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占锋 焦明娟
费孝通是我社会科学本土化的倡导者,也是乡村建设学派的代表人物之一。费孝通之所以成为我国著名的社会学家,成为中国赫胥黎奖的第一位获得者,是因为他有着“为国家服务”的社会科学精神和品质。二十世纪三四十年代,我国的乡村面临着政治结构解体、人才流失、文化损蚀、乡土工业衰落的危机,费孝通结合自己多年的乡村调研经验,顶着无数压力,以一个探索者的视角提出了乡土复原论,写出了《乡土重建》一书。费孝通的乡土复原论主张解决土地问题、减轻农民负担、发展乡土工业、提高农民生活水平。党的十九大提出了乡村振兴战略,倡导重视“三农”问题,解决农村的经济、文化发展难题。因此,在当前认真研究和总结费孝通的乡土重建思想对于乡村发展和振兴有着重要的借鉴和指导意义。本文拟对费孝通的乡土重建思想进行梳理,并结合当前农村发展现状,对我国乡村振兴事业提供借鉴。
费孝通先生以三农为主体,对二十世纪三四十年代的农村社会问题进行探索。他从城乡关系入手,分析了城乡相克的原因,指出地主阶层的剥削和繁多的税费了导致小农经济的停滞。传统双轨政治结构中绅权的消解,破坏了乡村治理结构。乡村工业的崩溃,瓦解了农工混合的经济,潜在的土地问题和农民的饥饿问题一并爆发出来,造成了社会的衰落。在这种背景下,费孝通从复兴乡土工业和解决土地问题出发,探索了乡土复原的道路。
费孝通认为,中国的乡村是“农工并重的生产基地”[1]。乡村手工业的发展可以补贴村民的生活,使其达到温饱状态。然而,随着西方货物向现代城市的输入,乡村手工业开始遭受打击,农民收入锐减,因此被动的变卖土地、农产品甚至借贷,乡村资本流入城市,乡村开始逐渐衰竭。
为何城市会迫使乡村走向衰落?从市镇的性质上来看,乡村的劳动力结构不合理。农闲时期,地主变卖土地,收取地租使用廉价劳动力,进城发展商业而不和农民产生交换行为,形成了金融性质而非商业性质的市镇。市镇没有商业性质的工业,没有商品的输入难以带动乡村发展。从农村经济结构上来看,手工业和农业的有机配合使乡村长期处于稳定的状态,而都会的发展使传统乡村工业走向崩溃,农村的经济结构解体,乡村没有了生存的余地。从阶级属性来看,乡村的寄生群体即地主剥削了农民和农业发展的大部分收入,却没有为乡村带来生产和资本,攻破了乡村发展的最后一道防线。
由此,城市和农村的关系甚至可以说是相克了。在这种不健康的城乡关系之下,为农民的短期利益着想,乡村也许可以脱离城市而发展,因为尽管如此,农民可以降低自己的生活水平暂逃死亡的威胁。但长此以往,城市经济必然崩溃,地主阶级将难以存活,乡村也会走向原始化的状态。
从政治的角度入手探索中国乡土社会结构是费孝通窥探中国社会结构的方法。中国的政治结构实际上不是自上而下的单轨制,而是健全灵活的双轨形式。为防止自上而下的一轨专制横行,历史上便主张无为主义对皇权进行软控制来维护社会稳定。自古皇权不下县,知县这一类官员不直接和农民接触。在这种情况下,乡村的治理就需要自下而上这一轨的构成主体来承接。这一轨是由传统的乡绅构成,包括乡约和地方管事。这些乡绅发挥着调节乡土社会矛盾和维护乡土社会稳定的作用,并自发的构成了自治组织。乡绅通过社会网络将信息传播到皇帝本人再反馈给村民,这便是基层治理的过程。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中国的政治结构发生了变化,中央加强集权以恢复国民生产,无为主义的防线崩溃。“绅权缓冲”是维持中国社会结构的第二道防线[2]。保甲制的实施使得国家权利下沉到乡村,代替了乡绅的作用,破坏了自治团体,第二道防线被冲破,政治双轨由此拆除。在费孝通看来,自治团体和村民的生活直接对接,有着较高的效率,但是中国传统的“公家”和人民对立的观念,使得村民无法诉诸于代表中央权力的保长。第二道防线失去合法性,新的政治机构效率低下,基层治理开始处于僵化状态。
