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机更新”下的老旧社区“微更新”模式研究

2018-12-31 17:16李锡坤
关键词:场域居民社区

李锡坤

(安徽工业大学 艺术与设计学院,安徽 马鞍山243002)

一、“微更新”释义

国内的城市发展在历经上个世纪末到本世纪初的疯狂建设之后,逐渐回归理性。政府和有关部门针对城市建设无目的的摊大饼形式给予严格的控制,加之国内房地产市场受到严格调控之后,各个地区的城市建设逐渐由供量向存量转变。2013年中央城镇化工作会议中曾明确要求坚守耕地红线,优化城市群集,不能无限制扩大城市用地,并于此后陆续出台了《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2014-2020年)》和《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等文件,共同主张推动城市发展须由外延扩张向内涵提升式转变。此种“以划定土地资源红线倒逼城市发展的方式”,也带动了社区提档升级工作的开展。老旧社区的出现是一个动态而又无法统一定性的过程,工程质量、建造技术与规划水平的参差不齐,导致了每个社区陈旧程度的差异。如何对老旧社区进行定级评价,笔者认为应分别来自于以社区居民为主体的需求评价和以城市建设标准为主体的客观评价。

“有机更新”理论是由中国建筑学家、城乡规划学家和教育家吴良镛教授提出的一种城市规划理论,旨在顺应城市发展的规律和肌理之时,采取适当的规模和尺度,依据其内容与要求,妥善处理城市过去与未来的关系,达到协调可持续发展。这一理论已被运用于“什刹海规划研究”“北京菊儿胡同更新改造”中。在此基础上,2012年中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副部长仇保兴在“国际城市创新发展大会”分论坛“城市的使命与未来”上提出“重建微循环”理论,倡导从城市资源、能源、交通、绿地、雨水等微系统入手,重视城市更新的利用效率和可持续发展[1]。此后历经上海、深圳、广州、南京等地的实践证明,“微更新”以微视角贴近社区居民,微投资减少资源浪费,弥补了城市社区边缘性地带的建设,进一步促进了城市空间的更新和循环。

二、老旧社区“微更新”的影响因子

“老旧社区”是指老旧住宅单体及其居住环境在一定的自然地域空间、社会经济形态和使用时间区段的整体功能状态下产生“综合性陈旧”过程的社区[2]。依据社区构成要素来分析,“综合性陈旧”可分为以下几个方面。

(一)社区人口与管理机构

人口作为社区存在的基础,包含三个要素:人口数量、人口构成和人口分布。本研究以山西太原某老旧小区和马鞍山某老旧小区为样本,进行了一次近20年的人口纵向调查。结果表明:随着时间的推移,该小区常住人口的平均年龄将随着小区建成的年限而增长,而处于适婚年龄的人口则流失严重,取而代之的是新晋周边的乡镇成员、进城务工人员。也就是说,从人口数量上,数据并无明显波动,但在人口构成和分布上,多数家庭结构中的中青年选择外迁,社区外来务工人员和周边乡镇人员增多。后者多以改善住房需求为主, 在一定经济条件下,把二手房作为首选。总体上,社区人口流动明显加快,构成人员更为复杂,常住人口减少,老龄化和低龄化比重上升,青壮年多以务工人员居多。社区的构成,除人口构成以外,有效的社区管理组织是社区长久运营的保证。而对于老旧小区,普遍存在物业管理缺失的现象。究其原因主要有:(1)以单位制集体住宅的社区在经历房改房之后,居民仍对原单位上缴物业费存在依赖,社区维护管理的责任缺乏;(2)社区产权单位多、计算方法不同导致建筑物及建筑区域的公摊面积、建筑面积、使用面积难以确定,因而引发矛盾纠纷;(3)物业营利性服务的资金到位率与居民渴望的服务程度不对等;(4)老旧社区低收入者与务工人员居多,经济压力下的支出成本促使其对享受免费物业服务抱有幻想,偷缴漏缴行为时有发生。

(二)基础设施与景观系统

社区基础设施小到园林绿化、道路交通、生活水电、网络系统,大到医疗、文化、体育、行政等公共服务设施。一般而言,基础设施功能属于政府与物业行为。但对于老旧社区尤其是上个世纪50~90年代建成的社区(包含企事业集体单位制住宅),在历经产权变更、家电行业发展、信息通讯技术革新、城镇化率提高等社会变革后,基础设施综合性陈旧和综合性缺失明显。此外,大多老旧社区是无现代化物业进行管理。随着社区年限的增加,人口流动和结构的演变,缺乏管理主体的社区难以对其进行有效地引导和组织。居民与管理层,居民与居民间矛盾时有发生,社区已有设施的寿命大大地缩短了。

