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副省级高官的爱恨情仇

2019-01-04 09:25
检察风云 2018年24期
关键词:陈志爆炸案济南市

曾经在央视一套黄金时间热播的电视连续剧《人民检察官》,第一集开篇描述了一起发生在闹市区的“红旗爆炸案”,被当场炸死的是一名年轻女性,名叫“柳萍”,这一案件的原型是发生在2007年的真实杀人案。原山东省济南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党组书记段义和与陈志等人采用爆炸方法杀害他人,被人民法院判处死刑。

反目成仇

2007年7月9日下午,下班高峰期,山东省济南市建设路,一条繁华而拥堵的路段上突然“轰”的一声巨响,爆炸的巨大冲击力撕裂了一辆本田轿车,女车主被炸当场死亡。爆炸还造成另一人轻伤、一人轻微伤,一辆出租车报废。

案件发生后,公安部专家第一时间赶赴现场。让很多人没有想到的是,造成爆炸的竟然是受到严格管制的烈性TNT炸药。仅四天时间,犯罪嫌疑人就被山东省纪委、省公安厅、省检察院组成的联合调查组控制。更让人难以置信的是,案件的主凶竟然是一名副省级高官,时任济南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段义和。仅一个小时,段义和便承认“7·9爆炸案”是其指使自己的侄女婿陈志所为。

一名副省级高官,为什么要用如此拙劣、残暴、耸人听闻的方法,杀死一名年轻女性呢?

段义和1946年出生于山东省齐河县一户贫苦人家。拔草、喂牛、拾柴火……他的童年记忆与各种农活密不可分。在段义和的左手手背,还留有小时候砍柴留下的伤疤。

1965年,聪明勤奋的段义和考入了西安交通大学,成为这个村子里走出的第一个大学生,也成为全村、全乡乃至全县的荣耀。大学毕业后,段义和步入仕途,凭借脚踏实地,扎实肯干很快获得提升。

当官后,段义和在家乡的威望很高,每次回家,车过了村头的小桥就让司机开车走,他自己下车步行,碰见乡亲们就拉家常,没有一个小时,他到不了家。他每次回家,村里就像过年一样热闹。家乡人对段义和的印象都不错,认为他为人正直,为官清廉。

1994年年初,已担任山东省电子工业局党委书记、副局长的段义和,被组织上派往聊城地区,挂职担任聊城地委副书记,时间两年。段义和的妻子在省立医院工作,段义和只身一人前往聊城。为了安排好段副书记的生活,地委办公室让段义和住在县委招待所一个套间里,并让招待所派专人照顾,当时年仅18岁、长相十分漂亮、身段又好的柳海平被指定为段义和的服务员。那一年段义和48岁,比柳海平大整整30岁。

就在这期间,段义和与柳海平“好上了”。挂职结束后,段义和回济南继续担任电子工业局党委书记、副局长。不久,段义和把柳海平调往山东省电子工业局下属的劳动服务公司,并在济南为柳海平购置了一套住房,过起了家外有家的生活。

1997年底,段义和调任济南市委副书记,并兼任济南市委组织部部长,官至正厅。权力大了,情妇的地位也随之提高。柳海平调到济南市财政局,成了国家公务员。在为情妇调整工作的同时,段义和又给柳海平购置了一套住房和一辆小汽车,并把情妇的父母和妹妹从农村接到济南居住,安排了工作。

2001年段义和升任济南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党组书记,官至副省级。为了满足情妇的要求,段义和开始“向钱”看:济南市某办公厅某副主任,看上了济南市某主任的位子,两次送给段义和4.6万余元后,如愿以偿;济南市开发区某副主任,想调动工作并晋升职务,七次送给段义和8万元,由副处晋升正处;2002年年底,历城区委书记郭某要改任济南市副市长,需要人大任命,作为当时的济南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段义和向郭某索取了5万元“任命费”。在买官卖官的同时,段义和也不放过其他发财的机会。2005年,山东瑞境置业公司为谋取“瑞境皇冠水岸小区”开发建设,公司董事长刘某送给段义和50万元。段义和把这些钱绝大部分用在了柳海平身上。

段义和包养情妇的消息被妻子知道后,在妻子的规劝下,段义和表示不再与柳海平来往。为了保持段义和的正面形象,柳海平也和一位医生匆匆忙忙地结了婚。可是柳海平结婚后照常与段义和保持性关系,丈夫发现后断然离了婚。2006年4月份柳海平离婚后想换个工作,段义和就把她调到济南市国土资源局工作。柳海平没有满足,后来又缠着段义和在济南如意苑小区给她购买了一套130多平方米的住房和一辆刚刚上市的浅蓝色广州本田思迪轿车,这让段义和感觉这个小情人的胃口越来越大。

