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光之争”大讨论

2018-12-24 09:59张玲
中国慈善家 2018年11期
关键词:市场化商业公益

张玲

针对“公益与商业”关系的思考,陈越光提出,不能站在界别的门口当守门员,而是应从问题走向问题的深入。

去年,南都公益基金会理事长徐永光出版《公益向右 商业向左》一书后,中国人民大学康晓光教授发表《驳永光谬论》以作回应。两位相交二十余年的好友在见解上的激烈冲突引发了公益界的大讨论,“两光之争”也因此成为2017年中国公益界的大事件。

发表《驳永光谬论》一文之后,康晓光以为“永光肯定会反驳”,并准备进一步做具体的补充和回应。“但永光不希望继续两个人之间的争吵,我也不想那样,不想太伤感情。”康晓光说。

事情过去三四个月之后,康晓光、徐永光以及敦和基金会执行理事长陈越光三个人见了一次面,都觉得关于公益与商业的关系问题业界如此关注,“不了了之好像也不太合适”。那次会面,康晓光提议举办一个大规模的研讨会,超越“两光”之间的争论,让各种意见都可以表达。这一提议,得到了徐永光和陈越光的支持。

经过半年多的准备,10月22日~23日,由中国人民大学中国公益创新研究院、敦和基金会联合主办,南都基金会支持的“公益与商业关系国际研讨会”在中国人民大学展开。

“公益的本质和价值观、公益行业与商业资本的关系”“商业策略作为公益创新模式”“互联网对公益与商业关系的影响”“企业社会责任的理论与实践”……在这些议题下,200多位来自中国(大陆、香港、台湾)、美国、加拿大、奥地利、荷兰、澳大利亚等国的知名学者发表了各自的见解。

针对“公益与商业”关系的思考,陈越光提出,不能站在界别的门口当守门员,而是应从问题走向问题的深入。“我们唯一需要避免的是,只有情绪的咀嚼,没有理性的思考。”他说。

公益与商业的关系

如何看待公益与商业的关系?站在不同的角度可能会有不同的见解。

康晓光以《义利之辨》为题,从探讨公益与商业的本质角度,认为公益与商业要健康地融合,应该“以义制利”,以公益为“主”,商业为“从”。公益在“用”的层面吸纳商业工具性的东西,以提高自身效率,商业在“体”的层面注入更多利他的成分。“在中国,公益与商业的关系,既受公益与商业的影响,又受政治的影响。”康晓光说,“要探讨公益与商业的关系,不能局限于公益与商业,必须将其置于政治之中。”他认为,政治是塑造公益与商业关系的最重要的力量。

面对康晓光的“亮剑”,徐永光并不接招—“我很聪明,今天一定不能跟晓光打架,因为这是他的主场”。他选择以《公益创投与混合金融催化社会创新》为题,从更有效、可持续、规模化地解决社会问题的角度出发,借用《庄子》“混沌之死”的故事,希望呵护社会创新的“混沌地带”。“公益向右,商业向左,左右逢源,殊途同归。”他在《公益向右 商业向左》一书中写道,“当两者交集于社会企业时,公益与商业已经浑然一体,成为一边赚钱一边为社会谋福利的新模式。”

对于康晓光和徐永光的发言,台湾元智大学人文社会学院院长丘昌泰一上台便表达了他的“失望”:“我从台湾过来,期待那么久,期待‘两光能够有精彩的辩论,但是你们高高举起,轻轻放下,而且还会打擦边球。”

与丘昌泰有相似感受的人不在少数,不过他们的“失望”并没有延续到最后。在两天的会议接近尾声时,有人总结本次会议的一大特色:本来想来看热闹的人都学到了门道,本来想来学门道的人都看到或者制造了热闹。

为了保证研讨会的质量,康晓光和他的团队在半年多的筹备期里,寻找既关注这个话题,又关注中国,有一定水平,时间也合适的人。用康晓光的话说,“基本把这个世界翻了一遍”。最后,“从征集的140多篇论文中,筛选出达标的40多篇。”康晓光说,“不管你是谁,发言都要做精心准备。”

这一点,也体现在众多发言人的不少细节里。

阿里研究院高级顾问梁春晓认为,公益与商业的关系不能以义和利简单对应。他认为,政府、市场、社会这三个部门是一个维度,义和利是另外一个维度,而每一个部门都有义和利的问题。

在公益与商业不断跨界与融合的今天,不论是公益中的商业策略、社会企业的组织形态还是企业社会责任,公益与商业你中有我,我中有你。在這样的大背景下,北京大学法学院副教授金锦萍认为,从法律视角而言,与其笼统地探讨公益与商业的关系,不如具体讨论公益组织与商业组织之间的关系。“公益与商业从来不是水火不容的,但是法律上的公益组织与商业组织却泾渭分明。”她说,“所有将两者混淆或混合的做法,最终都只能使该组织首先适用商业组织的法律地位。”

相较于从法律、义利、政治等视角探讨公益与商业的关系,用婚姻来比喻公益与商业的融合,则为研讨会的严肃氛围增添了一点调味剂。澳大利亚弗林德斯大学讲师张志斌认为,公益与商业联姻非常有必要,因为双方都有不足之处,需要互相弥补,但也并非所有的婚姻都幸福或者都能提升各自的价值。“婚姻双方需要对不对等的情况保持警惕,也要对强有力甚至霸道的婆婆或者岳母对婚姻可能造成的负面影响多加思考。”他说,“在此基础上的联姻,可以为公益和商业走得更好、更远提供更多保障。”

