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应建
(重庆市江津区夏坝畜牧兽医站 402268)
近年来,养殖产业正在从散养过渡到规模养殖,畜牧业也面临着转型升级,规模养殖占比越来越大的同时,中小型规模养殖仍占据相当大的比例。由于中小型养殖场(户) 受到文化、技术等限制,在饲养管理过程中出现很多问题,其中以疾病危害最重,兽药成为解决疾病的重要手段。部分养殖场(户) 不按规定使用兽药,导致兽药残留的情况时有发生。笔者从事基层畜牧兽医工作多年,在实际工作中体会了多起兽药残留的情况,现将相关情况总结如下,提出相应的防控措施,以期能为有效减少养殖过程中兽药残留提供一定的参考。
指兽药进入动物体内,经过一段时间生化处理后,在动物体内或产品中仍然存在一定的含量,且含量超出国家规定的正常值。
大多数中小型养殖业主没有专业理论基础,都是在实践中不断摸索用药,只注重治疗效果,很少关注甚至忽视兽药残留的危害。在疾病治疗中往往选择大剂量、大包围兽药,导致畜禽体内兽药残留远超过正常使用兽药的残留量,并且在休药期内无法降到正常值,甚至出现药物中毒的现象。
在使用兽药时不按照说明书方式使用,主要体现在超剂量、改变用药方式等,如磺胺药物与青霉素、VC等酸性兽药合用后形成结晶体,增加肾毒性。
畜禽进行疾病治疗或日常药物保健,且在休药期内就进行产品销售,以禽蛋、牛奶等产品为主。
屠宰前仍然使用兽药,主要体现在疾病治疗预后不良紧急处置畜禽,日常药物保健等情况。
常见抗菌药包括抗生素(青霉素、链霉素、土霉素、金霉素等)、磺胺类药物(磺胺嘧啶、磺胺醋酰等)。危害有过敏反应、影响肠道内正常菌群、增加耐药性、影响新药研究、增加脏器负担,其中耐药性的增加导致有效的抗菌药物越来越少,甚至无药可用的地步。
常见激素类药物有糖皮质激素(地塞米松)、瘦肉精(盐酸克伦特罗、沙丁胺醇、莱克多巴胺)。危害有身体发胖、骨质疏松、股骨头坏死、抵抗力下降、影响发育等。
常见抗寄生虫药物有苯并咪唑类(丙硫咪唑、噻苯达唑等)。危害有肝毒性、三致作用(致畸性、致癌、致突变)。
养殖过程中的兽药监管最主要的部门是各乡镇畜牧兽医管理部门,具备实地检查、日常巡查等有利条件,但是缺少必要的简单易操作专业检测设备,仅靠肉眼观察是无法判定是否存在兽药残留的。
基层畜牧兽医部门监管兽药的一项重要内容就是查看档案,由于大多数养殖场户业主文化水平较低,加上日常饲养管理烦琐,相对轻视档案的记录记载,即使有部分业主及时开展记录,也是在没有其他监督下完成的,档案的真实性有待商榷,不能将档案作为唯一反映兽药残留的证据。
无论是基层监管者还是养殖业主都是把工作重点放在疾病防控上,只要畜禽不出现死亡就认为工作到位了,往往对兽药残留的问题重视不够,即使部分从业者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也并未采取或找不到有效的防控措施。
兽药残留监管工作作为日常工作,在专项工作经费上相对较少,以瘦肉精监测为例,虽然快速简单易行的检测试纸已全面推广,但乡镇畜牧兽医部门并无专项经费来采购,每年主要依托区县部门随机采样监测,这就大大降低了监测范围,无法完全掌握本地区猪只瘦肉精使用情况。
利用会议、培训、微信等多种形式对从业者进行兽药残留危害、防控措施宣传,要让大家都了解相关知识,逐步提高食品安全意识,自觉抵制兽药残留超标的畜禽产品。
一是要求养殖业主自觉遵守兽药休药期、管理档案等规定,并严格执行。二是基层畜牧兽医部门加大巡查力度,通过兽药房、台账、瘦肉精监测等现有设备进行综合判定兽药残留情况,形成日常监管压力。三是拥有专业检测设备的省市主管部门对抽取的样品进行监测,发现问题后迅速通报当地进行查处。
在养殖转型升级的关键时刻,引导有实力的养殖场进行标准化管理,要让企业自觉自愿开展兽药残留管理工作,真正实现企业标准高于国家、行业标准。
养殖环节作为整个畜牧产业兽药残留的重要环节,光靠养殖业主是不现实的事情,必须从政府监管、下游产品监测、加大查处力度等形成产业链监管,并且需要长期坚持,方能有效控制兽药残留的问题,真正保护好老百姓“肉盘子”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