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调发展是新发展理念中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明确提出的战略安排,也是优化空间结构、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的题中应有之义。习近平总书记在深入推进东北振兴座谈会上强调,“科学统筹精准施策,构建协调发展新格局”,为辽宁谋划协调发展提供了根本遵循,指明了前进方向。全省各级党委、政府要深刻领会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自觉把辽宁振兴发展放在党和国家战略全局中去谋划、去推进,把区域协调发展作为辽宁振兴的工作重点,加快构建多极发力、多点支撑的区域发展新格局。
深入实施“五大区域发展战略”,加强重点区域和重点领域合作,推动生态、交通、产业、开放等领域建立省区间、城市间合作机制,形成协同发展合力。在沈阳、大连等创新资源、产业基础、高端人才集中的中心城市,率先探索开展高质量发展试点试验。加快推进沈阳经济区一体化发展,推动沈阳创建国家中心城市,提升沈阳与周边城市的连接、聚合、扩散能力,打造以沈阳为龙头的东北创新中心、区域金融中心、东北人才中心、东北亚物流中心,构建布局合理、分工协作的特色优势产业集群,培育发展现代化都市圈。扎实推进沈抚改革创新示范区建设,重点发展智能制造、数字经济、总部经济,打造引领辽宁振兴发展的新引擎。深入推进沿海经济带建设,狠抓“规划、产业、创新、改革、政策、环境”协同,发挥大连作为东北地区外向型经济的龙头带动作用,推进港口资源整合,加快建设临港产业集群,发展海洋经济,建设产业结构优化的先导区、经济社会发展的先行区,支持大连建设国际航运中心、国家海洋中心城市。发挥辽西北地区资源和后发优势,主动与沈阳经济区、沿海经济带加强产业协作,承接产业转移。大力发展县域经济,支持工业园区、农产品深加工集聚区、服务业集聚区“三区共建”,加快形成“一县一业”“一镇一业”“一村一品”产业布局。
深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扎实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持续深化农村改革,充分激发乡村振兴的新活力。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三年行动计划,制订实施《辽宁省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建立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健全乡村治理体系,充分发挥选派到县乡村挂职的优秀年轻干部作用,培养造就懂农业、爱农村、爱农民的“三农”工作队伍。深化农业农村改革,突出抓好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和县乡财政体制改革,推动释放乡村发展活力。加强农村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完善道路交通、饮水安全、网络通信等基础设施。建设美丽乡村,深化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培育一批产业特色鲜明、体制机制灵活、人文气息浓厚、生态环境优美、多种功能叠加的产业特色小镇。打通资本、技术、人才等要素资源向农村流动渠道,促进乡村产业发展。大力发展“飞地经济”,鼓励乡村引进工业企业落户县或乡镇工业园区,破解项目落地瓶颈。
航拍大连港大窑湾集装箱码头
把解决好民生问题、保障好困难群众生活作为资源枯竭型城市转型发展的首要任务。实施城区老工业区搬迁改造工程,改善发展条件和群众生活水平,合理利用工业遗存,发展文化、旅游、设计、创意等产业,延续历史文脉,建设特色人文景观。实施独立工矿区搬迁改造工程,完善道路交通、教育文化、医疗卫生等公共服务设施,提升矿区基本公共服务保障水平,支持独立工矿区和采煤沉陷区接续替代产业平台建设。推动采煤沉陷区综合治理,开展全省采煤沉陷区基本情况普查,搞好评估论证,做好整合利用,支持有关特大露天矿坑开展综合治理,推动有关地区采煤沉陷区灾害防治监测与防控系统建设,实施采煤沉陷区居民避险搬迁项目。
加强区域对接合作,深度参与京津冀协同发展,重点围绕工业产业、农副产品加工、现代服务业、科技创新与人才交流等方面开展合作,以京沈高铁即将通车为契机,打造高铁经济圈。积极融入长江经济带发展战略,加强国企改革、功能区对接、创业创新、园区共建、港口联动等领域合作,携手开拓东北亚市场。主动对接粤港澳大湾区发展战略,以自贸试验区、开放载体、产业科技合作为重点,借鉴引进开放经验。深化辽宁与江苏对口合作,复制推广一批行之有效的改革创新举措,力争在体制机制创新、产业对接互补、合作平台共建、干部人才交流等方面取得突破性进展。支持京沈、沪连对口合作,促进优势互补、互利共赢、共同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