抢救性保护视域下的非遗数字资源长期保存*

2019-01-07 01:48翟姗姗刘德印
图书馆论坛 2019年1期
关键词:名录数字化数字

翟姗姗,刘德印,许 鑫

0 引言

非物质文化遗产(简称“非遗”)被誉为人类的“活态灵魂”,非遗保护已成为全世界关注的焦点。《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意见》确立“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传承发展”的非遗保护方针,其中“抢救第一”切合我国非遗保护工作的实际情况,挽救了一大批濒临消亡的非遗项目。运用数字化、多媒体等科技手段对珍贵、濒危并具有历史价值的非遗进行真实、系统和全面记录,建立档案或数据库已成为非遗保护的主要实施内容,数字化技术也因其无害性、真实性、有效性成为非遗保护的重要手段及方法。然而非遗保护的范畴不仅包括传统的文化表现形式,还包括其赖以生存的文化空间等,单一的数字化技术与存储方式通常忽视了非遗隐性知识及其文化空间的活态性、本土性及完整性,很难将其作为一个整体进行保存,故依托数字化技术实现非遗抢救性保护前,其数字资源的长期保存就成为了亟待解决的问题。可以说,实现非遗数字资源长期保存,是解决非遗数字化抢救与保护问题的必要途径。本文以非遗抢救性保护为切入视角,系统分析我国实施的非遗抢救性保护数字化战略,并据此提出非遗数字资源长期保存策略。

1 相关研究

1.1 非遗抢救性保护研究

非遗既具有活态传承中的流变性,又具有免疫力弱而易自生自灭的脆弱性,“抢救第一”是非遗保护的理念和方针[1]。1992年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开展“世界记忆工程”,旨在于全球范围内抢救和保护处于濒危状态的文化遗产[2]。随后各国推进记忆工程项目,如“美国记忆”“新加坡记忆”“中国记忆项目”“中国城市记忆工程项目”。这些举措使抢救性保护有了目标和依据,使濒危非遗得到了保护。在理论层面,学界对非遗抢救性保护的研究主要分为两个方面:一是通过调查、搜集、整理和研究,以文本、多媒体等多种数据格式进行存档保护,如黄永林提出融合虚拟现实技术、3D复原技术、知识可视化技术等多种数字化技术实现非遗抢救性保护[3-4];二是通过确定濒危非遗项目及代表作与传承人名录体系,对如何资助扶持代表性传承人、抢救濒危项目提出了解决方案[5]。

尽管抢救性保护方针在非遗数字化资源建设及其保护中多次提及,但现有研究与实践存在三方面问题:理论上,并未对非遗抢救性保护现状进行全面梳理,缺乏对非遗数字化抢救与保护现状的系统分析;方法上,以拍照、录音、录像等为代表的传统数字化方式不能满足非遗数字化抢救与保护的深度需求;实践中,非遗抢救性保护实践缺乏导向,许多濒危非遗由于认知度低,抢救性保护程度与级别甚至不如普通非遗项目。

1.2 非遗数字资源长期保存研究

数字资源长期保存活动是为了保存人类的文化遗产,为公众提供持续服务,并为未来提供历史证据[6]。非遗数字化并长期保存是非遗项目及其文化精髓得以传承与传播的重要途径。国内外具有代表性的数字资源或数字遗产长期保存项目,如PADI、NESTOR、NEDLIB[7],为建立非遗数字资源长期保存体系提供了经验借鉴。国内相关研究主要聚焦于非遗信息资源建设现状,大致可将其按照存储方式的不同分为三种类型。

(1)建档式保存。建档式存储可以按照非遗的项目类型、保护级别以及传承人等进行分类存储,从而达到长期保存的目的,即“通过拍照、录音、录像等方式将其固化至一定载体,形成实物档案以供整理、保管和利用”[8]。但这种方式通常忽视了其赖以生存的文化空间特性,缺乏对非遗的原真性保存。

(2)数据库保存。数据库存储是将非遗资源以结构化数据的形式统一录入构建的数据库中,通过数据库的保存和处理,使非遗信息有序化,有利于对非遗资源的长期保存[9]。但该方式缺乏数字资源描述与组织标准,容易造成信息孤岛。

