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彦春, 魏玉明, 李旭蓉, 李 珊
(张掖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甘肃 张掖 734000)
2017年11月6日,甘肃省兽医局收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防治重大动物疫病指挥部办公室《关于从省外调入牛查获口蹄疫病牛的函》”,通报张掖市甘州区甘浚镇巴吉村赵某某养殖场外调新疆的43头牛,在2017年11月2日途经新疆哈密市烟墩公路动物卫生监督检查站时,发现牛只有疑似口蹄疫疫情,11月6日,经国家参考实验室确诊为O型口蹄疫缅甸98株。
2018年9月12日,甘肃省兽医局收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防治重大动物疫病指挥部办公室《关于从省外调入牛查获口蹄疫病牛的通报》”,通报了由张掖市高台县调往新疆的47头牛,9月6日途经新疆巴州和硕县公路检查站时,发现部分牛有疑似口蹄疫临床症状,9月12日,被国家参考实验室确诊为O型口蹄疫印度株。
2.1.1 调出牛养殖场基本情况 接到通报后,张掖市畜牧兽医局立即组织技术人员于2017年11月7日对调出牛场开展了详细调查。经查,调出牛为甘州区甘浚镇赵某某养殖场自2017年10月份以来从当地多户散养户家中收购而来,共收购育成牛65头,除11月1日向新疆调出43头外,剩余22头退还给散养户黄某某。调查期间赵某某养殖场仅有2只山羊,黄某某养殖场存栏牛34头,绵羊5只。经兽医技术人员详细检查,赵某某的2只山羊和黄某某存栏的牛羊未见任何口蹄疫临床症状。
2.1.2 调出牛免疫、监测及检疫出证情况 赵某某从散养户购入65头育成牛后,由村级防疫员进行了口蹄疫A型、O型-亚洲I型双价疫苗同时免疫注射。10月24日由甘浚镇畜牧兽医站委托甘州区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实验室进行O型口蹄疫免疫抗体和布病检测。经检测,65份被检样品O型口蹄疫免疫抗体全部合格,布病全为阴性。11月1日,由甘州区动物卫生监督所检疫员在赵某某养殖场现场临床检查未见异常后依据实验室检测报告出具检疫合格证明,将43头启运调往新疆。11月2日途经新疆哈密市烟墩公路动物卫生监督检查站时,发现牛只有疑似口蹄疫疫情。
2.2.1 调出牛养殖场基本情况 接到通报后,张掖市畜牧兽医局立即组织技术人员于2018年9月13日对调出牛场开展了详细调查。经查,调出牛为高台县巷道镇刘某某养殖场从2018年7月以来在当地多户散养户家中收购,除9月5日调往新疆47头外,该场现存栏牛41头,羊1 049只。经对以上存栏牛、羊临床检查,未发现任何口蹄疫症状。
2.2.2 调出牛免疫、监测及检疫出证情况 刘某某养殖场于8月中旬对收购的牛注射过口蹄疫O型-A型二价灭活苗。8月30日,刘某某养殖场向高台县动物卫生监督所三桥报检点申报检疫。检疫人员到该场对申报检疫的47头牛进行了到场检疫,临床检查健康,未发现异常。9月2日,检疫员到该场对拟调出的47头牛再次进行了临床检查、采集血样,并佩戴了耳标,未发现临床异常。9月3日,高台县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实验室对送检的47份血样开展了O型口蹄疫免疫抗体和布病检测。其结果:O型口蹄疫抗体全部合格,布病全部为阴性。9月5日,检疫员对调往新疆的47头牛再次进行了临床检查,核对牛耳标号,未发现异常,并根据检查情况和检测报告出具了动物检疫合格证明,47头牛从高台县启运。9月6日,运输车辆到达新疆和硕县公路动物卫生监督检查站,检查发现疑似牛口蹄疫症状,间隔时间仅28 h。