基层治理的僵化不仅使乡村治理秩序混乱,而且削弱了乡绅在乡村发展中的作用。中国的社会结构既不是要回归到传统的无为政治也不是要中央全面集权,而是在民主与法制的基础上健全中国的社会结构,并将民主和自治渗透到基层治理当中。
社会有机体理论主张将社会有机体的各个要素,如人、物质、文化、社会结构的运动进行整体研究[3]。费孝通从社会有机论的角度将整个乡村看成一个有机体,考察其中的要素即经济衰落、人才流失、道德衰微、制度解构的运动过程。乡村经济的衰退使人和乡村之间的联系断裂,村民难以和乡村进行生产和消费的有机循环,城乡差异扩大,人才流向城市。劣绅作为寄生阶层导致了乡村的道德衰微,他们以敲诈勒索的方式压榨农民为数不多的资产。行政的腐败和基层政治的僵化难以为乡村搭建上通下达的桥梁,乡村发展遭遇着困境。
乡土社会的侵蚀是指乡村社会有机整体的分裂,这意味着农业和乡村工业的脱离、城乡关系的断裂、并给乡土社会中的地主阶级带来挑战。和西洋机器博弈的失败使乡村工业逐渐消亡,农业中的土地问题逐渐暴露。乡村的衰落削弱了农民的购买力,乡村的资本积累减少,城市的商品在农村缺乏市场,经济也随之下滑,城乡之间的互惠循环随之中断,地主阶级遭到生存威胁。由于他们的被寄生者——农民无法供应足够的营养,城市的商品也不能补充其收入,这种阶层为了生存一部分人转为劣绅,又一次破坏城乡关系,阻碍乡村进步。由此可见,乡土社会的侵蚀是由各个环节的溃烂而出现的连锁反应,要恢复乡土社会的生机就要重新建立与各个环节的联系,使城乡循环,工农互补。
费孝通认为,中国农村的真正问题是人民的饥饿问题[4]。以土为生是乡土本色,一旦赖以生存的土地不生产粮食或是粮食不再归农民所有,那么农民必然挨饿。20世纪40年代,战争、繁重的税费、地主的剥削、农业的边际效应递减导致了农民的绝对贫困,农民被动离开土地,造成了土地的荒废。此外,佃户和地主的矛盾十分尖锐,二者因为各自利益产生武力冲突,成为乡村社会中的不安定因素。
土地问题造成农业危机,影响了乡村发展和农民生活,三农问题在当时就已凸显。乡村建设的革命派着眼于土地问题,认为中国的土地问题“有待于中国现代广大的农工阶级,依革命的力量以为之完成”,即采取打土豪分田地的方式[5]。而费孝通认为,在国民经济正在恢复的时期,最合理可行的方法不在于运用高风险高投入的暴力手段再次推翻已有的土地结构,而是在找出土地问题根源的基础上恢复乡村的经济。土地问题产生的根源是乡土工业的崩溃,因此费孝通认为解决土地问题“分配远没有技术及组织重要”,进行以乡土工业为中心的乡土复原道路无疑是最好的选择[6]。同时,地主阶级也应该改变传统的寄生思想转化为生产者和农民共同建设乡村。
费孝通在其多年乡村研究的经验基础上,结合乡村发展的实际情况,提出了改良和复兴乡土工业的主张。二十世纪三四十年代,我国的城市化速度慢,人口容量低,要解决农民的温饱问题不能倚靠城市的救助,只能凭借乡村自身的力量在发展小农经济基础上促进农民增收。在考察过农民的收成结构以后,费孝通认为增加农民的收入可以由农民提供原材料,现代机器提供动力,将农产品加工成手工业赋予其更高的商业价值。乡土工业的发展能解决劳动人口结构失调、农业工业断裂、土地矛盾尖锐等问题,长久以往还将改善不良的城乡关系。