(三)文化价值与场域精神

场域理论,是社会学的主要理论之一,是关于人类行为的一种概念模式。对于场域,布迪厄曾说过:“我将一个场域定义为位置间客观关系的一网络或一个形构,这些位置是经过客观限定的。”[3]由此可见,布迪厄认为的场域是没有具象边界的,而是由某种客观的网络结构组成的。在社区的构成因素中,人与人的社会关系、价值观、生活方式、文化背景都是构成这一网络结构的因子,而这些因子也是社区的构成因素。唯有社区居民有了共同的需求、共同的利益、共同的生活方式、共同的行为规范,才会形成特定的社区归属感。笔者称之为社会学上的场域精神。在前文中笔者提到,类似于社会公共管理部分的建设,需要政府和相关部门的建设与配合。“微更新”应当实现的,是设计学上的场域精神。在学科体系的交叉与相互渗透中,场域精神由社会学逐渐转向设计学领域。当人与环境有联系时,设计作品就不只是具有单纯物理意义了,设计除了满足功能之外,还有了思想与情感。设计会从现象学与符号学中提取社区居民所渴望的例如怀旧、温暖、安全、舒适的符号,居民便能从以上符号中读取信息,形成稳定的“场域精神”。“场域精神”是一种融合人类赋予空间以思想,把地域文化与历史文化以及社会特征综合展现的情感状态。

三、老旧社区“微更新”作用方式

“微更新”的提出代表了一种对宏大叙事的反作用。贴近空间使用者的更新行为暗示了较少的抽象成分,转而更多地体现出日常性特征[4]。其更以社区居民的需求和意愿作为设计的出发点甚至是唯一标准。以往的设计大多都是由上而下进行的设计,虽然在设计初期,设计方对居民进行一定的调查,但在项目的推进过程中,居民参与感降低,设计缺乏民主性。纵观近些年来国内外在“微更新”方面的经验与案例,依据社区更新的影响因子,笔者提出以下几种“微更新”的作用方式。

(一)社区组织结构更新

“社区组织结构更新”虽然是作为一种区别于其他城市建设的小微更新,但究其本质来说是政府管理下的居民积极参与的一种社区更新方式。建立一个长久有效的社区管理机构是社区居民与政府管理机构进行有效沟通的前提,也是保证“微更新”成果长久有效运行,防止资源衰败和浪费的一种有效形式。江苏省徐州市泉山区在老旧小区的物业管理中采取了“保障基本、试点先行、分类推进、政府扶持、市场运作”的原则,满足老旧小区最基本、最迫切的物业需求。有物业服务站的老旧小区继续发挥服务站作用,没有物业服务站的小区,则成立了区级物业服务总公司,在这些小区设立街道物业服务分公司,计划利用两年时间实现全区物业服务全覆盖。在物业服务资金上,为保障区、街物业的资金和服务运转,分公司实际运营产生的亏损经审计部门认定后,由区、街两级资金按比例分担,第一年按8∶2,第二年按7∶3,第三年按6∶4,第四年按5∶5,之后根据实际运营情况调整。各小区如产生盈余,则作为该物业服务的滚动资金投入小区后续管理服务。

社区组织结构的更新在初始阶段所遇到的阻力不是一两个案例可以解决的,对于老旧社区的物业管理,众多学者都做了较多的理论研究。同济大学杜鹏博士在此背景下以大芬村社区环境的更新为例研究了社区环境微更新中自主自理的可行性。在国外,德国的社区治理被认为是一种居民自治的典型形态。它不依赖政府,而是主要通过社区居民、社会服务组织和公共服务企业的参与来进行社区的日常管理与维护。对于国内老旧社区的管理而言,唯有破冰才能搭建更为完善的社区管理机构和主体。

(二)有效的信息平台建设

“微更新”的推进,是需要平台沟通与交流的,而大数据、信息化智慧城市的兴起,则让这交流平台得以实现。如果说社区组织结构的建设是为了保证“微更新”成果的持续,那么信息交流平台的建设则是推进“微更新”建设的首要前提。有效的信息平台建设有两种途径:第一种是基于政府主导的服务型平台建设。2016年上海作为首个提出城市“微更新”的试点,以“共建、共治、共享”的创新思路,联合上海市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局充分调动多方资源,搭建了专业参与城市建设的工作平台,引入设计师志愿者和居民的平等对话环境,通过展开见面会,发放居民调查问卷等形式,引导设计师和居民共同完成社区的“微更新”项目。此举既可以减少设计资金投入,又极大地调动了居民共建美好社区的积极性,增强了社区的场域精神。第二种是基于智慧城市建设下3S技术平台的支持。例如,在南京锁金村社区的“微更新”过程中,设计方利用大数据信息化时代下PPGIS的平台,实现了公共参与、分析规划目标、反馈用户规划建议、参与规划决策结果的一整套流程。