(3)网络保存。有学者认为应利用互联网优势,在建立非物质文化遗产数据库的基础上,进一步建立教育网站、在线图书馆、数字博物馆等网络平台[10]。也有学者提出应用云计算、希捷存储等技术方案来实现非遗数字资源长期保存系统[11]。

总体来说,国内外已认识到数字化方法因其无破坏性等优势,逐渐成为非遗抢救性保护的重要技术手段。但由于非遗信息资源的复杂性及其文化空间的活态性,使其数字化本身就存在一定困难,非遗抢救性保护数字化战略的推行存在较大的困难。数字资源长期保存作为一种有效的数字化存储手段,一方面为非遗抢救性保护的实现提供了优质数据来源,另一方面可以弥补非遗抢救性保护时存在的资源异构、存储方式单一、保护级别优先级目前尚未界定等问题。本文在分析非遗抢救性保护现状基础上,运用SWOT框架,对我国非遗抢救性保护中实施的数字化战略进行分析,探讨为实现非遗抢救性保护而开展的数字资源长期保存策略。

2 非遗抢救性保护的现状分析

为有效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联合国教科文组织设立评选制度,建立三种名录类型:“最能体现《公约》原则和目标的计划、项目和活动”(简称“最佳实践项目名录”)、“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简称“代表作名录”)、“急需保护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简称“急需保护名录”)。对三类名录进行比较分析,一方面可以从宏观上把握各国非遗保护的最新进展,另一方面可以折射出不同名录所反映的非遗保护工作的侧重点。

2.1 三类名录的总体分布

三类名录均为尽快实现非遗保护的重要举措。三类名录收入非遗项目数量的年度变化趋势见图1。由图1可见,最佳实践项目名录遴选较完整的、有效的非遗保护计划,需要入选项目的数字资源建设达到一定程度和标准,评选要求最高且鼓励跨国申报,故入选项目最少;代表性名录数量最多,目前共收录非遗项目400项;急需保护名录中所涉及的非遗项目数量从年度分布上看较为平均,共计52项。总体来说,各国都有面临消亡而急需保护的非遗项目,但这些项目仅进入了名录,并没有提供合适的抢救性保护措施,信息资源建设程度较之代表性名录、最佳实践名录中的非遗项目有较大的差距。

图1 三类名录收录非遗项目的年度变化趋势

2.2 三类名录的地区分布

截至2017年12月,入选三类名录的非遗项目来自世界172个国家,分布情况见图2-4。三类世界级非遗项目呈现以下规律:首先,入选代表作名录与急需保护名录的非遗数量呈稳步发展的趋势,但各地区入选最佳实践名录的非遗项目数量都不高,说明非遗保护的实践工作开展还存在较大的困难。其次,亚太地区的非遗代表性项目与急需保护项目略高于其他地区,所涉及的国家大都历史悠久,文化与人类遗产丰富,但亚太地区的最佳实践项目远低于欧美地区。再次,地区间入选数量存在不平衡的现象。如阿拉伯地区在三类名录中入选的非遗项目均很少,这与该地区语言文化的特殊性、政局不稳定等具有较大的关系;近年来欧洲及北美地区入选最佳实践名录的非遗项目数量有较大程度的增长,且较之其他地区有较为明显的数量优势,这与其技术发达程度及政府重视程度是分不开的。

图2 入选最佳实践名录的非遗项目地区年度变化趋势

图3 入选代表作名录的非遗项目地区变化趋势

图4 入选急需保护名录的非遗项目地区变化趋势

2.3 三类名录的主题分布

三类名录涉及非遗项目的主题分布(见表1)反映了每类名录在评选时的侧重点,可以了解各类名录保护的主体对象。由表1可知,代表作名录中的非遗项目涵盖了所有的主题,其分布较为平均;急需保护中的非遗项目更关注那些隐性且面临着失传的传统技能,以及以文化空间为表征的社会风俗、礼仪、节庆,比如我国2010年入选的“中国活字印刷术”;而最佳实践名录中的非遗项目是遴选国家、分地区或者地区关于非遗保护的计划、项目和活动,并不是具体的非遗作品。

