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我扑在电脑上写稿,眼前一黑,停电了。这是深圳的八月,空气凝固在夏日夜晚中,没有风,热浪从大地上升起来,裹着城市,让人无处可逃。我低头看楼下,有零散的灯光漫出阳台边缘。应该是我这层楼的电路出了问题,多半是跳闸了。我走到楼道口看了看,电箱装在墙顶端,够不着,便回屋拿了条凳子。站上去,还是不行,就差那么一点。要是再长高点就好了,这得怪我父亲,他自己一米八的大个,遗传时偷工减料,到了我身上,就只剩下一米七了。这十公分的差距,带给我的除了自卑,还有面对生活中需要高度时的诸多烦恼。比如现在,十公分就是条无法跨越的鸿沟。要想够着电箱,我得从对面的邻居家里借架梯子,或者是条高点的凳子。
这邻居我从未见过,门口也是黑的,看不到一丝光。估计也是停了电。这样说来,这只电箱控制着这层楼的两户业主。那就名正言顺了。我伸手去按门铃,手还没碰上去,吱呀一声门开了,到三分之一的地方停住不动,伸出来个头,黑暗中看不清样子。然后是只手,举着手机,把一束白亮的光从门里晃出来,照到我脸上。我瞬间成了个瞎子。
“你是电工吧?”她说。“刚打完電话就来了,效率真高。”
是个干净的女声,听着很舒适,在炎热的夏日里,像迎面扑来的一丝凉风,让人心旷神怡。
“有我这么帅的电工吗?”我说,指指身后的门。“住你对面的邻居。”
“咦,”她略微有些惊讶,她说,“我没见过你。”
“这不奇怪,”我说,“我也没见过你,能不能别把手机对着我的脸?再照下去我就谁也见不着了。”我仰起头,用手遮挡从她手机里射来的强光。
“不好意思。”她呵呵笑着,把那束光从我脸上撤下来,照向一面墙壁。我的眼晴又回到了光明里。她手机发出的微弱光线,让楼道里的一切显示出来,但还是看不到她长什么样子。她穿着件丝质睡衣,脚下是双台湾款式的蓝白拖鞋,脸覆盖在一张黑色面膜下面,只露出两只眼睛。在昏沉的光线中,这两只眼睛与我谨慎地对视。她的眼睛很亮。我确实是没有见过她。
我在这里住的时间也不短了,但我对这里并不是很熟悉,这套公寓是我姐的。她嫁的那个香港男人为她买下了这套房子,她一天都没住过,房子刚买下来,就住到香港去了。不久之后,她委托一名律师,将这套房子过继到了我的名下,成为我的财产。以至于我不得不怀疑,这套带着筹码性质的房子,就是她特意为我准备的。这样一来,我就觉得我姐有种黄鹤一去不复返的悲壮味道了。我住在这里并不是那么轻松。我很少出门,活得就像个隐士,除了偶尔下楼买两条烟,基本不外出。饿了就叫外卖,换下的衣服存起来,隔一段时间就叫干冼店来取。不是不想出门,而是不敢,来到深圳之后,我心里一直有种恐慌,城市这么大,我担心自己转个身就找不着地方。
像我这种深居简出的人,这位女邻居没见过我,并不是什么怪事。我没见过她也很正常,在这座缺乏人情味的城市里,我们虽然面对面住着,实际上就像是住在两个不同的星球。她一副拒人于千里之外的样子,半个身子缩在门后,另半个身子嵌在门口与我说话。
“你家里有梯子吗?”我问她。
“没有,”她摇摇头。“要那玩意干什么。”
“没办法,后天不良。”我比比自己的身高,再指指那只电箱,说:“凳子也行,比这条高就可以。”
“比这高的好像有,”她说,拿手机照了下。“我去拿。”
她的头从门口缩回去,顺手一带,砰的一声,门关上了。我听到两只拖鞋慵懒地拖过客厅的木质地面,消失在一个房间里。过了一会,这个声音又拖了回来。她把门拉开,还是三分之一。
“这条行不行?”她递了条高脚凳出来。
“试了才知道。”我接过凳子,在地上放好,站上去,够着了。果然是跳闸。我把空气开关扳上去,吧哒一声,两扇门里的灯同时亮起,空调发出电源接通的声音。我从凳子上跳下来,拍掉沾在手上的灰尘。世界一片通明。她暴露在明亮的灯光里,脸上的面膜不知什么时候已经揭掉。我看了看,很漂亮的一张脸。
