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敏
(株洲市国信公证处,湖南 株洲 412007)
随着中国经济的发展,个人及家庭财富日益增长,越来越多的人们开始关心财富传承的问题。目前,人们遇到的家庭财产和婚姻问题很突出,本着“便民、利民、惠民”的服务理念,株洲市国信公证处近两年来多次进社区,为社区居民进行公证法律咨询和讲解,受到所在社区居民的热烈欢迎和高度好评。
随着社会的改革和变化,人们的地理流动和社会交往范围在不断扩大,家庭生活之外的生活越来越丰富多彩,外部世界的吸引力与家庭的吸引力竞争,在此情况下,夫妇双方在时间、精力、感情方面给与家庭投资比重在悄然改变,也就是说家庭对个人来说,其职能也在衰退,家庭的解体和变化比以前容易多了,婚姻的不稳定性给人们造成了巨大的心里压力及对未知生活的困惑,传统的家庭观念在悄悄退化。
“常言到清官难断家务事”。平常百姓家,涉及各自感情和利益之时,纠纷和矛盾随之升级而来,再清明公正的官家也是难以解决情感复杂利益夹杂不清的家事。本人近年来亲身办理的多个案例足以说明,家事情感之复杂,利益矛盾之盘根交错,各方为争夺所谓最大的利益不惜丢掉骨肉情、手足情和夫妻情等,甚至大动干戈,由昔日温馨的亲情走向老死不相往来的仇恨中。
比如,子女对父母的赡养之情。今年一月,我接待一位八十岁的社区老爷爷,称本人系再婚,未生育子女,跟他再婚的妻子带了个女儿过来,继女成年以后没有跟他生活在一起,平时靠弟弟的儿子也就是侄子照顾他的生活起居,老者的妻子前几年去世了,现在老者只有一栋私房和退休金几万元的存款因身体不好得了重病,急需要钱治病,因房屋系农村房屋,无法对外出售,他的兄弟姐妹家庭困难,也不愿意拿钱出来帮助他治病,这时,平时照顾他的侄子愿意拿钱给他治病,这位老者很开心,当着亲朋好友的面,承诺把生前的这栋私房给侄子,他的继女得知后,每天找老者的麻烦,要求分财产,最后老者不同意,导致与继女反目成仇,继女不依不饶的非要分得他的财产。到此,按常理说,老人没有妻子和继女照顾,乃人间悲剧,继女应该照顾老人,积极帮助老人治病。可事与常理相悖,老人活得痛苦,最后与继女对簿公堂,势不两立。
又比如,夫妻之间的纠纷。俗话说一日夫妻百日恩,百日夫妻似海深。因为相爱而走到了一起,组织了家庭。婚姻经营的过程中,不免会出现各种意外状况,造成矛盾。爱情就是让人那么难以琢磨,爱的时候海誓山盟,一句不爱了,就结束了那么多天的感情。不管外人如何看待,我感觉双方的心里应该都不好受吧。即使养了几年的宠物失去了,都会伤感好多天呢,何况是个人。
再比如,兄弟之间的手足情。话又说了,兄弟如手足,十指还连心呢。这种感情在生活中最让人琢磨不透。遇到纠纷的时候,可以打破头颅,当兄弟遇到困难的时候,又可以拧成一股绳。兄弟如手足,谁要动我手足,我先断他手足吧。可是当兄弟之间的感情和利益有冲突之时,再深厚的手足情,也可能要对簿公堂。
无论是父女之间、夫妻之间,还是兄弟之间,或是其他亲朋好友之间,当我们生活发生了财产纠纷、情感纠纷怎么办?公证告诉你:有纠纷不怕,公证调解为你排忧解难。
上月有个社区居民李奶奶去世,去世前立下公证遗嘱,将仅有的一套房产留给了小女儿,大女儿对结果表示异议,要求与小女儿平分房产,但无法提供有效证据。根据相关法律,大女儿无法继承母亲的上述房产,但公证员从亲情角度出发,对两名继承人分别做思想工作进行调解,劝说小女儿同意支付部分补偿款给姐姐,小女儿对公证员工作成效心服口服,同意支付20万元补偿款给姐姐,但大女儿没有听从公证员的调解,坚持以诉讼方式解决,最终通过诉讼方式取得的补偿款只有8万元,扣除律师费、诉讼费后所剩无几,最终懊悔不已。
事实表明,公证调解能更好地解决家庭纠纷和矛盾,往往还更能省时、省钱。
首先,公证处公证员有厚实的专业素养,与法官、律师一样,公证员是通过国家司法考试,经过严格的审核程序后被任命的,而且公证员长年办理涉及家事、房产、金融业务的公证,相关经验颇丰,更能对症下药,从而将问题和矛盾圆满的解决。
其次,也是最重要的,赋予强制执行的公证业务能更好地保障当事人权益。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对于一部分符合条件的民事协议可以办理赋强公证,赋强公证就意味着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约定的义务时,另一方可以向公证处申请出具执行证书,而执行证书与法院生效裁判文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持有执行证书即可直接向法院执行局申请强制执行,从而免去了诉讼过程。根据规定,下列法律文书是可以办理赋强公证的:(一)借款合同、借用合同、无财产担保的租赁合同;(二)赊欠货物的债权文书;(三)各种借据、欠单;(四)还款(物)协议;(五)以给付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学费、赔(补)偿金为内容的协议;(六)符合赋予强制执行效力条件的其他债权文书。
再者,协议公证更具有法律效力,可更好保障当事人权益。对于上述协议以外的其他民事协议,虽然不能办理赋强公证,但可以办理普通的协议书公证,此类协议具有法律约束力,如果一方违约,另一方可以依据协议起诉来追究违约责任并强制执行,当然,经公证的协议证明力最高,其真实性、合法性更容易得到法院认可。
最后,公证调节更能节省时间和经济成本。比如,一个案件大约需要3到6个月的时间处理,往往还需要律师代理费、保全费、鉴定费及诉讼费等各类费用支出,如果有公证调解介入,可以直接进入执行程序,节省了大量的时间和成本。
相信随着公证调解的成效日益突显以及公众对公证认识的加深,打官司找律师不再是老百姓眼里解决各类纠纷的唯一手段,公证调解将会成为最受欢迎的解决纠纷方式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