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宪法信仰

2018-12-24 09:58詹明
法制与社会 2018年31期

摘 要 宪法信仰是人民对宪法所蕴含的平等、自由、正义、人权等价值的追求和崇尚,是一种对宪法的情感和态度,是人们愿意以此做为在社会实际生活中指引自身行为的意愿。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深入,依法治国就显得尤为重要。依法治国的核心与根本首先就是依宪治国,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具有最高法律效力,只有信仰宪法,才能信仰一般法律,也只有信仰才能从内心自愿遵守,全社会都遵守法律了,法治社会才能实现,因此说宪法信仰是法治社会的精神支柱。本文从宪法信仰的概念、特征方面深刻阐述了十八大以来新形势下如何筑牢宪法信仰。

关键词 宪法信仰 宪法意识 法权威

作者简介:詹明,中共江西省委党校法学教研部副教授,研究方向:宪法行政法。

中图分类号:D921 文献标识码:A DOI:10.19387/j.cnki.1009-0592.2018.11.006

一、宪法信仰是什么

(一)宪法信仰的概念

要研究宪法信仰首先应该了解什么是信仰。对于这个问题,中外的学者各有见解,其中《现代汉语词典》的解释:“信仰是同人类的社会生活、精神生活一同发展起来的精神现象,表现为社会成员对一定的宇宙观、价值观、人生观等观念体系的信奉和遵行,它是统摄其他一切意识形式乃至社会心理的最高意识形式。”具体来说就是指作为社会主体的人类,通过自己的感官对某种事物产生了认知,并在社会运转和日常生活中,对该种事物产生了极度的崇拜和信服,认为该种事物是人类的最高追求和人类价值的根本体现,最后,在该种事物的指导下行为生活。基于上面对信仰概念的分析和理解,我们可以试着给宪法信仰下一个这样的定义,即:人们对宪法先有认知,然后产生依赖、依恋继而产生真挚的情感,然后自觉自愿地甘于被宪法所统治,在其中可以获得归宿感、愉悦感,并理所当然地把宪法当作其生活的一部分而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追求宪法,将之奉为最高行为准则,在生活中自觉的践行并愿意为之献身的情怀及行为。

(二) 宪法信仰的特征

第一, 从信仰对象方面来说,宪法之所以能被信仰首先它必须是一部良法,宪法信仰作为法律信仰的重要组成,是一种基于理性的信仰,基于人类终极关怀的信仰,因此它的内容理应符合社会发展的规律,应该体现人民公共的共同意志。那么在现代社会中如何实现人们对宪法的普遍服从?众所周知,宪法具有国家强制力,在必要时可以采取暴力手段,但是在一个民主的社会主义国家如果主要依靠暴力手段让社会群众接受或是服从,那么这必然不是一个法治国家该有的表现,国家强制的外在制约性,是在特殊情况下迫不得已使用的手段,不能常态化,因此还是应该主要依靠公眾真诚的从内心自愿遵守。当然,人们对于宪法的信仰,也不仅仅是对一部法典的简单的影像或是服从,而是对它本身所蕴含的精神价值的服从。正如卢梭所言:“一切法律之中最重要的法律既不是铭刻在大理石上,也不是铭刻在铜表上,而是铭刻在公民的内心里,它形成了国家真正的宪法。”

第二, 从信仰主体方面来说,它所要求的主体并不是一般意义上的对宪法的信奉,而是要把它当成自己人生的最高价值追求,是要让宪法规范融于人们的日常生活,把它当成自己的行为准则,形成一种自觉遵守的习惯、把追求宪法价值并愿意为之献身作为一种情怀和行为。

