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36—1937年四川旱灾及其救济

2019-01-09 06:55袁文科
防灾科技学院学报 2018年4期
关键词:旱灾灾民救济

袁文科

(山西大学 中国社会史研究中心, 山西 太原 030006)

0 引言

旱灾作为四川历史上发生次数较多的自然灾害之一,给四川省的社会、经济、人口、生态等各方面带来极大的破坏。民国以后,四川旱灾的发生更为广泛和频繁。整个民国时期,四川发生“各类灾害共1289县,其中水灾502县,旱灾834县,地震73县”[1]。1936年“全国遭遇旱灾271县,四川为125县”[1],1937年“全国遭遇旱灾283县,四川为141县”[1],1936至1937年四川旱灾县数几乎占据全国的半数,也是整个民国时期四川遭旱灾县数最多的两年。本文通过对1936至1937年四川旱灾的受灾状况、灾害影响、灾害救济等几个方面进行论述,以深化对此次旱灾的认识。

1 1936—1937年四川旱灾概况

四川位于四川盆地之中,土壤肥沃、气候适宜,农作物产量素来丰富,在全国位居前列,所以四川“古有天府之称,近人誉之为中国的乐园”[2]。然而,民国以来,由于四川政局长期不稳、战乱频仍,“自民国改元以来,二十余年间,内战达四百七十余次之多”,损失极为严重,导致农村经济日益凋敝,农民抵御自然灾害的能力下降,于是水旱之灾频年发生,而且日趋猛烈。1936年之前,四川每年都有灾荒发生,“民十七年水旱灾;民十八年水旱灾;民十九年水旱灾;民二十年旱灾;民二十一年受旱灾者十一县,受水灾者五县;民二十二年受旱灾者二十九县……;民二十三年受水灾者五十二县,受旱灾者三十一县,……民国二十四年成都平原水灾,其他县份有旱灾发生”[3]。

1936年春夏间,四川大部分地区干旱无雨,各县相继遭受奇重的旱灾,到1936年5月,已有包括芦山、江油、巴中、阆中、合川在内的67个县受旱。夏秋之后,旱情又进一步加重,“受旱灾者八十八县,受水灾者十五县,兼受水旱灾者二十五县,受匪灾者二县;受灾县份共计一百三十县,占全川区域百分之八十五以上;灾民3508万多人,占全川人口百分之六十有奇”。[3]在这些受灾县区中,重灾县份共有9个,其中“忠县,1936年以来,遭旱数季,全县受灾奇重,灾民曾流窜至鄂省乞食;岳池,全年亢旱,……粮尽食竭,遍野哀鸿;达县,民食告绝,险象环生;仪陇,又遭奇旱,饥民遍野,灾情特重;渠县,全境……亢旱,灾情异常严重;武胜,灾情奇重,人民成群劫食,水源断绝;梁山、营山、广安,去秋亢旱,粮食歉收,……人民多以树皮草根为食,惨不堪言”。[4]到1937年,四川又发生严重的春旱,“被灾141个县,尤以东部、北部最重”。[5]在秋、冬干旱的双重打击下,四川省“灾民达3500万,死亡人数日以百计,损失惨重”。[6]据《申报》记载,“豫蜀黔甘诸省,自去春迄于今春,经年亢旱,地不生毛,渠无水量,哀号待赈之民,日益众多,日益惨苦”。[7]持续的旱灾,使四川旱情不断加剧。据四川民政厅统计,“重灾二十六县,次重灾四十六县,轻灾六十九县;灾匪一百四十一县,占全川百分之九十以上。至于灾民,则重灾区为572万多人,次重灾区为2988万多人,轻灾区为1117多万人,共计灾民4678多万人,占全川人口88.76%”。[3]

严重的旱灾使四川的农业生产遭到极大破坏,农作物大面积受灾,收成锐减,损失惨重。1936年四川夏季作物受灾情况见表1。

表1 1936年各省夏季作物旱灾损失估计

注:1.单位:受灾面积单位:100市亩,每市亩合1.08507旧制亩,或6.66667公亩,或0.16474英亩;损失数量单位:100市担,每市担合0.83778旧制担,或50公斤,或110.231英镑;损失总值单位:国币100元。2.受灾面积,是根据各种作物受灾面积百分比与该年此作物种植面积推算而得。3.损失数量,是根据各种作物因旱灾歉收的成数,由受灾面积推算而得。4.损失总值,是根据损失数量,结合上海和青岛1936年10月的粮食价格(见《上海物价月刊》,第12卷第10号,《民国二十五年十月份之趸售价格》)计算而得。5.总计:为1936年察哈尔、绥远、宁夏、甘肃、陕西、山西、河北、山东、江苏、安徽、河南、湖北、四川、云南、贵州、湖南、江西、浙江、福建、广东等20个省旱灾受灾面积、损失数量、损失总值的总和。6.占比:为四川省受灾面积、损失数量、损失总值占全国20省(总计)的比重(%)。

