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 瑾,郭美荣,冯 献
(北京农业信息技术研究中心,国家农业信息化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农业部农业信息技术重点实验室,北京市农业物联网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北京100097)
农业服务业是指为农业生产各个环节提供服务的行业,包括良种、农资、农技、信息、流通、金融、保险等多方面服务,是现代农业的重要组成部分。现代农业服务业在传统农业服务业基础上发展而来,以先进科学技术,特别是以物联网、大数据、云计算等为代表的互联网技术为主要支撑,建立起新的技术体系、管理模式、经营理念和服务方式,以适应经济新常态下市场机制发展需求。从我国现代农业发展需求来看,迫切需要大力推进互联网技术与传统农业深度融合,建设完善的农业产业化综合服务体系,通过发展包括农业科技、农村金融、涉农物流、动植物疫病防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农村劳动力培训、农机技术推广和社会化服务、农业标准化等为农服务产业,通过完善提升现代服务业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我国正处于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变的关键时期,发展现代农业服务业对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现代农业建设具有重要作用。
相对于传统的社会环境,互联网的发展赋予了服务业新的内涵和特征。如何利用互联网带来的组织管理上的扁平化、网络化、多元化特征,以及技术应用上的平台化、精准化、集成化模式,实现农业服务业创新发展是学者们普遍关注的问题。本研究对农业服务业创新内涵、社会经济的影响效应以及互联网环境下现代农业服务业创新模式的国内外最新研究成果进行了梳理,为正确把握现代农业服务业发展方向和创新路径提供支撑。
服务创新的研究始于20世纪80年代,虽然到目前为止仅有30多年的历史,但是在服务业创新活动过程与规律、创新模式等方面也取得了一定的理论成果。1986年Barras[1]在对一系列覆盖银行业、保险业、会计和公共管理等服务业部门的经验研究基础上,提出了“逆向产品周期”模型,部分揭示了服务产业创新活动的演进规律,即“渐进性过程创新”和“服务效率提升”的第一阶段、“根本性过程创新”和“服务质量改善”的第二阶段以及“服务产品创新”的第三阶段;1998年Den Hertog等[2]提出了由“新服务概念”“新顾客界面”“新传递系统”和“技术选项”4个概念构成的四维度模型,该模型揭示了企业服务创新的实施过程。Sundbo等[3]则从时间顺序上把服务创新实践分为概念、发展和保护三个阶段。Gallouj等[4]把服务创新分为根本性创新、改进型创新、渐进性创新、专门化创新、重组创新和形式化创新六种模式。Blazevic等[5]则认为服务创新是企业通过运用服务要素来提高服务质量并创造服务市场价值的过程。国内学者从2000年以后开始对服务创新问题展开研究,主要研究成果体现在现代服务业的特征、作用及内涵等方面。吕飞等[6]认为服务创新是在服务过程中应用新思想和新技术来改善和变革现有服务流程和服务产品的过程,人力资本和技术环境是影响服务创新的关键因素。朱晓青[7]认为现代服务业具有高技术性、知识性、新兴性、网络化、阶段性等特征。韦福祥等[8]把互联网环境下的服务创新要素归纳为新服务概念创新、新顾客界面创新、新交互方式创新和新技术创新四个方面,并指出,互联网环境下的服务业创新受到了利益相关者更大程度的驱动,网络技术的变革更新驱动了网络环境下服务业创新,网络社区文化极大影响了互联网环境下服务业创新过程。
目前,对于农业服务业创新问题学者们研究的相对较少。农业服务业的概念内涵尚没有统一的定义,芦千文[9]认为农业生产性服务业即农业服务业,是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通过为农业提供中间投入,将科技、信息、资金、人才等有效植入到农业产业链中。杨慧莲等[10]认为农业服务业是贯穿于农业生产的产前、产中和产后环节,为农业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提供农业物资供应、新技术推广应用、金融保险、咨询、物流销售等各类中间投入服务的行业。从农业服务业提供的服务内容来看,农业服务业创新是在互联网络媒体环境下,以农业政策、农业技术、市场价格等传统服务扩展到农村众筹、现代冷链物流、专家在线咨询、远程视频诊断等现代服务体系的过程。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农业服务业涵盖领域扩大到在产前、产中、产后的农资、农机、农技,育种、生产、销售,金融培训、旅游等子领域,在实践中涌现了一批创新主体、革新模式与全新成果。综合已有文献,笔者认为:农业服务业创新是指基于各类信息技术,对传统农业服务业在服务观念、服务技术、服务流程、服务产品、服务方式、专业化程度、服务市场等方面进行的变革与创新,从而更好地将信息、科技、资金、人才等要素引入农业行业,转变农业发展方式,促进现代农业发展。专业化是农业服务业创新的重要基础,平台是农业服务业创新的重要介质,融合与共享是农业服务业创新的重要特征。