“你懂电?”她问我。
“懂点皮毛。”我谦虚地说。其实我懂的不止是电。在深圳生活,水电气什么的都得懂一点,为自己提供便利,同时也可以降低生活成本。一些鸡毛蒜皮的小事,给物业管理处打电话,通次马桶一百块,换个灯泡五十,液化气灶换组干电池三十,都不是什么技术活,带上工具三五分钟的事,还不如自己把这钱赚了。
“有需要可以找我,收费比物业管理处便宜一半,我一般都会在家里。”我说,我把凳子搬到门里。“拿去擦一下,一会还你。”
“不用还了,你留着用,下次再跳闸,就不用打管理处电话了。”她说,咧嘴笑笑,把头从门口收回去。又是砰的一声,她的笑容和灯光关在了门后。
2
来深圳之前,我的生活就像一篇契诃夫的讽刺小说。大学毕业之后考上公务员,进了市里的工商局当秘书,天天穿着制服上下班,看起来人模狗样,其实就是个孙子。写公文不算什么,烦的是局长的吃喝拉撒全得管。我们那个局长行伍出身,训起人来比骂儿子还狠,稍有差错,劈头盖脸就是一顿脏水。忍忍吧,我父亲常安慰我,他说一个人的出息都是这么熬出来的,忍几年就好了,秘书这个职位,离局长最近。
说实话,当初我也是这么想的,那几年里,我的梦里总是光辉闪闪地活跃着一顶局长的帽子。可是有一天,这顶帽子突然变得黯淡了。我不想再忍。都是爹娘生的,我他妈凭什么忍?我不要什么狗屁前程,我只想离开那个鬼地方。那天晚上,我陪局长应酬,我满肚子的反抗情绪,酒喝得也就不彻底。客人走后,局长二话不说就骂上了,他粗俗不堪的脏话里,罗列了我祖上好几代。
你大爷的,我一火,把杯子里的酒和自己的前程一块摔到了局长脸上,我说:老子不干了。摔完后,整个人突然轻松起来,真他妈爽,就好像是那几年里受到的憋屈,在摔杯的那一刻得到了尽情的释放。当然,与此同时,我父亲倾注在我身上的希望也彻底完蛋,他差点没气死。
应该说我有个不错的姐姐,知道我的情况后,她立马打电话给我。“到深圳来,我照顾你。”她说。
就这样,我到了深圳。可是我姐没有履行她的承诺,我到深圳没几天,她便结婚了,把我一个人扔在这座陌生的城市里,自己跟着丈夫去了香港。这可以理解,作为一个女人,她的义务是去照顾那个与她共度一生的男人,而不是我。拍着良心讲,我姐对我还是不错的,把房子留给了我。在深圳,有套房子住着,是八辈子修来的福气,寸土寸金的地方,多少人把一辈子搭进去,也凑不够这四十多平米。我姐不容易,没上过大学,十八岁不到就一个人跑深圳来,从超市里的收银员干起,一直做到十几家港货店的总店长。后来她的老板成了我现在的姐夫,这家伙财色双收,生意红红火火的同时,把我姐也骗到了手。
说实话,我不喜欢我姐夫。这个香港亲戚,对我家来说一直就是个熟悉的陌生人,我父亲至今没见过这位女婿长什么样子,说起来不可思议。在我姐夫脑海中,我家乡的那座小城是片荒蛮之地,那里生活着一群面色菜黄的饥民。他一个香港人,是不会跟我姐回家乡去见父母的。这理由很操蛋。香港人有什么了不起?往上走十代八代,都是大陆人,而他只需要往上走一代,就能在这边摸著他的根。他父亲是当年从揭阳偷渡过去的移民,从他身上,我闭着眼睛都能闻出一股潮汕味。这让我为我姐感到难过。我没见过她在那边的生活,但只要走进任何一户潮汕家庭,就可以找到一种明确无误的参照——带着一堆孩子,操持着做不完的家务。我姐算是毁了,漂漂亮亮的姑娘,把一生中最美丽的年华,过早地埋葬于琐碎的生活中。但是,她似乎满足于那样的生活,一个内地小城里来的姑娘,能获得香港身份,她别无所求了。这就是我姐,一个把香港身份当作人生终极目标的女人。我还能说什么呢?她自己觉得好就行。我父亲也是这么想的。对我姐执意嫁到香港去的事,我们保持了一致的默契,我们都不去说什么。
