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 蕾,余 波,易淑琼,张妍妍,温亮明
十八大以来,扶贫上升为国家战略。信息作为贯穿扶贫流程的重要元素,在扶贫过程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一直以来,信息扶贫工作者就如何优化扶贫信息流,助力精准扶贫、精准脱贫进行了研究。王冬放[1]基于中西部与东部地区在信息基础设施、信息资源传递与获取能力、信息资源利用与发展潜力、信息产业发展等方面的差距,就中西部信息扶贫工作提出改善信息支撑环境、储备信息化人才、提升信息产业发展等策略。郭蕾[2]等分析了扶贫各环节的信息需求及信息服务现状,归纳了信息服务的主要制约因素并提出优化策略。陈雪涛[3]基于沧源佤族地区信息传播环境与信息传播现状,结合农户的信息需求提出改善信息传播环境、丰富信息传播途径等策略。谭英[4]等以农户信息需求为切入点,基于贫困地区不同贫困群体的信息需求提出相应的建议。苗冠军[5]等基于宁夏中南部地区农民信息需求现状,建议从信息源、传播途径、服务方式等方面改善科技信息服务水平。冉明仙[6]认为提升信息扶贫效果的支点是注重“信息扶贫与农民需求的关联”,即突出针对性;注重“信息轻重缓急与传媒特长的关联”,即突出适配性;注重“媒体沟通与精准聚焦的关联”,即突出紧要性;注重“重要信息与农村意见领袖传承的关联”,即突出可行性。
以上研究从不同视角对信息扶贫展开了探讨,丰富了信息扶贫理论,但也存在问题:多数学者围绕帮扶者如何更好地为被帮扶者(农户)提供帮扶信息这一信息流展开研究,而忽略了被帮扶者(农户)向帮扶者传递贫困信息的信息流。因此优化策略仅针对单向信息流,鲜有学者在综合考虑扶贫双向信息流的基础上提出完善策略。基于此,笔者结合四川秦巴山区X贫困县(以下简称为“X县”)的实地调研及后续调研数据,探讨以下问题:(1)扶贫双向信息流的实践现状如何?(2)扶贫双向信息流的实践现状暴露了该机制存在哪些问题?(3)如何优化扶贫信息流双向机制,丰富信息扶贫理论研究体系,提高扶贫工作成效。
秦巴山区指秦岭与大巴山一带,地跨甘肃、四川、陕西、重庆、湖北、河南六省市。四川境内的秦巴山区涉及巴中、广元、绵阳、达州、南充、广安六市29个贫困区县,大多属于连片特困地区。笔者通过总结2016年12月参与X县第三方评估的扶贫实践,发现农户向扶贫工作者传递的贫困信息和扶贫工作者向农户提供的帮扶信息的利用率都偏低,尤其是帮扶者向农户提供的帮扶信息大多被忽略或弃之不用。(笔者2016年12月参与X县第三方评估时所用的调查问卷未设置关于帮扶信息利用情况的问题,在实地调研中通过参与式评估、直接询问和观察调查等方式了解了抽样调研地区的扶贫工作者和农户对贫困信息和帮扶信息的利用情况,例如:“大哥,请问你们平时都是怎么处理这些贫困户的相关资料?”“我们首先会归档,将资料放进贫困户的个人档案里,然后用它们填很多表,并汇总、做相应的统计,好为上面下来检查时提供贫困户花名册和贫困户家庭基本情况等材料。”“大姐,您家在市里打工的儿子的工作是通过村干部提供的招聘信息或用人单位找的吗?”“不是,是我们自己找熟人介绍的。”“大叔,您家参加合作社了吗?”“没有。”“那您地里种的那些蔬菜是怎么卖出去的?价格是怎么定的?”“我拿到集市上去卖的,价格的话,人家经常买我的菜,我们很熟了,别人会按市场价给我,不会坑我。”以下扶贫双向信息流实践现状是笔者基于2016年12月参与X县第三方评估时了解的抽样调研地区的信息利用情况和2017年四川秦巴山区的后续扶贫实践归纳所得)。
