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银河
2018年12月,笔者在湖南长沙工作出差闲暇之余到“长沙简牍博物馆”及附近的古玩市场参观,在一家古玩店闲逛时,偶然发现三件清代光绪年间盐业器具。一件是2.16米长的称杆,大头胸围6 厘米,锈迹斑斑的铁皮上面书写着“武昌府鹽政局專用,光緒十年仲春月造”,称杆全身依次镶钦着五排不同等距的计量铜色星标;另一件是根1.34长的扁担,上书“武昌府鹽政局公用,光緒三十年仲春月”;扁担两头分别用阴刻双线文字刻有“遠為官府分勞,近為鄉里作福”字样;第三件是一个普通的白色棉布盛盐背袋,上书“揚州聖德鹽號”。据店主肖老板讲,这三件器具是同时收购的,他不忍拆开售出,必须一起出货,由于报价很高,所以少有顾客问津。
武昌在湖北,扬州在江苏,两地相距640多公里,而两个城市的盐业历史器具在同一个地方出现,究竟存在什么关系?为了研究其中渊源,笔者咬咬牙关,把三件盐业器具同时采购了下来。根据清代光绪年间三件盐业器具线索,笔者查阅历史文献,考述如下:
据《清史稿·地理志》载:“隶盐法武昌道。元至正二十四年二月乙卯(1364年3月24日)朱元璋改武昌路为武昌府,仍定为湖广省省会。”明末领七县:江夏、咸宁、嘉鱼、蒲圻、崇阳、通城、武昌;州一,兴国(领大冶、通山二县)。康熙三年为湖北布政司治,湖广总督及湖北巡抚、布政使、按察使、督粮道驻,领州一县九。光绪中期,武昌沿江岸建纺纱、织布、缫丝、制麻、盐政各局,西南淦水,自咸宁来,汇为斧头湖,北至金口入江,有金口镇巡司,南面南湖,通大江,为军屯重地,西南鲇鱼套、南山坡二巡司,东北浒黄洲废司。西长江关有将台、东湖、山坡、土桥四驿。
据《湖北通志·食货》记载:唐宋时,境内巴东、秭归、长阳等地产盐。巴东有永昌盐井,井在县北80 里,元时置盐课司。秭归有青林盐井、永济井。长阳有汉流、飞鱼2盐井,宋元丰五年(1082年)废。据《宋史·食货志》记载:“归州、峡州共有三十二井,岁额二干八百二十石。”但生产时有兴衰。清初,因川、淮盐竞销,两淮盐商为防止川盐混入,奏请户部封井停产。
根据光绪《四川盐法志·转运·济楚》载,由于省内产盐很少,用盐主要依靠调入。“历史上或专销淮盐,或以淮盐为主。清初除鄂西、宜昌所属8 州县食用川盐外,其余均销淮盐。川盐引额共5874 票,其中水引996 票,陆引4878 票(约合69312 担);淮南纲盐为559610 引(约合2238440 担)。顺治二年(1645年) 定淮盐1410360 引,顺治八年定川盐票为4940 张。”并规定川、淮两盐不得互相侵销。乾隆二年(1738年),准巴东、归州、兴山、长阳4 县在淮盐不济时,可零星购食川盐,但不得过10 斤以上,亦不得转相买卖。清咸丰初年,太平军占领长江中下游,淮盐运输受阻,湖广总督张亮基以“蜀盐质良,且近楚,较潞盐为宜”奏准以川盐济销鄂岸。入鄂川盐初为官运,因运量不足引起盐价暴涨,由每斤90 文涨至200 余文,私盐泛滥。
