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胡小明
智慧城市的标准化应当在具体连接的层次上,如感知网连接标准、数据互操作标准、智能交通信号标准而不应是顶层设计整体标准
成熟的领域才能建立设计标准,但智慧城市顶层设计领域显然不符合这一条件,原因有三。其一,智慧城市顶层设计的成功案例太少,不足以支持建立标准;其二,智慧城市顶层设计尚处于摸石头过河的阶段,需要的是百花齐放的探索,过早的标准化会阻碍顶层设计的创新;其三,目前智慧城市顶层设计的许多概念并没有厘清,仓促的标准化方案会误导智慧城市的建设。
由此,我们可以说,智慧城市顶层设计最需要的是厘清基本概念,并针对出现的困难提出解决办法,让智慧城市顶层设计实用化。
一直以来,智慧城市顶层设计始终没有清晰的定义,其边界十分模糊。更有甚者,受到“顶层”二字的诱惑以为“顶层设计”应当无所不包,导致设计人员无限扩大设计范围,使“顶层设计”严重脱离实际。因此,确定智慧城市顶层设计的边界已是当务之急。
城市历史以千年计,智慧城市是百年事业,每届政府只能做有限的推进,不可能毕其功于一役。因此,一届政府只能针对城市主要问题,设计有效的智能化服务。此外,城市的智慧化不在于使用多少新技术,而在于全社会组织应用的效果,开发不容易,用好更不容易,总体而言,政府应该做少一点但做好一点。
顶层设计要适应政府规划的“盘子”,针对可调用的有限资源,不宜规划太多的项目,而要以完成政府规划的任务为目标,以信息技术提高其质量与可行性为方向,不要去做超出政府规划之外的全面设计。
▲智慧城市是百年事业,每届政府只能做有限的推进,不可能毕其功于一役
顶层设计对政府规划任务的支持首先是增值视角,主要考虑如何形成更大的效益,利用信息技术促成相关工作形成良好的配套,将分散的服务连接为整体的服务,形成智能服务的生态环境,使有限的投资产生更多的效益。服务内容配套与时间同步能够加快建立智能服务生态环境的建设,对提高重点工程的效益很重要。顶层设计对政府重点任务的另一项支持是优化运行操作,这一阶段设计主要考虑的是可行性问题,包括技术可行性与业务可行性。此时顶层设计考虑的重点不是效益增值而是风险防范,控制操作的成本,顶层设计不需要规划若干年之后的全面系统,只需要把重点工作的执行设计好,提升重点工作的协调性,确保重点工作顺利完成。
综上所述,将顶层设计的业务范围限定在政府重点工程的范围内,有助于设计人员集中精力制定可操作的方案,改善政府重点工程建设的经济性,提高系统服务的社会价值。
▲在信息环境飞速变化的时代,设计者可以全面考虑各方面的因素,形成最合理的方案,指导智慧城市建设。
一直以来,智慧城市顶层设计始终没有清晰的定义,其边界十分模糊。更有甚者,受到“顶层”二字的诱惑以为“顶层设计”应当无所不包,导致设计人员无限扩大设计范围,使“顶层设计”严重脱离实际。
在信息环境飞速变化的时代,设计者可以全面考虑各方面的因素,形成最合理的方案,指导智慧城市建设。因此,可以设计短平快的应用,也可以改变设计静态的项目为设计项目运行管理的机制,使其能够自动追逐智慧城市设定的某种目标。
传统IT工程的顶层设计是设计者一次性给出解决问题的答案,而智慧城市顶层设计存在各种不确定性问题,这些问题是在摸着石头过河中逐步呈现的,但传统顶层设计不可能解决尚未出现的问题,一次性给出答案的模式必须升级为能够适应“不断摸石头过河”的连续改进的模式,顶层设计必须有动态改进的能力,升级版顶层设计将授权给系统运行者自动寻求解决办法。升级版顶层设计不是设计IT解决问题的方案,而是设计能够自动追求系统目标的运行机制。
确定性与不确定性问题是相对的,传统的顶层设计是独家一次性方案,解决不了不确定性问题,升级版顶层设计所设计的新机制,能授权系统运行者自动处理新问题,使系统向预定的服务目标逼近。自动逼近目标的系统变为多家可以连续调节的系统,新机制以连续的调整能力替代传统顶层设计的一次性独家决定,进而提升运行系统应对不确定性问题的能力。
智慧城市建设不确定性来源之一是需要合作的单位太多,各单位的利益需求不一致而产生不协调,传统顶层设计人员无法深入了解合作方的想法而不能有效设计。因此解决因合作产生的不确定性首先要求对参与者开放选择性,让参与者有机会将自己的利益与需求融入共建的系统之中,适度开放的选择性有助参与者与系统主管部门协调相互关系,化解矛盾,顶层设计人员应当审核政府建设系统的多方合作机制,检查其选择性对参与者开放的程度,开放选择性是提高系统适应能力的重要措施。
