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 淼
01
醒来的时候是六点四十。秦楚楚按亮了她放在床头柜上的手机,上面提示她有三条未读消息。一条是她在一个学外语APP的订阅服务,剩下两个看邮件标题,都是恭喜她获奖的邮件。
秦楚楚难以抑制地扬起嘴角,她负责的一个汽车广告最近被业内挺权威的奖项,评为年度最佳。广告公司待得久了,作息早就紊乱,熬通宵更是常事。咖啡从双份奶、双份糖到全黑,常常后半夜回到家里倒在床上,身体疲乏、精神活跃。大夫说,她已经有了睡眠障碍。
那个广告是公司全年的重头戏,她争取到负责这个项目的机会实属不易。忙完那阵子以后,她开始服用“忆梦返”。她得多谢那蓝色的药丸,她已经记不起来自己上一次在非工作日早起是什么时候了,并且还这么神清气爽。
秦楚楚一刻钟也没有耽误,她从床上爬起来,拉开窗帘,伸个懒腰,又去厨房给自己泡了一壶茶、做了一份生煎。清晨的雾气还没有褪尽,她坐在窗边吃饭,她又想起了那个梦。
梦境破碎。她以孩子的视角,又回到了那个暴雨将至的下午,那个留着中分的男人弯下腰来找她问话。他嘴里劣质烟草混合烈酒的臭味,差点就让她窒息。那男人起身前,她看到了他左耳垂上一颗巨大的痣。多年前的夏天,她在市图书馆里翻阅旧报纸,社会新闻版,头条新闻附带的一张男人照片和她记忆中的那个痣吻合了。秦楚楚闭上眼睛,强行地命令自己不要再想。
那段记忆她已经努力忘记好久了,可丝丝点点的片段却像漏网之鱼,在她开始服用“忆梦返”的时候,纷纷打破安静,从死寂已久的海面跃了出来。
打开第二封未读邮件,发件人叫马中华。她在脑海里使劲搜索这个名字,后来才想起来这个人是高中时代的一个学长。
最后一次见他是在故乡小城的街上,他认出了返乡探亲的秦楚楚,热情地拉住她攀谈,问她的近况。
她不想多谈,可对方掏出名片,她也就顺水推舟地递了一张自己的过去。马中华口气真挚地邀请她参加高中同学聚会,问她要微信号。她不胜其烦,找了个借口说手机落在了家里。马中华听出了她口气中的冷淡,识趣地结束了对话。
后来秦楚楚记起,这个马中华曾经追求过她。中学时代喜欢她的男生很多,高峰期的时候,秦楚楚平均每天都会收到一两封情书。可她连看的欲望都没有,拆都不拆地就扔进垃圾箱。
离开故乡去C城生活后,她和故乡的联系更是越来越少。其实从很早开始,她就是个面目凉薄的少女,美得清丽却不近人情。小城里总有热情如火的勇士觅着她的凉气而来,可她对恋爱从无半点兴趣。
她的洁身自好让母亲宽慰,可这份自律却在她大学毕业留在都市后,成了母亲的一桩心事。小城里和秦楚楚同龄的女孩子都一个接着一个地嫁人了,母亲的同龄人都开始了含饴弄孙、其乐融融的生活。她明白自己家的姑娘心气高,条件一般的男人根本入不了她的眼。她又安慰自己说,自家的姑娘从小就踏实能干,做什么事都有主意,从来没有让自己操过心。
老太太等着、等着,也终于失了耐心。她在微信里骗秦楚楚说自己生了病,让她回来一趟。秦楚楚向公司请了假,等她心急火燎地赶回母亲的身边,才发现母亲为了让她和一个在小城做公务员的男孩相亲,向她撒了谎。
她不顾母亲的面子,在相亲开始前的二十分钟愤然离开,一回到家里,就订了第二天回C城的机票。母亲有些伤心,也觉得秦楚楚自她还是女童开始就有的凉薄,已经变成了冷漠。可作为她的母亲,自己却完全不明白女儿的冷漠是从何而来。
其实秦楚楚不是不寂寞,尤其是天气寒冷的冬日,她站在浴室的花洒下,温水流过她长久不被人抚摸过的肌肤,她会听到那里面发出的孤独到爆裂的声音。
她以为自己会一直这样下去,直到她在四号地铁上遇到张传雄。