根据《清盐法志·两淮·适销门》载,咸丰三年(1853年)五月户部议准:“川粤盐斤入楚,无论商民,均许自行贩鬻,不必由官借运,惟择楚省堵私隘口,专驻道府大员,设关抽税。一税之后,给照放行”。这一规定打破了引岸界限,川盐顺江而下,以至占领整个湖北食盐市场,并大大促进了四川盐业特别是自贡地区盐业的发展和四川盐课额的增加。太平天国起义失败后,两江总督曾国藩以“淮纲之兴替,全视楚岸之畅滞”为由,筹划“收复鄂岸”。曾多次上书请求归复引地,都遭湖广总督李瀚章和四川总督吴棠的反对。同治十年(1872年)曾国藩再次奏请“扶淮抑川,并请将淮厘多拨数成归鄂”。在高利诱惑下,湖北始酌堵川盐,但当时川盐年销量仍达20 余万引,为淮盐销量的3 倍。十一年(1873年)曾国藩、李瀚章、吴棠议定分界行销,并规定川盐不准侵入淮盐专岸,淮商则可在川盐销区设子店拨售零引。清末,武昌、汉阳、黄州、德安4 府的28 县为淮盐专岸,安陆、襄阳、郧阳、荆州、宜昌、荆门5 府1州的30 县为川淮盐并销区,应城、京山、天门3 县为应盐销区,湖北计岸8 州县为川盐专销区域。销区划分理应以距离产区远近及运输条件为依据,但巴东、归州等县逼近四川,却规定食淮盐,康熙以后,大小臣僚多次奏请改食川盐,均未解决。盐税是清政府的重要财政来源之一,1892-1907年间全省每年消费盐约240 余万担,征收盐税及各种附加税共42 种,年收入约白银370 余万两;其中仅盐厘即达140-200 万两。1895年盐厘实际收入占全省主要税收的四分之一。
江苏盐业历史悠久,有文字记载的距今已有2000 多年。《史记·货殖列传》记载:“彭城以东,东海、吴、广陵……有海盐三盐之饶”。西汉吴王濞立国广陵,招致流民煮海水为盐,开邗沟,自扬州通海陵仓及如皋溪,可见当时盐的产运都已有相当规模。汉时,全国置盐官30 多处,朐县是其中之一。产盐采用煎法,“雇民自给费,因官器作煮盐,官与牢盆”。所产之盐尽归官府,按人发给工本费由官府统一销售。
根据《江苏省志·盐业志》记载:江苏盐业盛于隋唐。唐宝应元年(762),刘晏受任盐铁使,在淮北设监,涟水设海口场,扩大煮盐事业,并在扬州、白沙设立巡院,以缉私护盐。宝应元年江淮地区盐税约75 万缗,占全国盐利的12%; 大历末江淮盐利上升至230 万缗,占全国盐利的32%。
宋代两淮、两浙之盐,统称东南盐。所谓“东南盐利,视天下为最厚”。岁课之多,过于解池,而两淮产盐又优于两浙。淮南的楚州盐城监年产盐48.9 万余担,泰州海陵监,如皋仓山海场年产盐65.6 余万担,淮北的板浦、惠泽、洛要3 场年产盐47.7 万余担。南宋绍熙五年(1194年),黄河夺淮入海,由于泥沙骤增,滩涂日扩,淮北盐场井灶东移。到元代,随着新滩涂的不断出现,盐区先后扩建了板浦、临洪两场,废除了洛要、惠泽两地。其时,两淮计有29 个盐场,明承元制,设两淮盐运司,下设通、泰、海3 分司,辖吕四、余东、余中等30 个盐场。
扬州隶属于江苏省,是《禹贡》中所描述的九州之一。扬州范围相当于淮河以南、长江流域、珠江流域。扬州随着淮盐产、运、销的发展。两淮出现了一批大盐商,并促成了两淮“京都”古扬州的畸形繁荣。扬州盐商中最大的是山西和安徽的富商,其中资本雄厚、政治势力强的有汪、程、江、洪、潘、郑、许等八大家,居八大家之首是徽商江春。江春担任两淮总商40 多年中,乾隆皇帝6 次南巡,都由他张罗操办,并3 次入京荣觐。清代盐商报效时间,主要在乾、嘉两朝,以两淮盐区为最,报效总数达5400 万两。到嘉庆、光绪年间逐渐衰败,其原因除穷奢极欲、挥霍浪费外,就是向朝廷报效频繁,盐商负担加重,也是一个重要因素。同时海势东迁,盐政腐败,淮南盐产不断减少,扬州盐商极盛的历史逐渐结束。江苏盐城,地处中国东部沿海中部,位于长江三角洲北翼。盐城东临黄海,南与南通接壤,西南与扬州、泰州为邻,西北与淮安相连,北隔灌河和连云港市相望,同样是一个以盐而兴的城市。
