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许洞《虎钤经》是官修《武经总要》面世以前北宋一部重要的兵书。本文对现存明清时期刻本与抄本《虎钤经》卷6进行初步校勘,并考察其内容,指出《虎钤经》有沿袭唐代兵书、对个别战争工具一知半解的一面,但当中涉及旋风砲、虎蹲砲与将军砲,是《太白阴经》等唐代兵书所无,大抵与唐后期至五代十国时期城市攻防战频繁,守城技术发达,攻城方依赖抛石机等远射武器的历史背景相吻合。
关键词 虎钤经,唐朝,五代十国,城市攻防战
中图分类号 K2文献标识码 A文章编号 0457-6241(2019)24-0065-06
《虎钤经》,北宋许洞(976—1015年)所撰,是北宋官修《武经总要》面世以前的一部军事典籍。一般认为,《虎钤经》内容大抵上承历代兵家典籍,特别是《孙子兵法》及李筌《神机制敌太白阴经》(以下简称《太白阴经》)。尽管后世文人对《虎钤经》的评价并不高,以为《虎钤经》只是踵前人之说。如《四库全书总目》谓其“大都汇辑前人之说,而参以己意”,“自以为远胜李筌所纂”,“其间亦多迂阔诞渺之说,不足见诸施行”。①张之洞《书目答问》也谓“兵者人事,《太白阴经》《虎钤经》之属,诡诞不经,不录”。②不过,目前学界关于《虎钤经》的研究比较着重于其军事思想内容,较少对现存版本校勘,对其所涉及军事武器与唐后期至五代十国历史背景的关系也尚未深究。③既然上述问题未引起充分关注,则其探讨自然具有较大学术意义。因此,本文以《虎钤经》卷6为中心,就其版本特点以及其内容所反映的唐末五代十国时期军事技术发展情况展开论述。
据《宋史·艺文志》,许洞撰《虎钤兵经》20卷。④而综合《中国古籍总目》及《中国兵书知见录》,现存国内的版本以明清刻本与抄本为主,当中比较常见的版本有:国家图书馆藏明刻本、北京大学图书馆的李盛铎藏书明刻本、《四库全书》本、《粤雅堂丛书》本及商务印书馆出版的《丛书集成初编》本。⑤除了以上版本外,还有北京大学图书馆藏清刻本,20卷4册;国家图书馆藏清抄本,20卷2册。
本文以原李盛铎所藏,现藏于北京大学图書馆,现有影印本收入于《中国兵书集成》的20卷明刻本为底本(下文简称明刻本)。⑥用以对照的版本有:明抄本,国家图书馆藏,20卷4册;清刻本,北京大学图书馆藏,20卷4册;清抄本,国家图书馆藏,20卷2册;《粤雅堂丛书》本,清咸丰年间刻印,20卷(以下简称《粤雅堂》本),附有南海伍崇曜跋,被影印收入台湾艺文印书馆1965年出版的《百部丛书集成》。《文渊阁四库全书》本,子部,20卷(以下简称《四库》本);商务印书馆出版的《丛书集成初编》所收入的《虎钤经》声称是据《粤雅堂》本排印(以下简称《丛书》本)。①限于笔者精力和本文篇幅,故只节选当中涉及城市攻防战攻守器具的卷6作为比较分析的范围。如有需要,则会标示繁体字以示识别。
通过以明刻本为底本,与各时期的版本就卷6作初步校勘,大抵可以见到各版本均出现了缺漏、错字、衍文、以他书改本书、异体字、通假字及避讳等不同情况,现就此列举如下:
(一)讹误
1.删省
在各版本《虎钤经》卷6都出现了删省文字的情况,这大抵是抄写者在传抄过程中按照自己的理解删减他们认为多余的字词。比如,《守城具第六十五》“陷马坑”条,明刻本云“状如钩锁、覆以蒭草、茆禾,加土种草”。清抄本作“状如钩锁,覆以蒭草,加土”,缺“茆禾”和“种草”等字。明抄本删掉一些传抄者认为多余的字,当是抄本常见的特点。当然,随意删减可能会改变版本早期原来的面貌。例如,《水战第四十八》介绍战船的基本航海装备,明清刻本、《粤雅堂》本及《丛书》本作“常船不殊”,清抄本作“尝船不殊”,《四库》本缺“不”字,殊谬。