秦楚楚从不坐地铁。不是怕拥挤和车厢内污浊的臭气,而是不喜欢地下室。
为了不走地下通道,她宁可多走五百米,去爬过街天桥。她怕地平面以下那种冷静凝固的味道,那味道带着质问、带着凝视,从她的十二岁开始,一路追着她。
可那天奇怪了,她的车子发动不起来,坐的出租车也在半路上抛了锚。公司有重要会议,一个很久都没有拿下来的客户因为看了秦楚楚那个获奖的广告,所以提出合作意愿,约在公司见面。老板已经打了好几个电话,催她提前到。用打车软件也叫不到车的秦楚楚握着手机焦头烂额的时候,看到了不远处的地铁入口。
一步、一步走下去,马路消失在自己视野里的时候,秦楚楚已经感到了不适。她抱紧双臂低下头,在等待地铁间隙的时候,努力提醒自己不要在意,她明白一切都是自己的意识作乱。她的鼻腔里充满了焦味,混合着血水、皮肉腐坏后的恶臭,这一切都让她无法招架。
她想要逃离,她下意识地捂住口鼻,一转身却撞到了一个人的身上。那人没有生气,反而语气温柔地问她是不是哪里不舒服、需不需要帮助。秦楚楚摇摇头说不用,抬起头看了一眼面前的男人,然后她的世界静止了。
秦楚楚来到C城后,有过两段无疾而终的恋爱。都市太大,又没有住在一起,每见一次面都声势浩大得像是一场仪式。内容也无非是一起吃顿饭、看场电影或是逛街。如果天时地利人和,就去酒店一起过夜。这些恋情后来都自然消亡了。
维系一场关系需要付出的耐心和热情,远远大于秦楚楚从中收获的幸福。秦楚楚知道自己并没有深爱,所以每次分手也不觉得太过伤心。
最后离开的那个男友说,秦楚楚我真的不明白,你要的到底是什么。我希望你自己清楚。
秦楚楚也不清楚自己要找一个什么样的人,又或者她一直都明白,只是不愿承认。因为那个人的影像,关乎着一段她早就训练自己要压制住的回忆。
02
小姐,你没事吧?
张传雄面露疑惑地望着眼前的女生。上上下下快速打量一番,人长得不错,穿衣打扮也清爽得体,是自己喜欢的类型。那姑娘没接他的话,只是盯着他的脸出了神。他有些尴尬地干咳了几下,才让她回过神来。
非常抱歉。那姑娘开了口,我把你的衬衣弄脏了。
张传雄一低头,果然在自己的前胸上有一个口红的唇印。他在心里骂了一句脏话,他最近正在准备跳槽,现在正在去一个面试的路上。原本提前出发,就是想万无一失,可没想到弄成这样。就算现在立刻回家去换衣服,也已经来不及了。
实在对不起,如果可以的话,能否让我帮您买一件新的换上。我知道有一家男装店很不错,但不知道离您要去的地方有多远。
她告诉张传雄那家店的地址,竟然离张传雄要去的目的地只有一百米。他知道那家店,卖的都是舶来的高级货。他有些不好意思,可姑娘充满抱歉,又一脸不容得他说“不”的神情,所以他同意了。
两个人一起上了地铁,没有座位,只好并排站着。
你看起来好了一些。张传雄说。
谢谢,可能有点中暑。
地铁在城市的内核里呼啸而过,地铁里的冷气很足,空气安静得有些失真。
张传雄忍不住侧过头去,看站在身边的姑娘,却不想她也在看着自己。目光接触的剎那,张传雄不自然地扭回头来,余光里却感到她的目光依旧追随着自己。
一路无语。
那天的面试进行得挺顺利,新衬衣价格不菲,果然修身。他路过人力资源部的时候,在玻璃的反光里看到自己气宇轩昂的样子。他竟然有点庆幸,今天在地铁里发生的这一遭。
在回去的地铁上,他打开微信,点了她的头像,是一张湖泊的照片。他又想起那女孩望着他的目光,很凉,有种说不出的笃定和温柔,好像她已经认识了自己很久。
下地铁前,那女孩发来了一条微信,这个周末你有空吗?我想见你。
他忍不住笑了。这不是他来C城以后的第一次邂逅,但由对方主动,却是第一次。真有意思,为什么不呢?