柳海平一直独居,一般是晚上10点以后,段义和才和她幽会,早上匆匆离去。柳海平厌倦了这种偷偷摸摸的生活,她要正大光明地嫁给段义和,但从一开始,段义和就没有和她结婚的打算,为此,两人多次发生激烈的争吵。从这时候开始,段义和萌生了杀死柳海平的犯罪动机,他认为柳海平“忘恩负义,又不识好歹”。罪恶的序幕由此拉开。

“7·9”爆炸案

为了确保万无一失,段义和决定寻找一个最可靠的人来实施自己的计划,他首选了侄女婿陈志。段义和在家中排行老三,上有两个哥哥,陈志是他大哥的女婿,任济南市公安局治安支队第三大队副大队长。2007年春节期间,陈志到段义和家拜年,段义和把除掉柳海平的想法告诉了陈志。陈志能进公安机关工作,并得到提升,全仗“三叔帮忙”,现在三叔有难,陈志二话没说就应承了。

开始,段义和与陈志商量采取制造交通事故的办法,把柳海平弄成植物人。陈志开车跟踪了几天,发现柳海平的活动范围都在市区,路上车水马龙,车速提不起来,制造交通事故很可能杀不死柳海平,反而会暴露自己,就把这个方案放弃了。

陈志是工程兵出身,他想了一个既能达到目的,又能自保的“上策”,就是爆炸。陈志知道爆炸后所有的证据都销毁了,特别是爆炸起火后,现场几乎找不到有用的东西。得到段义和的同意后,陈志开始利用自身的“优势”制造炸弹。段义和向陈志提供了柳海平的工作单位、详细住宅地址以及照片、家门钥匙、汽车遥控器等物品,让陈志抓紧时间办理。

济南市下属的平阴县有许多采石场,开采石头需要炸药,陈志就打电话给平阴县公安局有关领导,谎称“弄几斤炸药和几个雷管,星期天去黄河炸鱼”。从而把炸药和雷管骗到手。随后,陈志又找到济南利达汽修厂老板陈常兵帮忙。陈常兵40多岁,是修车修理工出身,对汽车的遥控装置很熟悉。陈志让他负责“研制”手机遥控装置,自己负责爆炸装置,“二陈”利用各自的技术共同制造了遥控爆炸装置。为了检验这个遥控爆炸装置是否有效,“二陈”进行了两次试验,用掉了两枚雷管,但装置没放炸药。剩下的3个雷管全部放在了遥控爆炸装置中,加上两公斤炸药,一个遥控爆炸装置就秘密制作好了。

遥控爆炸装置制造好后,陈志犹豫了一段时间,因为他十分清楚,只要轻轻一按,就是人命关天。所以尽管段义和多次催促他“快点”,陈志总是搪塞说,正在试验,快好了。

2007年7月9日下午5时左右,陈志开着一辆警车带着陈常兵来到济南市国土资源局停车场。陈志携带爆炸装置下车后,直奔柳海平的浅蓝色广州本田思迪轿车。陈志迅速打开车门,将装有磁铁的爆炸装置径直放在驾驶座位下,两公斤炸药和3枚电雷管就被紧紧吸在车座下面,整个过程陈志在一分钟内就完成了。然后“二陈”回到车上,由陈常兵驾驶车辆,等柳海平下班驾车回家时跟踪在后面,伺机引爆。

由于紧张和害怕,加上路上车辆多,陈常兵5分钟不到就跟丢了。陈志让陈常兵驾车绕道来到柳海平回家必经的建设路附近等候,他们把车停在路边,陈志坐在车上没下来,让陈常兵下车查看,看到柳海平的车过来就打电话告诉他。

从建设路拐弯到如意苑小区,有不到500米的路程,路两旁有卖水果的小商贩,有修鞋的、配钥匙的、卖报纸的,还有在大树底下打扑克、下象棋的。陈常兵下车后看见一个老太太坐在树下乘凉,就问:“前面是如意苑小区吗?”陈常兵十分慌张的神情,加上外地口音,给这位老太太留下了较为深刻的印象。不到5分钟,这位问路的外地人打了一个电话后,接下来发生的事情让这位老太太惊呆了。

“轰”地一声巨响,接着是火光冲天,浓烟滚滚,伴随着爆炸声,受伤的小商贩们的哭喊声,乱作一团。老太太发现这个外地人没有像当地人一样看热闹,而是钻进不远处一辆警车内快速离开了。当时老太太也纳闷,警车不救人,怎么开走了?细心的老太太记下了这个车号,为破案埋下了伏笔。