2.脱文
脱文的情况似乎也相当普遍。一些笔画、字形简单的字,往往容易在各刻本和抄本中出现不同程度的脱漏情况。如《水战第四十八》,明清刻本云“一人重米一石”,明抄本作“一重一石”,夺“人”“米”二字,使句子意思不完整,显然是传抄缺失造成。有些在明刻本已经出现的脱文,在明抄本、清刻本及清抄本中也不同程度地残留。比如,《过水第五十一》中罂筏载重与枪筏相同,为“力胜一人”。明刻本、清刻本、《粤雅堂》本及《丛书》本均无“人”字。而明抄本、清抄本及《四库》本皆补上“人”字。显然,明刻本出现的这个脱漏,在后世的刻本中残留下来。而明抄本及清抄本的传抄者却很可能在传抄时因此增补“人”字,目的是使意思得以变得完整。
脱落多于三个字以上的现象大多在抄本出现,刻本较少出现这种情况。抄本中句子脱落的情况大抵有两种:一、传抄过程中无意识的脱漏。如《城壕第五十七》讲述修筑城壕时所需,“每工日出三丈,计工五人。一步五尺,计工二十五人”。清抄本缺“计工五人”。如果没有“计工五人”,则“计工二十五人”这结论是难以得出的。因此,清抄本之脱落,则很有可能是传抄失误所造成。二、传抄者按照自己理解的意思抄写,有较大的随意性,在抄写的过程中删掉一些传抄者认为多余的内容。如《火利第五十三》,清抄本显然有意识地删除了注释部分。
3.形讹
形讹的情况应该是除了脱文外,在各版本《虎钤经》中较常见的问题。而形讹大抵可分为偏旁混淆和整个字形的形讹。字体偏旁混淆,如《守城法第五十五》谓“人户疲悴,修缉未就。凡此类者,速徙之”。明刻本、清刻本、《粤雅堂》本及《丛书》本将“徙”改作繁体字“從”,但整句意思谓如果守城条件不具备的话,应该及时放弃守城。如果作“從”字,则意思不通,可见“從”当是“徙”字之讹。有些是整个字形的误刻或误抄,当中以“大”“木”“火”等较简单的字形尤其严重。如《守城具第六十五》谓“备火”,清刻本、《粤雅堂》本及《丛书》本将“火”误作“大”;“木栈可厚五寸”,《粤雅堂》本及《丛书》本将“木”误作“大”。《攻城具六十六》“尖头木驴”,明抄本作把“尖”改作“大”。这些讹误大抵是因为和原字字形极度接近,明显是传抄或刻印失误的结果。
4.衍文
所谓衍文,当指抄本或刻本错误增加的文字。如《守城具第六十五》“杂物”条,讲述守城必备物品,诸刻本作“灰炭”,明抄本改作“灰屎尿炭”,清抄本作“屎尿灰炭”,屎尿两字,似乎是衍文。
(二)古今字、通假字、异体字
古今字,如《水利第四十九》“《兵法》曰:以水佐攻者强”。“法”字,明刻本作“灋”字,其余版本作“法”字。“灋”即“法”的古字。
通假字在各版本中相当普遍。如《防城第五十八》“文武相兼,量才授任”,明刻本、清刻本、《粤雅堂》本及《丛书》本作“授”,明抄本作“受”。“受”当是“授”的通假字。又《筑城第五十六》谓“以备惊急”,“惊”,明刻本及清刻本作繁体字“驚”,明抄本、清抄本、《四库》本、《粤雅堂》本及《丛书》本作“警”。按“驚”是“警”的通假字。
当然有些通假字具有当时甚至个人的特色,显然不是古代惯用的通假字,以抄本情况较为普遍。如《筑城第五十六》中的“上建候楼,以跳板出为橹,与四外烽戍”中,明抄本把“烽”改作“蜂”。这些并非常用的通假字,大抵是抄写者出于个人方便随意抄写的结果。