他没怎么想,就按下了回复:周六、周日,全天候随时奉陪。
两个人进展神速。男男女女这东西真是奇妙,张传雄本以为这场萍水相逢,最多变成一场维持几个回合的艳遇。却不想对方对自己挺认真,这认真里却没有任何让他觉得有压力的成分。她不需要物质、不需要承诺,为了不让他难做,她甚至不需要名分。
在他的同事和朋友面前,她从来都没有以女朋友自居。虽然那个时候,他们已经同居了快两个月。
他也从来没有告诉她,在自己的故乡,还有一个一直等着自己的青梅竹马。
他心存侥幸地想:她没问,我就不说。她从不需要他为他们之间的关系定性。那么,他就更不需要。
你为什么对我这么好?有一次,张传雄抽着事后烟,问躺在自己怀里的秦楚楚。这小半年他像是在做梦,自从他们在地铁偶遇,一切似乎都水到渠成。
秦楚楚和他一样,小地方出身,独自在都市生活。在她面前,他有时会有一丝自卑感,他知道她这种长相的女生,从小到大,必然是被人捧在手心上的。而他只是个普通人,他的母亲是个寡妇,拉扯大他已属不易,更别提什么能够传给他的财产和家业了。
他来都市时间不短了,事业上依旧没有什么大的起色,还是和三个室友住在合租的公寓里,而秦楚楚却早已经按揭买下了一套城东的公寓。他搬过去同住,也是她提出来的。
搬进去的那天,他们俩坐在几个纸箱中间,不知道怎么就来了兴致,就着洒进落地窗的落日余晖,在地板上作乐。他出击,她迎合,此时她不再是出了这间房子以外那个要强独立、面若冰霜、独来独往的女子。她柔软顺从得就像一汪水。
他琢磨不透她,他觉得自己只是一个凡人,可她却只对他一个人温柔。她身边任何想要接近她的异性,都会很快被她冰冷的气场逼退。就是这样的反差,让张传雄觉得着迷,觉得也许自己也应该考虑对她认真。
因为你是你。秦楚楚用细细的胳膊紧紧地箍住他,你会不会离开我?
别说傻话。张传雄把烟蒂拧灭在床头柜上的烟灰缸里,又转过身来给她一个吻。
她听了张传雄的话,不再服“忆梦返”。有他陪在身边,入睡不再是件困难事。可她却开始做噩梦,午夜时分,她会从背后紧紧地抱住他,身体因为哭泣而不由自主地抖动。他转过来,听到她梦呓般的呜咽:你别走,你为什么不喜欢我?
