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红心
阅读下面文字,根据要求写作。
报载,深圳一名女中学生骑单车在福田区街道上违规逆行,撞上一辆奔驰。奔驰前保险杠附近有几处剐蹭,女司机提出要赔偿,女生顿时被吓得哇哇大哭。路人纷纷过来围观,围观者劝奔驰司机算了,但司机不同意。她说,事情虽小,但如果就这样让女孩离开了,那对她以后的人生观、价值观不好,她会觉得做错也没有关系。也有围观者认为女司机有点太较真了,开奔驰的还在乎这点儿钱。
对于以上事情,你怎么看?请给女司机、女中学生或其他相关方写一封信,表明你的态度,阐述你的看法。
要求综合材料内容和含意,体现你的思考。选好角度,确定立意,完成写作任务。明确收信人,统一以“浩然”为写信人,不得透露个人信息。
女中学生角度:①要遵守规则。秩序意味着光明和安宁,意味着内在的自由和自我控制;秩序就是力量,秩序是人类最大的需要,是真正的幸福所在;反之,没有了规则,便没有了秩序。“法律的力量应该跟随着公民,就像影子跟随着身体一样。”意大利法学家贝卡利亚如是说。②要有承担错误的责任和勇气,犯了错误就应该为自己的错误买单。社会上,一切都要按规则办事,逆行违反了交通法,就应当担负起应该承担的责任。
女司机:赞其按规则办事、教育女学生承担犯错误的责任,是一种正确理性教育,而非一味地宽容;表面看似无情,实为有情,为了长远与未来。当然,处理方式可更完美些。
旁观者:为奔驰女司机打上了为富不仁、缺少同情心的标签是错误的;无论奔驰女司机出于怎样的目的,是否真的想替女中学生培养人生观和价值观,这些都不重要,因为,在社会上,一切都要按规则办事,女生骑自行车逆行引发了事故,就应当担负起应该承担的责任,而是否有能力承担、是否是弱势群体则属于另一个范畴的问题。
这是一件小事,其实反映出了我们社会的一个大问题,那就是往往愿意讲人情而不讲规则。我们不推及其他领域,单说交通:尽管时时刻刻都在呼吁遵守交通规则,可是在街头望去,闯红灯的、驾驶电动车逆行的、随便停车的比比皆是,就说这电动车每年造成的交通事故就绝不是一个小数目,但是为什么这些人有恃无恐?因为我们的规则执行得并不严格,甚至有时候,我们的一些规定也在助长讲人情,比如近日的一条新闻,因为醉酒者驾驶电动车撞到停在路边、车上没有驾驶员的汽车,汽车车主都要赔偿该醉酒者一定的损失,因为,骑电动车的是所谓的“弱势群体”。在这样的共识之下,守规则不可能代替讲人情。
回到新闻中来,事实证明,奔驰女司机的做法是对的。因为中学女生的母亲在电话中得知孩子撞的是奔驰车之后,迟迟不愿意露面,这说明,这样的家庭确实缺少责任感教育,尽管赔偿金额是两千元,并非天文数字。
如灵犀沐春风,闻惊雷醒梦中——给女司机的一封信
宗 玉
尊敬的女司机:
您好!
我理解,您给予女孩的是真诚的警告;我知道,您思考的是女孩长久的未来。您的言行,使我如灵犀沐春风;您的索赔,也将使女孩如闻惊雷醒梦中。
我非常理解您的处境。路人的点评,伤害着您的心,也戳痛了我的心。不知如果您开的是夏利而非奔驰,路人是否还会认为您锱铢必较;不知如果她已为成人而非学生,路人是否还会对她袒护有加。路人看到的,不过是您的表面言行;路人想到的,不过是女孩的年轻可怜。村上春树曾说:“无论世界怎么看,我也不会改变自己的节奏。”我希望您不论旁人如何说,您都不要忘记自己的初衷——让她学会为错误负责,在负责中成长。《菜根谭》有言:“君子之节义,天青日白,不可使人不知。”您既已对路人言明自己的初衷,表明自己的想法,路人如若仍不能理解大可付之一笑。
我非常赞同您的做法。歌德有言:“一部恒久与健全的法律,必然是情感与理智的统一。”无法治不足以明是非,无法治不足以辨黑白,无法治不足以振纲纪。首先,您对规则的敬畏我很赞同。其次,您深刻认识到了对下一代的培养不可以姑息纵容为主旋律,而应是警醒教导为真方法。孩子的话,如果无论多么错误都置之不理,那么她将来定会满口恶言;孩子的行为,如果无论多么危险都听之任之,那么将来他终将害人害己。一双天真的眼睛,几声娇气的哭泣,孩子的貌似纯真打败了路人的理性,却未能改变您的教育方法,理性冷静。
因为您深知,如果凭借撒娇装傻便可弥补自己犯下的错误,让社会成为孩子的暖房,那培养出的孩子必将如同毕淑敏所说,是一条不会呼吸的鱼,不爱人也不自爱,必将干渴而死。路人的纵容,表面是阳光和煦,实则为紫外线,正损害这孩子正常成长的基因;您的索赔表面上是无情之举,却在扶正一棵正要歪长的幼苗。
诚然,我希望您的索赔不要过高,起到警醒作用即可。鲁迅曾说:“教育植根于爱。”我希望您能凭着宽广的胸怀与无私的爱使女中学生得到成长的教诲,而非给其父母和她本人背上沉重的负担。毕竟,您在乎的是女生的将来,而不是自己的腰包。
路人点评如烟,烟散后,您的真心毕现。相信您的索赔教诲会使她受益终生。
浩然
某年某月某日
[点评]
本文以同女司机对话交流的形式展开,用“理解”“赞同”“深知”等词语表达出对其行为的肯定和支持。开篇点明题旨、亮出观点后,一是从“情”的角度,着重分析了女司机的处境,即面对路人的点评,鼓励她既然认为自己是为教育肇事女中学生,感觉自己是正确的,那就不必在意别人的观点。之后递进一层,从“理”的角度表达对女司机做法的高度赞同。站在法制、规则的高度论述了这种做法的正当性和必要性,运用了正反论证,使道理更明了。至此基本观点应该说已经论证清楚,但作者再深入一层,运用归谬论证法,分析了如果放纵违规者所产生的后果和危害,深化了认识,拓展了主题。值得肯定的还有,作者没有单执一端,而是兼顾双方,提示女司机应当以教育为本,索赔是应当的,也是必要的,但额度不宜过高,体现人道精神。文章思路清晰,文笔干净利落。多处引用名人名言、经典佳句,使观点更深刻,论证更有力,有以一当十、画龙点睛之效,可谓妙笔。
规则之光,千里通明——致女中学生的一封信
田笑旖
女中学生:
你好!