3
去香港之后,我姐就再没回过深圳。刚嫁过去的那段时间,我经常会去看她。她和姐夫一家人住在一套八十多平米的房子里,比想象中要拥挤,但是在香港,八十多平米已经很阔绰,折算成人民币,那是个相当惊人的数字。也许是因为这个数字,他们一家人对我不是那么热情。他们看大陆人的眼光,大概还停留在上世纪六七十年代,那是一个写满贫困的偷渡时代,我怀疑他们压根就没回过改革开放以后的大陆。后来我就再也不去他们家里了,偶尔到了香港,也只是陪同学购物。
这样一来,我和我姐的联系,就只能通过微信和电话来维持了。虽然只隔条深圳河,但我感觉,我和我姐的距离,就像两个天体那么遥远。我姐夫倒是经常过来。他是个秃顶的男人,年龄比我姐大了一轮还不止,五官和脸长得相当随便,就像上帝开的一个不太友好的玩笑。亮点是他在深圳有十几家连锁的港货店,生意做得不错。我所住的这个小区门口,原本也有一家,两年前他交给我打理,可是半年多点时间,这家店子就倒闭了。我承认我不是做生意的那块料。
我姐夫拍着我的肩膀安慰我,这不怪你,只怪行情不好,等情行好了,再给你开一家。他一口的港味普通话,含混中带着婉转,让人觉得很可信。可是很遗憾,他说完以后,就没有了下文。
我不能坐吃等死。在朋友帮助下,我找到了现在的这份工作。那位朋友叫水贝,曾经是我的女友。我们在港货店认识,她是我姐夫给我找的帮手,是位精明能干的女孩。她到了港货店之后,店里就没我什么事了。我每天坐在电脑面前打游戏,无聊了就写点小说。在深圳这样一座城市里,孤男寡女天天相处,很难保持纯洁的友谊,我们很快就搞上了,她成为我生活中唯一的追求。可是有一天,她离开港货店,去了一家潮汕商会工作,她怎么进的商会我不知道,但我知道商会的工作性质,就是跟各种各样的老板打交道。不久之后,她十分抱歉地告诉我,不能再做我女朋友了。我揣摩着,她是不是已经跟哪位老板搞上了?还真是这样,她也没有瞒我,就是为了钱。
分手之后,我们还是保持着正常的交往,经常通过电话和微信聊聊天,谈谈人生和感悟,偶尔我还会陪她购物,陪她吃饭。如果是这样,我们分手和不分手,其实也没什么分别。但是很遗憾,她坚决不再和我做爱。有一天,她打电话给我。
“你不是会写小说吗?”她说,“我手里有些资源,给人写自传,十万字左右,一本七万,想不想干?”
我当然想干。但我担心自己干不好,写自传没什么问题,比小说简单多了,拍马逢迎喊口号的事,又不是没干过,机关里的公文都能对付,自传更不在话下,可关键是我没什么名气,很难让人信服。
“这简单,”她说,“名气可以慢慢积累,再说了,他们也不在乎名气,都是些扎在钱堆里的商人,看到莫言的名字多半会以为是个女的,你只要有个证件就可以了,这个由我来负责。”
应该说,水贝是个很有办法的人。这点在港货店上班时我没看出来。到了商会,她像只蜘蛛一样,给自己织了一张绵密的关系网。她让我寄张照片给她。我把照片寄过去。过了两天,我收到一份来自她的快递,打开一看,是张中国作协的会员证,我吓了一跳,发现自己的名字和照片堂而皇之地出现在这张证件上。就这样,我莫名其妙地成了一名作家,身份提高一截,写自传的条件也就有了。
很快就有了第一笔单,客户是位装饰公司的老板,公司做大了,就想搞点企业文化。水贝说服了他,说企业文化归根结底来自于企业的最高决策者,他可以先搞下个人文化,一个公司只要最高决策者有文化了,企业文化自然也就有了。水贝完全就是胡扯,可是这位老板很高兴地答应了。
要做的事情很简单,就是通过采访,以及那个老板提供的资料,整理成一本书,出版的时候署上他的名字。真实的内容不需要太多,除了名字性别这些基本资料是他的,大部分的内容来自于杜撰。两个月不到就交了稿。看完以后,那个老板打电话给我,开口就说:“怎么写得不像我?”