扶贫工作者对贫困信息掌握得不够精确。其一,部分农户提供的贫困信息与村干部提供的建档立卡信息不符,考虑到农户信息素养状况,扶贫工作者在采集贫困信息时主要以建档立卡信息为准,而较少运用农户提供的信息。其二,扶贫工作者所采集的贫困信息更新速度较慢且大多是显性信息,因此之前的信息对扶贫工作者来说已失去时效性,无太大参考价值,扶贫工作者大多仅是将其直接用于统计,而未进一步挖掘各项数据之间的潜在关联。
农户对帮扶信息的利用率较低。其一,扶贫工作者多以发放纸质卡片的方式实现帮扶信息入户,而未根据农村地区以老人和留守儿童为主的实际情况及该群体的信息接收特点与信息接收能力去调整信息入户的方式、方法,所提供的文档类帮扶信息被农户束之高阁。其二,尽管扶贫工作者已完成了各类帮扶信息的入户工作,但农户仍较少将所获得的帮扶信息用于生产、生活。
基于扶贫信息流双向机制现状,结合调研数据对机制问题展开进一步探讨。文中所用数据分为两类:一是2016年12月参与西南科技大学在四川省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委托下作为第三方评估机构而组织开展的X县评估,对随机抽样的五个贫困村和两个非贫困村的233户贫困户展开入户调查(入户调查以问卷调查为主、观察调查为辅,调查问卷由四川省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供),获得抽样贫困村中贫困户的受教育程度和抽样调研地区贫困户住家距村委会的平均距离等情况。二是由于贫困户和扶贫工作者均为信息扶贫的主要参与者,所以在研究扶贫信息流双向机制问题时仅依靠2016年对贫困户的调查数据显然不全面(2016年第三方评估的调查性质与调查目的决定了调查重点在于贫困户),缺乏对扶贫工作者的调查。为此,2017年11月22日—2018年1月12日对2016年第三方评估时抽样调研地区的32名一线扶贫工作者进行问卷调查,获得了扶贫工作者所获贫困信息的真实情况和他们获取贫困信息的主要途径。综合上述所获数据对扶贫双向信息流存在的问题展开剖析。由于扶贫信息流主要涉及贫困/帮扶信息、贫困户/扶贫工作者和精准扶贫环境这些要素,因此可借鉴信息生态理论三要素(信息、信息人、信息环境)展开分析,见图1(下文各信息流中的信息人均指信息接收方)。
图1 扶贫信息流双向机制问题分析思路
2.1.1 贫困信息失真严重
对一线扶贫工作者的问卷调查显示,近一半农户未真实反映家庭情况和致贫原因,表明农户提供的贫困信息失真度高,既有农户的内在原因,也有扶贫工作者和信息环境等外在原因。
图2 农户提供的家庭信息真实情况
2.1.2 扶贫工作者的信息能力有待提升
扶贫工作者主要通过上门了解、听村长/队长介绍、查阅帮扶卡,以及纸质资料获取农户家庭信息,所获信息的精准性和完整性差。扶贫工作者在获取、整理贫困信息的过程中,注重对显性信息的搜集、传递,忽略对隐性信息的组织与挖掘,使所获信息不完整,不利于精准锁定农户致贫原因和潜在的信息需求。
图3 扶贫工作者获取农户家庭信息的来源途径
2.1.3 农村地区居民信息意识薄弱
农村轻视信息产业的经济发展模式决定了农村居民的信息意识较为薄弱,以致农户向扶贫工作者反馈信息时既不知哪些信息是他们应该提供的,也不知所提供信息的重要性,更无法准确表达自身的信息需求,因此农户在向扶贫工作者传递贫困信息时出现了敷衍、言不由衷等行为。
