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素平、贾楠在《清华大学教育研究》2018年第5期撰文指出,在民办学校被制度性区分为营利与非营利的二元格局下,现行针对民办教育的税收法律政策的弊端突显。在非营利性民办学校税收政策方面,一是与公办学校享受同等税收待遇的政策思路过于理想化;二是非营利性民办学校的营利性收入税收政策阙如。在营利性民办学校税收制度方面,又忽视了其公益性和多样性。因此,民办教育税收制度的改革应当契合国家对民办学校进行区分的二元化格局,坚持“科学分类”“彰显公益”的原则;专门针对民办教育的实际制定更加精细化、科学化的民办教育税收制度体系;突破税收改革的难点等。
王富伟、阎凤桥在《华东师范大学学报(教育科学版)》2018年第6期撰文指出,借用组织研究中的种群生态学与制度理论,可以较好解释独立学院这一中国特有的高等教育组织形式的制度起源。中国高等教育的供需失衡、公共经费不足和经济持续增长,构成了独立学院产生的基本生态环境,源于经济领域市场机制的扩散提供了观念与方式的认知启迪,而教育领域的公益性观念对市场化的反向作用制约其彻底走向民营化。它的产生还得益于高等教育体制的分权改革以及民办高等教育创办人为突破边缘地位所作的努力。高校扩招政策的实施、私营企业的投资以及相关政策促成了其广泛扩散。从理论上讲,教育逻辑对政府逻辑和市场逻辑的双重依附以及中国特有的规则易于变通的社会逻辑和自我主义倾向的社会逻辑,最终形塑了独立学院“公私混合”的组织特征。
易鹏、伍锦昌在《国家教育行政学院学报》2018年第11期撰文指出,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作为地方教育管理的最高层级,具有统筹民办教育发展的优势。随着国家民办教育新法新政、分类管理改革的实施,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在实施分类登记、支持政策执行和规范管理推进中存在难点,表现在:一是因民办教育体量大、类型复杂,影响分类登记的平稳推进;二是支持政策涉及面广,有效执行需多方协调;三是规范管理推向纵深,民办教育发展的各类矛盾和问题凸显。这就需要省级教育行政部门通过不断增强自身统筹能力,并加强对民办教育的政策梳理、日常监管、督导财政扶持、部门协调及第三方组织培育等来推动民办教育的持续健康发展。
李文章在《黑龙江高教研究》2018年第10期撰文指出,经过改革开放40年的努力,我国民办高等教育发展取得显著成就,结构系统发生历史性变革,组织内生能力得到根本性提高,制度改革取得实质性突破,为加快实现高等教育大众化、培养各级各类高级专门人才、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作出重大贡献。这些成就,得益于尊重基层探索,得益于改革循序渐进,得益于良好的政策环境。展望未来,面对时代背景变化,民办高等教育要加快转变发展方式,提质增效:实现从外延式扩张向内涵式发展转变、从营利性向非营利性发展转变、从私人性向公共性发展转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