我心里一紧,心想恐怕是要重写了。但是他马上就打消了我的顾虑。
“虽然不像我,但是我很喜欢。”他说。当他陶醉地说要将这本书和他的事迹一代代传下去的时候,我突然觉得我的工作有了意义。但是随后我也发现,水贝这个女人并不是我想象的那么简单,她之所以热情满满地给我找到这份差事,目的不仅仅只是出于朋友之间的帮忙,因为那位老板告诉我:二十万已经打到账上。
这么说来,我有一大半的时间,是在帮水贝在打工了。当然,这也无可厚非,饮水思源这个道理我懂。没有她,我连这一小半都没有。所以,我得感谢水贝,她带走了我的爱情,却回馈给我一份还算称心的工作。当然,我更应该感谢那些想名垂千古的企业家和村官,归根结底,是他们的慷慨,让我成为一名足不出户就可以衣食无忧的人。写自传收入不算高,但维持在深圳的生活不成问题。我算过一笔账,懒一点,一年写两本,也比找份普通的工作要好,要是再勤快点,一年写个四五本,我就可以踩着这座城市的中产线了,我很满足。我是个知足的人。
4
每年七到十月,深圳都會刮几场台风。今年也不例外,八月刚过去一半,台风就很及时地来了,电视屏幕右角上挂上了红色预警信号,城市陷入恐慌,如临大敌。公司停工,学校停课,公交和地铁也停止了运行。有点夸张了。其实没什么可怕的,自然带来的灾难,比人为的灾难要仁慈多了。我走到阳台上,眺望这座空荡的城市。天阴沉着往地面压下来,台风还在酝酿之中,没有声势浩大地刮起来,但所有的街道已经被一种蠢蠢欲动的诡异氛围驱散一空。偶尔有一两个行色匆匆的人,像大海中的孤舟,被生活逼迫着走向这场即将到来的台风里。
我站了一会,门铃响起来。以为是送外卖的,半小时前我在网上订了两份快餐,这天气还送,太敬业了。我走到门口,从猫眼里一看,门外一张变形了的脸,不是送外卖的,是我那位漂亮的女邻居。
“洗手间的灯不亮了,可以帮我看下吗?”她说。
“当然可以。”我说。我拿上电笔,电胶布,把门打开。一阵熟悉的香味飘过来,将她在我心里的距离立马拉近了一些。我姐也用这种香水,这种味道对我来说显得亲切。我和她对视一下,彼此笑笑。她穿件浅蓝色的T恤衫,下面是条七分牛仔裤。我觉得她比上次精神了很多。
“麻烦你了。”她说。
“别客气,”我说,“举手之劳。”
她打开门,先进了屋,身子挡在门口。她弯腰在鞋架上找了一会,回过头来看我,脸上带着歉意,她说不好意思,家里没有男拖鞋。
我返回屋里,拿了双拖鞋出来。她在门口等着。我换上拖鞋,她把挡在门口的身子移到一边让我进了门。也是一室一厅的公寓,户型跟我那套一样,但整洁多了。客厅里一套淡蓝色的布质沙发,一张玻璃茶几,一台液晶电视机在墙上挂着。简简单单的几样家具,但并不显得空荡,那些空着的地方,恰如其分地摆着绿萝和好几个品种的多肉植物,此外,还有一盆长势旺盛的狗尾草,我不知道她从哪里弄来的,这很鲜见。她应该是个热爱大自然的女孩,房子里生机盎然。
“一回生,二回熟,不介绍一下吗?”她走到饮水机前,取了只一次性塑料杯,接好水递到我面前。
“卫鸦,”我说。我接过水杯,仰头喝下去一半。
“这名字很特别,”她说,向我伸出手。“我叫棠夏,海棠的棠,夏天的夏。”
我脑子里立马跳出一个地名,在广州,是个乌烟瘴气的地方,长时间看不见天,与她只有一字之差,但听上去一样。我把水杯放在茶几上,接住她的手,用力握了下,柔软中带着凉意,就像握住一截冰镇过的软体动物。
