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倩雪 黄景贵
农民专业合作社是农村经济改革发展的产物,在国家和政府的大力支持下快速发展起来。海南省农业厅新闻网站显示,截至2015年12月底,全省在工商部门登记注册的农民专业合作社累计达到13552家,从2007年底的250家到2015年底的13552家,8年增长52倍。入股资金总额超过150亿元,成员总数超过28.5万户,带动农户达60万多户。
根据屯昌县农业局提供的数据资料,截至2016年9月底,在工商局注册登记的屯昌县农民专业合作社共有1105家。合作社成员近20734人,注册资金总额是4.3206亿元,带动周边农户近40000户。农民专业合作社提高了农民的收入,带动了农村经济的发展,促进了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海南屯昌县农民专业合作社起步晚,发展速度快,在快速发展的过程中存在着诸多管理上的问题。通过对海南屯昌县100家农民专业合作社进行问卷调查,并且对不同级别合作社的社员进行访谈。根据调查得来的数据,总结出合作社存在以下财务管理问题:首先是对外筹资和对内筹资困难的问题;其次是合作社的财务运行不规范,财务监控民主缺失、财务人员业务水平低和财务基础工作不规范等问题;最后从资金管理的角度,发现盈余分配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
海南省各级政府部门已经对合作社进行一定的宣传和培训工作,省农业厅从2013年开始每年开展全省合作社规范建设培训班,组织人员巡回到各市县开展培训(包括屯昌县在内的18个市县)。每年培训合作社2000多家。培训内容主要是解决海南省农民专业合作社在规范管理和运作、财务管理等方面存在的问题,以及融资难等方面的困难。培训对象主要是农民专业合作社理事长和财务管理人员以及相关专业技术人员。
培训的目的主要是为了让理事长加强财务管理观念和规范管理,推广电脑软件处理合作社会计业务。通过培训,合作社负责人的规范化意识和合作社的规范化水平在不断提升。调查走访时,一位合作社理事长参加培训后说:“我们很想把合作社做得规范,以前不知怎样才是规范,现在知道要怎样去做了。”
从思想上给予高度重视,加强宣传教育工作。参加过培训的社员反映热烈,认为这样的培训是对农民合作社的最好服务和指导,希望省农业厅以后多办这样的培训班。并不是每一个普通社员都能够有机会参加培训,就如社员所说的一样,这样的培训要多办。
除了提高合作社管理者和社员的财务管理观念,相关政府部门也要加强培训和监督合作社的财务管理工作。增加培训活动的举办次数,不能重数量不重质量,让社员接受培训后有所收获,提高合作社全体成员的思想认识,提高合作社服务质量。
拓宽融资渠道对于对外筹资而言,不仅要增加合作社从银行等金融机构获取贷款的机会,而且政府要提供多种政策措施给予合作社更多的资金支持。
1.加大政府金融机构扶持力度。近几年来,海南省不断加大合作社扶持力度,财政投入从2007年的400万元增长到2015年7000多万元,8年增长17倍,累计投入近4亿元。省农业厅将继续加大对合作社的财政扶持力度,把种植类合作社列为扶持重点,努力把种植类合作社做大做强。
海南省地方政府已开展多种渠道帮助合作社得到更多的资金支持。2013年6月,省农业厅挂牌“农业投融资服务处”。这是全国各地农业部门中第一个设立的具备农业金融服务职能的处室。增设“农业投融资处”,有效承担推动海南农业资本化发展的使命,搭建金融服务“三农”的新平台、新机制。
2013年8月,省政府相关部门在全省各市县开展小额贷款贴息政策宣传活动,帮助一些资金紧张的合作社和农民开拓业务、扩大生产。省农业厅积极主动联合有关部门,做好小额贷款贴息政策的宣传和金融产品下乡,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三农”的信贷支持。
然而政府给予的政策扶持与支持远远不能满足合作社融资的需求,银行等金融机构出于还债风险,往往限额贷款给合作社,发放的小额贷款也只是杯水车薪。农业是一个薄弱的产业,市场风险和自然风险相对其他产业要高一些。农户收入低,文化水平有限,农户要提高生活水平,需要政府的支持和帮助。政府通过加大资金和技术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出台更多的优惠政策,帮助合作社提高发展质量,不仅提高合作社的市场竞争能力,还可以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提高农民的经济收入。