2.2.1 帮扶信息缺乏针对性
(1)帮扶信息的传播载体及呈现形式未考虑接收群体的特点,传播方式缺乏针对性。扶贫工作者主要通过发放纸质卡片的方式实现帮扶信息入户,这种传统、单一的传播方式虽然提高了信息的入户率,但所传递的信息时效性较差、价值较低。(2)帮扶信息的内容缺乏针对性。在落实信息扶贫时,扶贫工作者提供的帮扶信息及服务多以统一的信息卡片为主,而未根据每户的具体致贫原因定制个性化的帮扶信息及服务。
2.2.2 农户信息素养欠缺
抽样调查五个贫困村,共218户贫困户的具体受教育程度见表1。农户的受教育程度集中在初中及以下。农户作为信息接收方,受教育程度决定了其对帮扶信息的接收能力和运用程度。
表1 抽样贫困村贫困户受教育程度
调查发现,受教育程度较低的农户缺乏获取及运用信息的技巧,不能完全理解与吸收帮扶信息,更无法将帮扶信息用于自身的生产、生活。具体体现在两个方面:(1)农户更倾向于选择通过人际关系获取的信息而不是扶贫工作者提供的信息,他们对扶贫工作者提供的手册或卡片上的信息大多视而不见、弃而不用。(2)在农户看来,信息只是信息,他们未意识到信息对自身发展的重要性,也未意识到自身发展对信息的潜在需求,更不知道如何将自身掌握的信息转化为财富。
2.2.3 扶贫体系不健全,信息扶贫环境差
(1)帮扶模式以单兵作战为主,较少与其他单位合作。扶贫信息系统独立于其他系统之外,未与当地金融、医疗、教育等机构之间实现数据共享,“信息孤岛”现象严重。因此,扶贫工作者大多需要独立完成信息的搜集、整理与传递。
(2)帮扶以政府为主,缺乏社会力量的参与。扶贫工作主要以政府牵头、企(事)业单位参与的方式展开,这种方式虽然吸收了部分企(事)业单位的力量,但整个扶贫过程太过依赖于政府,未充分挖掘其他可参与扶贫的社会力量。
(3)信息成本较高。从信息供给方看,信息传递成本较高。由表2可知,与非贫困村贫困户相比,贫困村贫困户的居住地大多远离村级信息中心—村委会或农村信息服务站,因此电信服务商和扶贫工作者在展开帮扶时首先需要考虑信息传输距离较远现状,而扶贫的工作模式和工作性质决定了它将更加注重社会效应。所以在信息入户过程中,信息服务商不仅需要投入人力、物力和财力以协助扶贫工作者解决信息传输距离较远难题,还需要牺牲自身利益以更好地落实扶贫政策。从信息需求方来看,信息获取成本较高。在调研中,有些地区已试行使用微信公众号来传递帮扶信息,但愿意接受这种方式的农户群体较少,大多数农户更愿意通过传统方式获取帮扶信息。笔者通过与试点地区农户的多次交流后得知,农户认为手机流量资费是一笔大支出[7],会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他们的经济负担。
表2 抽样调研村贫困户住家距村委会的平均距离
3.1.1 构建信息审核平台
鉴于农村地区较低的网络服务购买力和宽带覆盖率,可先按照“家电下乡”的模式实现“网络下乡”,通过对使用网络的农户、农民合作组织及乡村信息服务站点给予补贴,降低农村地区的网络接入费用,激发农户使用网络的积极性[8]。然后,借助现代信息通讯技术构建一个便于农户上传、扶贫工作者审核以及二者互动的信息审核平台(如APP、微信公众号)。该平台主要由信息上传系统、群众监督系统、数据云系统和扶贫互动系统组成(如图4所示),以绑定身份证或手机号等实名认证的方式登录,主要目的在于确保扶贫工作者所获信息的真实性和精准性。
图4 信息审核平台的简要工作流程