异体字。如《反浸第五十九》,“听营敌觉”的“听”,诸版本作繁体字“聽”,《四库》本改作“听”,而“听”则是当时“聽”的异体字。
一个既是通假,也有异体字关系的例子可见于《守城具第六十五》“串镮”条,讲述守军以串镮对付攻城撞车的效果,诸本皆作“则撞车翻倒”,而清抄本作“则撞车畨倒”,把“翻”改作“畨”。按“畨”是“番”的异体字,而“番”是“翻”的通假字。可见,清抄本实以“番”代“翻”字。清抄本此句既是通假字,又是异体字的例子。
(三)改字
有些内容改动是刻者或者传抄者据己意传抄,以类义字替代所致。例如,《水战第四十八》“蒙冲”条,各版本谓“敌不得近”,唯明抄本把“近”改作同义字“迫”;“走舸”条,各版本云“选骁勇精锐者”,清抄本作“选轻勇精锐者”,把“骁”改作“轻”。“骁勇”和“轻勇”均有矫健、勇猛之义,意思相近。大抵这些字之所以被替代,主要是兩者可互训替代使用。
也有一种情况是传抄者改动字词,改变原来句子的意思。如《水利第四十九》,刻本作“士马逆流,我得上游,可以攻之”,明清抄本把“士马逆流”改作“士马赖是水”,“可以毒之”。“赖是水”显然不同于“逆流”之义,而“毒”字也显然较“攻”字更具体说明了进攻的手段,改变版本原有面貌。
(四)以他书妄改《虎钤经》
各版本的刻印或传抄者会试图据他书以改当时传世本出现的问题。这也反映了校书者相信这两部不同的书在内容上有承袭关系,并希望利用其中一部来校正另一部中出现的各种讹误。透过比对《虎钤经》卷6不同版本,不难发现明刻本以后的版本均不同程度地依据《通典》和《太白阴经》补校,当中又以《四库》本最为明显。笔者这次用以对照采用的是点校本《通典·兵典》①和现存以宋本为底本的《守山阁丛书》本的《太白阴经》。②下表胪列一些比较明显的例子(见表1)。
明清刻本一些内容上的错误,如“屋径有六尺”,究竟是原来宋本内容已经存在的错误还是明刻本在刊刻时造成的讹误,现在似乎难以判断。不过可以肯定的是,四库馆臣以《通典》和《太白阴经》来校书,甚至改变原有版本面貌的现象则相当突出,恐有妄改之嫌。
(五)避讳
清抄本对《虎钤经》的部分文字改动,应该是当时出于避讳的需要。清抄本全卷把“常”字改作“尝”字,显然是为了避明光宗朱常洛(1582—1620年)的讳。又如《防城第五十八》“使识文字者点检常旗物与八部也”中,清抄本把“检”改作“简”,当是避明思宗朱由检(1611—1644年)之讳。陈垣指出“万历以后,避讳之法稍密。故明季刻本书籍,常多作尝”,又指出清人入关后,康熙时开始效法宋人和明人避讳,至乾隆时期,为树立皇帝的绝对权威,不仅有清朝皇帝及庙号之讳,更对历代皇帝名字庙号避讳。③黄永年也认为明抄本多不避讳,至天启、崇祯时抄本“间或避讳”,如“常”字作“尝”字,“洛”字作“雒”字,“校”字作“较”字等。④如此,则现存《虎钤经》清抄本出现的时间也许在雍、乾时期以后。
既然后世有以《太白阴经》与《通典》来校《虎钤经》,那么《虎钤经》究竟是照搬《太白阴经》和《通典》的内容,还是在局部内容上有所创新,反映唐后期与五代十国时期军事发展的情况呢?尽管许洞没有实际战争的经验,①在《虎钤经》的自序中明言“上采孙子、李筌之要”,“或作于己见,或述于古人”,是在前人的基础上加以论述。有研究者亦以为由于许洞缺乏实战经验,《虎钤经》涉及战具的内容以继承《太白阴经》为主。②但如果根据卷6的内容,大抵可以认为其既有局限,但亦有反映五代十国时期战争情况的一面。
