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首批共有产权住房开始申购

2019-01-03 02:03端木
中国房地产·学术版 2019年12期
关键词:房屋产权购房人南沙

端木

【事件】

近日,廣州首批251套共有产权房对外供应,将提供给广州自贸片区重点发展领域紧缺型人才及港澳青年。这也是广州首次在保障房领域面向港澳人士开放申请。

【点评】

在今年2月公布的《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中,提出要将广州南沙打造为粤港澳全面合作示范区,其中还明确要为港澳产业转型升级、居民就业生活提供新空间。此次,广州首批共有产权房位于南沙区的明珠湾首筑花园小区,这里有共有产权人才住房347套,首批拟推出其中的251套,均为精装修交房。这批共有产权房户型以三房两厅为主,单户面积为101-142平方米,这也是广州首次在保障房领域试水共有产权。

这批共有产权人才住房只面向南沙区域内重点发展领域紧缺型人才和港澳青年开放申购。对于港澳青年,则要求满足年龄在35岁以下、具有经教育部认证的大学学士及以上学位等条件。

根据相关规定,购房人所购首筑花园共有产权人才住房只能用于自住,不得擅自出售、赠与、出租、出借或超过份额担保。购房人自核准产权登记之日起未满5年的,不允许转让房屋产权份额。购房人自核准产权登记之日起满5年而未满8年的,可通过内循环方式流转房屋产权份额,转让给符合共有产权住房购买条件的家庭。购房人自核准产权登记之日起满8年的,可通过外循环方式流转房屋产权份额。可按规定上市转让房屋产权,将房屋产权性质转变为商品住房。

猜你喜欢
房屋产权购房人南沙
“强芯九条”护航芯片项目落地广州南沙
浅谈房地产企业破产中消费性购房人优先权的实现
广州市南沙区星海小学作品集
关于期房抵押对购房人、抵押人的法律思考
浅析房屋产权的“单独所有”与公证实务
中外房地产预售市场风险担保机制比较研究
新旧婚姻法中夫妻财产制度之对比
房屋产权与城镇居民幸福感关系浅析
沈阳:购房人可单独申办房产证
加快南沙自贸区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