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中国城市科学研究会 吴洁/建设综合勘察设计研究有限公司 赵海龙/天津大学建筑工程学院 赵子浩 山东省莒县住建局 李秀花 刘晓燕
近十年来,智慧城市建设如火如荼,其中体现在各个行业中,具体表现为:让生活更便捷,出行更方便,工作效率得到大大提高。随着智慧城市建设的高速发展,互联网技术得到的普遍应用,特别是国家提出要充分利用互联网、大数据、人脸识别、在线支付等技术,大力推行“互联网+不动产登记”。提高了政府机构公共服务水平和办事效率,使“物联网+”的技术达到有效的利用。
2015年,国务院印发《关于积极推进“互联网+”行动的指导意见》,指出要创新政府服务模式,大力推进“互联网+”益民服务。2016年,国务院下发《关于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明确提出要规范网上服务事项、优化网上服务流程、推进服务事项网上办理、创新网上服务模式,并推进实体政务大厅与网上服务平台融合发展。
自2007年10月1日起施行的《物权法》颁布以来,由于人们对于产权归属的意识进一步加强,致使各地不动产登记部门工作量每天都是饱和状态。原因一是办事的老百姓因为对于登记的工作流程的不了解,多次往返询问而得不到满意的解决方式而焦躁埋怨,二是办事人多,登记机构工作人员人手不够,工作流程冗长,致使长久的等待,工作效率低下,老百姓埋怨;更主要的方面,还是因为登记部门业务量暴增、内部流程繁琐,从而影响工作效率和办事的时间。为了解决工作中的种种矛盾,作者以“互联网+”为抓手,探讨不动产登记模式组织变革的可能性。
登记的基本流程:首先,不动产登记申请人到房产登记机构提出不动产登记的申请,之后按照登记机构的需要提交各种资料;不动产登记部门对申请人的身份信息及提交的各种证明材料进行核实,核实的结果做出评定是合格之后,作为登记的真实材料备案,最后通知申请人现场领取《不动产权证书》。
目前在这种备案登记的工作中,采取的是“互联网+”的初级应用的B/S结构的系统,系统仅仅是对提交的资料进行核对,不能识别是否真实,仅仅是部分信息的预先收集。如商品房销售网上联机备案是为了及时告知客户房屋的销售状况,以免漏报瞒报等。通过这些系统提交的申请信息都还没有真正地进入 “后台系统”,即没有正式进入登记机构的业务办理系统。
目前,以房地产登记系统之所以还停留在“互联网+”的初级应用阶段,主要是因为:一是人们的观念落后,目前大多数业务系统都是简单地将手工作业模式搬到电脑上来做,完全让电脑“模仿”人脑;二是系统设计以案卷管理为核心,导致大量的冗余信息,流程方面也是低效率重复。电脑所具有的优点,如运算的严密逻辑性,数据库的高效组织性等,都没有得到充分发挥。当数据量随业务量增加而增加时,系统则会被严重拖慢。因此,登记人员通过这些系统来办事会感觉更累,甚至有人认为电脑是在帮倒忙。
可以要求申请人通过互联网或移动APP,提交登记部门需要的资料,提前审查在系统中进行预受理、预审查,登簿前通知申请人,带着原始证件和相关复印件,前来不动产登记机构办理登记申请。若资料与上传资料一致,则可以现场受理、当场核对是否真实有效的资料;否则,需要按照要求补交资料或者不予受理。“互联网+”模式,实现申请人只需要一次到登记机构,即可实现办完整个登记工作。通过“互联网+”系统将大量的登记所需要的资料,线上统一申请、联网审核、网上反馈、现场核验、一次办结,提供网上预约、网上查询、网上支付和网上开具电子证明等服务,实现服务企业和群众零距离。此外,全力推进不动产登记“一窗受理、并行办理”、优化流程、精简材料,重点解决办理环节多、流程不清晰、群众重复提交材料等问题。核查完毕后需要申请人登门领取证件。也就是倡导目前我们国家提出的“让数据网上跑,让群众少走路”的服务理念和目标。要实现这种工作模式的改变,还需要从以下两方面着手:
(一)工作方式的转变
负责登记的工作人员的工作主要是核查申请人的身份是否真实并且有效, 核实申请人提交的资料是否真实及齐全。其中身份识别的目的一是怕非业主冒用业主身份,二怕真业主给自己的身份作假。“互联网+”模式,是在不需要申请人到场的情况下,根据申请人提交的资料,线上审核,核对资料的真伪,线上完成审核的大部分工作,得出结论,继续后续工作。利用先进技术的应用,让各种手续得以进一步简化,更加节省申请人跑路的时间和工作人员繁琐的审核流程。
(二)重置流程
1.客户通过互联网访问到登记机构的业务系统,根据系统要求填写必要信息,并拍照上传一些核心资料的照片。
2.登记机构收到信息后,工作人员先完成初步审核,并生成初步登记结果,但此时还不能记载到登记簿,也就是说登记还没有在法律上生效。
3.登记机构预约客户上门,进行身份确认和其他资料的核对校验,包括辅助性材料和已上传图片与实体资料的符合性。
4.核对无误后,将信息记入登记簿并发放登记结果凭证给申请人。
5.登记机构将收取的资料归入档案部门。
(一) 风险分析
在网上申请填报的阶段,想通过技术手段,确定申请人填报的资料是否真实是不可能的,因此,在初步审核阶段,主要是审核申请人提供的资料是否齐全,如果提交的资料不够齐全,系统会提示缺少的资料,请申请人填报审核所需要的全部资料,这样既避免了申请人去登记机构的跑路次数,又节省了申请人的时间,同时也减少了登记机构的接待压力。
在申请人提交的资料齐全并符合登记机构的审核需求,初步审核,初审通过后,通知申请人带着网络提交的资料原件,现场核对资料是否一致,确认资料真实有效后,声请人领取凭证并完成此项工作。
(二)优缺点
1.“互联网+”模式,可以实现随时申请,通过互联网平台登记不动产信息,实现全网域、全天候、零距离办理不动产登记业务。同时,互联网登记信息还可与住建、税务、工商、国土、规划等部门数据共享交换,减少提交材料,提高登记效率。
2.“互联网+”模式,真正做到了无纸化审批,既节约了资源又方便老百姓办公。纸质材料在当面受理完成之后即移交档案管理部门,而不进入业务审核的各个环节。在审核过程中,不需要进行大量的图片文字转换,仅仅是资料的核对,避免了纸质材料传递过程中可能出现的各种纰漏。
3.线上交流信息,线下预约服务。
4.由于申请人会提交一部分图片信息,而纸质材料还会在档案部门进一步扫描整理,这样会导致部分冗余信息。不过相对于模式调整后所带来的社会效益,牺牲一点存储空间还是值得的。
(三)技术关键点
网上申请的便捷,也可能造成虚假申请,增加登记工作量。对此,需要采取各种技术手段以避免虚假登记。
1.申请人手持身份证拍照上传,初步解决身份识别问题。
2.申请人初次登记时预留有实名登记的手机号码和设置密码,在线上申请时可以要求提供手机验证码和密码,进一步提高安全性。
(一)以申请人为核心构建完整的信息系统,根据申请人提供的的各种信息,登记机构可以建立统一的资料库,方便以后工作的数据调取和比对。
(二)行政管理的高度信息化,登记机构既要做到线上审核的有效性和及时性,又要及时掌握对于业务系统,更需要实时“掌握”每个工作人员动态情况,监督工作人员的工作状态,便于分派审核任务并及时与申请人沟通,加强工作的时效性 。
(三)全面的信息共享,如与税务、工商、公安、国土、规划等机构的信息互通。
(四)支持不动产“网上(掌上)登记中心”,推出网页版、微信版、自助终端版不动产登记网上申请平台,极大的方便了各类人士的不同需求。
“互联网+不动产登记”的服务目标是提速增效,提升百姓的获得感,因此,它主要应针对申请登记和领取证书两个环节,从“让数据多跑路”的角度,实现“让百姓少跑腿”,从而便民利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