(三)宪法信仰的重要性

宪法信仰作为宪法能否真正而有效实施的保障,是由宪法的根本法的地位所决定的。在很大程度上,宪法就是“权利制约权力”的最基本的法,我们现在所建设的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真正的“法治”恰恰是要求以“权利制约权力”。我国宪法不但确定了最根本的国体、政体还有基本国策等,还确认了特色的社会主义制度的成果,确立了国家机构组织及职权等最根本最重要的问题,这些都是新时期新时代之下党和国家中心工作在法制上的最集中的体现。因此,建设法治国家离不开宪法信仰,宪法信仰才是建设法治国家的内在推动力,唯有实现宪法信仰,才能实现法治国家的目标。

二、 怎么树立宪法信仰

(一)增加宪法意识

宪法信仰,最简单的社会学解释,就是“宪法神圣意识”。当一个公民自觉地将宪法视作个人生活伦理的最高规则和个人职业伦理的最高规则时,他就把宪法奉为个人生命史中的最神圣文本,也就在个体意义上确立了宪法信仰。那么同样一个执政党把宪法当成治国理政的最高规则或者说当成一种刚性约束并且努力的将它转化为一种制度体系,要求每个公共领域行使的公权力的行为都服从于这种制度体系时,那么这个执政党也就有了宪法的意识,从国家公共权力体系的意义上也就确立了宪法信仰。正是在这个意义上,依宪执政成为依法执政的关键。

(二)树立宪法权威

建设树立宪法权威作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和法治国家的一个重要的先决条件,先是在地位上明确了宪法至高无上和不可替代的地位,其次将它上升为实践,即:将人们对宪法的这份尊崇转化为现实生活中的法治实践。习近平总书记强调:“维护宪法权威,就是维护党和人民共同意志的权威;捍卫宪法尊严,就是捍卫党和人民共同意志的尊严;保证宪法实施,就是保证人民根本利益的实现。”宪法权威主要体现为两点:一是任何组织和个人都必须得在宪法规定的范围内活动,在宪法明确的范围内行使权力或者是权利、恪尽职责或者是履行义务,任何组织、任何人都没有任何特权,所有的行为都不得超越宪法法律;二是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这里的平等是法律意义上的平等,是指宪法法律不以领导的意志为转移,更不允许以言代法、以权压法和徇私枉法,任何一切违反宪法的行为都会受到追究。通过提高全体人民尤其是领导干部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宪法意识和法制观念,对在全社会牢固树立宪法法律的权威具有模范带头作用。我们要通过不懈努力,更加自觉的恪守宪法原则、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努力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三)推动宪法发展

在我国,宪法是一个时代的象征,是整个社会的外在反映,它代表着党和人民的事业,在历史的长河中它不能是固定不变的,它得随着社会发展而发展,因为它要发挥引领、推动和保障作用,为社会人民指引前进的方向,它的前瞻性决定了它要随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践的发展而不断完善发展,只有及时确认肯定历史累积的宝贵经验,才能带领党和人民创造更伟大的成就。《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经第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第三次全体会议投票表决通过了,2018年3月11日这个值得纪念的日子具有重大历史意义,新修正的宪法在内容上体现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更加符合时代特色,在把握它的时代意蕴的基础上,还要深刻体会党的十九大所确定的理论观点和方针政策,切实增强宪法的自信自觉,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不断让宪法根植内心。

(四)加强宪法宣传教育

2014年11 月1日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了设立国家宪法日的决定,正是在“依法治国”中坚持“依宪治国”的首要体现。在生活中开展宪法宣传教育活动要做好结合。一是要做好在日常中宣传和集中统一宣传的结合,通过各种有趣的活动,寓教于乐把宪法宣传常态化、日常化。结合地方特色,因地质宜的把宪法精神和法治元素融入到地方和行业的特色文化之中,发挥社会主义法治文化润物无声的作用,让群众不管走到哪里都能感受到宪法的精神、原则和核心要义时刻围绕在身边。充分利用国家宪法日和各种纪念日,开展集中宪法宣传活动。二是要坚持线上与线下相结合的宣传方式,加强“互联网+宪法宣传”,完善新媒体普法,分众化、互动式传播。把抽象和具体结合起来,创新宣传方式和增强宣传体验,提高宪法宣传的互动性,提高人们对宪法的感受度。推动媒体履行公益普法责任,完善落实新闻媒体和互联网公益普法的工作制度。三是要坚持传统和创新相结合,境内和境外相结合,注重把宪法与中国传统文化相结合。如:讲中国宪法故事。中国传统文化博大精深,在发扬传统文化的同时融入宪法元素,树立中国法治形象,围绕国家重大发展战略,开展生动直观的宣传教育,这样才能对宪法的信仰充满动力的源泉。