张传雄上网查过“忆梦返”,他不喜欢秦楚楚吃安眠药。他总觉得即使是睡眠障碍,食疗也总好过吃药。他觉得秦楚楚之所以会做噩梦,都是因为这个药的副作用。
秦楚楚又一次发梦的时候,他在黑暗里叹了一口气,转过身去,像抱孩子一样抱住她,用手轻轻地拨开黏在她脑门上已经汗津津的头发。
别怕,我不走,我喜欢你。张传雄像是在唱着一首童谣。这姑娘是真的爱我。张传雄想。
第二天,他给家乡的青梅竹马寄了一封信。在信里他说,他要结束婚约。
03
一出火车站,吴萱娅的头就开始痛。污浊的、泛着工业气的空气提醒着吴萱娅,她是做不了都市的常客的。曾有一度,她认为只是自己不想而已。只要她愿意,她也可以随时在这种大城市里立足。哈哈,她以为。
张传雄离开故乡那年,在离别的车站上,最后一次对她发出一起去都市里打拼的邀请。她没有接话,反而笑着说:一年,你别忘了。
他的脸在她的微笑里迅速地黯然了下去。他转身上了火车,没再看她。
一年是张传雄离开前,向她和他母亲保证的时间。他说自己只是想去看看外面的世界。他从小到大,连省都没有出过。他只是想去外面,检测一下自己的生存能力,然后,他就回来娶吴萱娅。他说,他不是一个贪心的人。
可一年变成了两年。两年后,他和故乡的联系依旧,只是信越写越短。他和吴萱娅的电话里,也出现了越来越长让人难堪的沉默。
你过得好吗?这是吴萱娅最常问的问题。她是小城姑娘,总担心张传雄在外面受委屈。在他们一起长大的小城里,似乎是很久以前的某一天开始,吴萱娅的父母就开始帮助这对孤儿寡母。
一开始也许是出于对街坊的同情,再加上吴萱娅的父亲是张传雄母亲所在工厂的办公室主任。他是个敏感又善良的人,他看出了独生女儿的少女心思,在张传雄考上省城大学的那一年,带着两万块钱,敲开了张传雄家的大门。
张传雄也不能否认自己喜欢吴萱娅。那个年纪的姑娘,只要不邋遢,都是美的。更何况,他们全家都对自己好。他去省城念大学前,两家人在一起吃了一顿饭,把这门亲事订了下来。
收到那封信以前,吴萱娅已经觉得自己想得很开了。男人嘛,在那么大的都市里,寂寞的时候总会找个女子释放一下。她不在乎,只要最后记得回家就好。她等着他。
除了给母亲寄钱外,张传雄有时也会给吴萱娅寄上一份。不多,但却代表着她在他心里可与他母亲相媲美的地位。这是属于她一个人的荣耀。
小城的日子很平淡,淡得有如天上的云。她的日子波澜不惊,点点滴滴都微不足道,像是随时都可与流云一样消逝。只有张传雄是她心底的磐石,坚不可摧。他是自己从少年时就爱上的男人。她不可能放弃,她要去见见那个女人。
张传雄在信里,毫无隐瞒地说明了一切。他说:吴萱娅,如果我最终还是无法给你爱、给你忠实,那么,我至少可以告诉你真相。
他开诚布公地说自己已经爱上了别的女子。她的名字叫秦楚楚,在广告公司工作,他已经搬去与她同住。
吴萱娅把信收好,然后在网上搜到了一则关于那个女人的财经新闻。她是势头正劲的广告界新秀。网站刊载的照片里,她穿着得体的套裙,一头长发显得女人味十足,确实是能够让男人心动的类型。
吴萱娅在笔记本上,记下那女人公司的地址:C城南孝街二五六号启威大厦B座十七层。
那女人比想象中和善很多,她坐在吴萱娅对面,表情礼貌又柔软。
吴萱娅把自己随身带的东西,一样、一样掏出来,放在那女人面前。有两家人在订亲宴上的合影、有多年前张传雄写给她的情书,还有一张U盘。
这里面是一段视频,是张传雄要拍的。你知道,男人嘛,总是会有些恶趣味。这是他上次回来看我,我们俩在酒店的时候。
吴萱娅挑起眼光,望向对面妆容精致的女人。自己的谎言似乎一丝一毫也没有震撼到她,她脸上的表情一点没有垮掉。
她没看桌子上的东西,反而言辞恳切地说:你能特地来告诉我这些,我非常感激。如果可以,你来回的路费,请允许我帮你付。
吴萱娅有些吃惊,她以为她们俩会吵架、会互相泼咖啡,甚至会互相抓头发、打耳光。可却没有,那女人温柔地付了账单,两个人一前一后地从咖啡馆里出来。