资料来源:根据《民国二十五年各省夏季作物旱灾损失估计》,《农情报告》,1937年第5卷第1期,第2-4页整理计算。

由表1可以看出1936年四川在全国各省夏季作物旱灾损失中的比重。在主要农作物损失面积上,四川的稻谷、高粱、玉米、甘薯分别占该年全国农作物损失面积的46.27%、12.58%、14.97%、12.41%,整个农作物受灾面积占全国的17.35%;农作物损失数量上,四川占全国的27.33%,其中尤以稻谷最多,占全国的56.44%;农作物损失总值达到全国的25%。此外,受1936年秋旱的影响,该年四川冬季气温较高,导致1937年的农作物病虫害猖獗,其中尤以螟虫最为普遍。据四川省农林植物病虫害防治所的报告称:“有稻蝗发现于各处,同时绿椿象、大螟、土鳖、稻苞虫等,无不大肆为虐”。[8]受秋冬旱灾及虫灾的影响,1937年四川夏季作物的损失更为严重(表2)。

由表2可知,1937年各省主要夏季作物旱灾损失中,四川农作物受灾面积较1936年占比大幅增加,其中稻谷达到全国的69.86%,农作物总受灾面积为全国的58.34%;而损失数量上,稻谷达到全国的82.17%,高粱67.81%,玉米68.65%,总计损失数量高达全国的75.66%;农作物损失率上也均高于全国农作物的平均损失率。

表2 1937年各省主要夏季作物旱灾损失估计

注:1.受灾面积单位:100市亩;损失数量单位:100市担。2.报告受灾县数,系指各省有调查的县数中,报告某种作物受旱灾的县数。3.损失成效,系指报告受灾县数中的平均损失成效(与丰收年相比),并非代表全省。4.(+、-)为高于/低于全国平均损失率。资料来源:《民国二十六年各省主要夏季作物灾害损失估计·旱灾损失估计·受灾面积》,《农情报告》,1938年第6卷第3期,第30-32页。(四川占比为计算所得)

表3 1937年各省主要冬季作物旱灾损失估计

注:县数为报告受灾县数,成数为作物损失率(%)。资料来源:《民国二十六年各省主要冬季作物旱灾损失估计》,《农情报告》,1937年第5卷第11期,第312-314页整理计算。

表3中,四川在1937年各省冬季作物旱灾损失中同样占据较大比重,受灾面积上,蚕豆占全国的59.66%,豌豆为40.36%;农作物损失数量上,大麦、豌豆都占全国的40%以上,蚕豆、燕麦均高达60%以上;不难看出,四川冬季农作物损失率远高于全国旱灾的平均损失率。在旱灾的沉重打击和破坏下,四川省面临着诸多急需解决的社会、民生问题。

2 旱灾中四川人民的悲惨生活

1936—1937年发生的旱灾,给四川的农业生产带来了极大破坏,受灾地区农作物大面积遭灾,粮食收成锐减、粮食供给短缺、粮食价格暴涨,广大灾民面临着饥饿与死亡。

持续的旱灾使农业损失严重,粮食供给不足。以北川为例,1936年“大春(指夏作)如水稻仅收二三成”,而到1937年“小春(指冬作),如大小麦、蚕豆、豌豆等,仅收一二成,已演成最严重的饥馑灾情”[9]。而据1937年的调查,“丰年小麦每亩平均产239斤,今年只产106斤,计减少103斤;丰年大麦每亩平均产213斤,今年只产105斤,减少108斤;丰年豌豆每亩平均产232斤,今年只产78斤,减少154斤;丰年蚕豆每亩平均产229斤,今年只产80斤,减少149斤,丰年燕麦每亩平均产195斤,今年只产79斤,减少224斤”。[10]粮食减产导致粮食供需失衡,粮食价格较平常年份大幅上涨。以丰年乡村及小县2.2元/斗,大城市2.5元/斗作为应有米价标准,则到1937年旱灾时,粮价已大幅上涨。据记载:“大城约为四元二三角,最近将有五元余之可能,故有百分之百之大贵,富厚之家,米费约为全部生活费百分之十,故受此次米费影响为全部费百分之十,则用百分之二十为买米钱,关系尚小,穷人米费,则为全部生活百分之七八十,换言之即影响到全部生活费百分之七八十,例如每食米一升之家,现在只能食六合,或十日之中只足六日之粮,其余四日挨饿”。[11]