费孝通先生从发展轻工业将会遇到的实际问题出发,探讨了乡村工业发展的规模大小、成本构成、分配方式、组织形式、资本来源等。相比城市工业而言,乡村轻工业具有原料供应便利,劳动力、场地及生活成本低廉的优势。为使乡村工业发展的成果更好的为村民享有,应该有一种服务性质的合作组织将农民有序分工,使农民作为生产者进行加工和销售,最终收入和所有权皆归农民所有,由此避免剥削现象,解决分配难题。资本来源关乎乡村工业的命运,发展轻工业的资本应当靠农民自力更生主动节约而来,这前提是减少农民的税费以及地主阶级转换身份。可见,复原乡土工业必将是长期的艰巨的任务。
与梁漱溟晏阳初从教育和文化方面开展乡村建设运动不同,费孝通主要从经济建设出发探索乡土重建的道路。此外,他还探讨了乡村政治、文化、社会的复原路径。如今,我国城乡二元结构固化,农村经济落后,乡村精英基础薄弱且流失率高,基层治理呈现内卷化状态,我国的乡村振兴同样需要综合全面考虑各方因素。因此总结提炼费孝通的乡土重建思想,以便对乡村振兴战略提供以下几点启示。
我国的城乡关系经历了由“传统农业社会城市依附农村→近代社会城市和农村分离→现代社会城市与农村差距日益扩大”的历史变迁过程[7]。抗战初期,我国的城市和乡村脱离,依附关系中断,乡村得以喘息。因此有学者认为,农村脱离城市利大于弊。但费孝通认为,城市与乡村不应相克或分离,而应建立互惠相生的有机循环。随着中国工业化进程的加快,农村的人口、资金、土地、粮食等要素服务于城市发展,以农促工是当时城乡关系的真实写照,城乡二元体制开始形成。20世纪80年代,随着改革重心从农村转移到城市,我国城乡差距进一步扩大[8]。进入21世纪以来,我国提出统筹城乡协调发展、促进城乡一体化的战略,这与费孝通先生的城乡发展理念不谋而合。
党的十九大指出,“我国社会的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的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发展之间的矛盾”。不平衡不充分一方面是指,我国的城市和乡村的发展水平差距仍然较大。要弥补农村经济发展落后、贫困人口基数大、文化建设不足的短板,就要发挥城市对乡村的带动作用。在国家坚持补贴农业的基础上,打通农产品输入城市道路,建立合理的销售渠道。国家要持续重视三农问题,使农民能享受城市的公共服务,城市的资本能够奠基乡村发展,农村的剩余劳动力能够投入城市建设,农村的产品能促进工业发展,由此建立城乡良性发展的有机循环。值得注意的是,新时期的城乡发展仍要重视分配的公平性和均衡性,防止城乡差异的进一步扩大,只有如此,才能在新时期真正改善城乡关系。
费孝通以“离土不离乡”的乡土特色和农工混合的经济规律为基础,提出要以农村为生产基地、以农业为基础发展乡土工业,并探索了本土化的、新型的、以合作为性质,以农民为经营主体的组织模式。虽然费孝通关于复兴乡土工业的探索仅局限于江浙地区,且未考虑到中国急切工业化的赶超需要,但是实事求是灵活变通的方法仍然值得我们借鉴[9]。
自税费改革以来,农民的负担逐渐减轻,工业反哺农业的趋势显形,农民发展农业的热情逐渐提高,农村经济逐渐恢复。但我国的区域差异显著,东部农民的收入和消费水平以及产业结构明显优于西部。20世纪90年代,我国的东部农村第二产业产值已占总产值70%以上,西部农村第二产业产值占总产值的43%左右[10]。东部农村工业在当时就已呈现复原的状态,农工混合的经济为村民们带来了多样化的收入。党的十九大指出,“要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支持和鼓励农民就业创业,拓宽增收渠道”。我国农村经济的发展仍需考虑实际情况,在尊重区域、地理、资源等差异的基础上合理调整和优化产业结构。在现代化的背景下瞄准市场,发展新型农业,培养新型职业农民,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同时,一二三产业的融合需要综合考虑多方因素,不可随意复制同一发展模式。在新时期,农村经济的发展模式应当多元化,才能使农民富裕,乡村振兴。