(1)信息上传系统。该系统用于上传贫困信息,可兼容文本、图片、视频、音频等格式。贫困户在上传时可据自身信息素养水平选择方便且易操作的格式,从而实现农户与扶贫工作者之间的扁平化交流,简化贫困信息传递流程,拓宽贫困信息传递途径。
(2)群众监督系统。该系统与信息上传系统关联,可实现两个系统间的信息同步更新和对已上传贫困户家庭信息的全面公开,便于非贫困户或其他贫困户对已上传信息进行查阅、监督。若非贫困户或其他贫困户对已上传的信息有异议,亦可通过该系统发表意见并上传相关证据,从而充分发挥群众的监督作用。
(3)数据云系统。该系统同时与当地医疗、教育等机构的数据系统相关联,它既可为扶贫工作者审核贫困信息提供实证依据,又可为扶贫工作者精准锁定农户信息需求提供大数据支撑。
(4)扶贫互动系统。该系统的主要功能在于促进扶贫工作者和农户之间的互动交流,同时为农户答疑解惑。对农户而言,该系统便于他们与扶贫工作者沟通,丰富贫困信息和帮扶效果的反馈渠道与形式,可及时纠正他们对帮扶政策的错误理解。对扶贫工作者而言,该系统可使他们及时掌握信息动态,即时更新信息状态。
3.1.2 提升扶贫队伍信息能力
扶贫部门可对不同层次的扶贫工作者开展培训,提升其信息能力,使其得以运用数据挖掘、云计算等技术锁定农户潜在信息需求。可将村级信息工作人员分为高/中/低级信息技术人员。针对高级信息技术人员,既可以委托高校培养,进一步提升其理论基础和实践能力;又可以从外部引进高层次信息专业人员。针对中/低级信息技术人员,采取在职教育+培训的方式,培训内容以工作需求为导向,重在快速提高信息能力,为扶贫队伍提供强有力的智力支撑和人才保障。
3.1.3 强化农村地区居民信息意识
农村地区信息产业的缺失影响了居民的信息意识,因此要加强农村地区居民信息意识,首先需要调整农村地区的产业结构,通过市场需求引导农户意识到信息的重要性,即意识到信息也可以作为产业来发展、借助信息也可脱贫致富。扶贫工作者一方面可结合“双创”环境鼓励农村地区创业,重点发展信息产业;另一方面,可鼓励农村经纪人充分利用其掌握的信息资源来撮合成交或组织农产品交易[9],通过营造良好的信息市场环境来引导农户重视信息,最终实现农户信息思维的培养和信息素养的提升,使他们遇到问题时能首先想到运用信息寻求解决办法(路径见图5)。
3.2.1 变“对农传播”为“为农传播”
图5 农村地区居民信息意识强化路径
信息扶贫不仅需要实现信息入户,还需要关注信息入户后的利用率以及信息对农户生产、生活的影响。因此,传统的“对农传播”理念应转变为“为农传播”,即传播的信息要与农户的需求特点和解读能力相符合。其一,多采取农户喜闻乐见的途径与方式,使他们看得懂、学得会、用得好[10]。其二,将农户视为信息传播的客体和对象,多站在农户的角度考虑他们的需求,而不是让农户接受扶贫工作者认为他们应该接受的信息。WathmanelSeneviratne对斯里兰卡农户的信息需求进行调查,指出要满足农户的信息需求,不仅要向农民提供信息,还要提供渠道供农民上传信息[11]。因此,在涉农信息传播过程中,扶贫工作者既要发挥农户的传播作用,又要重视农户的发言权。具体可从两个方面实现“为农传播”。
(1)扶贫工作者可结合农村以人脉传播为主的信息传播模式,充分发挥农户内部信息“精英”对改善贫困地区信息薄弱局面的作用[12],并在已充分发挥精英作用的基础上将人际传播与现代传媒技术相结合,进一步完善信息传播系统。
