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西北边境口岸地区社会安全治理建设

2018-12-29 00:00:00曹亚斌
新华月报 2018年5期

近年来,随着经济全球化的迅猛发展,我国对外开放的力度不断加大,西北边疆地区的跨界互动也开始急速上升。传统意义上的“隔离式”边界正在向“滤网式”边界转型,边境口岸的“沟通”功能则开始进一步凸显。西北边境口岸地区已成为推进“丝绸之路经济带”建设、实现国家全方位对外开放战略的桥头堡。在这一背景下,需要将西北边境口岸地区建设成为一条强效的“过滤带”:既能够保障资金、人员、信息等因素的跨界自由流动,又能够将那些危害国家安全的各种因素有效地排除出去。使其既成为国家对外开放的排头兵,又成为守卫国家领土安全的主阵地。

然而,目前西北边境口岸的大部分地区社会发展水平较低,现有的社会治理体系对边境口岸社会发展的适用性不足,存在边境管理立法滞后,地方政府职能“越位”“缺位”和“错位”现象突出,社会力量协同能力不足等一系列问题。传统边境口岸社会安全治理模式遭遇挑战,对外开放议题与国家安全议题相互抵触的情况时有发生。此外,跨界政策协调体系不畅、基层公共基础设施建设水平滞后等问题在西北边境口岸地区也都有显现。

要实现西北边境口岸地区社会安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需要对作为“能量与信息的交换场”“过滤带”的边境口岸地区进行重新认识。要将西北边境口岸地区作为西北边疆的特殊区域来看待:作为国际互动的桥梁,边境口岸地区较之西北边疆的其他地区往往受到国际因素更为直接而巨大的影响;而随着“丝绸之路经济带”建设的逐步实施,西北边境口岸地区已成为推进西北边疆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实现国际交流与合作的重要推动地。可以说在全方位对外开放的新时代,西北边境口岸地区的社会安全治理已成为集跨国性、多元性、多目标性于一体的特殊的边疆安全治理。

而在具体的治理策略和机制设计过程中,则需要跳出“从边疆看边疆”“从中心看边疆”“从特定问题看边疆问题”的思维局限,使用国内国际并重的整体性视角进行综合分析,构建立体化社会安全防控体系。具体来说,在这种多维视角之下,西北边境口岸地区社会安全治理策略和机制的构建需要从如下两个层面着力。

从治理策略层面来看,需要通过法律和政策路径、资源路径、观念路径三个方面的创新来提升西北边境口岸地区社会安全治理的水平。就法律和政策路径来讲,需要着力于制定和完善与跨国贸易、跨国犯罪、边民互市、口岸监测、口岸地区城镇化、企业与社会组织参与公共事务等议题相关的法律与政策,夯实该地区社会安全治理的制度平台;就资源路径来讲,需要不断完善与口岸周边地区的企业、对口口岸地区利益关联者相关的社会治理资源供给框架,增加跨界经济发展的相互依存度,将西北边境口岸地区建设成为与俄罗斯、蒙古国以及中亚国家经贸合作的“能量聚集地”和“能量互换场”。就观念路径来讲,需要不断完善与实现口岸地区民众国家认同与跨界认同、族群认同有机整合相关的诸种策略,在政治文化上既能实现“各美其美”,又能实现“美人之美、美美与共”。

从治理机制层面来讲,需要通过构建迅捷的信息循环机制、高效的决策协调机制、系统的监督和利益交互机制、有针对性的跨界突发性灾害应对机制来提升西北边境口岸地区社会安全治理的水平。就信息循环机制来讲,需要着力于构建实现口岸周边地区政府间信息发布的协调,各种非国家行为体的信息得到及时接收和反馈的迅捷机制;就决策协调机制来讲,需要明确各个行为体的任务与分工,特别是将口岸管理委员会、诸种跨界行为体、对口口岸地区的各种利益关联者纳入地方性社会公共事务的决策系统之中;就监督和利益交互机制来讲,需要进一步加强政府对其他治理行为体的监督,特别是对于跨界行为体的监督,保障各种治理主体的利益;就跨界突发性灾害应对机制来讲,需要对诸如环境污染、疾病传播等在西北边境口岸地区易发的跨界安全问题制定完善的应对预案,提升危机管理和危机应对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