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食品安全新条例将于2019年1月15日正式实施,食品类从业人员需向加拿大食品检验局(CFIA)申请“加拿大安全食品”许可证,有效期为两年,费用为250加元,可通过其官方网站申请,不受理邮件或传真申请。加拿大食品检验局官方网站上有行业指南,以确定是否需要申请许可证,如下为无需申请的情况:(1)果蔬种植或采收,仅供省际贸易或出口贸易;(2)出口果蔬;(3)果蔬零售业。 如下为必须申请许可证的情况:(1)果蔬包装以及贴标签,用于省际贸易或出口;(2)用于进出口的食品制造、加工、保存、分级、包装或贴标签;(3)果蔬进口;(4)需要出口许可证或自由贸易许可证的出口食品。
根据《加拿大农产品法》发放注册或许可证的企业,即使《加拿大食品安全法》生效,只要有相关证明可证明是根据《加拿大食品安全法》发放的许可证,并在其有效期内,则仍有效。一旦过期,食品企业将需要根据 《加拿大食品安全法》申请许可证。
除许可证外,该新法规还要求根据食品、销售活动、年度食品销售总额来制定预防性的控制计划、控制举措以及溯源工作,具体举措将在2019年逐步落实。
(资料来源:greenhousecanada,童 彤/摘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