(2)扶贫工作者可搭建能实现信息双向流动的平台来为农户提供信息,农户通过此平台不仅可搜索所需信息,还可发布信息需求。由于农户所需信息类型受其所在地区、民族和农业生产类型等因素的影响[13],因此,扶贫工作者在为农户制定和提供其所需的信息服务时要考虑不同年龄、性别、民族、收入等农户群体在接收数字化设备与服务时的特点和规律[14],从而有针对性地选择信息服务形式,实现信息精准传播。
3.2.2 提高农户信息素养
农户的受教育程度决定其视野和思维方式,并影响其信息素养,所以教育是提高农户信息素养的抓手。鉴于贫困地区的师资力量较为薄弱,在提升农户信息素养时,可将农户信息素养提高和农村地区师资力量提升并举,通过教育信息化对贫困地区师资力量进行在职培训或开展贫困地区与发达地区教师间的结对帮扶来提高贫困地区教师专业发展水平,促进区域间的教育均衡发展[15],进而提高农户信息素养。
3.2.3 优化信息扶贫环境
(1)扶贫工作者可结合工作需要成立一个协调组织来统筹领导,打破各部门在信息扶贫中各自为政、单兵作战的局面,例如构建一个可将从属于不同行业、部门的信息服务汇总成跨部门、跨行业、多类型的高度信息共享平台和信息扶贫网络系统[16],然后按照统一规划、统一标准、统一网络平台的要求,对信息资源、渠道进行全方位整合、集成,构建起整体优化、内容丰富、媒体多样、灵敏高效的农村信息服务体系[17],结束扶贫中各行业部门间的“信息孤岛”局面,为信息扶贫提供全面的数据支撑。
(2)政府可联合社会力量为信息弱势群体提供信息援助,以提高他们的信息素养,创造与改善其接触、运用信息的机会和条件[18]。在具体援助时要根据贫困户的特点和信息需求提供针对性、适用性与实用性较强的援助方案,使信息得以更好、更快地服务于农户生产、生活。
(3)通过政策支持和财政扶持,降低供需双方的信息传递和信息获取成本。从信息服务供给角度看,政府在制定信息扶贫政策时应综合考虑电信服务商为扶贫投入的成本,给予他们适当的政策补贴和扶持资金,降低其信息传递成本并保障成本的持续稳定,为进一步的信息精准扶贫打下基础。从信息需求角度看,政府可出台相应的惠农通讯政策,降低农户获取信息的成本。例如,降低农户获取涉农信息产品及信息服务的费用;降低农户网络接入和网络使用的费用;降低农村地区电话、短信的使用资费。通过减轻农户在获取信息方面的经济负担,使他们不但用得上信息产品和服务,而且用得起、用得好。
本文基于扶贫双向信息流的探讨,希望引起其他学者对目前信息扶贫实践效果不理想这一现状进行反思:信息扶贫效果不明显的主要责任可能不在于帮扶者,而在于被帮扶者。当信息服务较为完善,农户却不具备相应的信息素养时,信息扶贫就实现不了扶贫、扶智、扶志的目标。因此,扶贫工作者在实施信息帮扶时要将农户的信息素养等级与其提供的信息服务水平相匹配。贫困地区信息服务水平普遍优于农户信息素养的扶贫环境决定了现阶段信息扶贫的工作重点是先提高农户的信息素养,而后再完善信息服务,整个过程应有明显的阶段性。笔者以信息生态理论三要素为切入点,探讨了扶贫信息流双向机制所存在的问题,分析角度可能有一定的主观性和偏面性,但基于信息生态理论去反思整个信息扶贫工作具有一定的系统性和说服力,同时可为其他信息扶贫研究者提供一种可借鉴的研究视角和思路。扶贫先扶智,唯有做好农村地区的信息教育工作,提高农户的信息素养和信息能力,才能从根本上解决农村地区的信息贫困和经济贫困。因此,扶贫工作者如何在农村地区较快、较好地开展信息素养教育将是笔者后期深入研究的一个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