据赈务会的调查,四川灾区“米价贵至三元七八角一斗者很普遍,巴县有卖至四元半一斗者。米价既如此的贵,其他粮食也不相因”[12]。灾荒时期不断上涨的粮价,给灾民的生活带来了极大的影响。在粮食短缺、粮价暴涨的情况下,广大灾民只能食用草根、树皮、糠米等一些粮食替代品。甚至很多灾民为求生存,食用所谓的“仙米”,即一种白色或红色的较细的泥土。通常,灾民挖来后“杂以少数的粮食,加以少许食盐,做成米粑的样子,就是那样充饥,可是吃了之后,多半大便不通,因而致死者到处皆是”[13]。对此情况,《申报》进行了记载:“四川自罹旱灾以来,一般贫民,无法维生,群掘白泥草根以果腹,因而发生不能排泄脚肿等症而毙命者甚多,兼之春瘟流行,无法医治而毙命者,更复不计其数,凡此惨象,以川东川北为最甚。据调查所得,重灾县份,每日死亡二百人左右,轻灾县份亦日死百余人,即以重庆市而论,每日死亡在三十人左右,灾象奇重,可谓历年所未有”。[14]

在大灾之际,粮食极度紧缺的情况下,“凡树皮草根之无毒质者皆已食净。转自食白土,近来白土亦不易得,饥民因争食草根白土,时至殴斗毙命”。[15]灾民饥不择食,往往造成更多的人员死亡。通过当时对四川达县灾民食品的调查,可见旱灾之下人民的疾苦生活(表4)。

表4 1937年4月3日四川达县灾民食品调查表

资料来源:《四川各县灾情航讯》,《中国公论》,1937年第1卷第9期,第47页。

由表4可知,旱灾中四川灾民的粮食替代品多为植物的根茎、白泥等,灾民饥饿之下使用的各种“食物”,轻者不易消化、排泄困难,重者浮肿丧命。随着旱灾的持续,即使是这些粮食替代品也日益短缺。通江县在上报灾情时指出,“去年春荒,人民食尽山根树皮,继以人至相食,今春尤甚。近来乞丐成群,饿孚塞途,青苗树皮均被食尽,乃掘食白泥充饥,厥状之惨,不可言喻”;璧山县“四乡仓储空虚,遍地树皮剥尽,沟浍死尸,处处皆有”。[16]伴随旱情的加重,四川因灾死亡的人数不断增多。据重庆警察局的统计,从1937年3月1日至9日,除江北区外,路毙者“计上城分局104人,中城99人,下城105人,新市分局106人,南岸293人,合计707人”。[17]而从3月11日至20日,在不包括南岸区死亡人数的情况下,重庆各区路毙者已达695人。

饥寒起盗心,灾荒之下,灾民抢夺粮食、吃大户,土匪劫粮事件不断。据记载,有的灾县:“在白昼,一个人行路,如走到僻处,你身上有一角钱或一升米,或一样吃的东西,饥民也不嫌少,就给你夺了去。……一般饥民更结成了团体,……强迫要求专员给护照去吃大户,……就是几百人集为一团,跑到各个村子里,寻着富家大室,就将他所有的米粮,随便自己拿来吃,也不给钱,也不管肯不肯,这处吃完了,便又结成团到别处去”。[18]

而万县因受灾较重,“抢食饥民禁不胜禁”,[19]江北四乡因旱灾严重、饥民甚多,以致抢米抢谷之事时有发生,“兴仁乡白云寺地方,有袁洪顺者,家资甚富,日昨有饥贫及匪徒百余,至其家估挑食谷,当被发觉,闭门抗拒,匪等技不得逞,乃愤将袁屋引燃,后团队赶到,始将匪徒驱散,死亡一人”、“县属木耳乡徐文明家,去年售与田某食谷数十石,日前田某备足骡子数十头,前往徐家运谷,行不多远,即被饥民十余人抢去七担”。[20]自井附近,因粮价昂贵,生活困难的灾民也结群抢劫粮食,“此间附近龙神岩处,有米商由双石铺邀来驼马二匹,约有米一石之谱,适运至此,乃有一大队贫民前来抢劫,结果该米商之米自然劫之一空,而驼马亦被杀死”。[20]