智慧城市建设方案要更多利用市场机制,增加自组织因素,提升项目的可靠性与实用性。智慧城市规划的项目能否得到社会的欢迎是不确定性问题,设计者无法预先判断用户的需求意向,只有投入服务后才知道,此时建设者的知识是严重不足的,用户的开放要多采用自组织的模式,通过互动式协商让用户自愿形成服务链。自组织是聚集公众智慧的有效办法,也是减少智慧城市服务不确定性的有力措施。
智慧城市顶层设计困难之一是对系统的效益估计。在简单的信息化项目中,效益的判断是由甲方考虑的,顶层设计只需考虑系统的可行性;但是在智慧城市顶层设计中,项目的效益评估要落在顶层设计者的肩上。通常,影响智慧城市项目效益估算的因素有两方面,一是对系统磨合及用户发展的难度估计不足,系统运行不流畅,难以形成有效服务;二是过高估计对用户带来的效益,将小概率的效益评估为大概率,结果用户远远不足使系统长期闲置。
“信息共享有效益”这条三十年前光彩夺目的常识已经暗淡。随着互联网的普及与网上信息爆炸,信息共享的价值因充分供应而大幅下降。因此,在市场化的信息共享供应充分的情况下,政府再建信息共享系统一定要谨慎,首先要清楚解决的问题是什么,出现的频率有多高以及需要“连接孤岛”“拆除烟囱”的成本。实际上大部分信息共享业务可通过部门协商建立专用系统解决,没有必要建信息共享交换平台,也没有必要拆除一切“信息烟囱”“联通一切孤岛”。互联网信息共享环境使很多刻意建立的信息共享系统变得很不经济,虽然能够从政府信息共享系统中获益的应用很少,继续用信息共享来忽悠政府掏钱的却不少。
不要以为把若干大数据都集中起来建立一个大数据共享平台,效益就会滚滚而来。事实上,由于可用的大数据资源太稀疏,用户需求也很稀疏,两个稀疏很难配得上,多数大数据共享平台都运行不下去。大数据中心或者规模无限大,用户找到相应数据的成功率达到可应用标准;或者数据集非常专业化,在该领域内找到需要数据的成功率达到可应用标准,否则用户无法建立对大数据中心的信任,大数据中心的数据查找成功率不能达标,亏损将无法避免。
▶智慧城市项目建设必须高度重视系统磨合,智慧城市建设核心是社会重组
顶层设计并不是只设计智能化系统,还要设计系统磨合与推广的流程,使智慧城市的智能化系统成为一个有效服务的系统。
信息化效益的夸大宣传已经形成许多误解,有的以为信息共享都是有益的,有的以为大数据都是有用的,于是信息共享和大数据应用成为信息化的目标,造成为信息共享而信息共享、为应用大数据而应用大数据,信息共享和大数据应用成为资源浪费的主要渠道。不要期望做一个平台就会有大量应用效益冒出来,小概率效益不是靠碰运气就能经营的。
智慧城市项目建设必须高度重视系统磨合。智慧城市建设核心是社会重组。在这一过程中,电子信息系统是组织优化的工具,城市运转的效率不仅靠信息系统设计得好,还需要系统与社会环境融合得好。但融合是相互认知、相互适应的过程,这就涉及系统的运行者与用户,而凡是涉及人的组织工作都意味着,需要耗费的时间与精力会超过电子系统的开发与安装。
智能化系统能够运转并不意味着大功告成,系统成功需要有足够的用户规模。正如一件新产品开发出来并不等于开发成功,该产品只有热销才是成功。智慧城市的智能系统建设成功的标志是得到大量用户的欢迎,这就需要与用户一起,不断磨合改进使运行流畅化,发现问题及时调整,使智能化新产品真正受到社会欢迎。
大部分实用的系统并不是一开始就能被设计出来,而是在运行中改进出来的。一个优秀的系统是长期修改的结果,没有认真的磨合就没有优秀的智能化服务系统的产生。系统磨合的工作量很大,其困难往往高于软件设计人员的想象,所耗费的时间也会超出计划。同时,顶层设计人员很难估计到系统磨合过程中会产生的各种问题,因为这些问题只有在运行后才会产生,也只有在运行后才能进行改进。顶层设计并不是只设计智能化系统,还要设计系统磨合与推广的流程,即如何对运行中出现的问题进行有效的维护与改进,使智慧城市的智能化系统成为一个有效服务的系统。
综上所述,笔者认真反思智慧城市建设理念之后,认为智慧城市的标准化应当在具体连接的层次上,如感知网连接标准、数据互操作标准、智能交通信号标准而不应是顶层设计整体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