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刊记者 关寒冰
6月10日,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印发《关于开展2019年全国地理国情监测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全面启动2019年全国地理国情监测工作。
《通知》指出,要利用符合2019年地理国情监测时相要求的高分辨率航空航天遥感影像,整合最新的基础地理信息数据及相关部门专题数据,以6月30日为标准时点,全面掌握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所辖陆地范围及沿海有人居住岛屿自然和人文地理要素的现状和变化情况,形成2019年度全国地理国情信息数据库,支撑自然资源管理工作,服务生态文明建设。
《通知》要求,各省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要认真做好本地区实施方案设计、任务部署、组织实施等工作,确保监测任务如期完成,监测成果真实、准确、可靠。要健全质量管理体系,落实质量管理责任,加强全过程质量管控,强化质量问责机制,严控成果质量。要合理安排工期,压茬推进工作,严格进度管理,保证地理国情监测工作“全国一盘棋”,按时完成年度监测工作。要加强对地理国情信息的深度挖掘,融合经济社会和人文等信息,多层次、多维度分析提炼综合反映国土空间布局、生态状况、城镇化进程、区域协调发展等方面的规律性特征,形成高质量的专题报告,服务政府决策和管理。同时,各省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要在部统筹指导下,按照“全国统筹、上下联动、因地制宜、共享应用”的原则,统一要求、统一标准、统一步调,协同开展本地区地理国情监测工作。
《通知》明确了地理国情监测工作进度安排,要求各省(区、市)在2019年6月底前完成专题数据资料收集,编制本地区2019年地理国情监测实施方案,并报国家基础地理信息中心审核备案。2019年9月底前完成监测工作,2019年10月20日前按国家统一质量要求,完成监测成果质量检验工作,并提交国家测绘产品质量检验测试中心复核。2019年11月10日前完成成果汇交,2020年1月10日前完成全国地理国情监测基本统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