清朝之前湖北就有井盐(又称泉盐)生产,也是盐的转运中枢。唐宋时,境内巴东、秭归、长阳等地已有产盐记载。唐妥史之乱后,河运东南北上转运梗阻,盐铁租赋转改由长江溯汉水自商山达于长安,鄂州(州治在今武汉市武昌)遂成为转运的枢纽。明代中叶,淮盐成为汉口市场上畅销的大宗货物奠中淮南盐(以淮河为界,淮河南为淮南盐)销往湖北、湖南、江西、安徽(称为扬子四岸)。淮盐由江苏仪征沿长江船运至武昌金沙洲(约在今武昌白沙洲)停集,因江水冲刷洲岸常塌,难以停泊大船。万历四十七年(1619年)后,因为汉水沿汉正街一带的码头便于停靠大型盐船,从此,盐船多停泊于此,再分销各口岸。淮盐经销逐年兴旺,汉口盐行由此兴起,食盐贸易成为汉口主要商业区之一。淮盐巷园地处汉正街中段,又靠近汉水的各大码头,所以成为淮盐贸易中心。
清代户部规定,淮盐以汉口为“盐岸”。汉口是淮盐的集散地每年大批淮盐运来汉口,然后再供两湖、江西、四川、河南等省之食。当时汉口有商、咸数十处。(《简明清史》第1 册第365 页)负责淮盐机构“淮盐督销总局”建在淮盐巷近旁的武圣庙。汉口淮盐商人组织“淮盐公所”也在此。
道光十年(1830年),湖广总督卢坤在汉口建盐仓存食盐,便于转运分销。在盐船停泊较多的塘角(今武昌塘角前后街及三层楼一带,时有小河通江),设立总卡稽查私盐,阻止私销维持盐价。道光十一年,运到武汉分销湖北、湖南两省的淮盐约4 亿斤,“盐务一事,亦足甲天下,十五省中未有可与匹者”(《武汉市志·商业志》第1 页),汉口漕粮交兑和盐业的繁荣促进了武汉市场发展。道光二十九年底(1850年1月),武昌新河街一带入港避风盐船失火,因绳缆相系不易解脱,被烧盐船近千艘,死伤2000 多人,损失白银30 余万两。汉口一度被取消分销淮盐的资格,当地盐业自此一蹶不振,同治年间汉口再度为淮盐集散地,然湖北全省所销淮盐不及以前汉阳一府,随着外国航商入境,汉口盐运业逐渐走向衰落。
咸丰初,太平军占领长江中下游,淮盐运输受阻,时任湖广总督张亮基以“蜀盐质良。且近楚,较潞盐为宜”奏准以川盐济销鄂岸。从此鄂岸成为淮盐、川盐争销之地,并有少量芦盐、潞盐、青盐等销鄂。咸丰三年(1853年)十月,张亮基派员勘验并下令熬制应城矿盐(又称膏盐、岩盐)。应盐自此发轫,并行销邻近地区。
武昌府属湖北省,但食盐属淮南纲盐销地,与江苏扬州、盐城同属淮南食岸。
淮南食岸有江宁、扬州二府,通州一州及淮安府的阜宁、盐城二县,而江、甘、高、宝,名为江甘四岸,通、如、泰、东、兴、阜、盐为附场七州县。凡商人运盐,例分纲引食引,食则附近盐场,斤重而课轻,纲则远于场,斤轻而课重。
淮南纲岸有四个,鄂岸:食盐行销武昌、汉阳、黄州、德安、襄阳五府;湘岸:食盐行销长沙、岳州、常德、衡州四府澧州一州;西岸:食盐行销南昌、饶州、南康、九江、建昌、抚州、临江、吉安、瑞州、袁州十府;皖岸:食盐行销安庆、池州、太平、宁国四府和州一州。淮安府所属桐城,则销淮北盐。
按淮南纲岸:行湖北省九府一州559610引;湖南省九府一厅二州22316 引;江西省三府94897 引;共1283969 引。至同治二年,改办票盐。湖北定运160000 引;湖南80000 引;江西100000 引;安徽72000 引。以600 斤成引,自是以后递有增减,至清末为652760 引。鄂、湘、西三岸,俱以500 引为一票,皖岸以120引为一票。
盐之为物,旺产在天时,疏销在人事,而利运则在地理。淮盐以三洲之产,馈食偏六省。榷课甲天下者,以有长江、淮河转输地利之便。
淮南各盐场水运道路共计有十二圩,并在此将盐装载于民船分运销湘、鄂、西、皖四岸。
如前所述,秤杆上书“武昌府盐政局专用”;扁担上书“武昌府盐政局公用”。那么,“武昌府盐政局”机构的产生有什么历史原因?