2017年11月8日,对赵某某存栏的2只山羊,及黄某某存栏的28头牛采集血液样品和O-P液样品开展O型口蹄疫免疫抗体、3ABC非结构蛋白抗体、口蹄疫病毒PCR检测。结果为:O型口蹄疫免疫抗体全部合格,28头牛里有26头3ABC非结构蛋白抗体阳性,2只羊3ABC非结构蛋白抗体阳性,2只山羊及28头牛口蹄疫病毒PCR检测结果全部为阴性。14 d后,再次对黄某某存栏的28头牛采集O-P液,开展口蹄疫病毒PCR检测,结果全为阴性。
2018年9月17日,对刘某某养殖场存栏的41头牛、30只羊,采集血液样品和O-P液样品开展O型口蹄疫免疫抗体、3ABC非结构蛋白抗体、口蹄疫病毒PCR检测。结果为:O型口蹄疫免疫抗体全部合格,41头牛里有11头3ABC非结构蛋白抗体阳性,30只羊里有1只3ABC非结构蛋白抗体阳性,经国家口蹄疫参考实验室最后确诊,41头牛里有3头口蹄疫病毒PCR检测结果为阳性,30只羊全部为阴性。
4.1.1 对调出场采取的措施 得到疫情通报后,甘州区立即启动重大动物疫情应急预案,马上开展疫源调查,对调出牛的同群畜进行了追踪溯源,对畜主进行调查取证;对调出牛同群畜的养殖场中的现有活畜禁止移动并采样送检;从即日起暂时停止活畜的收购、贩运,确保养殖圈舍内不进不出;对该养殖场持续开展疫情监测和消毒灭源,禁止闲杂人员进出。采取以上综合措施14 d后,再次对该场的28头牛开展口蹄疫病毒PCR检测,结果全为阴性,随后停止对该养殖场的监控,恢复正常生产。
4.1.2 对周边地区采取的措施 甘浚镇对全镇范围内的易感动物开展了拉网式疫情监测,禁止易感动物调入调出,实行疫情每日零报告制度;同时对2017年秋防时的未免动物开展紧急补免工作,对养殖场区持续开展消毒灭源工作。
4.2.1 对调出场采取的措施 9月13日,得到疫情通报后,高台县立即组织技术人员就高台县调往新疆牛发生口蹄疫的疫源展开调查,对该场存栏的牛羊进行紧急采样送检并禁止移动。9月18日,国家口蹄疫参考实验室确诊该场的3头牛口蹄疫核酸阳性。高台县人民政府随即发布扑杀令,对3头口蹄疫核酸阳性牛连夜进行扑杀和无害化处理;对该场进行了彻底的清理、消毒,对清理出的废弃物彻底进行无害化处理;对该场存栏的牛羊持续进行临床观察、实验室检测及流行病学调查,经过21 d的持续监测,未发现新的疫情。
4.2.2 对周边地区采取的措施 9月14日,高台县政府发布封锁令对调出场所在区域实行封锁,所有易感动物停止调运。在道路出入口设立消毒检查站,对出入的车辆人员进行登记和消毒,暂停县域内的易感动物跨省、县调运,暂停核发检疫合格证;对该场周边13 km范围内易感动物开展口蹄疫紧急免疫接种、疫情排查和消毒灭源工作,持续封锁21 d后,经专家评估验收后解除了封锁。
综合分析以上两起边境检查站检出牛O型口蹄疫疫情的发生原因,除牛自身有内源性感染的因素以外,长途运输是激发疫情的主要因素。从2017年甘州区情况来看,牛启运到被查出可疑患病不到
24 h,调出场的同群畜口蹄疫3ABC感染抗体阳性率很高,但口蹄疫病毒PCR检测为阴性。从2018年高台县情况来看,牛启运到被查出可疑患病仅28 h,调出场的同群畜口蹄疫3ABC感染抗体部分呈阳性,其中3头牛口蹄疫病毒PCR检测为阳性。但直到扑杀时,3头牛仍然没有任何临床症状。由此推断,引发这2次疫情的原因是调运牛存在口蹄疫病毒隐形感染情况,长途运输造成的应激反应激发了疫情。
从以上两起疫情来看,调运前均开展了牛O型口蹄疫免疫抗体检测工作,且检测结果均合格,这充分说明,今后在对外调牛出具检疫合格证时,不能仅仅依靠免疫抗体的检测结果和临床检查结果,更重要的是要开展口蹄疫病原学检测,一旦发现口蹄疫病原学检查结果阳性的,应严禁调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