表1 三类名录的主题分布

2.4 非遗抢救性保护的紧迫性

通过以上比较可以看出抢救性保护的实施过程中,三类名录有不同的作用。

(1)非遗抢救性保护已得到广泛关注,但普遍更注重申报代表作名录。这是由于各国对非遗数字化保护力度加大,以某一非遗项目开展的信息资源建设已经较为成熟,能够代表该国精神面貌与文化传承体系,具有申报能力与申报条件。

(2)以亚太地区为代表的发展中国家历史悠久、地域广阔,拥有大量的优秀文化,在急需保护名录中体现出集中的趋势。但调研发现,出现在非遗急需保护名录中的所有项目并未建立起专门的数据库,甚至无法找到太多的图片、音频、视频记录,说明非遗急需保护名录的建立并未对各国开展非遗抢救性保护实践起到有效的指导作用。

(3)非遗急需保护名录侧重对濒危非遗项目的抢救性保护,是数字化保护的第一阶段;代表性名录反映了基于某一具体项目的非遗信息建设情况,是数字化保护的体现形式;而最佳实践名录多以实现活态性文化空间传承为主,是数字化保护的高级保护阶段[12]。

综上,三类世界级名录的建立均是实现非遗抢救性保护的重要举措,其中急需保护名录反映了各国濒危且亟待保护的非遗项目名单,但这一名录中所涉及的项目数字化程度最低,信息资源建设情况最差。非遗抢救性保护迫在眉睫,却又缺乏合理的数字化保存策略。

3 非遗抢救性保护数字化战略的SWOT分析

我国非遗数字资源建设初见成效,但数字化程度不高,以其为主要手段的抢救性保护开展存在较大困难,故有必要对我国所实施的非遗抢救性保护数字化战略进行全面系统的分析。目前业界运用数字化手段抢救保护非遗的必要性已形成共识。本文利用SWOT分析框架,解析非遗抢救性保护中的数字化战略推进现状,目的就是全面系统了解非遗数字化抢救与保护工作中存在的优势、劣势、机遇与挑战,为制定科学的非遗抢救性保护数字化发展策略提供依据。

3.1 优势分析

(1)传统数字化技术为非遗资源保存及以此为基础的抢救性保护提供了基本技术支持。由于抢救是非遗保护的首要工作,事关一些濒危的非遗项目生死,根本目标就是尽可能挽救濒临消亡的非遗项目,并为实现其长期保存留下丰富珍贵的文本及数字化历史资料。数字化技术为非遗抢救性保护工作提供了基本技术手段,转化成数字形态的非遗资源,在得以永久保存的基础上,有助于实现非遗的重现、再生和有效利用。

(2)现代数字化技术为非遗数字化抢救与保护拓宽了新的路径。数字化技术发展为非遗的采集、保存、展示与传播提供了广阔的空间。数字化采集和存储技术为非遗完整保护提供了保障,数字化复原和再现技术为非遗有效传承提供了支撑,数字化展示与传播技术为非遗广泛共享提供了平台,虚拟现实技术为非遗开发利用提供了空间。

3.2 劣势分析

(1)数据采集阶段成本较高,数字资源重复建设严重。在非遗抢救性保护中,通常更重视后期非遗数据库的建设与资源使用,忽略在数据采集阶段的成本投入。一方面数字化技术本身存在弊端,设备配置、系统开发、技术创新等贯穿其数字资源保存与利用的各个阶段且都需要高投入;另一方面,针对不同的濒危非遗项目会制定不同的数字化方法,不同机构也会对同一项目采用不同的抢救方案,从而导致成本的提高,也会带来数字资源重复建设。

(2)数字化保存方式较为单一。传统的数字化技术与资源保存方法不仅会受到自然环境的限制,也会使记录部分信息不同程度地失真,单一的数字化及资源存储方式忽略非遗项目本身的内涵及其存在的文化空间,很难将非遗作为一个完整的整体给予保存。非遗抢救性保护的数字化策略不仅需要达到记录、保真效果,还有必要实现资源长期保存与开发利用。