躲在警车里的陈志,接到陈常兵发现目标的电话后,就拿出手机形状的遥控器,装作打电话的模样,引爆了炸药,制造了震惊全国的济南“7·9”爆炸案。

认罪伏法

柳海平死后,其死者亲属反映,此案可能与段义和有关。柳海平是一个非常聪明的人,她发现了段义和的异常情况后,就曾经给父母悄悄留话说,“如果我遭遇不测,就是段义和干的!”案件发生后,公安机关迅速展开侦破。在查清死者的身份后,办案人员确定了两个侦查方向,一是仇杀,二是情杀。柳海平的前夫首先被确定为怀疑对象,但在其家中专家并未发现炸药的痕迹,经单位领导确认,其前夫也没有作案时间。在他同意的情况下,经测谎,也排除了他作案的可能。虽然死者亲属反映,此案可能与济南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段义和有关,但警方苦于没有直接证据。

2007年7月10日中午,现场走访群众的办案人员反映,有人看见爆炸发生后,一个可疑的人钻进一辆警车后迅速离开现场。10日晚,办案人员对陈志所使用的警车进行了微量物证检验,以便与爆炸现场残留的微量物证进行比对。经检验,陈志有重大嫌疑,必须立即传唤。

但做贼心虚的陈志,7月11日一上班听说公安部门对警车进行了检验,就请假走了,打电话也关机。此时办案人员将陈志作案后砸毁并丢弃在垃圾桶里的遥控器和手机找到,经过检验和复原,更确定了陈志作案的嫌疑。办案组决定立即抓捕陈志。而陈志这时已经跑到青岛,还购买了7月12日飞往香港的机票。11日当晚,侦查人员将陈志从青岛抓捕归案,从爆炸案发到主嫌落网,只用了48小时。

另一路办案人员从死者的家中发现了一张死者与一个男人很亲密的照片,照片上的男人是段义和。另外,死者手机内信息显示,死者与段义和有过长时间的电话和短信联系,但仅凭这些还不能认定段义和有作案嫌疑。就在此时,从专案组传来好消息。在强有力的证据面前,陈志供出了爆炸案的背后主谋是段义和,帮凶是陈常兵,目的是杀人灭口。

7月13日周五下午,段义和在自己的办公室内被有关部门带走。段义和曾天真地设想,依靠自己的权威将案件定性为“酷暑引发油箱爆炸的事故”。但他没想到,此刻离自己生命的尽头,仅剩59天。

在专案组强大的攻势下,段义和被带走后仅一个小时,便承认自己涉嫌爆炸罪。另外,段义和在坦白了爆炸杀人后,还主动交代了有关部门并没有掌握的受贿犯罪,并把向他行贿的人员列出了一个详细名单。

7月16日,山东省委正式对外宣布,段义和被“双开”,同时依法罢免了段义和的全国、省、市三级人大代表资格,并因涉嫌爆炸罪被检察机关批准逮捕。

8月9日,山东省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段义和、陈志、陈常兵涉嫌爆炸案,段义和涉嫌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案。

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查明,段义和被捕前任济南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党组书记,他与被害人柳海平长期保持不正当两性关系。其间,柳海平要求段义和为自己购买了房屋,为多名亲属安排了工作,后柳海平仍不断向段义和索要钱财等,段义和逐渐对其厌烦而又难以摆脱。

自2007年2月以来,段义和与其侄女婿陈志多次密谋,最终确定以爆炸方法将柳海平杀死。段义和向陈志提供了柳海平的工作单位、住宅地址以及照片、家门钥匙、汽车遥控器等物品。陈志索要了2公斤硝铵炸药和5枚雷管,又找到济南“利达”汽修厂业主陈常兵帮助实施犯罪。

在段义和的催促下,2007年7月9日17时许,陈志与陈常兵携带爆炸装置,至柳海平的轿车停放处,由陈志将爆炸装置塞入驾驶座位下。后二人驾车跟踪下班的柳海平,并赶到柳海平开车回家必经之地——济南市建设路的一汽车站旁等候。17时30分左右,当柳海平驾车行至此处时,陈志用遥控器引爆炸药,将柳海平当场炸死,并致伤两名行人。

法院另查明:被告人段义和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职务晋升、工作安排、开脱罪责及政策照顾等利益,先后收受和索取财物共计人民币169万余元。段义和的个人财产中,有明显超过合法收入的110余万元不能说明合法来源。

最终,法院判处被告人段义和、陈志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判处被告人陈常兵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一审宣判后,被告人段义和、陈志、陈常兵均表示不服,当庭提出上诉。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于2007年8月23日二审公开开庭审理,作出刑事裁定,驳回段义和、陈志、陈常兵的上诉,维持原判。

2007年9月5日,炸死情妇的山东省济南市人大常委会原主任段义和在济南被执行死刑。

从位高权重到行凶杀人,段义和在人生道路上因美色迷失了方向,最终走向犯罪深渊,结局惨痛,教训深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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