其中一个反映许洞《虎钤经》局限的地方,可见于其对城市攻防战中守城方防御抛石机攻击的论述。唐代兵书一般记载防御城下抛石机攻击的方法,无非就是在城头上架设木条悬挂布或者以动物皮毛所制成的毛毡以缓减石弹的冲击力。《太白阴经》里《守城具篇第三十六》云“布幔,以复布为幔,以弱竿横挂于女墙外,去墙七八尺,折抛石之势,则矢不复及墙”。《通典》卷152《守拒法》记载“敌若以大石击墙楼,石下之处,出跳空中,县生皮毡毯等袋,以乘其石”,“布幔,复布为之,以弱竿县挂于女墙外,去墙外七八尺,以折抛石之势,则矢石不复及墙”。《虎钤经》里相关的叙述,基本就是照搬《太白阴经》与《通典》的内容:“敌若以大石击墙楼,石下之处,出跳空中,悬生牛皮或毡毯等袋,以乘其石”;“以复布为幔,用弱竿悬倒于女墙外,去墙七八尺,砲石之势,则矢石不复近墙矣。”布幔的具体应用,可见于贞观十四年(640年)征服高昌的战争。唐军在围攻田地城的战斗里以抛车向城墙里抛击石弹,据说被击中者“无不糜碎”,虽然有些守城者试图“或张毡被,用障抛石”,却没有奏效,反而“不复得立”。③鉴于史料中缺乏在唐末以前以软物吸收抛石撞击力的成功案例,有研究者认为其功效存疑。④
实际上,在唐后期至五代十国时期的战争中,就出现了以绳网遮挡抛石机所发射石弹的方法。比如开平二年(908年)至三年间,吴国围攻由吴越钱氏控制的苏州。据宋人范成大《吴郡志》所引《备史遗事》,攻城的吴国军队遭遇守军激烈抵抗,在使用洞屋攻城不果后,又试图以抛石机轰炸城内建筑:
寻复纵巨石击城,声如雷。城中大惧,[孙]琰乃尽取公私绳结网,用巨木张之,蔽于城屋。石之坠者,悉著网中。贼计遂沮。⑤
其实,吴越军队织网遮挡抛石的原理与上述的方法类同,但攻城吴军的战术没有得逞,似乎是因为吴越守军的绳网不仅覆盖范围大,而且坚韧程度又优于布幔和动物毛皮,从作战效率方面来看,显然要比《通典》和《太白阴经》中所记载的布幔和兽皮毡毯更胜一筹。遗憾的是,《虎钤经》基本沿袭《通典》和《太白阴经》的方法,没有结合吸收唐末五代十国时期的战争经验。
许洞对唐代军事认识的局限,还反映于“胡禄”一词。所谓胡禄,又称胡簏、胡籙、胡 ,是唐代士兵其中一种随身装备。例如,《新唐书·兵志》记载唐代府兵征行时必须携带的装备就包括胡禄。⑥有学者指出,胡禄是北朝至唐代时期对于口窄底宽的箭囊的叫法。在新疆、敦煌以及内地等地区,考古工作者先后发现在不少唐墓壁画上,都有武士右侧腰间挂着胡禄的图像。⑦而这种士兵行军期间的盛箭之器,也在吐鲁番出土文书中有所提及。⑧据《通典》与《太白阴经》的记载,胡禄可以用于探听若干范围内敌人的行踪。《通典》卷152《守拒法》云“令人枕空胡禄卧,有人马行三十里外,东西南北,皆响见于胡禄中,名曰‘地听,则先防备”;《太白阴经》卷5《游奕地听篇第四十八》记“地听,选少睡者,令枕空胡 卧,有人马行三十里外,东西南北皆有响见于胡 中,名曰‘地听。可预防奸,野猪皮为胡 尤妙”。
