葛若涵
沈阳师范大学法学院,辽宁 沈阳 110034
在时代发展的大潮下,企业不能再单以提高自身的利润为目的。新时期的企业在实现自身发展的同时,还要积极的肩负起所应承担的社会责任,履行企业所应履行的社会义务。然而,从我国目前经济市场的现状来看,许多企业在发展运行的过程中仍然存在社会责任方面的问题,在履行社会责任环节仍然存在着一定的弊病。许多企业并没有以法律为界定来正确的行使自身的权利以及肩负自身的义务,这一现状的存在会使我国的经济发展受到一定程度的负面影响。有鉴于此,笔者从这一实际情况出发,浅析企业社会责任的内涵,找出在经济法视域下我国企业在社会责任方面的不足之处,并针对性的给出相应的优化策略,以期能够为助推我国经济的发展略尽绵薄之力。
企业社会责任这一概念最早在上世纪的美国产生萌芽,学者认为企业在为自身谋取利润最大化的同时,需要兼顾为社会谋取福利。通常情况下,企业的社会责任分为积极责任和消极责任两个方面[1]。积极责任主要是指企业必须要对社会起到促进作用的行为。消极责任主要指企业不能涉及的危害社会公共安全和利益的各种行为。在经济法的视域下,企业的社会责任主要包含四个方面。其一是企业对于员工的责任,企业要给员工提供就业的平台,保障员工的劳动所得。同时还要尊重员工的隐私,关注员工的心理健康,帮助员工提升综合素质等等。其二是企业对消费者的责任,企业必须要保障产品的质量,为消费者提供真实准确的信息,并满足消费者的求偿权等权利。其三是企业对股东的责任,企业在运营过程中必须要保障股东的权益,尤其是对于没有决策权的中小股东的权益。其四是企业对于环境的责任,企业在经营生产过程中,要注意绿色环保经营,减少环境污染,承担起保护环境的职责。
目前,经济法中关于企业社会责任的部分仍然有待完善。首先,我国的经济法中缺少针对于企业社会责任部分的系统化的立法,使得这一环节的法律法规缺少统一性[2]。其次,在消费者权益法中对于关于消费者的知情权方面的保障力度不足,导致很多企业都没有很好的履行对消费者的责任。
在我国目前的企业经营现状中,很多企业本身并不具备对于社会责任的正确认识。很多企业在经营中仍然单纯的将追求经济利益放在至高无上的位置,绞尽脑汁获取更多的利润,导致各种经济问题频发。同时,很多企业也没有履行好对于员工的责任,不注重对于劳动者的权益保护,最终导致企业逐渐走向失败。
企业的社会责任实质上就是对企业和社会之间的关系进行有效的调节,在这一过程中,政府相关部门需要对企业的各种经营行为实施制约,有效的监督企业社会责任的履行。然而,在实际中,部分企业社会责任的履行并不理想,较多企业社会责任的履行仅停留在表面,缺乏实质性的内容。造成这一问题的根本原因就在于地方政府缺乏对企业社会责任履行的有效监督,过于重视经济的发展,对一些企业出现的与社会责任相违背的行为并没有进行具体的调查,而是选择得过且过的态度,对企业社会责任履行的制约力较为不足。
经济法要对企业社会责任部分的立法进行精细化的梳理和完善。首先,经济法要对企业所应承担的积极社会责任进行精准的界定,并由政府进行适当的控制,以保证企业社会责任的履行[3]。其次,经济法中要加大对消费者的知情权的保障力度,通过要求企业完善信息公开制度来使消费者的权益得到最大程度的保护。同时,经济法中应对企业的精神、文明、道德等方面的内容作出规范,使企业在遵守法律的同时能够兼顾到精神文明的建设以及职业操守的履行,从而为我国的经济市场构建一个良好的秩序。
首先,企业要在内部树立具有高度社会责任感的发展理念,并将这一理念与企业的发展战略相结合。其次,企业要正视利益,不过度的追逐利益,不为利益而牺牲社会责任。最后,企业要加强对员工的关怀,树立以人为本的经营理念,落实对劳动者权益的保障工作,提高员工的福利待遇,为员工构建安全的生产环境,帮助员工开展职业规划。另外,企业还应该注重加强职业道德建设,企业良好职业道德虽然并不具备一定的制约力,但是却有很好的感染力和示范效果,也可以作为一种自我制约的力量。因此,各个企业应该通过良好道德的制约内部工作人员的工作行为,促使整体工作人员都能够树立其以诚信为本的工作理念,并将诚信作为企业发展的重要价值取向,积极的承担起社会责任。
随着市场经济的飞速发展,仅凭靠市场自身的调节并不切实际,地方政府的参与更加的重要,为了推动市场经济的进一步发展,地方政府宏观调控应该与市场调节进行有机结合。然而,目前实际情况来看,部分地方政府在监督企业社会责任履行时不是越位就是监督力度不够[4]。因此,我国地方政府必须积极的转变职责的履行,促使企业更好的服务与社会,切实的履行社会责任。首先,地方政府应该准确的定位自身在经济管理行为中的位置,积极的与市场管理相配合,做好调节工作,不可继续沿用计划经济体制下,通过行政命令来要求企业履行更多的社会责任。各个企业则应该利用经济结构的调整调节与社会之间的关系,以此不断的优化市场环境。与此同时,各地方政府还应该注重以引导全社会对企业社会责任的履行进行有效的监督,这对企业的良好发展和企业与市场之间的良好互动都具有着积极的影响。其次,各地方政府应该加大对企业社会责任的宣传力度,注重引导企业全面的认识到履行社会责任的重要性,以此促使其能够自觉的参与进来,这对企业自身的发展也十分有利。另外,地方政府还应该注重强化企业工作人员和消费者的法律意识,促使其能够运用法律知识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企业的长远发展脱离不开社会。因此,在经济发视野下,企业应该对社会责任的履行引起高度的重视,积极的参与其中。首先,企业应该树立起正确的经营理念,注重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保持自身良好的信誉。在全球范围内,有很多众所周知的企业,这些企业就是通过积极主动的履行社会责任,在公众心理树立起了良好的企业形象,得到了众多人的认可,才得以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占据经久不衰的不败之地[5]。各地方政府应该注重强化本地区企业的社会责任意识,促使其清楚的认识到履行社会责任的重要性,要将利润提高和社会责任履行并重,这样更加有助于企业的长远发展和社会责任管理体系的完善构建。其次,企业应该树立起正确的社会利益观,认识自身利益和社会利益之间的关系,并正确的处理两者的关系。作为社会一员的企业,不仅需要力争最大化提高自身的经济利益,同时还需要努力实现自身的社会价值。通过社会利益观的正确树立,有助于企业承担起更多的社会责任,建立起良好的企业信誉,进而获得更多的利益。
综上所述,企业在追求经济利益的同时必须要兼顾社会责任,经济法要从法律的层面对企业社会责任做出精准的界定,从而帮助企业获得更好的生存空间,助推我国经济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