此外,旱灾使这一时期农村中的高利贷更加猖獗。放高利贷者,通常是豪绅巨商或者资本家,他们凭借自己的财力,竞买大量的米麦囤积,进而操纵市价,剥削劳苦大众。农民在生产资金不足的情况下,只能忍痛高利借贷,遇到灾年无法偿还,“负债徒增,因此放债与借债者,纠纷时起,缠讼不断,不仅私人穷困,社会经济,更是破坏无遗”。[21]

同时,旱灾引发了许多人间悲剧,各地发生的灾民抛妻弃子、食人、毒杀等恶性事件连续不断,给社会秩序和伦理道德带来极大破坏。旱灾之际,很多灾民抛弃子女,以求富家抚养、能得生存。例如,江津地区“贫民谋生不易,近来街面发现抛儿弃女者,日益增多”。[22]而“宜宾的杀子充饥,巴中的盗尸为食……钢梁的张姓妇骗杀三幼子,威远的饥民结队吃大户,荣县的居民啸聚抢米抢谷,川东一带人吃人的事非常普遍,且有人肉卖二角洋钱一斤的传闻,……重庆则路毙到处都是”。[23]此外,“掘食死尸或自相残食者,亦有之,……孚死于道路,倒毙于沟壑者,更比比皆是”。[24]

灾荒缺食之际,很多灾民“扶老携幼的窜到另一个境域去,听天安命的度着残余的一生”[25]。他们中许多人逃往城市,希望成为雇工以维持生计。但此时的城中商业衰败,许多商店关门倒闭,一些灾民到城中后又被迫沦为乞丐。这时的灾民强壮者多逃走乞讨,老弱者多自杀或坐以待毙,而狡黠者多铤而走险,流为盗匪,导致社会秩序动荡不安,引发了严重的社会危机。例如,垫江县,“有黄沙镇陈姓者,饿久难耐,其夫绐携被盖,典购食品,得劵两元,以一元半易酒肉与米,余半元市砒霜,晚归食饮甚欢,而不意其暗置砒毒于酒中,次晨全家七口俱死于床,邻人侦知,启扉入,救不及矣。昔人室家相弃,今乃室家相毒,凶年饥馑,不且较衰周为愈惨众”。[16]而有些灾区因野菜、草根食尽,“死人便成了他们最好的食料”,昭化、广元、通江、巴中及开县、万源、宣汉一带的灾民,“一听见哪里死了人,等他方才埋葬,便悄悄跑去刨出来吃,也有将自己的亲人杀了吃的,也有卖人肉的。当局虽然在严厉禁止,但哪里禁止得了呢?”[18]旱灾引发的各类社会问题,使正常的社会秩序几近失控,客观上进一步加重了旱灾带来的危害。

旱灾中灾民生路断绝,处于极度恐慌中的广大灾民多是向天呼吁,传统的封建迷信救灾思想迅速抬头。各地灾民在遭遇旱灾时,不是设法生产自救,而是倾向于祈雨、拜神,甚至因祭拜而引发冲突。灾区民众以各种方式求雨,“如禁屠、设坛、念经、抬狗、捉旱魃、燃黄灯、打雨醮、玩黄荆龙……千奇百出,往往逼得专员、县长,亦随俗赞成迷信”。[21]其中南充十一区专员刘亚修因祈雨曾一度与农民发生冲突,结果还是顺从民意,随喇嘛到江干求雨;隆昌县灾民祈雨之术用尽,每日成群的孩子执纸旗、戴荆帽高唱:“苍天,苍天,百姓可怜,快落大雨,保护禾田”。[21]綦江则“特设醮祈雨,抬龙游街,极为热闹”;江津灾民则“依照旧俗习惯,实施大追旱魃,求感格上天,泽惠下民”[26]。内江地区的佛门子弟、慈善家,“为听天命,尽人事起见,纷纷设坛念经,敬神大办祈雨工作,求天早下磅沱”;高县则“由人民自动断屠,并在本县临渊阁内,设立雨坛,大做斋醮”。[27]政府与农民因祈雨也曾引发冲突惨剧,南充则“老幼男女六百余人,抬神入城赴十一区专署,请政府禁屠求雨,与警卫发生冲突,枪伤十二人,被政府收禁十余人”[21]。三台地区,则因灾民“入城要求县长拜龙王,未允,旋与保安队冲突,又伤农民三人,死一人,当时满城风雨,几乎激起民变”[21]。然而,封建迷信的祈雨形式并未实现降雨的目的,结果仍是“红日如故,且更厉矣”。