“也没什么特别,”我说,“我家老头子胡乱取的,希望我飞得高,飞得远,他喜欢听《寒鸦戏水》,一辈子唯一认识的一支曲子,还挺高雅,估计他也没有真正听懂过。我出生的时候,该取名字了,他从里面抓只鸟出来就变成了我。碰到这么草率的老子,也是没办法的事,也不选只好点的,这不,飞到深圳来了。”
“深圳不好吗?”她说。“多少人争着来的地方。”
“我也不知道好不好,反正我不是很喜欢。”我说,“来两年多了,总感觉这座城市跟我没什么关系。”
“我就喜欢深圳,”她说。“全中国最包容的地方,五十六个民族都住齐了,谁来了都能找到故乡的影子。”
她拿着手机,一边点屏幕一边跟我说话,干干净净的声音,语气中饱含着对这座城市的热情,一种满足感挂在脸上。但我认为,这种满足太过纯粹了。包容是一回事,生活是另一回事,包容当不了饭吃。确实,这座城市有值得炫耀的一面,繁华似锦,摩肩接踵的高楼中装着很多个世界第一,会让人产生一种活在大都市里的虚荣。但只要回到生活里,深圳就不在眼前了,它在离你一万里的地方,高不可攀。如果只是找故乡的影子,又何必千山万水跑到深圳来?就住在家乡多好。
我从茶几上拿起杯子,把剩下的半杯水喝下去,走进洗手间。灯装在墙镜边上,我把灯罩拆下来,拿出电笔试了试,电路是好的。仔细检查了一下,镇流器两端有点发黑,问题就在这里了。
“镇流器坏了,得去买一个。”我说。
“啊,这鬼天气。”她说,眼睛从手机上离开,看了一眼窗外,脸上很明显地挂着一层犹豫。“要不,改天再换吧,我先凑合。”
我也看下窗外。风开始有点野了,呼啸着在这座城市里穿行,一些塑料袋和纸片被卷起来,在空中追逐着画出风移动的轨迹。密密实实的乌云压下来,像是要掉到地上,估计很快就是一场大雨。
“我去吧,”我说,“好多天没动过,正想出去走走。”
5
我得出去走走,风大也得去,买镇流器只是顺便,解决温饱是真的。台风警报一起,大半个深圳的门都关上了,外卖肯定指望不上,我自己又从不开火做饭,两年多的时间,厨房形同虚设,厨具就像一件件古董凌乱地摆在那里,很有几分沧桑和历史感。我得准备点方便面,家有余粮心中不慌,有箱方便面顶着,台风刮上几天几夜也跟我没什么关系。只要不把深圳刮跑,风停下来,又是平平静静的日子。
我下了楼,刚出电梯,迎面就是一阵雨,哔哩啪啦砸下来。雨来了也得去,我勇敢地冲进雨中,往前跑几步马上又狼狈不堪地退了回来,顶不住,雨点太大,像从天上扔下来的石子。还是得拿把伞。
我回到电梯前,按下开关,一边等电梯下来,一边盯着指示板上那个代表楼层的红色数字,这数字带着一个向下的箭头,从大到小层层递减。当它变成“1”时,电梯叮咚一声停住,门往两边闪开。我眼前一亮,电梯里出现两只明亮的眼睛和一张好看的脸。棠夏走了出来,手里拿把伞。
“雪中送炭啊,”我说,“太及时了,谢谢。”
我伸手去接。她没有把伞给我。
“我也去。”她说,把伞撑开举在头上。
“找来找去,就只找到一把。”她说,“只能让你占占便宜了。”
她的人和伞向我靠过来,我被动地站到了伞下,胳膊和腿碰上她的半边身子,传来一股青春蓬勃的气息。确实有种占便宜的感觉。但占得还不够。男人就是这样,心像野马,看到胳膊就想奔往大腿,甚至比大腿更深层次的地方。
我和棠夏并肩走进雨里。一路上没说话,也说不出话,风大了起来,一开口风就会把声音带到遥远的地方。雨声也被吹得飘飘缈缈,时远时近,像山谷里的回音。我们走过风声鹤唳的半条街,没见着一家五金店的门是开的,台风把城市吹成了寸草不生的状态。又往前走十几米,总算有家店的门还没关,但店主已经站在了门外,一副急着要去逃难的样子。他看了一眼满天满地乱跑的风和雨,双手抓住卷闸门,哗啦一声把门扯了下来。