农业服务业渗透于农业生产的整个链条之中,在现代农业发展、农业效率提升过程中发挥着实质性作用。国外很早就认识到了服务业对农业发展的推动作用。如Reinert[11]把服务业作为直接投入要素,利用农产品产出模型研究了服务业对农业的积极作用;Poster[12]采用投入产出表的方法测算出加拿大1967—1977年农业对服务业的消耗水平,研究结果表明,服务业对农业发展的促进作用逐年增强;Singbo等[13]利用输入距离函数对2001—2010年法国魁北克牛奶场由规模经济和技术效率引起牛奶生产成本变化的潜在原因进行了分析,并研究了全要素生产率增长的源泉。研究结果表明:可通过提高技术效率降低生产成本。
国内学者在这方面的研究也比较丰富。鲁钊阳[14]认为农资配送、农业信息、农村金融保险、农技推广、农产品营销等生产性服务业供给水平及服务质量的提高将使农业效率稳步提升,从而推动农业发展、缩小城乡收入差距、实现农村的繁荣。郝爱民[15]认为农业生产性服务业发展对创新我国现代农业经营体系,促进农业关联产业集聚,加快农村城镇化和提升农业科技进步的贡献率存在较强溢出效应;进一步利用1990—2009年省级面板数据的实证研究表明[16],科技、金融等服务在长期内可优化农业产业结构并提高农业效率,而信息、产品营销等服务在短期内能使农民收入得到改善。潘锦云等[17]基于产业耦合的视角,通过运用1978—2009年数据检验了旧农业生产要素(中国农业机械总动力、农业化肥施用量、农田有效灌溉面积等)和新农业生产要素(农业贷款额、农业保险保费收入、农业信息技术)对改造传统农业的影响。研究结果表明:旧农业生产要素对农业现代化影响有限,而现代农业服务业作为新的农业生产要素对现代农业具有重要作用,应依靠现代服务业提供现代科技和信息技术来改造传统农业。
农业生产性服务业对农业生产效率提升具有正向作用,且不同区域作用效果具有一定差异性。肖建中[18]实证分析了浙江省现代服务业对现代农业的外溢效应及其融合发展模式,发现服务业每增加1个百分点其外溢效应可推动农业经济增长0.40个百分点。郭沛沛[19]选取1999—2010年全国数据进行计量模型分析,发现农业生产性服务业的发展对农业经济的发展存在着长期互为因果的双向关系,农业生产性服务业的发展对农业经济发展具有明显的冲击效果,冲击比重在1999年为 56.58%,此后呈现快速上升的趋势,2010年达到70.88%。郝爱民[20]选用2004—2011年全国面板数据资料,分析了农业生产性服务业对农业生产效率的溢出效应,结论表明,农业生产性服务业的发展水平每提高1%,可直接促进农业生产效率平均提高10%以上。陈笑艳[21]以广东省为例,采用2003—2011年面板数据构建了农业生产性服务对农业劳动生产率的影响模型,发现生产性服务业对广东农业生产效率的提高具有显著影响,其中农产品营销服务和金融保险服务的服务水平每提高1个百分点,将促进农业劳动生产率分别提升0.17和0.35个百分点,其次是农业技术推广,而农资配送服务对农业生产率的提高基本上没有影响或影响很小。
“互联网+”是互联网思维与传统行业融合的进一步实践成果。不断深化互联网技术与传统农业融合,与现有的农业市场、农业经济进行进一步的功能拓展,有助于打破原有的社会结构、关系结构,帮助农户、农村合作社、农业企业加快“互联网思维”导向,提高其对农业服务业的参与度,最终实现“互联网+”与农业服务业1+1>2的融合发展。
互联网对农业服务业创新的影响机理主要体现在:一是互联网通过与传统农业服务业融合,实现业态创新。互联网以其无处不在、消除时间的局限、降低交易成本等特性,改变着商业竞争的基本环境和规则,催生各类现代服务业的发展[22]。李国英[23]基于产业链视角,提出互联网与农业产业的深度融合有助于催生农业互联网、农资电商和农村互联网金融等现代农业服务业新业态。李明伟[24]基于“互联网+”的特征,从理论角度提出互联网通过与传统农业服务业的跨界融合发展与技术渗透,推动着现代农业服务业的模式创新与产业升级。黄天龙等[25]认为互联网能够带来诸如平台式泛服务的生态系统式服务,推动生鲜电商、农资电商以及农村电商的发展(如阿里巴巴实施的电商扶贫等),进而确保农村双向流通的畅通性。谢泗薪等[26]基于互联网的迭代思维和极致思维,发现将互联网思维与科技金融服务业融合,能够促进众筹、“硅谷银行”“商户式”互联网科技金融服务综合平台等科技金融服务业新兴业态创新,而这种创新同样适合于农业农村领域。