1936至1937年四川发生的严重旱灾,使四川省的农业生产遭到极大的破坏,粮食生产几乎绝收。受旱灾的影响,四川省人民食粮短缺、生活困难,只能寻找粮食替代品维持生存。重灾之下,正常的人伦道德、社会秩序被打破,出现罄竹难书的卖妻鬻子、杀子食人的悲剧。而遭灾之际,灾民并未寻求科学合理的救灾方式,而是代之以愚昧落后、封建迷信的祭神仪式,以祈求大雨降临,缓解旱情。在人民生活处于水深火热之时,如何救济广大的灾民、恢复农业生产,稳定社会秩序以防民变,成为当时各级政府亟需解决的问题。

3 四川旱灾的救济

所谓的救荒,是指“人们为防止或挽救因灾害而招致社会物质生活破坏的一切防护性活动”[28]。灾害的救济关系到灾民的生存和国家、社会的稳定,所以历代政府都十分重视对灾荒的救济。1936—1937年四川旱灾发生之际,政府与社会各界对此次旱灾采取了相应的救济措施,用以救助灾害中的川省民众。

对四川旱灾的救济开始于1937年初。自1937年4月中旬,华洋义赈会总干事贝克、朱子桥及财政部特派员曹仲植等相继到达灾区,之后四川旱灾的消息才真正被外界所知,各界对灾区才有了较大范围的救济。其中,与政府有关的救济措施主要包括急赈、工赈、平价、平粜、贷款等几个方面。

用于急赈的款项主要有两次,1937年4月上旬,由财政部拨公债一百万元,用于四川旱灾急赈,此款后抵现71.4万元,交由朱子桥赴灾区散发;到1937年4月末,川省政府又向重庆市金融界筹款百万元用于散赈。除此之外,各地方政府及慈善家办理的急赈,以及省内、外各地慈善家的捐助,总计约数十万元。这两百多万元的急赈款对于四川三千万灾民而言,虽杯水车薪,但对于老弱幼小的救济具有一定的作用。同时,四川省政府鉴于灾情加重,又向财政部要求发行赈灾公债1500万元,其基金拟由四川金融公债延期还本付息的余额中提取一部分,再由盐税盈余项下提出一部分。随后,川省发行第一期赈债927.24万元,“计周息六厘,每年6月30日、12月31日各付息一次,还本期限定为15年,每半年抽钱还本一次”。[29]

工赈方面,主要是成渝铁路、川鄂公路、川滇公路及成渝公路等工程的修筑,当时还有提前开工修筑川黔铁路的提议。但这些工程在当时多处于筹议或刚开工阶段,所能吸收的灾民壮丁最多不过一百万人。而工赈中的公路施工,仅供给个人粮食而没有工资,这对于工人的家属并没有多大的帮助。除修筑铁路、公路外,开挖塘堰也是当时以工代赈中的一种。丰收之年,在政府的责令下,地主开挖塘堰是其责任和义务,但在灾荒之年,这些并不是他们所能担负的,尤其是在农业金融机构没有健全的组织、资金枯竭的情况下,政府通过开掘塘堰实现以工代赈的目的并未实现。

同时,政府还对粮食实行平价和统制政策。考虑到灾区粮价飞涨的情况,四川省政府命令严禁奸商操纵市价、富户囤积居奇、买空卖空,并调查各地农产、查封仓库。川省财政厅组织民食委员会,向金融界筹款,在上海、芜湖、宜昌等地购米平价,“定经费为一百万元,由中央、中国、农民三银行共认九十万,余由各银行分担,并推定采购、运输、分配负责人,在二十日内可运五万石米回川,分囤万渝两地,以应急需”。[21]此外,中央驻川行营,曾令饬经理处在汉口采购大约万石米粮,令市府及商会共同组织平粜局,售价定为一升四千八百文,售米地点以坊为单位,在重庆市设坊22处,平价期限为一个月。另外,政府还贷种给灾民耕种,对于受灾严重的地区,由政府派员调查属实后,豁免一年以上的粮税。