“等等。”我叫住他,以百米跑的速度冲过去。“帮帮忙,拿个镇流器。”
他看我一眼,被我这副湿淋淋的样子打动了,把门又推上去,回到店里,找了个镇流器给我,说:“风大,赶紧回。”
是得回了,本来我还想找家便利店买点方便面,已经来不及了。台风疯狂起来,转眼间把整个深圳吹得乱成一团。路边的树齐刷刷往一边弯,紧接着是一阵更大的雨,劈头盖脸,将棠夏和手中的雨伞压下去一头。雷声也来了,轰隆隆从天边滚过来,突然一声巨响,像是在捶打在人的心上。
棠夏抖了一下,我转头看她,她的脸紧张成一张白纸,脸后面的那块天空,被脉络状的闪电疯狂撕扯着。确实是惊心动魄,我们的眼晴和耳朵里,乱糟糟全是天崩地裂的景象和声音。台风残暴的一面彻底展示出来,碗口大的一棵树,嘎巴一声就被折断了,半截树被风拉到了马路上,狼狈不堪地往前翻滚。满天地都是肆虐的风和雨。又是一阵更大的风吹来,棠夏手中的伞翻了个面,她一撒手,那把伞瞬间飞到了天上。
“跑。”棠夏大喊一声,惊恐地抓住我的手,一下子攥紧了。我们开始狂奔,就像两个相依为命的孤儿,手牵着手,以最快的速度跑过这条风雨肆虐的街道,冲进小区,把这场台风抛在了身后。电梯门一开,棠夏迫不及待地钻了进去。
“真好,安全了。”她脚一软靠在我身上,半天才缓过劲来。
“真好。”我也说。的确是好,闻着她身上那股熟悉的香水味,我突然觉得,此刻她就是我在这座城市里最亲的人。
6
进了门,棠夏指指沙发,让我先坐,她自己去了房间。我看了一眼沙发,淡蓝色的绒布上面,飘着几朵白云图案,纯净得就像西藏的蓝天。不能坐,我满身的水还在滴。我也不想坐,得先把工作干完。这只镇流器来之不易,从台风里争分夺秒弄回来的,就像从鬼门关走了一趟。我拿着镇流器,往洗手间里走。
“等等,”棠夏喊了一声。我回头一看,她拿条浴巾从房间里冲出来,人影一晃,抢在我前面进了洗手间。
“我得先洗洗,淋透了。”她说。门一关,响起一阵窸窸窣窣的声音,她在脱衣服。过了一会,水声响起来,毛玻璃后面一片水气氤氲。我看到一个白色的带着肉感的轮廓,像皮戏影一样,影影绰绰地晃动,两条腿就有点站不踏实了。
我也该回家去冲洗一下了,淋了一场雨,满身是这座城市二十一世纪的味道。可是不知怎么回事,我鬼使神差地站这间屋子里,没有离开。我攥着镇流器,像个傻瓜一样,听着洗手间传来的哗哗水声。在这充满魔力的水声中,我想象着一个女人湿润饱满的身体,这个身体曾经从台风里逃出来,靠在我身上,那是多么美妙的接触。约摸五分钟后,棠夏从洗手间出来了,裹在一条浴巾里,带着一股芬芳的水气。
“你也洗洗?”她指指洗手间。
这是暗示吗?我心里热了一下,紧接着,这股热量像电流一样转移到裤裆里。太邪恶了。这些年除了水贝,我没碰过别的女人。对我来说,在水贝之外,每一个女人都是一种新鲜而神秘的存在。确实是有点单调了,我扎在文字里,把整个深圳都隔在门外,水贝一个人代表了我对女性的全部幻想和渴望。她就像个优秀的驯兽师,不动声色地将我引入一只循规蹈矩的笼子,见不到外面的天。但是,这场台风又把我从笼子里吹了出来。我看着这个叫棠夏的女孩,心里刮起了一场比窗外更大的台风。说实话,我真的很想去洗洗,但想了想,还是放弃了。她要是没有那个意思,我可就尴尬了,毕竟面对面住着。男人和女人,在感情上代表着攻防两端,但往往在大多数时候,男人比女人怯懦多了。
“一会我回家去洗。”我说。