2.加强内部融资。就对内融资而言,就是要在不影响社员积极性的前提下,提高入社股金,加大提取公积金留存合作社等,促进农民对合作社的投资力度。
通过对农民专业合作社股金筹集机制进行改革,增强自身内在融资能力。这种筹资方式主要是从提高社员的入股资金方式着手。按照《合作社法》的要求,农民在加入合作社时必须缴纳一定的资金和会费,这些少量的资金是合作社的原始资本。为了增加资本,采取提高入社资金的方法,或者资金入社流动一段时间才能退股。
合作社可以采取多种措施鼓励社员将盈余分配所得继续投资合作社转为股金,或者提高公积金的提取金额,这样可以从不同的角度增加资本金的数量。合作社可根据本社规模、经营状况、各个成员收入水平等,适当调整原来的分配制度,增加利润留存。留存收益获得资金速度快,资金成本低。
1.健全各项财务管理制度。建立规范的财务审批程序,完善财产保管制度,不相容的职务相互分离。为了做好财务运行和管理工作,准确记录每项资金活动,在工作的过程中应及时、客观地反映出有关资金运动的过程和结果。设立成员账户登记管理制度,为每个社员设立成员账户,记载社员的出资额、公积金和其他相关财产份额,以及与合作社发生的交易情况等。科学计算出社员的账户金额变动以及合作社年终盈亏情况,让每个社员都清楚各自账户资金,以确保成员的合法利益。
合作社会计业务的账务处理工作,除了按照相关会计制度的规定设置会计总账科目核算之外,还要根据合作社的特殊业务情况,设置合理的明细科目来反映合作社真实的经济业务发生情况。
2.定期公开社务情况。每年至少召开一次社员大会,公布当年合作社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接受社员的监督。合作社的财务管理工作应在理事会的正确领导下,在监事会的合理监督下,定期公开财务,坚持民主管理,把监督的内容和结果向成员公示。《农民专业合作社章程》规定社员享有的知情权,要通过财务管理制度来保障,通过财务公开来实现。
对于合作社定期公开资金的使用去向,要核实是否存在造假乱用现象。为了保证社员的知情权和财政扶持资金的有效使用,重点审计财政扶持资金,并将审计监督的结果公示在公告栏上。这样一方面能够监督制度执行者的行为,另一方面能有效防范风险,保护社员的合法权益。
一直以来,合作社人才缺乏。合作社的人才培养方案第一次出现在2014年中央一号文件,即要求“建立合作社带头人人才库和培训基地,广泛开展合作社带头人、经营管理人员和辅导员培训,引导高校毕业生到合作社工作。”国家首次提出培养合作社人才,这表明中央政府将要采取有效的措施促进合作社管理人员文化素质和管理水平的提高,鼓励大学生特别是涉农专业的大学生到合作社就业。
1.提高财务人员业务素质。财务管理工作的质量取决于财务人员的业务水平。由于合作社经济组织的特殊性,合作社账务处理和工业企业账务处理有很大的区别,《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会计制度(试行)》已经做了具体的条例说明。
各级农业主管部门要在搞好业务技术指导的同时,依据《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会计制度》的要求,经常提供针对合作社财务业务的培训机会,提高其财务业务处理能力。
例如,对于基础的账务处理业务,从会计科目的设置、会计账簿的登记到编制会计报表作为合作社重要的培训内容,重点辅导合作社账务处理与一般企业账务处理的不同之处,使合作社财会工作规范化、合理化、合法化。
为了解决大部分合作社财务管理问题,目前,屯昌县相关政府部门准备与屯昌县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会合作,由联合会为合作社提供财务业务的服务。这项改革,为没有财务账务处理能力的合作社提供了既便利又有保障的服务。联合会招聘有会计从业资格证的会计人员,为合作社提供代理记账、财务咨询和设计财务管理制度。
2.规范会计基础工作。提高财务管理工作质量的重要途径是规范会计基础工作。设置会计岗位的合作社,财务人员提供的财务会计信息是否具有可靠性和真实性,主要取决于会计基础工作的规范程度。真实可靠的会计信息能反映出合作社实际的生产销售情况,能让合作社管理者和社员清楚合作社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对于会计信息所反映出来的财务问题,要追究问题存在的原因,寻找合理的方法加以解决。只有提高财务人员的业务水平和综合素质,严格管理会计基础工作,才能提高合作社的财务工作质量,进而提高合作社的管理水平。
