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天津市教委、市财政局印发《扩大普惠性民办学前教育资源奖补项目和资金管理办法》,规定改造闲置资源举办的普惠性民办园,每个学位将获5600 元的奖补资金。
市教委和市财政局对奖补资金实施目标管理,结合各区申报的绩效目标,对扩大学前教育资源工作进展情况,适时组织开展绩效评价。获得奖补资金的幼儿园,必须连续提供普惠性学前教育服务满3 年。3 年之内停止办园或不再提供普惠性学前教育服务的,须全额退还奖补资金。
新修订的《陕西省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籍管理办法》日前公布,明确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不得随意转学。因户籍迁移、父母工作变动等原因不能在原所在学校就读的,可申请办理转学手续。义务教育阶段每一学段内升级采用直升式,不允许跳级、留级。
陕西明确,转学不得变更就读年级,毕业年级学生原则上不准转学。义务教育阶段学生,除丧失学习能力者外,不准退学。学校不得空挂学籍,不得虚设班级,不得以虚假信息建立学生学籍,不得重复建立学籍。
浙江省教育厅联合省发改委等14 个部门日前联合起草了《浙江省中小学生减负工作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从教育教学、招生、考试等7 个方面出台减负举措33条。
该方案要求严控家庭作业总量和作业时间,关注学生差异,保障睡眠时间。小学生到晚上9 点、初中生到晚上10 点还未能完成家庭作业的,经家长签字确认后,可以拒绝完成剩余的作业。同时,浙江将研制区域基础教育生态评价体系,通过区域基础教育生态指数,检验和评价全省及区域中小学生学业负担情况和减负成效。中小学生减负工作纳入对地方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的评价指标,强化属地政府及部门减负治理责任。
《甘肃省落实教育部等九部门中小学生减负措施实施方案》日前印发,制定了30条中小学生减负具体措施。其中,小学一、二年级不布置书面家庭作业,三至六年级家庭作业不超过60分钟,初中家庭作业不超过90分钟,高中也要合理安排作业时间。
方案对科学合理布置作业作出详细规定,作业难度水平不得超过课标要求,教师不得布置重复性和惩罚性作业,不得给家长布置作业或让家长代为评改作业。方案对控制考试次数作出规定,小学一、二年级每学期学校可组织一次统一考试,其他年级每学期不超过两次统一考试。考试成绩实行等级评价,严禁以任何形式、方式公布学生考试成绩及排名。
河南省教育厅等六部门日前联合下发《河南省规范校外线上培训的实施方案》,提出将在今年12月底前完成对全省校外线上培训及机构的备案排查。
方案对培训内容、课程时间设置和收费行为划定了严格界限。按照要求,校外线上培训机构必须将收费项目、标准和退费办法在平台的显著位置进行公示,未经公示不得收费,不得超出公示的项目和标准收费。方案明确,不得聘用中小学在职教师,但应当具有国家规定的相应教师资格。校外线上培训机构要在培训平台和课程界面的显著位置公示培训人员姓名、照片和教师资格证等信息。
四川省教育厅、省网信办、省公安厅等6 部门日前联合制定了《四川省规范校外线上培训的实施方案》。到今年年底前,四川将完成对全省校外线上培训及机构的备案排查,并建立黑白名单制度。
《实施方案》规定,校外线上培训的每节课不得超过40分钟,间隔不少于10分钟;直播培训时间不得与学校教学时间相冲突,面向小学一至二年级的培训不得留作业;面向境内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的直播类培训活动,结束时间不得晚于21:00;校外线上培训收取的预付资金总规模应当与服务能力相匹配,不得收取超过60 课时或者3 个月的培训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