3.3 机遇分析

(1)政府扶持力度持续加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意见》提出包含“抢救第一”的保护方针。《关于加强文化遗产保护的通知》要求建立国家级、省级、市级及县级非遗名录,对非遗抢救性保护的优先顺序进行规划,成为申报三类世界级非遗名录的重要依据。

(2)云计算环境为非遗数字资源长期保存提供了发展平台。非遗数字资源保存借鉴了成熟的数字资源长期保存技术框架,可靠的存储环境是开展非遗数字资源长期保存活动的重要条件。云存储、云仓储延续了云计算技术优势,可以实现对资源的集中监控和动态管理,从而解决数字资源长期保存在存储空间和有效管理方面的难题。

3.4 威胁分析

(1)标准规范问题。非遗资源的复杂性使其分类标准、描述标准、数字化标准尚不能做到统一,从而造成未来各地数据库难以融合。另外,在存储载体、存储格式、存储环境等的选择上,以及信息分类、元数据编制等方面都具有很大的随意性和不确定性,非遗资源保存方式欠统一,不利于非遗资源的存储与利用。

(2)安全隐患。安全隐患主要表现在技术挑战与产权风险两个方面。非遗数字资源抢救与保护关键在于维护数字信息永久性与真实性,与其他数字资源相似,也面临着数据丢失、介质故障、软硬件过时、结构错误等问题。与此同时,非遗资源的抢救与保护会涉及不同的地区、机构或组织,这就涉及到大量的知识产权问题,如权力主体界定不明、民族技艺类的隐性知识产权、口头传承文化的归属问题等。

4 非遗抢救性保护的数字资源长期保存策略

4.1 非遗抢救性保护的数字化策略

图5提出非遗抢救性保护的数字化策略的备选方案。基于SWOT策略分析,从微观与宏观层面凝练出以数字资源长期保存策略作为实现非遗抢救性保护的最佳方案,可进一步归纳为技术方案的选择、标准体系的构建、组织机构的协同以及管理制度的制定4个方面的内容,见图5。

图5 非遗抢救性保护的数字化SWOT策略

4.2 非遗数字资源长期保存的技术方案

数字资源保存策略中,技术方案是其他全部策略的基础,亦是非遗数字资源长期保存的核心与关键。基于此,构建基于3个要素的非遗数字资源长期保存技术选择框架,见图6。

图6 数字资源长期保存技术选择框架

(1)保存内容。保存内容是非遗数字资源长期保存的目标对象,决定了保存技术策略的选择。不同的非遗数字资源保存内容因其属性的不同,对保存的需求也有所不同。该框架中按照不同的层级将非遗数字资源保存内容划分为数据保存(只存储原始数字对象,不考虑数字对象的载体与相关功能)、信息保存(以文档、图片、音视频等多种载体保存的信息资源内容)、知识保存(除信息资源外,还保存与其存储、使用的相关元数据)及语义保存(建立起以上三种保存方法与资源间的关联与推理关系)。

(2)保存需求。非遗数字资源长期保存的最终目标是使非遗文化能够实现最大范围内的传承与传播,故建档式的保存目标仅仅是长期保存的第一步,还需要在此基础上使其能够直观的呈现给用户,并能够让用户认知与理解,即非遗数字资源长期保存也需要面向用户。三种不同层次的保存需求决定了技术策略的选择,如同一类数字资源有其不同的可视化呈现方式。

(3)保存技术。非遗数字资源长期保存面临的一个挑战是随着时间变迁,数字资源需要通过特定的技术实现保存与呈现。目前迁移、仿真和硬件博物馆等传统数字资源保存技术较为成熟,UVC等数据再造技术正在进一步发展,而基于云计算产生的云存储、云仓储技术,以其保存对象多样化、保存资源平台化的巨大优势,成为非遗数字资源长期保存技术策略的良好选择。该框架可以根据非遗数字资源所涉及的内容及保存需求,选择适当的保存技术。一方面可以解决非遗资源的复杂性问题,即非遗数字资源不仅包含相关的信息资源,还包含与非遗项目相关的人物、实物及文化空间的数字化形式;另一方面,根据不同的展示需求采用不同的技术方案,避免抢救性数字化保护中的成本过高、投资过大的问题。