1.通过网络信息技术完善内部管理。加强农民专业合作社信息化建设是促进合作社内部有效管理的措施之一。随着合作社的日益发展和壮大,只有改革内部管理方式才能适应时代发展的需求。农业管理部门要监督和指导农民专业合作社通过网络等媒体获得相关的农业信息,给予技术指导和支持,提供网上技术指导和农业信息咨询等服务,帮助农民实现农业经济信息对称。推广合作社财务管理软件,增加会计电算化的培训机会。加强对信息技术的资金投入,帮助农民建立信息化管理网络,发挥信息化管理带来的方便快捷的效应。
2.完善财政扶持资金的监督机制。发挥合作社内部监督可以有效提高合作社内部管理水平。完善内部控制制度,要求合作社建立或健全监事会监督机构,对合作社资金的流进流出情况和会计业务处理情况进行监督。对于已经建立的各项内部监督制度,要定期进行检查,及时纠正制度漏洞,完善监督机制。
建立财政扶持资金管理制度,定期公开财政拨款资金的流出情况,让每个社员都清楚资金所投放的项目。设立国家扶持资金管理账户明细账,专门核算该账户资金的增减情况。按照法律规定,凡资金投资于固定资产的,要平均量化并计入成员账户,使社员的基本权益得到保障。加强国家扶持资金的管理,避免资金闲置和公共财产私有化,将有限的资金使用在适当的项目上,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3.通过外部监督完善内部监督。通过加强国家监督和社会监督,进一步完善合作社内部控制制度。各级财政部门和农业部门应加强对合作社财务管理工作的指导,对合作社的会计核算,财务管理制度,资金使用情况进行重点监管。监督各项规章制度是否有效执行,监督合作社代表大会、理事会和监事会的职权行使情况,对执行不力的加以批评和引导。建议出台相应的评比措施,对“三会”职权行使有效的合作社给予相应的奖励,从而促进合作社发挥“三会”职能,有效促进合作社发展。
1.促进盈余分配的有效措施。合作社的盈余分配可以分为合作社内部积累和对外分红两个方面,对外分红是社员的眼前利益,内部积累名义上是合作社的自留资金,实质是社员的长远利益。合理的盈余分配可以增强合作社的吸引力和凝聚力,不仅增加合作社社员的投资信心,也吸引新成员加入合作社。合作社作为新型的经济组织,其盈余分配机制同样区别于公司制企业。通过完善内部积累机制,可以为合作社社员提供长期保障。
合作社起步阶段,股金分红可低一些,多一点利润留存,增加合作社自留资金。合作社的发展阶段,要走稳健步伐,必须要重视利润返还,因此要稳定分红金额。合作社进入稳定发展阶段,返还盈余比例高些,可以增加社员的投资信心。
合作社可以结合本社的实际情况,由社员大会投票决定按股分配方案。每年的盈余分配方案要经社员大会讨论决定,不能由少数人或者负责人说了算。社员既是合作社的客户,又是合作社的材料供应商,可以得到相应的利润返还,返还比例要高于可分配利润的百分之六十。社员作为合作社投资者,按照规定年终应该得到相应的分红和股息。合作社如何来制定分配比重,由合作社社员代表大会根据所处的发展阶段来决定。
随着市场的发展,合作社交易量的增多,在盈余不断积累的前提下,可以给社员分配更多的利润,从而进一步调动合作社社员投资合作社的积极性。社员与合作社发生交易时,合作社应该按照收购价支付货款。如果合作社没有实现现金销售,也要在年终结算后支付货款。
合作社得到的利润每年按照相关规定分配给社员,利润及时以现金形式分配给社员,使社员在短期内获得直接的投资收益,提高他们的投资信心。为了提高抵御市场风险的能力,合作社可以从利润中提取一定比例的公积金和公益金作为风险管理基金。
2.构建盈余分配奖惩机制。合作社要构建相应的盈余分配奖惩机制。有一些成员对合作社只是提供服务,如管理者、采购人员和技术人员等。他们虽然缴纳入社股金,但是一般不与合作社发生交易。对他们的盈余返还不能仅仅依靠入股资金的多少来计算。他们对合作社的服务和贡献可以通过制定分红与业绩相结合的方法来衡量。
制定相关的惩罚措施,主要是针对无法完成合作社经营目标的这些社员和管理人员。从而激励管理者提高服务质量和增强责任感。通过完善利润分配机制,可以让更多的社员投资于合作社,投入更多的资金,增加合作社内部的资金积累。这些只是合作社基本的盈余分配方式,规模大的合作社,除了按照法律法规规定的原则来分红之外,分红方式还要有所创新。
例如:屯昌恒达养猪专业合作社的盈余分红政策。该合作社成员年终分红分为两类:一类是出资占股的运销成员。按年度纯利润进行股份分红,2012年成员分红36.8万元;另一类是生猪饲养户成员,这些技术人员提供的是技术服务,为体现多劳多得的原则,鼓励扩大生产,以合作社按保底价回购社员商品猪,如市场价格高于保底价,高出部分产生的利润,合作社与社员按2∶8的比例分红。此类分红不属于股份分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