政府救济之外,社会各界也参与到旱灾的救济当中。其中,川灾救济会和华洋义赈会等组织机构,在旱灾救济中发挥了很大作用。川灾救济会是由重庆特组四川民食救济会和上海、南京等地的川灾赈济委员会合并而成,1937年4月初,由京沪两个同乡会共同组成川灾救济协会,推举戴季陶为会长。成立后的川灾救济会积极呼吁中央和四川政府拨放专款救灾,在其努力下,中央同意拨款200万元用予救济。同时,川省京沪同乡会还向政府请愿,要求发行1000万元的赈灾公债,用于灾害的救济。到1937年5月1日,川灾救济协会再次请求中央发行2000万赈灾公债。川灾救济会还通过各种方式,向社会各界宣传四川的旱灾情况,希望引起各界对川省灾情的重视,从而能获得更多的救济援助。例如,请各报纸刊登四川的灾情状况、出版灾情刊物、放映灾情电影,以号召各界对四川旱灾的同情和救济。此外,川灾救济会还进行募捐救灾活动,劝说银行界、金融界和各慈善团体进行捐款。

在川灾救济会之外,华洋义赈会及其重庆分会、四川分会也积极投入到旱灾救济之中。华洋义赈会“为世界红十字总会所承认者,与政府系合作且感情甚佳,……故可与政府合作”。[30]通过与政府合作,用以工代赈的形式修筑成渝铁路,吸引了大批灾民就业,并成功解决了灾民的招募、编制、工资等相关问题,实现了救灾和防灾的目的。华洋义赈会通过工赈修路的方式,使一些强壮灾民通过劳动获得报酬,这样,“一方面使灾民度过灾荒,另一方面又兴办了公共工程”,一定程度上使灾民得到了救济,利于灾时社会的稳定。

此外,当时的舆论界就旱灾救济也提出了相应的办法。这些办法首要在于裕民,“民裕方有力量以谋各项之措施,故第一莫如减轻赋税”。[11]其次是保安地方秩序。整治四川盛行的匪患,在各县保安队之外,可由人民自办壮丁御匪。同时责令地主减租以惠农民,使农民有发展农业的余力。另外,倡导水利建设,蓄水灌溉,以应灾年之需;建立仓储制度,此法“既可消丰年余胜,以免谷贱伤农,亦可以救济荒年之欠缺”。而对灾害的临时救济办法主要有平抑粮价、平粜粮食、募捐赈款、以工代赈和银行贷款等几种救济方式。旱灾之际,政府和社会各界所采取的这些救济措施,对缓解灾情、救济民生发挥了一定的积极作用。

然而,需要指出的是,由于四川旱灾范围广泛、受灾人口众多,各种灾害救济措施的效果并不明显。正如时人所言:“中央施惠逾千万,省方佐助復奚虞。我闻救荒如救火,需者恒多意外祸。……岂如杯水熄车薪,登高一倡当百和”。[31]事实上,各界对旱灾进行的救济无论是资金、物资的总量,还是在人均上都明显不足。就其最终结果而言,这些救济措施对于广大灾民也就显得杯水车薪、无济于事了。

4 结语

1936—1937年四川发生的特大旱灾,农业损失位居全国前列。严重的旱灾给四川省农业带来重大破坏,致使广大灾民陷入水深火热之中。因缺少食粮,伴随灾荒而来的是灾民抢粮、盗匪乞丐增多、自杀、卖子食人等一系列严重的社会问题,给正常的社会秩序和人伦道德带来极大危害。同时,灾区民众封建迷信、愚昧落后的救灾方式,又于无形之中加大了灾害的破坏程度。在旱灾发生之际,中央和四川政府以及川灾救济会和华洋赈济会等各种组织机构,通过采取平价、工赈、贷款、募捐、拨款等多种方式,对四川省灾民进行救济。这些救灾举措对缓解灾情、惠济民食发挥了一定作用,但因此次旱灾被灾范围广、灾民数量多,赈灾钱款少,这些临时性的救济措施并未从根本上解决广大灾民面临的问题,四川省灾民仍然生活在困境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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