公益与商业的融合

对于公益与商业关系的探讨、公益本质及价值观的再思考,或许很大程度上是为了在公益与商业不断融合的大趋势下,探讨彼此怎样可以更加健康地互动与融合。“我们站在社会需求的点上来看,公益行业在扩展过程中应该允许身份有模糊区域。”陈越光说,“重点就是不能停下来讨论清楚再发展,而是在发展中厘清。”

真格基金创始人徐小平曾言:“永光是个有争议的慈善家。在我看来,他的争议性来源于他的前瞻性,在于他看到了别人没有看到的未来……永光是公益市场化最早的倡导者之一。”

何为公益市场化?

在《公益向右 商业向左》一书中,徐永光写道:公益市场化讲的是公益资源配置和组织运行的效率机制与规则,是有效公益的手段……社会化是公益的目标,市场化是通向这个目标的路径。

徐永光认同管理大师德鲁克的说法—只有把社会问题的解决变成有利可图的机遇,社会问题才能最终得到解决—并提出社会创新五部曲:公益铺路、商业跟进、产业化扩张、可持续发展,最终有效解决社会问题。

對于徐永光提倡的可持续、规模化解决社会问题,三一基金会秘书长李劲认为非常值得观察和深思。“传统的公益理论是公益机构先试点,然后公益同行跟进,不断扩大规模,推动政府改变政策,改变政府预算投入的方向。这是公益推动社会问题解决的传统模式。”他说,“徐(永光)老师提出用商业方式解决问题,而不是用公共政策和政府的预算,作为公益人,我觉得这样的思路不应该被忽略。”

康晓光对公益市场化的态度并非“一刀切”地肯定或者否定。他认为,公益市场化在去行政化、促进公益组织之间充分竞争,以及向企业学习组织管理方法和项目运行技术等层面是积极的方向。“但对于最近两三年,永光不断表达的那种公益市场化,归结为两点就是:组织形式上的企业化,公益项目运行的商业化,这两点是我坚决反对的。”康晓光说,“在今天,这种泾渭分明的公益和商业已经不太存在了,但公益的基本精神是不能模糊的。”

针对公益市场化的提法,陈越光认为,“市场化”“商业化”等等,所有“化”最本质的体现往往是简单化,都不能真正完整地、明确地、准确地归纳某一种现实。“商业的出发点可以是求利……然而,一切公益都不应该容忍以求利为出发点。”他说,“在伦理上,商业应该仰视公益。”

如果说公益市场化是“公益向右”的路径,那么企业社会责任则是“商业向左”的基础过程。

2007年,梁春晓主持阿里巴巴的第一份社会责任报告,并得出企业做社会责任的两种模式:做好事和做好人。最后,他们更推崇的模式是做好人—将企业的社会责任与企业的战略和商业模式结合起来,并由此形成阿里巴巴社会责任观:只有内生于企业商业模式的企业社会责任实践,才能实现可持续发展……

随着中国互联网行业的快速发展,互联网对公益与商业关系的影响成为一股强大的力量。针对公益互联网化的趋势,梁春晓总结,这很大程度上是被互联网行业倒逼的,不一定是公益行业自主自发的选择。“在这一过程中,互联网与公益之间的关系从一开始就处于一种不对等的位置。”他说,“这种不对等的位置使得互联网跟公益结合的时候,在形态的产生乃至规则的制定等方面,互联网行业的几个大公司可能就拥有极强的话语权。这可能对互联网时代的公益生态产生重要的影响。”

目前,技术、经济、文化、社会、心理等板块在快节奏的运行当中,出现严重的失衡状态,进而给人们带来各种各样的焦虑和困境。“从大的方向来看,技术、经济板块的发展速度高于社会、政治板块,彼此之间出现了严重的失衡状态。”梁春晓说,“当前社会创新的一个非常重要的任务,就是努力让这种严重的失衡局面实现再平衡。”

另外,城乡、贫富、中西部之间的割裂也无处不在。割裂与失衡给个人、群体或者机构带来的困境,或许也是公益要关注的重要方向。梁春晓认为,针对这些困境,互联网的重要价值在于“连接”。

与此同时,他也提出担忧:在互联网过于强大,而公益慈善行业发育尚不充分的情况下,互联网所代表的一种商业价值可能会严重地影响到公益行业;在规则的制定上,互联网拥有的巨大权力可能又会给整个社会带来新的失衡和新的不公平。

在这种局面下,整个社会的规则、规范应该怎么样?梁春晓认为,这是公益行业应该特别关注的事情。“公益行业应该关心的不仅仅是公益领域,而是整个社会的公益导向。”他说。

“这样一个时期,在国内围绕公益根本价值、公益与商业关系问题,能有这样一场高水平的国际研讨会,我认为是恰逢其时的。”康晓光说,“会议是思想的交流和展示的地方,所以不能强求达成一个什么样的结论,就是各抒已见。从交流和展示的角度,也还是挺成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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