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寿梅
(云南省马关县动物卫生监督所 663700)
1996年7月在县城建成全县第一个生猪定点屠宰场,由此开始了全县的生猪定点屠宰工作。1998年1月1日国务院同时颁布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和《生猪屠宰管理条例》,使肉食品检疫工作实现了“有法可依”,全县肉食品检疫检验工作逐步进入正轨,但因多方面原因,生猪屠宰检疫检验工作中仍然存在很大漏洞,部分违规养殖场、经营户过度重视自己的利益,经常为了经济效益逃避兽医站检疫检验工作,造成病猪肉流入市场[1],给社会安全造成极大的隐患,甚至有可能造成传染病的爆发。多年来,马关县在推行生猪屠宰检疫检验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面临着一些突出的问题亟待解决。
马关县辖13个乡镇和1个农场管理委员会,目前只有马白镇、八寨镇、仁和镇、都龙镇等4个大乡镇设有生猪定点屠宰场,全县生猪定点屠宰覆盖率仅为45%左右。
马关县从1996年起乡镇兽医站人财物由乡镇人民政府直属管理,乡镇兽医站的检疫人员大多被抽调参加中心工作,检疫工作只能作为副业,检疫人员不能全身心地投入到日常的检疫工作中去。
14个乡镇(场)共有检疫人员 81人,其中全日制本科学历6人,专科11人,中专及高中63人。检疫检验大多是凭经验,没有检验检测设施设备。
虽然马关县每年都有少量疫病发生和流行,但因为每次疫情发生的时候都得到了畜牧兽医部门的有效控制,没有给社会造成恶劣影响。这样的情况下,一些养殖场(户)没有树立良好的食品安全意识,再加上基兽医站的宣传力度不够,基层畜牧兽医站的存在感低,很难帮助养殖人员培养正确的食品安全观。
基层兽医站要给养殖产业人员普及肉食品安全意识,大力开展宣传教育,帮助养殖人员树立食品安全观念,引导养殖人员理解和支持兽医站的检疫检验工作,从而降低病猪肉流入市场的可能性,进而在保证检疫检验工作顺利完成的情况下提升猪肉产品的质量[2]。
在基层兽医站生猪屠宰检验检疫工作中,因受多方面的限制,导致参与检疫检验工作的相关人员专业性较低,很容易造成漏检、错检的情况。所以,为了提高兽医站检疫检验的质量和效率,需要对现有从业人员展开专业培训,这样能很好地提升兽医站从业人员的专业素养,进而在最大程度上减少漏检、错检情况的产生。
在生猪养殖过程中,有很多养殖人员对养殖环境不够重视,养殖场很容易滋生细菌、病毒,增加生猪的发病率。所以,要想提高兽医站的生猪屠宰检疫检验工作,相关工作人员就应针对所在地区的养殖环境进行管理,利用现代化管理理念,改善现有养殖环境,这样能尽可能地降低生猪的发病率。在加强养殖场环境管理的同时,相关专业人员还可以提高养殖人员的警觉性,一旦生猪出现异常立即隔离,避免爆发大规模疫病传染。
检疫检验工作是为了降低病猪肉流向市场的可能,相关工作人员在开展生猪检疫检验工作时,除了认真完成检疫检验工作以外,还需要掌握系统的生猪疫病防治手段,在检验出病猪之后,及时针对病情展开措施,最大限度地避免疫病感染,减少生猪养殖的损失[3]。
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人们会越来越重视食品安全问题,为了保证养殖业合理健康的发展,基层兽医站应重视检疫检验工作。猪肉作为我国主要使用的肉类,检疫人员在进行检疫检验工作时一定要严格把关,端正工作态度,尽最大可能避免漏检、错检的情况,这样才能保证肉食品的质量,为市场提供优质、安全的猪肉食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