而至于《虎钤经》卷6里也有相应的描述,当中《攻城具第六十六》的叙述是“令少睡者枕空葫芦卧,有人行四十里外,东西南北皆知之”。不难看出,许洞在《虎钤经》对葫芦用途的描述就像卷6中其他内容,绝大部分都是沿袭《通典》和《太白阴经》,唯一的差异就是许洞把胡禄改成葫芦。许洞很有可能对胡禄一词一知半解,误把胡禄当作葫芦。据《广韵》芦音“力居切”,禄却是“卢谷切”。①两者似乎在当时的音韵上未必会混同。实际上,不少宋人清楚知道胡禄一词的意思,不会把葫芦与唐代的胡禄混淆。比如北宋曾公亮《武经总要》云“又选聪耳少睡者,令卧枕空胡鹿,其胡鹿必以野猪皮为之,凡人马行在三十里外,东西南北,皆响闻其中”。②而后来南宋的叶廷珪就明确指出“胡禄,以皮为器中,可以地听”,③大抵沿袭《太白阴经》和《武经总要》的内容。这样的差异,也许更多反映的是像许洞这样个别宋代文人对于三百年前唐代军事的认知局限。
不过,应该注意的是,《虎钤经》在攻城抛石机方面的论述,是《通典》与《太白阴经》没有的。《虎钤经》里对用于守城的抛车的叙述,大抵沿袭《通典》与《太白阴经》。《通典》记抛车,“以大木为床,下安四独轮,上建双 〔陛〕, 〔陛〕间横检,中立独竿,首如桔槔状,其竿高下、长短、大小以城为准。首以窠盛石,大小、多少随竿力所制,人挽其端而投之。其车推转,逐便而用之。亦可埋脚着地,逐便而用。其旋风四脚,亦可随事而用”;④而《虎钤经》云“砲车,以大木为床,床下安独轮,床上建双陛,陛间横栝,中立独竿,竿首槔木。其高下、长短、大小,以[攻]城为准。竿首以窠盛石,大小、多少,随竿力所制。人挽其端而投之。其车推轮,逐便而用之,亦可埋脚着地而用之。其施之四脚,亦随事而用”。⑤可见《虎钤经》里的砲车,无论有没有装有活动轮子,其操作原理主要是由两根木质支柱支撑,支柱上安装支轴作为抛竿的支点,发射时利用杠杆原理拉动系在抛竿一端的绳子,以抛出放置在窠内的抛石。无论是结构还是使用方式,基本照搬《通典》里抛车的描述。
然而,《虎钤经》里所介绍用于攻城的将军砲、狗蹲砲与旋风砲等抛石机,是《通典》和《太白阴经》里没有提及。《攻城具第六十六》:将军砲,“置四柱,长短为之,其下四面着横栝,半之则前及左右着栝后,其下着其顷[顶]上,左右亦着转轮致卒其竿,随其架所宜为之。其絙索之类,随其砲大小增减。竿稍悬其绳置窠,窠中盛砲,其架编全竹为以衣御敌矢石”;狗蹲砲,“前置两长柱,中着横竿,如前砲状,与衣亦然”;旋风砲,“左右着二方本〔木〕,亦如之,凿一孔通贯下柱,左右前后皆可运转,埋之于地,其顶转轮着竿如前状。此砲不用衣”。以上三种抛石机,其中将军砲是以四脚支柱作支撑,支柱以横木稳固,砲架上置转轮作为拽动砲杆的支点,而砲杆一端系着粗绳以便军人拉动拽出窠内所装的砲石;狗蹲砲的原理与将军砲相似,其差异在于四脚支柱中并不是方形,而是呈斜三角形,两根前脚之间以横木稳固,大抵其形态与狗蹲下接近,故此为名。后来《武經总要》所载的虎蹲砲,从其文字的描述以及插图所见,其结构也是以后脚支撑砲架的两根前支柱,其形态类似于蹲下的虎,也许从虎蹲砲的描述与插图可以推测出狗蹲砲的形制。至于旋风砲以左右竖起两块方木作支撑,中间以支轴贯穿方木和抛竿,抛竿可以按照所需要的发射方向而旋转调整。
将军砲、狗蹲砲与旋风砲的记载,能否反映从唐后期至五代十国之间抛石机的制造技术有所发展?据《新唐书·李密传》记大业十三年(617年)李密起兵反隋进逼洛阳,“命护军将军田茂广造云旝三百具,以机发石,为攻城械,号‘将军砲”。⑥有研究者指出,“云旝”一词实乃欧阳修等参照汉儒的解读而生造,未必是原来唐代叫法;⑦同样地,究竟“将军砲”一词是否田茂广所造抛石机的实际名称,其他史料并没有提供佐证。亦有学者曾经指出这三种抛石机之所以被收入《虎钤经》,代表唐代以后抛石机种类的增加与在战争中的作用加大。⑧这种说法固然肯定了《虎钤经》的文献价值,但对其具体在何种程度上反映了唐后期至五代十国时期战争技术的发展情况却过于含混。
