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浩
(上海政法学院 刑事司法学院,上海 200333)
首先,抛出了第一个实际的问题,即中学校园距离高校校园的地理距离较远。由我们学校上海政法学院出发到达安师中学,实际耗时越两个小时左右,我们选用的交通工具是公交车换乘地铁的线路。大量的时间用于行程之上,对于大学生参与此类活动的积极性的打击较大。
作为安师中学毕业生,了解到安师中学是配备校车的。于是便提议是否可以用校车来接送我们这些志愿者,不仅缩短了于行程的时间,更能保证志愿者在行程中的安全和确定性。但是根据《公务用车管理办法》的规定,如果只是我们学生和高中直接对接的情况下,中学是无法使用校车这一公务用车类型来接送我们志愿者的。只有当学院或者是学校一级的对接,才可能使用校车。但是对于许多刚在起步的志愿者活动来说,不利于活动的持续开展,并且这样官方性质的对接,需要的是在之前无数的铺垫和成果之下,才可能让官方对接成为可能。而学生于中学的直接对接,存在着谁牵头的问题。如果是学生个人牵头,个人的力量总是有限的,即使从大一开始就开始项目的实施运作积累,到了高年级之后面对毕业和实习的压力,继续开展是难以为继的;如果是学院中的部门牵头,境况稍有好转,学院部门的力量相较于个人而言无疑是更好庞大夯实的,但是部门存在着每年的换届的情况,下一任部门之中是否顺利承接上一任所留下的此类性质的志愿者活动是有待考量的。因为学院的部门,在一定程度有着学院的资源,但在学院与中学正式对接之前,学院部门与中学的对接性质是类似个人的社团对接中学的。
再深一步,中学校园距离高校校园的地理距离较远,转化为了在路程上所花费的时间。作为大学生,虽然有着较为灵活充裕的课余时间,但以安师中学和上海政法学院为例,来回需要花费四个小时时间。而志愿者活动一般是在中学上课的时间展开,即周一至周五,而大学排课因人而异,但在周一至周五想要抽出四个小时以上的时间也极为不易。所以给与交通补贴的方式只能缓解对于路程上的压力,却不能根治问题。
第二点,高校对接中学的志愿者活动较少,资源开发不足。根据自己大学两年以来的了解,大学之中的志愿者活动于中学的活动是相当较少的,多数的志愿者活动是大学附近的街道社区、敬老院、小学等开展的,另一些志愿者活动是上海市等等政府和社会组织主体主办的,在大学校园招募志愿者的活动,例如首届进口博览会、爱心暑托班等等。以安师中学为例,安师中学作为音乐特色高中,在假期会于敬老院、医院或商场等地方进行志愿活动。如果大学可以和中学合作,不仅可以拓展相互的志愿活动平台,更加可以丰富志愿活动内容。不在是单纯的站着、看护或者辅助,可以结合中学的音乐特色将音乐带给更多的人。丰富了面也丰富了层。同时在志愿活动中,可以行成一种大孩子带着小孩子一同协助的状态,有效的让大学生相对与中学更加开阔的视野,完善的价值观给中学生形成一个优秀的榜样。大学生在年龄、视野以及世界观上,对于中学生有着天然的亲和力,相对于老师更加可以起到一个领导,带领的作业,同时中学生也不易感受到紧张或者压力,有利于志愿活动以及志愿者间的交流的顺利进行。
而高校如何有效的对接中学,一个行之有效的办法就是先由毕业的学生牵头。毕业的学子,对于自己就读三年甚至更久的校园肯定有着充分的了解,再经历了大学的教育,将自己所学的专业知识亦或者优势资源带回母校。学子作为桥梁,以此交流互补,将自己的资源以及优势相互补充。
最后,对于大学生的积极性调动不充分。做任何事情,积极性的重要性不言而喻,高校学生在选择志愿活动的时候,积极性的优势不仅可以吸引到更多的大学生参与进来,更是让高校学子怀中更高的热情完成志愿活动。
对于积极性的调动,可以由两方入手。第一,高校可以给于积极参与此类志愿活动的学生提供适当的补贴,对于志愿行动的认证以及在德育之中的适当加分以鼓励同学积极参与。同时补贴不单只是经济上的,更可以是时间上的,由教师进行培训,深化包括专业知识、如何有效表达等等方面。志愿活动的认证是此类活动的核心,只有得到了认可的行为,对于学生来说有着更加充分的动力和基础的保障。第二,中学方面可以尽早给于合适的安排方便其有针对性的做出准备,保证参与志愿活动中学之中有一定的参与人数,给与合适的场地开展志愿活动等等。
三、结语
最后,大学生志愿服务活动走进中学校园,志愿活动的类型并不局限在普法这一类,可以开展更为丰富的活动,而作为法学生,我的志愿活动选择了给高中生上一堂普法课。高校学子进入中学校园,第一,将大学生这一团体带入到中学生中去,让学生有途径接触到自己所期盼的大学生活的模样,了解曾经上几届中高考的备战状况,学习状况以及高效学习方法的交流;第二,大学生的年龄层级有着天然的优势去将自己较为成熟的世界观、价值观和自身的经历叙述给中学生,以引导他们更好的学习生活;第三,对于高校学生自身来说,和中学开展的志愿活动,不仅可以夯实自己的专业知识,更是学会如何去交流,包括于老师,于低年级的孩子亦或者于年龄相仿的人。
项目实际开展于2019年3月25日上海音乐学院附属安师实验中学(后称安师中学),实践项目中不仅是达成了初步的实践目的,即结合自己的专业向高中生传播禁毒知识,了解清晰毒品危害,更是从本次实践中总结出如下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