4.3 非遗数字资源长期保存的标准体系

无论处于非遗数字资源长期保存的何种阶段、选择何种非遗数字资源长期保存技术,都需要建立一个完善的标准体系,以保证和约束非遗数字资源长期保存工作的顺利推进。基于此,本文构建三个维度下的非遗数字资源长期保存元数据标准体系,见图7。

图7 非遗数字资源长期保存元数据标准体系

(1)资源类型维度。是指非遗资源数字化的具体表现形式,可分为文本、音频、视频等。目前我国已基本建立起针对多种资源类型的元数据方案,如《多媒体元数据规范》《拓片元数据规范》,可以直接选择和复用。

(2)项目内容维度。主要针对各非遗项目中以技艺传承、口头传播为主的隐性知识。其中非遗核心元数据根据DC元数据制定;领域元数据根据非遗及DC元数据扩展而成(如传统舞蹈领域);专用元数据则根据领域元数据、非遗核心元数据、DC元数据而制定,其专指性较强,通常指某一个特定专业的元数据集合(如家谱元数据)。

(3)传承与传播维度。非遗数字资源长期保存内容除以上两个维度外,还涉及相关人物、实物及网络中的非结构化资源,故标准体系将这一维度中所涉及的内容考虑在内,所构建元数据著录方案参照许鑫制定的非遗数字资源核心元数据及其限定词[13];如将相关人物细分成申报人、传承人,复用FOAF数据集,对姓名、地区、职业等个人信息进行描述与规范。

4.4 非遗数字资源长期保存的组织协同

(1)协同主体。非遗数字资源长期保存涉及不同协作主体,主要包括:非遗数字资源产生机构,负责非遗资源实地或初期数字化产生及过渡期的保存;非遗数字资源保管机构,是非遗数字资源长期保存的核心主体,主要负责接受非遗数字资源并妥善管理,实现其资源开发与利用等;第三方主体,是指为非遗数字资源长期保存提供技术、资金和管理等方面支持的组织和个人。政府既是非遗数字资源长期保存的主要责任者,也是重要受众。

(2)协同模式。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保存数字遗产指南》按照合作的紧密程度归纳了三类合作模式[14]:集中分布式合作、平行分布式合作和高度分布式合作。三种协同模式各有特色,应当充分发挥文化共享工程、城市记忆工程、大数据环境下建设数字中国战略的契机,由政府主导,建立以集中分布合作模式为主体,以平行分布式、高度分布式合作模式为补充的综合性组织协同模式。

4.5 非遗数字资源长期保存的管理机制

(1)保存政策的制定。非遗数字资源长期保存政策可以以实现非遗抢救性数字保护为最初目标,包括两个方面——保存资源的选择与保存程度的选择,即选择哪些濒临消亡、容易丢失、与未来有关联的、具有重要价值的非遗数字资源,并在实现长期保存的基础上,推进非遗抢救性保护工作的进程。

(2)责任机制的归属。非遗数字资源长期保存涵盖多种主体类别,责任归属不应归属于某一或某类机构,不仅是图书馆、档案馆、博物馆这类保存管理机构,数字内容的创造者、生产者以及开发者都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

(3)知识产权的界定。非遗项目存在于民间,并未具有特定的组织机构,且同一项目有多人共同传承,因此应该进一步完善知识产权体系。各类协同机构在对当前各类非遗数字资源分类现状进行研究的基础上,界定不同非遗项目的知识产权归属,构建非遗数字资源知识产权体系。

5 结语

非遗数字资源长期保存是实现抢救性保护的重要方法。本文通过三类世界级非遗名录的比较,从整体分布、地区分布、主题分布三个方面阐述非遗抢救性保护的必要性与迫切性。在此基础上应用SWOT战略框架对非遗抢救性保护中实施的数字化战略进行分析,制定了依托数字资源长期保存来实现非遗抢救性保护的基本策略,并对这一策略实施的可行性进行了论证。但非遗抢救性保护的数字化战略实施是一个长期的过程,需要在政府引导下全民族的共同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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