从报上偶然读到报道,我不禁为你的安全捏了一把冷汗。道路上车水马龙,不守规则酿成的惨剧屡屡发生,吞噬着鲜活的生命。而唯有让规则铭记于心,让规则之光照明我们前行的路,才是我们不二的选择。
席慕蓉曾言:“在你的心中一直有一面镜子,它知道并也十分爱惜你的清纯和正直。”同样,我相信在你的心中亦有一面镜子,它知道并且时时映照出你心中的清明与自律。今后,愿你的内心已有规则悄然驻扎,时时监视着自己莫做出违反规则的行动来。
尽管司机阿姨的索赔可能让你手足无措,但也不能因此而责备她。她的出发点是为了我们的生命着想,本是善意,因此你应该理解她的良苦用心。也许这一次的事故可以成为一味贮放于心中的中药,气味虽然苦涩,但却能提醒并医治自己不遵守规则的毛病。“人生本来就是一个不断犯错误与改正错误的过程。”杨绛先生如是说。赔偿也许会让你铭记,也是一次改正错误的警示,按律索赔,司机阿姨本就无可非议,也是给你上了一堂生动而理性的教育课。
尽管众人评论女司机太较真,但你也不必受其影响而纠结痛苦甚至进而心生埋怨。正如刘墉所写:“个人处于社会之中,无法否认自身对于社会的影响。”试想,若一次违规受围观者通融而侥幸逃离的事件见诸报端,谁又来为我们整个社会的秩序规则买单?若依法赔偿之铁律因群众所谓的宽容而改变,我们又该于何处安放属于规则的颜面?再者说,如果为这种围观者的纵容点赞,下次也许就不是简单的剐蹭,而是会危及你或者他人的生命!希望你能拨云见日,做一个是非分明之人。
规则之光,与黑暗相反,却与阴影相关。正如泰戈尔说:“那些把灯背在背上的人,他们的阴影投射在自己面前。”选择背对规则之灯,往往会付出高昂的代价。“八达岭老虎伤人”事件中,当事人无视园区警示和工作人员提醒,导致悲剧发生;八旬老太为了祈福,向飞机发动机扔硬币致航班延误,令人后怕;拦高铁的女子为了一己之私“绑架”全车乘客的做法,都存在侥幸心理。在一个约定俗成的规则社会,总有一些人觉得遵守规则就是吃亏,只有到了生死一瞬的时候,才打心底里生出对规则的敬畏。可,到那时,悔之已晚!
而相反,昔者李膺执法如山,守护心中规则,将失去生命的阴影留给自己,但把规则之典范投射给了他人;今有盖内克依照契约,将朋友毕加索之名画悉数归还家人,忍受的却是长久的清贫。这些人都是我们学习的榜样,你如果按规则赔偿,以规则骑行,一时的默默忍受换来的必将是长久的光明与平安。
规则尽失,万劫不复;规则永记,千里通明。愿下一次的路口见证你稳健的身影,还规则以正确的通行!
[点评]
本文紧扣“规则”二字,对女中学生动之以情、晓之以理、明之以法,具有较强的说服力。开篇即亮明观点,“要让规则之光照明我们前行的路。”接下来重点针对女司机的索赔,分析了应当如何正确理解与对待,以中药苦口治病为喻,以杨绛名言为据,入情入理,易于接受。再就是针对围观众人的评说,引导中学生不应心生怨恨,通过一系列引申论证的反诘使得事更清、理更明。然后举出现实中发生的诸多违反规则事例,以及执法如山、诚信履约的典范,有力地证明了违规必然受到惩戒的铁律,正告大家只有遵规守纪才是正道,运用正反对比,深刻警醒,令人信服。文章标题即主题,开篇马上破题,结尾总结再次扣题,遵守规则如一条红线贯穿始终,脉络清楚,层次井然。用与同龄人沟通的语气,摆事实、讲道理、引经据典,大气而又得体。语言流畅精练,言简意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