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自然资源部印发的《自然资源省级卫星应用技术中心建设指南》(以下简称《指南》)提出,今年拟选择10个左右基础条件较好、应用成效显著的省(区、市)启动省级卫星应用技术中心(简称省级中心)建设,并对省级中心的报送条件、建设要求、保障措施等作出明确。
《指南》提出,在巩固2018年已批准的9家省级卫星应用中心建设基础上,力争2年内,支持全部具备条件的省(区、市)形成省级中心应用服务能力,基本建成整体联动、多网协同、部省统筹、辐射市县的贯通式卫星应用技术和服务体系。
《指南》还鼓励各省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制定省、市、县(乡)卫星应用技术体系建设发展规划,并纳入本地区自然资源事业发展规划,着力提升自然资源保护监管效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