“都生死与共了,还这么矜持?”她拿了把电吹风出来,坐在沙发上,歪着脑袋吹头发。我走进洗手间,把镇流器换上去,按下开关,灯亮了。又反复试了几次,没问题,便走出洗手间向棠夏交差,我告诉她,任务圆满完成。
“还真有两下子。”棠夏走进洗手间,试了下,很满意。她拿出钱包,翻出张二十的,再加上五块。“给,”她说,“你说的,五折。”
“少了,怎么也得两百。”我一本正经地说,指指外面。“这么大的风,差点把小命都刮没了,二十哪够。”
“也对,值两百。”她爽快地掏了两张一百的出来,拍到我手里。
“真给啊?”我忍不住笑了起来,把钱退回给她。“逗你玩的,你的钱也太好赚了,早知道给你当私家电工,三两年就成富翁。”
“哈哈,逗谁啊。”她接过钱,塞回钱包里,也忍不住笑了起来,脸上一副胜利者的表情。我的玩笑被她顺手牵羊,成了套在她玩笑中的一个引子。看来这个外表简单的女孩,内心并不是那么清澈见底,在这张漂亮的面孔下,隐藏着一颗阅人无数的心。我想起在深圳跟我有过交集的女人,她们都不是那么简单。我姐、水贝,再加上眼前的棠夏,就像些随风吹到这座城市里的野草,充滿坚韧和强大的生存能力。她们身上,都披着一层坚硬的铠甲,轻易刺不进去。
“饭还是要请你吃一顿的,风吹雨淋的,不能让你白受罪,这年头欠什么都好,不能欠人情。”棠夏说,拿过手机看一眼:“到饭点了,这天气也出不了门,就在家里随便做点怎么样?愿意将就吗?不愿意就改天。”
我太愿意了,正为没买到方便面的事发愁。一听到吃饭,我肚子里就开始造反。我说:“不用改天,择日不如撞日。”
“那就今天,不刮台风估计你也不会吃。”她笑眯眯地盯着我,那双眼睛,仿佛能洞穿我的五脏六腑。
她找出条围裙,拿在手里,问我要不要看电视,看就打开,不想看可以帮她打打下手。这无疑是件让人怦然心动的差事。但我还是打算先回家一趟。我得冲个凉,把台风留在身上的印记冲掉。
7
等我回来,棠夏已经把饭菜准备好。她没有换衣服,浴巾还裹在身上,脖子和胸部大大方方留出一块光洁柔滑的地方。这倒是令我意外。说实话,我难免有点心猿意马,但我很乐意她这样的装扮,与一个裹着浴巾的女人共同坐在餐桌前,分明是一种共度一生要把日子过到底的状态。这样一来,在这个刚结识不久的女邻居家里,我有了种男主人的感觉。
这顿饭称得上丰盛,一盘卤牛肉、一盘蕃茄炒鸡蛋、一盘青菜,还有半只盐焗鸡和一小碟花生米。想到这些食物来自于一位裹着浴巾的女人之手,更是别有风味。开始我还有些拘谨,以一位萍水相逢者所应该具有的分寸,努力控制着筷子的节奏。后来慢慢吃开了,就顾不上形象了。我风卷残云,一副要把整只桌子都吃下去的样子。
棠夏坐在我对面,一直没怎么吃,筷子偶尔动两下,像个厌食症患者。大多数时间她在笑眯眯地看着我,就好像一个男人的狼吞虎咽让她很有成就感。
“慢点吃,跟饿死鬼赶着投胎似的。”她说。“又没人跟你抢。”
我嘴里说好,手上的动作却一点也没放慢。我怎么慢得下来?这两年我就没在饭桌上正儿八经地坐过。想到这里,我鼻子有点发酸,眼眶里有股温热的东西想往外跑,我强忍着将它压住。感情色彩一出来,这顿饭就变得有点多愁善感了。棠夏看著我的表情,似乎也受到了感染,就像是两根相同频率的琴弦,一根颤动,会引起另一根的共振而产生共鸣。我们同时想到了一样东西:酒。
“喝点?”她说。
我点点头。她离开桌子,从房间里拿了两只杯子和一瓶红酒出来。
“最好是白的。”我说。