自春秋时期之后盐业就属官营,从有国家政权开始,就有盐业管理的章法和组织机构,距离有较为完整体系的两淮盐业管理机构的建立已有两千多年的历史。公元前约150年,西汉就建立了盐的管理机构,重点在淮南。在广陵设均输官、监卖盐官、司盐校尉、盐监都尉、总监、隶属国家大农令(相当于今财政部长)、司盐都尉管理,主要职责是管理盐业生产和运销。唐、宋、元期间,两淮先后设有转运院、盐监司节、巡院、两淮榷监院、两淮转运使司等机构,隶属朝廷户部管理,职责是掌握场灶、缉私盐、榷办盐务事宜。明、清时期,两淮设盐运司、巡盐御史院、都转运盐使司,掌握缉私盐和督榷盐课。清道光至光绪年间,两淮盐政由两江总督兼理和专管,强化对两淮盐的管理。
到了清代,掌管一省盐政设置的官名叫转盐运使。转运使是中国唐代以后各王朝主管运输事务的中央或地方官职,首见于唐代。唐玄宗开元二年(714年)置水陆转运使,掌洛阳、长安间食粮运输事务;唐玄宗十八年(730年)置江淮转运使,掌东南各道水陆转运。肃宗乾元元年(758年)置诸道转运使,掌全国榖物财货转输与出纳。唐代宗后,常由宰相兼领,有时与盐铁使并为一职称盐铁转运使,并于诸道分置巡院,五代废巡院。到宋代初期,为集中财权,置诸路转运使掌一路财赋并监察地方官吏,官高秩重者为都转运使简称漕,实为府、州以上行政长官。到了辽代,国财赋官亦有都转运使与转运使,掌赋税钱谷仓库出纳与度量衡制度,各路置转运使。元、明、清有都转运盐使,专管盐务工作,与唐、宋、辽、金转运使职责不同。
清代,淮南总局(淮)设总办委员一名,帮办会办委员三名,总理文案委员一名。凡通泰二十场垣盐,分别真梁、正梁、顶梁和盐碱片各名色,按堆按年派单给重。鄂、湘、西、皖四岸暨各食岸运商纳课缴捐,给咨发照并收放前后五成盐价诸务悉隷为。每有大政由司交局核议驻扬州,另置有淮南盐制同知职,系淮南盐制旧系通判改置。掌验掣淮南引盐之政令准权衡、割余斤、分拆引目、稽督报运。凡商盐抵所,掣挚秤盘,引目切角订封,核注桅封给商赴口岸运销驻扬子县。
清光绪三年(1877年),四川总督丁宝桢创办四川盐务官运,在泸州设官运盐务总局总理官运事务。总局之下,于各厂设分局,负责购盐、分运;各岸设岸局,负责发商销售。此外,还设有子局分卡,“或任盘验,或管船务,或司提拨,或填换盐票”。南方各地纷纷效尤,相继成立类似盐政管理机构。笔者推测“武昌府盐政局”就是此时应运而生的产物。
湖北武昌是中国历史名城,自古是长江中游的水运要道,清代之前一个时期,不仅承载着鄂地食盐运输重任,并承载着豫、湘、皖的部分食盐运输任务。江苏扬州和盐城,不仅生产运输食盐,同时也是中国历史上有名因盐而兴的城市。
而今,三件清代盐业器具同时出现在一起,是偶然也是必然。由于受到时间及资料所限,“扬州圣德号盐店”在扬州盐业历史上究竟是什么状况?只能留给其他学者去继续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