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 予
(广西机电技师学院,广西 柳州545000)
企业新型学徒制作为一种基于企业需求的职业教育模式,能进一步发挥企业的主导作用,拓宽高素质技能型人才培养的途径,对于我国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具有重要意义。广西机电技师学院作为第一批企业新型学徒制的试点单位,同时也是广西工业职业教育集团的重要成员,在实践企业新型学徒制办学模式的过程中,思考企业新型学徒制办学模式存在问题的解决方案,探索基于职教集团背景下开展企业新型学徒培养模式的可行性。
2014年,全国职业教育会议召开并发布了《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提出了要“开展校企联合招生、联合培养的现代学徒制试点,完善支持政策,推进校企一体化育人”[1]。2015年,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印发了《关于开展企业新型学徒制试点工作的通知》,制定了《企业新型学徒制试点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决定在全国技工院校中开展企业新型学徒制试点工作[2]。
通过文件解析,可以明确地看出,企业新型学徒制模式的主动权与主导权都在企业,技工院校等作为培训机构承担培养任务。
2017年8月,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人社厅、财政厅关于《广西壮族自治区开展企业新型学徒制试点工作方案》要求,广西机电技师学院作为第一批参与学校,向柳州市人社局申请成为企业新型学徒制试点学校,并将工作实施细则一并上报后获得审批。至此,学校开始正式启动了企业新型学徒制试点工作。
我校作为试点校,在充分与方盛车桥(柳州)有限公司、广西柳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广西贵港市贵港钢铁集团有限公司、柳州六和方盛工业有限公司、广西桂林君泰福电气有限公司合作等合作企业进行沟通,校企明确以广西精准扶贫一年制“两后生”作为实施企业新型学徒制培养对象,招生招工同时进行。校企以相关校企的培养目标、工作岗位技能标准为前提,对标准培训内容与期限、考核办法等内容进行沟通,共同制定培养方案、建立与企业无缝对接的课程体系,按照工学一体化教学方式开展教学。
2017年、2018年两批精准扶贫一年制“两后生”目前已在机械装配专业、焊接加工专业、机电一体化技术、数控加工(数控铣工)专业、汽车装配专业开展新型学徒制实践,参与学生达到260名。
我校在实施企业新型学徒制的同时也检验出不少问题,急需研究和解决,如政府的补贴机制不健全造成企业参与意愿不高,评价机制不完善造成校企双方均难以让人才评价落地、政府指导不积极造成企业在合作中的主导作用不够明确等[3]。
尤其是政府的补贴机制不健全造成企业参与意愿不高。与我校合作参与试点的企业,对申请政府的补贴的积极性并不强,从而造成学校对学徒的教学质量评价体系和考核制度难以落地。
《方案》明确指出:“学徒累计学分达到规定要求的,可获得技工院校毕业证书”。也就是说,企业学徒只要完成了职业培训教学计划规定的学习量并通过相应的考核,就能取得职业学校颁发的毕业证书。我校在进行试点中发现,“相应的考核”是最需要理顺的工作点之一。
2015年6月,教育部印发了《教育部关于深入推动职业教育集团化办学的意见》[4],我国的职业教育呈现出显著的集团化办学倾向,“截至2016年底,全国各级各类职业教育集团由2014年底的1048个,增加了358个,已覆盖了除西藏自治区之外的所有省(自治区、直辖市),涵盖了三次产业”[5]。集团化教学模式突破传统教学的限制,实现了现代职业教育的深入探索。企业新型学徒制与职业教育集团化,意味着我国的企业与教育资源走向了整合。
在企业与教育资源走向了整合的基础上,共同实施企业新型学徒制,解决学校唱戏,企业犹豫摇摆的局面。资源的整合意味着,共同规划,共同出资,共担风险,真正实现“招工招生对接、课程体系对接、评价标准对接”的共育人才办学模式。
企业是支撑职业教育集团化办学初始运营的重要基础,也是企业新型学徒制的培养主体需求方和主体。职业院校要想实现集团化办学就必须借助企业的力量,与企业共享资源,共享理念、人才以及资金等[6]。企业也是企业新型学徒制的培养主体需求方和主体方,“学徒的培养由企业结合岗位需求确定”,“企业委托培训机构承担学徒的具体培训任务,应签订合作协议,明确培训的方式、内容、期限、费用、双方责任等具体内容,保证学徒在企业工作的同时,能够到培训机构参加系统的专业知识学习和技能训练”[3]。
政府的补贴机制不健全造成企业参与意愿不高是我校在开展企业新型学徒制模式的难点之一。
可以说建立健全补贴机制是确保企业新型学徒制试点工作顺利推进的重要保障,也是企业新型学徒制试点工作的关健内容。
《方案》明确提出了相应的补贴方式,明确“实行先支后补、按年度事后结算的办法”,即企业需要先行支付学徒的培训费用,学徒期满企业再申请政府补贴。与此同时,《方案》又对政府补贴的领取条件设置了“门槛”,要求企业学徒在培训期间表现合格,在培训结束后通过职业技能鉴定考核并取得中级以上职业资格证书,方能让企业获得足额补贴;若学徒在培训后未能取得中级以上职业资格证书,企业只能领取到补贴标准的50%[2]。
学徒培训质量、培训考核,是企业重点关注的核心问题。学徒的培训成效是企业、培训机构、学徒三方主体都应承担相应的责任。但在《方案》制定的补贴机制中,并未涉及学徒培训不合格的情况下学校和学徒应当如何承担责任的问题,仅仅是以扣除部分补贴的方式“惩罚”了企业主体。这对于调动企业参与新型学徒制的积极性是十分不利的[2]。
校企共同出资等多种形式进行产教融合实训基地建设主要途径有引企入校进行“校中厂”建设、企业新型学徒制人才培养合作的厂中校建设、集团化校企共建产教融合实训基地。
2018年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开发银行联合印发了《关于印发加强实训基地建设组合投融资支持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发改社会〔2018〕1464号)》,通知附件《关于加强实训基地建设组合投融资支持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指出,实训基地建设是加强技术技能人才培养的关键环节。加强实训基地建设组合投融资支持,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推行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决策部署,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加快建设实体经济、科技创新、现代金融、人力资源协同发展的产业体系的重要举措。“支持职业学校以PPP(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或校企合作模式建设生产性实训基地或兼具生产、教学功能的专业化实训基地”,“在确保国有资产安全前提下,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与职业学校深化产教融合,以股份制、混合所有制等方式创新产权制度,探索设立产权共有的实训基地(机构)”[7]。
基于职教集团建设采用校企共同出资等多种形式进行产教融合实训基地建设,是企业新型学徒制办学模式的突破口,是解决目前企业新型学徒制的实践难题重要途径。
当然,在这一点上,强化政府的财政资金投入,缓解企业的成本压力,优化学徒制培养费用的分担结构,也是必需同时进行的举措。
企业新型学徒制办学模式的实施,使现代高素质人才培养模式更加深化,进一步明确了企业在高素质人才培养中的重要地位,便确保了高质量的培训资源的汇集。然而,在企业新型学徒制运行机制中存在在比较突出的问题,需要政府、学校、企业、职教集团不断地研究与探讨,从中摸索出解决的对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