政策的作用。
四、消费税改革下的具有的作用
(一)消费税具有国家引导消费的作用
各个不同的国家也在使用消费税,这些国家用来专门引导消费者消费而征收的一种税。对日常用品消费征税,消费税的征税对象是可以得到很好的选择的,起到一定促进消费的作用的,而对其他的奢侈品进行征税,则是实现平衡我国经济水平所用到的经济手段。
(二)消费税具有推动调整经济结构的作用
现在我国正处于经济转型的特别重要的关键时期,我们通过税收手段,消费税就可以影响市场各个主体的经济行为和方式,这点也突出了消费税的重要性,使市场的不合理因素在市场引导下实现资源配置的合理性。
(三)消费税具有财政功能的作用
从税收的总额上我们能看出,财政收入功能在消费税体现上日益突显。因消费税带来的收入全部划分在了中央的分税体制下,消费税为中央财政做出了巨大的贡献。从总收入上看出,消费税已从1990年的500亿增长到了2013年的6900多亿,所以说消费税在财政收入上还是有非常重要的作用。
五、改革体制下消费税对税收的影响
(一)引导消费需求和组织收入
对于税收来说,其基本职能是组织收入。没有这个前提,我们则无法谈起税收经济的调控、收入的调节等。而对于消费税的征税范围,可以从广度和深度的角度进行调节。而消费者的作用是从普通消费和奢侈消费出发,前面是保障了居民的日常生活,后者则以体现门面为主。
(二)促进消费需求和奢侈消费
值得关注的是,我国部分居民,特别是针对女性,她们具有购买奢侈品的能力。与其让国外赚了钱,不如提高我国的品质,增加我国的奢侈品产业,将这部分消费留在国内。因此,改革下的消费税需要改变以抵制购买奢侈品为动力,通过增加并且细化奢侈物的课税品目,发展并建立我国奢侈品的消费市场。
(三)鼓舞消费需求和资源合理消费
引导消费者消费,保护生态环境对充分利用资源都有着积极的含义。我国消费税还处于探索的阶段,而消费者的作用是从普通消费和奢侈消费出发,前面是保障了居民的日常生活,后者则以体现门面为主,两者划分则是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而进行调整的。
六、改革体制下对消费税的思考
(一)提高消费税的宏观调控能力
首先,应从消费税税率和税基的角度出发,改善现有的消费税税率,通过大数据统计进行分类整理,满足消费者需要的同时也满足政府的需要。其次,扩大消费税的征税范围,比如一线品牌的奢侈品。最后,改变我过消费税课税的整改机制,根据调查和现如今经济发展的现状进行调整和修改,从而对经济发展和居民消费产生影响。
(二)加强消费税征税过程中的监管
消费税主要是从生产和进口环节进行征收,部分纳税人从中通过转让定价等避税方式故意压低卖价,减少纳税义务。消费税的消费行为应反向调节,从消费环节返回到销售环节,一步一步进行检查和调整,直接将成品卖给消费者导致中间应收的消费税没收到,避免了纳税义务,同时虚增了利润。
(三)改变现有消费税的征税方式
消费税主要是在进口和生产环节进行征税的,由于商品价格里已经征收了消费税,但是我们在买东西的时候并不知道征收了多少消费税,这导致了居民消费时,没有纳税意识,却给生产商留下了趁机避税的机会。(作者单位:重庆理工大学会计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