实际上,这三种抛石机主要针对不同的需要。从以上描绘得知,这三种抛石机有着不同的结构与效能:将军砲与狗蹲砲结构较为笨重,但射程较远;旋风砲射程也许不及前两种,但由于可以旋转以调校发射方向,使用较为灵活。从唐后期至五代十国时期整体发展来看,城市攻防战有越趋频繁的趋势:据统计,从唐开国至安史之乱以前接近140年之间一共发生约159起城市攻防战,当中一半是在武德时期的统一战争期间发生;而安史之乱爆发至唐朝灭亡期间以及五代至北宋灭北汉时期,则分别有420和228起。①随着城市攻防战的普及,各地城市纷纷修筑城墙或者扩展原有的旧城墙。②在唐后期至五代十国时期,人们为了应付频繁的城市攻防战,不仅优化原有的城防技术,对于羊马城、城壕等城防设施在战争中的应用也日益突出,而且在部分地区甚至开始采用砖石作为建造城墙的材料,大大增加了攻城的难度,从而迫使攻城方必须重视射远武器。③结合它们的构造以及唐后期至五代十国战争的情况来看,这三种抛石机大抵针对不同目的:将军砲与狗蹲砲的支柱多于砲车和旋风砲,似乎代表它们所抛射的砲石重量以及破坏力较大,显然是针对唐后期至五代十国时期各地增修城墙和改以砖石结构修筑城墙的现象,目的是增加对城内军民的震慑力。至于使用灵活但破坏力较低的旋风砲,似乎是应对城头上守军多变的防御活动。易言之,所谓种类与作用的增加,实际上是指随着安史之乱的爆发,唐朝的战争重心从原来的边疆地区变成内地地区,战争模式由唐初时期流行的野战演变成为唐后期至五代十国时期比较普遍的城市攻防战,内地各地日趋注重城市防御,攻城难度增加,从而刺激了对抛石机等能够破坏或摧毁城墙和防御力量的射远武器的需求。
总的来说,现存明清抄本及刻本《虎钤经》均存在缺陷,在阅读和引用上需要谨慎。一方面,在讹文夺字方面,抄本似乎较刻本多,而且传抄者在抄写的过程中按照己意抄写,认为若干字词和句子多余而删掉个别的字,随意性极大,加上由于传抄者的无心之失,造成对个别字、词的漏抄。另一方面,尽管后世抄者及刻者尝试据其他兵书作补校,并没有完全校正明刻本存在的讹误问题,也不代表因此把内容恢复原貌。诚然,卷6提及的不少攻守城器械及其描述,均明显地源出《通典》和《太白阴经》,当中《四库》本较多据他书改动文字的痕迹,以及凭主观臆测妄改文字或增加内容的问题,却不见得改动恰当或者完全恢复文本原有面貌。此外,有些讹误大抵从明刻本至《粤雅堂》本皆存在,大抵是之前版本讹误残留之故。
至于《虎钤经》对研究唐后期至五代十国时期军事发展的研究价值,大抵可以认为其内容既有其自身局限,亦有符合当时军事发展趋势的一面。《虎钤经》卷6的内容,特别在涉及攻守战具与战术方面,在某程度上沿袭唐代《太白阴经》和《通典》。而书中涉及“胡禄”一词的使用以及对防御抛石机的方法上,《虎钤经》也许反映作者许洞某种程度上对于唐后期与五代十国时期以来军事发展情况的脱节。然而这并不代表《虎钤经》完全照搬《太白阴经》和《通典》的内容,书中涉及旋风砲、狗蹲砲和将军砲的记载,为唐代兵书所无。对于上述抛石机的叙述,大抵符合唐后期至五代十国时期城市攻防战普及和攻守技术日益推进的总体趋势。
(全文中出现的“砲”同“炮”)
【作者简介】关棨匀,北京师范大学历史学院博士后,主要研究方向为唐五代史。
【责任编辑:王向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