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明敬
什么是“以房养老”保险?通俗来说,就是将房产抵押给保险公司,每月可按时领取一笔养老金,与此同时,还是在自己的房子里养老。只是在离开这个世界的时候,房产不能留给子女,只能给保险公司。这样的养老方式,您愿意吗?
“大国空巢”的危机,已经降临。
全国老龄办最新统计数据显示,2017年全国新增老年人口首次超过1000万,60岁以上老年人口达2.4亿,占总人口比重达17.3%。预计到2020年,全国60岁以上老年人口将增加到2.55亿人左右。
从养老金缺口不断扩大,到近四年结婚率持续下降,再到放开二胎实行生育补助,从实施个人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到首批14只养老目标基金落地,再到近日中国银保监会发布通知,决定将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扩大到全国范围开展。这些都意味着,养老等人口问题已经成为全民关注的焦点。
那么,“以房养老”保险作为一个在国内外都并不新鲜的概念,在此时推向全国,效果会如何呢?人们会买单吗?
“以房养老”保险是好事,但却不被买单
办理“以房养老”保险后的效果如何呢?
据自媒体报道,最近陆先生夫妇在杭州办理了“以房养老”保险,将房子抵押给了保险公司,今后每个月都能领到一笔养老金。以往两位老人的退休金加在一起,每个月仅3900元,加上这一笔,夫妇俩的养老金达到近万元。他们还计划,以后老了去住养老院,房子可以出租收租金。不过等到他们身故后,保险公司则将获得抵押房产的处置权。
同样,作为试点城市大连的周先生也“以房养老”的受益者。他对媒体表示,抵押给保险公司的房屋建筑面积为130.17平方米,按合同约定,夫妻双方各占房屋有效保险价值的50%,根据投保年龄和房屋有效保险价值,他每月可领取4335.9元养老金,妻子每月可领取2413.36元养老金,整个家庭每月可以从保险公司领取6749.26元养老金。夫妻二人都觉得,“以房养老”可以提前让“死”房子变“活”钱,大大提高了自己的老年生活质量。
这样看来,“以房养老”保险对于人们的养老来说,是个好事。
不过,早在2013年我国就提出了鼓励开展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试点,2014年和2016年分两批在全国部分城市开展试点。但是众所周知,试点情况并不乐观。数据显示,截至今年7月底,只有幸福人寿一家保险公司开展了相关业务,累计签约201单(141户),累计承保139单(99户)。
对此,中国社科院世界社保研究中心主任郑秉文认为:“‘以房养老已经实现了良好的开端。房子和地在我国传统文化中的地位如同命根子,这与‘以房养老有一定冲突。因此,虽然试点的结果和规模不是很大,却是一个重要的突破,是一个良好的开端。”
产品的设计要和房价的波动相结合
什么是“以房养老”保险?通俗来说,就是将房产抵押给保险公司,每月可按时领取一笔养老金,与此同时,还是在自己的房子里养老。只是在离开这个世界的时候,房产不能留给子女,只能给保险公司。这样的养老方式,您愿意吗?
相信不少人对此还是有忧虑的。据央视调查的一份数据显示,71%的被调查者不选择“以房养老”,而背后的最主要原因却并非是传统观念与“以房养老”之间的冲突。而是有着多种考量。在被调查者中,认为“养儿防老比较好,房子可以留给后人”的占10%;认为“子女反对容易引发家庭矛盾”的仅占1%。而认为“收益不划算,感觉一辈子白辛苦了”则占到64%;12%认为“形式条款太复杂不太容易理解、怕吃亏”;另有10%的被调查者选择“其他,比如房价上涨,但获得的养老金又太低”。
以上的调查结果可以说,把“以房养老”保险推广之难的痛点一一点出。其中,最重要的也是大多数人关注的是“房价的不确定性”。虽然保险公司指出,在计算老年人可领取养老金金额时,已经考虑了适当的房产增值率,让老年人提前享受了这部分利益。如果房产的实际增值超出预计,多出部分归属相关的权益人。如果房价下跌,老年人的收益也不会受到影响,保险公司继续按照约定金额给付养老金。但是,从保险公司的角度来讲,房价下跌却是不能回避的风险。
对此,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金融研究所保险研究室副主任朱俊生认为,“以房养老”保险产品的设计要和房价的波动趋势有机结合,建立起双方共担机制。当大家都预期房价上涨时,金融机构有积极性,保险公司有积极性,但是房屋所有人没有积极性,他认为保险公司给予的钱远远比不上房屋的增值部分;同样,当大家预计房价下跌时,保险公司、金融机构没有积极性,个人可能有积极性。因此,如何通过好的产品设计,平衡二者利益、风险共担、收益共享,这对“以房养老”的推广非常关键。
此外,中国经济时报评论员周子勋指出,“以房养老”保险推广并非易事。其中一点,值得关注,那就是商业银行面临的风险问题。“以房养老”如果做到一定规模,提供养老贷款的银行将会手握一大批房产,需要参与一个资产交易市场。此外,如何评估房子的价值、如何控制风险,都是银行将会面临的问题。银行还会面临的一个风险是,日渐严峻的老龄化必然造成住房周期的转变,房地产的供求关系极有可能发生重大转变。
适合有两套以上房产,或不需子女继承房产的老人
那么,目前形势下,什么样的人适合购买“以房养老”保险呢?
广东财经大学金融学院教授张世春强调:“不是所有老年人都需要。这个市场不一定做得很大,但确实有一些老年人需要这么一条渠道。如失独家庭、独居老人、子女自身生活困难以及生活接近贫困线又达不到政府救助条件的老人。”当然,子女孝顺的家庭也适合投保。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保险学院院长助理王国军认为,其实,大家都清楚目前人口老龄化形势严峻,光靠政府社保是不够的,政府的目标是寻找更多的养老渠道,而保险公司的想法是寻找还未挖掘的市场。但目前老年人及保险公司对此的兴趣都不高,供求双方都没有“热”起来。一方面,监管部门几乎将所有的风险都让保险公司扛,保险公司风险大,收益又难说,自然兴趣缺缺;另一方面,老百姓对“以房养老”不够了解,目前来说相对专业且小众。当然,“以房养老”保险有潜在市场,但只是一个小众市场。它适合有两套以上的房产,或者不需要子女继承房产的老年人。这种情况下,老人在生前把房子押给保险公司,然后保险公司为他出养老金,是一个比较好的选择。
整体看来,“以房养老”适合有独立产权房并需要稳定现金流的所有老人。对于高收入人群,虽可选择更高端的理财方式赚取养老金,但随着年齡增大和精力下降,理财难度也在加大;低收入阶层虽然有房产代际传承的刚需,但在养老医疗等需求和资产传承产生矛盾时,也只能选择优先解决眼前的养老医疗问题;中产阶级的需求度则介于两者之间。
对于“以房养老”保险的未来,业内人士预计,随着经济社会转型以及市场不断培育,“以房养老保险”市场的潜在需求将会显现,供给主体也将不断扩容。三个因素会支撑“以房养老保险”市场的兴起。一是人口结构变迁,家庭代际关系变化,空巢与失独老人增加;二是养老保障水平有限,多样化养老方式亟待拓展;三是自有房比重较大,住房资产价值上升。对此,他们给出的建议是除了完善法律法规外,还可考虑逐步扩大抵押房产的范围,将其他类型的不动产,如商业类的房产、共有产权住房、农村宅基地房产、农村家庭承包的土地使用权等列入抵押范围,以便解决更多老年人的收入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