费孝通先生认为,精英与乡村感情联结的断裂不是其主动的选择,而是由城乡经济发展、基础设施服务、文化价值观念的差异造成的。乡绅可以在乡村治理中收获声望和名誉,但新型的人才由于高风险的投入,期待财富和权利等工具性的报酬。乡村不能满足乡村精英的基本需要,精英和乡村互惠交换的过程不能完成,乡村精英因此流失。
与费孝通提出的乡绅类型不同,新时期我国的精英结构已发生改变。贺雪峰依据社区记忆,将乡村精英分为传统型精英和现代型精英[11]。伴随乡土社会变迁,传统型精英已不满足乡村发展需要,仅靠现代型精英也不能有序治理乡村,多类型的精英才能发挥多种功能促进乡村的全面发展。如今,乡村精英流失速度加快,数量增多,给农村自治改革、经济效益、组织建设、文化传承带来负面影响[12]。精英流失与乡村经济滞后,基础设施缺乏、文化建设不足、社会保障缺失等不无关系。乡村要留住精英,前提是发展新型乡村经济,提供多样化的就业岗位,将尚留乡村的人才合理利用。国家要通过政策引导鼓励人才返乡创业,提高村干部的福利待遇,改善乡村的生活环境,吸引精英回流。要加大对乡村教育的支持力度,建立乡村精英再生产机制,防止代际贫困的产生。随着自治制度的确立,体制内精英权力合法性来源已发生了实质性变化[13]。因此要警惕营利型经纪人的出现,防止寻租现象的发生。只有处理好乡村精英与村民、村庄之间的关系,才能更好的发挥精英的带动引领作用。
费孝通认为由于乡绅产生于乡土之中,对于乡村治理有一套本土化的逻辑,因此行政效率较高。绅权的解体使得中国政治双轨结构和基层治理主体改变,对皇权控制减弱,中国政治结构和乡村治理将产生问题。所以,乡土重建需要疏通两条轨道即基于国家现代化的需要使国家向人民负责,使绅权由人民选举,使民主下达基层。基层治理仍需人民作为主体,人民的同意权利应当被重视。
如今基层治理要解决的问题已不是寻找基层治理组织方式,而是探索乡村如何管理,如何使乡村自主管理,从而实现乡村社会的有序发展[14]。我国乡政村治的治理模式意在重构我国乡村政治结构,发挥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作用。目前,两委关系的复杂性使村委会自治失去权威,分利秩序的形成剥夺乡村资源,村民民主政治参与低下,乡村集体资产匮乏。此外,集体记忆的缺失和法制制度的不健全使乡村处于无序状态,村民的文化建设不足,道德失范,成为乡村治理中的难题。如果不完善当前乡村治理模式,我们也会走向基层行政的瘫痪。正如十九大倡导的那样,为了增强村民的自治主体性,重建乡村社会秩序,必须“加强农村基层基础工作,健全自治法制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在坚持基层自治原则和改革基层管理体制的基础上,发挥乡村精英在道德建设和文化建设方面的作用。在送法下乡的同时,要考虑乡村潜在的文化场域和规律,在尊重村民的需求和意愿的基础上建立村民管理法例,使自治法治德治互相补充融合,共同促进乡村社会建设。
总之,虽然费孝通先生的乡土重建思想距今已有几十年的历史,但是在当下乡村振兴战略启动之时仍发挥重要作用,我们仍应深入研究费孝通先生的思想,以挖掘其现代性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