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洪丽 程 佳 (哈尔滨学院)
“教育的目的应当是向人传递生命的气息”(泰戈尔)。我国《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1-2020年)》提出生命教育是教育发展战略中的“四个重视”之一。随着教育改革与发展,核心素养教育的实施,中小学校教育的目的不再是单一的知识传授,学生健康的心理、良好的道德品质、优秀的个人素养以及对生活、学习乐观积极的态度的培养极为重要。
而目前我国中小学教育对青少年生命的有关教育仍然欠缺很多。我们的教育体系偏重于实用性,对于学生生活生存方法和手段的教授比较多,而对学生生命存在的意义和价值的关注比较少。这种教育现实让人们只重视自己存在的方式,而忽视了对自己和他人生命的关注、科学的人生价值的认识、积极学习生活的态度的养成等。生命教育的实施有助于帮助学生关爱生命,掌握生命本质,树立学生科学正确的人生观,激励学生为成为优质的自我而努力。可见,中小学实施生命教育在当今时代形势和现实所需情况下尤为迫切。
从世界范围来看,20世纪下半叶以来一些国家开始明确提出生命教育和敬畏生命的道德教育。美国的杰·唐纳·华特士1968年开始第一个倡导和践行生命教育的思想,日本于1989年明确提出以尊重人的精神和对生命的敬畏之观念来定位道德教育目标;乌克兰2001年开始开设生命科学基础课。我国对生命教育的关注是从20世纪90年代开始,人们对其内涵的理解及概念的界定多种多样,众说纷纭。从最普遍的定义来看,生命教育(Lifeeducational)也是全人教育(Holistic education)的同义词。
生命教育既包括有关生命的教育,也包括生命化的教育。其内涵可以从以下三方面去理解:一是生命之真。认识生命,懂得生命是一种独特的现象,生命的内在价值及其重要性。二是生命之善。关爱生命,尊重生命,相信生命,敬畏生命。三是生命之美。享受生命,丰富生命,优质生命等。生命教育的目的是通过充分开发、挖掘、运用生命本身的资源,唤醒个体生命本身所具有的生命意识和生命智慧,并通过培养使之发展与增强,目的是引导人们追求生命意义,提升生命质量,活出生命意义。
中小学生命教育不是一种新型教育,而是在教育(含学科)实践活动中依据中小学学生生命特征,遵循生命成长及教育的规律与原则,以学生自身潜在的优质生命基质为基础,通过科学有效的教育方式,教育学生认识生命,引导学生欣赏生命、尊重生命,鼓励学生热爱生命,主动地去思索生命的意义。找出自己存在的价值与定位,树立健康正确的生命价值观,成为优秀的自己;珍惜人类所共同生存的环境,成全并促进其他生命优秀的教育。
生命教育,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方面。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指出:“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建设生态文明是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的千年大计。坚持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基本国策,像对待生命一样对待生态环境。”在社会实体中,个体之间存在互动、个体的生死与社会之间存在互动,个体具有社会责任,而构成社会整体的每个个体之间的和谐与统一是和谐社会建设的基础。而人与人、人与自然、人与社会的和谐发展无一不要求人们对生命、生命观及其伦理价值的内涵和意义深入思考和成就,从而针对社会各阶层施以生命教育,帮助人们形成正确的生命价值观,有利于加速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建设与发展。但当前社会层面所彰显的漠视生命的现象充分表明,对社会各阶层进行生命教育的普及已经到了紧要关头。
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优先发展教育事业。建设教育强国是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基础工程,必须把教育事业放在优先位置,加快教育现代化,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1-2020年)》战略目标和战略主题中提出“坚持全面发展。加强劳动教育,培养学生热爱劳动、热爱劳动人民的情感。重视安全教育、生命教育、国防教育、可持续发展教育。”生命教育在当前国家政策、教育政策中均有体现。
当前中小学对于生命及生命教育的关注明显不够,小学阶段略好,有一些学校定制了生命教育课本,并有兼职教师进行生命教育,更有效的生命教育是在学科课堂上融入生命教育思想。但大部分学校,尤其是乡村中小学,教育关注的重心仍然是学生的学业成绩,对受教育者及教育者的生命关注还不够。
由生命教育理念分析可以看出,在中小学实施生命教育意义深远。实施生命教育是教育本质在教育实践中的彰显,是新时代青少年道德建设的根基,有利于培养学生正确科学的生命观、人生观、价值观,有利于促进教师职业道德及职业生涯发展。生命教育的实施及其宗旨将会成为教育主体(教师和学生)发展和成长的重要评价指标。
由此可见,教育理论研究、教育政策导向、教育实践需要都显示出当前中小学学校教育需要生命教育的融入。
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加强思想道德建设。人民有信仰,国家有力量,民族有希望。”尊重生命是道德的基本内容和原则之一。通常情况下,人们对于道德的范畴界定,仅限于人与人、人与社会之间的关系,而未把个体与自己内部关系纳入道德范畴。人们普遍重视的道德维度是社会道德,即人际道德,而对生态道德和个体自身道德维度的关注有待加强。关于道德评价标准及方式,主要依赖于社会行为规范、社会传统习惯、社会舆论以及个人内心的信念。人们普遍认为道德用于处理人际关系、规范社会与他人的行为,道德与自己的行为无关。而实际上,许多的道德规范,如幸福、节制、智慧、自尊、贵生、谨慎、勤俭、坚毅、机敏等利己规范,也属于道德的范畴。当前,科技的发展促进了社会的进步,同时也给伦理道德提出了诸多新的问题和挑战。如原子弹、核武器、环境污染等问题的出现,使人们深刻认识到伦理道德不单是规范人与人之间关系的行为准则,人与自我之间、人与动物之间、人与植物之间,甚至人与无生命的存在之间,即整个自然界都存在一种潜在的道德关系。这些作为生命伦理所研究的新课题迫切需要生命教育的介入。
人生的问题,说到底是生命、生存、生活的问题。一个积极上进的人生,应学习生存知识,掌握生存技能,保护生存环境,强化生存意志,把握生存规律,提高生存的适应能力和创造能力,一个快乐幸福的人,应该了解生活常识,掌握生活技能,体验生活过程,追求个人、家庭、集体、民族、国家和人类的幸福感。现代社会,物质富裕,有些青少年学生受不良习气影响,心灵空虚迷惘,缺乏正确的生命价值观:有些走向平庸,沉湎于感官的享受,寻求无聊的刺激,对生命不负责任和无所作为。而生命教育的宗旨,是帮助青少年树立正确的生命观,为其成长提供思想指导,铺就真善美的人生底色。因而,在中小学开展生命教育也是青少年学生个体成长和健康发展的需要。
综上所述,中小学实施生命教育,是当前社会和谐发展的需要,是教育改革和发展的需要,是新时期社会道德建设的需要,同时也是青少年个体成长的需要。因而,在中小学教育教学实践中,要贯穿生命教育理念,将生命教育融入教育的各个环节,以期提高学生生命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