那女人对吴萱娅说:对不起,我还要回公司工作,所以不能陪你了。你如果有空,欢迎你去家里坐坐。他五点下班,六点就可以到家。如果你不介意,等我下班后,咱们可以一起回家吃顿饭。
吴萱娅惊讶到不由自主地张开了嘴。她看着那女子淡然地向她挥挥手,然后消失在路的尽头。风吹过来的时候,她突然有点想哭。
回到小城前,她给自己买了一张地铁的一日票。在C城的地下来回穿梭的时候,她第一次真实地感觉到,对自己而言,这个城市是真正陌生的,而张传雄那个男人,自己自始至终从未得到。
04
你醒了。
黑漆漆的,只点着蜡烛的房间里,秦楚楚的声音听起来格外清晰。
她面前的椅子上坐着张传雄,他的手和脚都被绳子紧紧地绑在了椅子上。
你这是在做什么?他脸上的表情很复杂,有惊慌、有疑惑,那里面竟然也有一丝丝的兴奋。也许他以为这是什么邪恶的成人游戏。他四处看看,除了秦楚楚左手端着的蜡烛,这屋里一丝亮光也无。他不知道,电闸已经被她拉下。
他想要挣脱绳子。别闹了,他尴尬地笑了两声,然后说:松开我,我们去床上做。然后他看到了秦楚楚一直背在身后的右手里,握着一把刀。
恐惧和疑惑一下子俘获了他,他这时候才注意到,秦楚楚在哭。
你为什么要骗我?你为什么不喜欢我?
你在胡说些什么!我喜欢你,我一直都喜欢你啊!
你骗人!秦楚楚说话的语音、语调,让她听起来像个稚气未泯的女童。整个六年二班的男生都喜欢我,就你,看都不看我。还当众作弄我!
秦楚楚的眼睛在烛火的映照下黑亮得惊人,她死死地盯着张传雄。这么多年了,你为什么还是不肯放过我?她举着尖刀的手有点微微发抖。
张传雄迷惑极了。秦楚楚是在对他说话吗?他看着她的眼睛,她的瞳孔像是被散了光,变得大得惊人。张传雄的身体由于恐惧,不由自主地颤抖了起来。
对不起,我不是有意骗你。我只是不想你难过。
我当然难过。我从很早以前就开始难过了。你知不知道我喜欢你。我想尽办法要引起你的注意,让你嫉妒。我还给你写了纸条,可是你却把我写给你的纸条,在全班当众念出来。你为什么要这样做?
对不起,对不起。秦楚楚的情绪越来越激动,张传雄只好接话。可是他根本不明白,这些都和自己有什么关系。
唐夏,我不是有意的。那个男的来问我谁是曾晓明的时候,我只是想恶作剧一下。我真的不是有意的。我没想到他会杀了你。
张传雄开始有些明白,在秦楚楚的脑中,她现在面对的男人,应该不是自己。
可是,她为什么会以为自己就是那个人呢?
张传雄的脑子晕晕沉沉,“忆梦返”的后劲似乎还残留在他的体内。他出了一身的汗,被绑在椅子后面的双手一点点地松动起来。他将双手慢慢地挣脱了出来。
唐夏,我是如此爱你,你为什么要骗我?秦楚楚举起了手里的刀,朝张传雄扎了下来。
张传雄终于腾出双手,抓住秦楚楚握刀的手。可刀尖还是刺进了他的肩膀,疼痛让他更加清醒。他使出全力控制眼前发疯的女人,两个人一起倒在了地上。
尖刀从秦楚楚手中摔掉,她想要爬起来再去找刀的时候,被张传雄再次拽倒。
张传雄迅速地挣脱绑在腿上的绳子,几乎在同一时间,和拿着刀的秦楚楚撕扯了起来。肩膀上的伤口疼得要命,血迅速地渗了出来,滴滴答答地落在地板上。
扭打到落地窗边的时候,秦楚楚一脚踩到了张传雄伤口滴落的黏稠血泊里。她还没来得及喊一声,整个身体就滑出了十七层的窗外。
05
张传雄想,一切都不是“忆梦返”的错。
警察结案的时候告诉他,种种迹象表明,秦楚楚是个精神病人。
这病从她十二岁的那年就开始了。十二岁的她喜欢一个叫唐夏的同班男生。她之所以喜欢他,也许是因为他是当时全班男生里唯一不喜欢她的。就是这样的与众不同,才让早被男生惯坏的她,根本无法忍受他对她的毫不在乎。
十二岁的少女,因为自己放下骄傲,传给心爱男孩的纸条,被男主角在全班同学面前曝光而决定报复。
可是毕竟只是小孩子,她又能怎么样?她想不出任何办法,直到那天,一个看起来就不像是好人的男人拉住她问:球场上那些男孩子里,哪一个是曾晓明?