这顿饭一吃,我已经没怎么把自己当外人了。我的确是想喝点,风里雨里走一趟,魂都快丢了,得喝回来。我看了一眼窗外,台风还在呼天抢地地吹,没有停下来的意思,窗外的深圳就好像是某部好莱坞的灾难片。爱吹就他妈使劲吹吧,我想,天塌下来也不怕。有家就是好,再怎么吹得惊天动地,都关在门窗外了。
“白的没有,”棠夏说,“有洋酒。”
“洋酒也行,比红的好。”我说。
她把红酒拿回去,换了瓶轩尼诗XO出来,倒了两杯。她倒酒的动作轻车熟路,显示出深谙此道。
“不加冰?”我说。我接过酒杯。
“加什么冰,”她说,“加雪碧和冰,都是台湾佬干的事,好好的酒给糟蹋了。”
她对酒的认识,似乎比我要深刻得多,说起来一套一套的,让我感觉面前就像站了一个资深的品酒师。我没那么多讲究,喝酒是当秘书时练出来的,跟在局长后面胡吃海喝,他让我喝什么我就喝什么,于是就喝出了我对酒的理解,能迅速把人放倒的酒就是好酒。来到深圳以后,就没再过喝了,那几年的秘书生活,差不多让我把一辈子的酒都喝完了。但今天确实是想喝点,跟一个女人对饮,对我来说是头一回。我看着风雨飘摇的窗外,想起白居易的诗:晚来天欲雪,能饮一杯无。这是多么美好的意境。
我们一人拿一杯,举起来,晃了晃,酒在杯中呈现出黄金般的色泽。我盯着棠夏的杯子,这是一种昂贵的水晶白兰地杯,质地相当好,她轻盈地握在手里,让酒杯又多了一层神秘的光环,仿佛这酒杯就是为她的纤纤玉手而生。但她喝酒时的那股豪爽劲,跟这酒杯的品质就是两码事了。
“干。”她说。仰头就干了。
我也干了。这正是我习惯的喝酒方式。洋酒热热辣辣地下去,暖意从胃部开始漫延,渐渐抵达到四肢百骸。真好。一杯酒下去,窗外的风雨声似乎就小多了。我们又碰了一杯。
“能喝多少?”她问我。
“半斤左右。”我说。
“那正好,一人一半,把这瓶喝完。”她说,“但我提醒你,喝醉了不许耍流氓。”
半瓶酒就喝成流氓,未免太小瞧我了。她大概没跟当秘书的喝过酒,要是见过我当年陪局长喝酒时的豪放样子,她就不会这么想了。到了酒局上,我们都是手里拿着酒杯,口袋里装着海王金樽,别说这洋酒了,五十三度的茅台,半斤下去还不够打底。再说了,就算是真喝醉了,我也不会耍流氓,一喝醉我睡得比猪还死,这是作为一个秘书必须具备的酒品,必须睡死了,领导才方便去干别的事。
棠夏的这瓶洋酒不错,一入口就让人想起法国干邑地区的生命之水,以及那个神秘的百年轩尼诗家族,但对我来说还是太淡了。一瓶很快就喝完,我跟没事似的。棠夏自己倒是醉了,她站起来,摇晃两下,又跌坐在沙发上。就在坐下去的瞬间,裹在她胸前的浴巾突然崩开,滑到了地上,一个光洁的身体毫无保留地向我贡献出来。看到两腿间一抹黑,我脑袋嗡地一声响了起来。他妈的,真没出息。我眼前一片眩晕,这可比酒厉害多了。
“帮我捡起来。”她指着地上的浴巾。
“好,我这就捡。”我毫不客气地一把将她抱住,顺势按在了沙发上。这时刻还他妈虚头巴脑,就不是男人了。她指了指房间,只说了一个字:床。我就再也没让她说话了。
8
一早醒来,风小了很多,窗外的天空升高,云层就像被雨水洗薄了,由黑色变成浅灰。雨还在下,但不是昨天的暴雨,淅淅沥沥的,下得柔情似水,就像是在为昨天的疯狂道歉。城市还是一种空荡状态,人们依旧保持着警惕,台风还没走远,没准什么时候又会刮回来。我一转身,看到露出被窝的半截身子,很白。然后是棠夏的脸,两只明亮的眼睛好奇地审视着我。
“你说,我们怎么就搞在一起了呢?”她脸上的亢奋之情尚未褪去。
“怎么在一起?台风吹在一起了呗。”我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