二是互联网通过技术渗透、新媒体传播、资源整合实现组织管理与商业模式创新。如Soriano等[27]提出在社交网络和Web 3.0前提下,农产品市场营销及管理组织将实现创新,催生农业众筹、众包等新型农业服务业模式。Ballon[28]以技术特性为主考察创新模式,指出3G 技术下的以服务、协议、平台为中心的三种模式;马秋颖等[29]以熊彼特创新理论为基础,对“互联网+”促进农业产业融合发展作用机理、作用机制及影响进行了定性描述,认为互联网环境下形成的现代农业服务业模式创新主要包括以互联网产业链纵向整合和横向融合为基础,形成以农资供应、农产品生产、加工、销售及服务环节等内生一体化为标志的“1+2+3 产业链条发展”模式,以及基于互联网的资金融合、电子商务和服务增值,形成以农业发展引进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理念、技术成果和管理模式的外生产业化为特点的“1×2×3 产业平台”发展模式。
目前,鲜见关于互联网环境下农业服务业创新模式与路径方面较为系统的研究,学者大多基于某一具体应用展开阐述。祁欢[30]提出了“互联网+”视域下农村现代服务业的概念和发展路径,即依托互联网和物联网以及大数据、云计算等现代信息技术对农村现代服务进行全面渗透,从而实现一种以互联网为中心的新型农村服务。刁书中[31]指出“互联网+”集成智能农业技术体系与农业信息服务体系,基于开放数据、开放接口和开放平台,构建了一种“生态协同式”的产业创新,对于消除我国农产品农资市场流通提供了一整套创造性的解决方案。农产品电子商务和农业大数据平台被认为是当前农业服务业创新的主要途径。国内最大农资电商平台“农商1号”构建起集“互联网+农业+渠道+技术+服务”于一体的综合平台,重塑了农资产品流通渠道、农资企业的商业模式。大北农集团的智慧养猪平台“猪联网”是基于互联网构建大数据服务平台,其核心功能是联接,以“猪联网”为核心,将与养猪业相关的所有环节中的企业和从业者聚拢起来,形成一个闭合的互联网金融生态圈,包括生猪资源和养猪数据的猪场,饲料、动保、设备厂商、仓储、配送、服务中间商,收猪、屠宰和市场等资源的屠宰企业,以及贷款、结算、理财等金融机构[32]。
作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农业服务业渗透于农业生产的整个链条之中,在推动农业发展方式转变、增加农民收入、提高农业效率等方面都发挥着重要作用。学术界关于农业服务业的现有研究成果的突出贡献主要表现在:提出了一系列农业服务业发展的研究命题,诸如农业服务业体系构成、农业服务业-主要内容、农业服务业发展模式、农业服务业与现代农业融合发展等。在“互联网+”背景下,有必要对农业服务业从以下三个方面进行更深层次的研究。
4.1.1 理论机理方面
已有研究在服务业领域的创新理论已较成熟,但在农业服务业领域很少涉及。如“互联网与农业服务业相互作用、融合发展的内在机理”“农业服务业技术效率提升的影响因素”“现代农业服务业创新发展模式”“互联网环境下农业服务业产业发展路径”等基础理论研究十分匮乏,总体上还停留在概念的表面,亟需进一步深化。
4.1.2 实证研究成果有待丰富
现有的实证研究文献多运用官方公布的较为宏观的统计数据,采用统计学、计量经济学方法开展研究,提出了许多结论。研究提出的互联网促进农业服务业创新发展路径多为一些广谱性对策,采用微观数据进行实证分析的研究成果相对较少,缺乏实践上的可操作性。
4.1.3 农业服务业影响效应研究在测算方法上有待创新
目前,主要利用DEA、灰色关联分析等方法计算农业生产效率,然后与农业服务业各要素进行关联分析,评价指标针对性较弱。
在“互联网+”背景下,农业服务业创新发展应从如何利用互联网、大数据等现代信息技术促进现代农业转型升级,提高农业生产效率出发,后续研究工作在以下三个方面有待进一步深化。
4.2.1 现代农业服务业创新发展机理研究
在科学界定“现代农业服务业创新发展”概念内涵的基础上,从农业服务主体、服务客体、服务内容、服务方式、服务手段、价值链、产业链等多视角,综合研究现代农业服务业创新发展的内在机理。深入研究互联网环境下农业服务业创新发展内涵,探讨构建“农业服务业创新升级理论模型”,明确农业服务业创新发展的基本方向、重点领域和推进路线。
4.2.2 农业服务业融合发展机理、路径和模式研究
从产业融合的视角,重点深化农业服务业内部融合、服务业与现代农业融合以及互联网与农业服务业融合等不同融合类型、机理、路径、模式研究。
4.2.3 农业服务业创新发展的政策设计及绩效评价研究
从政策工具组合视角,加强促进农业服务业创新发展的投融资政策、技术政策、人才政策等领域研究。从绩效评价视角,加强农业服务业创新绩效评价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