曾晓明是附近办厂的曾老板的独生子。他经常和同校的男孩们一起在周末踢球。秦楚楚那天只是路过而已,却碰巧遇到了那个男人。她在指向曾晓明的那一瞬间,突然起了恶作剧的念头。她想,眼前这个看起来像是社会渣滓的男人,说不定会揍曾晓明一顿。她眼珠子一转,指着球场里正在踢球的唐夏说:那个穿蓝衣服的就是。
那人说了声“谢谢”,然后朝着唐夏的方向走去。秦楚楚在心底偷笑了一下,然后离开。她不知道,她将永远也忘不了那一天。因为那天晚上,唐夏没有回家。
两个星期后,焦头烂额的警方在一栋烂尾楼的地下室里,发现了已经被烧焦的唐夏尸体。犯人很快落网。
一男一女,女的二十出头,和曾老板同居过半年,做过两次流产手术。她一度以为曾老板会休了元配娶她。可后来她明白,自己只是曾老板用来消遣的玩物。而她自己也因为流产手术中的意外,丧失了生育能力。她告诉了自己后来的男朋友,两个人越想越气,决定报复。
他们后来说,那男孩的死是个意外。他们绑了他,却不知道接下来该怎么办,等到打开后备箱看他的时候,他已经没有呼吸了。可警方公布的尸检报告里却说,唐夏被烧的时候,应该还有知觉。
这些细节,秦楚楚应该也是过了很久之后才知道的。警方在她的寓所一个隐密的角落,找到了一个文件袋,那里面是从各个报纸上复印下来,关于这则凶案的新闻。每一页都密密麻麻地盖满了秦楚楚的指纹和泪痕。
这么多年了,她应该每晚都翻看它们、抚摸它们。难怪她从来都睡不着。
一则新闻报导里说,警方一直疑惑,他们怎么会绑错了人。那女的说自己只匆匆见过那孩子一次,而且那个年纪的小男生,又都留着平头,所以看起来都是差不多的。
那男人说,是一个女孩子告诉他哪个男孩是曾晓明的。警方曾经试图找过那个女孩子,可最终一无所获。只有秦楚楚知道,那个女孩子就是自己。
那年夏天,她壮着胆子,去了那个地下室。警方当时封锁了现场,结案后,这地方才又重见天日。本来就是个晦气的烂尾楼,出了这事以后,就更少有人来。
她不是不害怕,她只是想亲自看一眼,唐夏留在这个世界上最后的痕迹。虽然被人清理过,可水泥地上依然看得出有被焚烧过的焦痕,不流通的空气里还能隐约嗅到那残留的不祥的气息。所有的这些都跟着秦楚楚一起,在那天走出了地下室,从此追随着她,从未离开。也许从那一刻开始,唐夏成了埋在她心底的一个影子。她和这个影子一起成长,密不可分。她从女童长成了女人,那个影子也从男孩变成了高大挺拔的男人。
而张传雄只是碰巧和这个影子长得太像了。
06
在离开C城的火车上,张传雄睡着了,一路无梦。他的手插进衣服口袋里,手指碰到了秦楚楚留下的,还剩半瓶的“忆梦返”。
不知道为什么,离开那间房子的时候,除了自己的东西外,他只带走了这个。他不想回到故乡,他知道自己并不爱吴萱娅。他也无法继续留在都市,因为在这个大城里,他从未被别人真正爱过。
张传雄紧紧地握着那瓶“忆梦返”,不知道自己将要去向何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