(五)加强宪法的司法实施

宪法所维护的是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保证的是人民依法享有广泛的权利和自由,只有让宪法从理论变成实践,从纸上的宪法变成活的宪法,与社会现实之间具有良性互动,这些权利和自由才能得以实现,被人民群众所熟知的宪法才能深入人心,真正被得以实施的宪法才能走入群众。相反,如果宪法得不到实施,人们的权利和自由也就无从保障,长期被人们置若罔闻受到漠视的法律最后只会被人们遗忘走向衰亡,更谈不上人民发自内心的拥护和真诚的信仰了。因此保证宪法实施,人民当家作主就有保证,人民根本利益才能得以保证,也只有让人民看到了宪法的实际价值,宪法的文本内容才有了血液,开始活起来,才能更好的培树宪法信仰。

(六)发挥公职人员的带头作用

国家主席习近平在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上,面对着近3000名全国人大代表和13亿多人民群众,公开的进行了庄严的宪法宣誓,在历史的长河中这是最高领导人第一次进行宪法宣誓,不但体现了宪法的至高地位还充分体现了最高领导人率先垂范,带头尊崇宪法、恪守宪法,还体现了这个执政团体坚决依宪治国、依宪执政的态度,大大地鼓舞了全国各族人民牢树宪法意识培育宪法信仰的决心。仪式本身具有神圣的色彩,是树立崇尚法律的重要的方式。作为党员领导干部更是要带头树立宪法意识,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教育引导群众保持对宪法法律的敬畏之心,努力做到在全社会形成一种崇尚宪法、信仰宪法、遵守宪法的社会风气。

(七)加强宪法学习

一是注重宪法原理的悟彻。要原原本本的学,不仅停留在法的表面更要悟透原理。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带头学法,把宪法作为案头的必备书,随时随地反复深入学习宪法,以更严、更高的标准要求自己,在高度领会宪法精神和立法本意后,带头宣讲,由上而下的实现宪法学习全覆盖。二是要注重与实际相结合,做到学用结合。理论联系实际,只有把宪法学习融入到生活实际中去,才能切实在生活中、工作中,时刻做到以宪法为核心,以宪法为准则。三是要持之以恒,把宪法学习上升为常态上升为制度。领导干部要坚持把宪法作为理论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在干部年度述职中也要加入干部述法的內容,在公务员年度考核中要当成一项重要内容来考核,更把干部法律培训当成教育培训的必修课,宪法学习只有常抓不懈、久久为功,才能有效提升党员干部的宪法素养。干部带动群众学习,只有学了,懂了,才能更好运用。

三、结语

在我国宪法实施三十多年来,不管是从民主法治建设上还是在宪法相关理论上都有了突飞猛进的发展,尤其是十八届四中全会对依宪治国提出了重要的要求之后,提高民众宪法意识,加强宪法实施,切实更新相关法律制度,让宪法落实到实际生活中生根发芽,进一步实现宪法价值,培养公民向良好宪法信仰方向发展,是实现中化民族伟大复兴的根基。

参考文献:

[1]现代汉语词典(修订版).商务印书馆.1996.

[2]王杨.论宪法信仰的培育与树立.法制博览.2015(5).

[3][法]卢梭.社会契约论.商务印书馆.1981.

[4]马俊新.向宪法宣誓是依宪治国的重要举措.河北省社会主义学院学报.201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