(三)社区规划师制度的自下而上

相比以往规划编制过程中往往流于形式的公众参与,在社区规划中,“微更新”则要求社区设计者能够从社区的细微之处体验与参与,从居民的生活诉求入手,通过全程的规划引导和多方协作,真正实现城市社区规划的民主化。上海杨浦区近年来首创“社区规划师制度”,邀请了12名来自同济大学规划、建筑、景观专业的专家一一对接辖域内12个街镇。之后浦东新区首先在内城五个街道开展了“缤纷社区”试点,在工作中形成了自上而下(两级政府一街镇管理者一社团组织、专家团队一社区居民)与自下而上(共治、自治并举,设立针对社区微更新的“社区自治金”)的结合。这份试行中的“社区规划师制度”包含了指导思想及工作目标、社区规划师职责、社区规划师选取和聘任方式、培训和评价、责任分工、资金安排6大板块的内容。也就是说“社区规划师”要面对的,基本上是属于一个社区的发展规划,而不再仅仅是一个建设性规划。规划师需要面对的主要工作对象,已从以场地、城区为代表的物质空间,向社区中具体的家家户户转变。除了设计层面,在具体施工阶段,社区的“微更新”也会调动居民充分参与。上海建于1992年的东樱花园历经20余年的风雨磨砺,也开始初露老态。墙体斑驳脱落,裸露的水管触目惊心,绿化破坏严重。在社区“微更新”开始之后,社区居民自发地对其进行彩绘,完成了社区自下而上的更新。

(四)“微更新”与“有机更新”相结合

“微更新”在具体更新形式上,可以参考“有机更新”在历史街区更新上的手法——保护、整饬、暂留、更新[5]。“保护”是对社区内原具有历史意义的建筑或者植物进行保护,这是保留社区和城市历史文脉的首要条件。在此基础上对于社区内的违建建筑要“整饬”拆除搬移现有违建建筑,回归原始社区的面貌。“暂留”是因经济或者其他因素对于无法拆除但又不影响居民生活质量的构筑物进行暂留,以期二次更新的时候解决。“更新”是对现有条件下的社区进行局部改造或整体规划,以新的组织形式服务社区居民。

(五)深度挖掘社区文化

以“微更新”重建社区文化底蕴和场域精神是“有机更新”理论的延伸。利用设计学的相关理论和方法,对社区进行文化的挖掘具体可从以下几个方面开展。(1)营造居民休闲娱乐的共享空间。近年来兴起的共享单车、共享充电宝等一系列共享经济将共享生活方式推入时尚前沿,共享被认为是能促进社会群体形成共同价值观和生活习惯的一种纽带。共享空间的设立,能够促使居民在有限社区内享受到更多社区资源和交往空间,促进社区居民间的沟通和交流,增强居民的社区归属感和存在感。例如,2015年由中央美院周子山团队所设计的“地瓜社区”,给居民提供了色彩明快的公共空间。社区内不仅有共享咖啡区、电影放映室、游戏室、创新教室、健身房等,还有着各种各样的新鲜业态。而这正符合共享社区发展的典型形式:居民们拥有各自的住宅,有各自的厨房、洗手间,每个家庭保留有足够的个人空间,同时还拥有共同的起居室、厨房、儿童游乐场地、会客室和工作室,如果有涉及社区整体利益的事,就由所有居民讨论后决定。(2)挖掘社区文化符号。抽象的社区文化符号可以激发居民的共同性,例如某个节日、某个传统活动、某个社区传说。具象的社区文化符号可以是某个带有社区文化图案的地面铺装、立面彩绘、公共艺术小品等等可被看见的景观符号。(3)建立社区触媒空间。1989年由美国学者韦恩·奥图(Wayne Atton)和唐·洛干(Donn Logan)在《美国都市建筑——城市设计的触媒》一书中提出了“城市触媒”(Urban Catalysts)的概念,指城市在连锁反应下由某一建筑或者方案所带来的正面影响。同样,在社区中,建立正确的“社区文化触媒”能够提高社区精神文化的可持续发展。重庆大学黄瓴教授在对渝中区学田湾片区的社区更新中,采用了“区域联动+触媒营造”总体思路对学田湾市场和学田湾正街进行更新,实现了片区的功能转型和品质提升,打造了特色文化旅游社区。

四、“微更新”——可持续发展的触发点

如果把社区“微更新”作为一个社区的触媒事件,那么“微更新”所更新的成效还体现在政府的服务意识、社区的管理方式、邻里的协作方式、居民的参与方式的转变。在国内的城市规划理论中,自主更新的理论和实践并不多见。“微更新”理论的提出和作用方式的转变,很好地契合了当下社区居民的需求和“有机更新”城市规划的理论范畴。“微更新”从细微之处织补了城市赖以存在的老旧细胞单元,并驱动其向前发展。在此进程中,建设者更应利用这一模式耐心耕织,待其生根发芽,重现社区昔日的风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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