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孟 超
科学是发展的重要内在推动力。在我国,高新技术企业一般是指在国家颁布的《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范围内,持续进行研究开发与技术成果转化,形成企业核心自主知识产权,并以此为基础开展经营活动的居民企业,是知识密集、技术密集的经济实体。
从表1中可以看出,2014年至2017年津南区高新技术企业数量呈现稳中有増态势。
表1 2014—2017年津南区高新技术企业企业所得税优惠情况统计表(单位:户/万元)
以2017年度津南区高新技术企业为例,23家企业中有16家成立于2000年至2010年,占比为70%。23家企业涵盖了工业、医药、养殖等多个领域,目前这些企业的产品市场前景均比较好,某些企业已经成为所属行业的龙头企业。这些企业重视规范化管理,制定了研发流程,岗位职责等相关内容;重视人才培养和研发项目投入,研发队伍年轻,学历配置合理,给予人才较高的待遇。
目前,我国现行高新技术企业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为税率优惠,即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2014年至2017年,津南区高新技术企业通过这一方式减免企业所得税共计8352.29万元。典型案例分析如下:
1.企业概况
天津市塑料研究所始建于1965年,注册资金1.5亿元人民币,前身为国有事业研究所,自1974年开始进行医用产品的设计、研发和制造,隶属于天津渤海轻工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现位于津南泰达微电子工业园的新厂区,占地面积2.14万平方米,建筑面积1.17万平方米,建有目前世界上同行业最大的5000平方米10万级净化车间。企业是中国塑料加工工业协会医用塑料专业委员会的理事长单位,是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批准的医疗器械的专业化生产企业。企业现有职工165人,其中研发人员占20%。有国家和地方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颁发的18个产品注册证。产品销售到国内近400家医院和上百余家医疗器械经营公司。
2008年认定为 “天津市高新技术企业”,2011年、2014年、2017年分别通过了天津市科学技术委员会的复审,成功列入“万企转型升级计划”。2013年企业被列入天津市第一批科技小巨人重点培育企业。2012年建成了以企业为依托的市级工程中心,并通过该中心,企业形成了健全的科技创新研发平台体系。近年来,企业加快了产品升级换代的进程,大大提高了企业的知名度。同时多项自主知识产权填补了国内技术的空白,打破了国外企业对我国自产产品垄断的局面,提高了产品在国际市场的竞争地位。2008年、2013年企业先后圆满完成神舟七号、十号配套部件研究开发任务。
2.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情况
2014年减免企业所得税 35.29万元;2015年减免企业所得税42.15万元;2016年减免企业所得税57.57万元;2017年减免企业所得税55.32万元。
公司按规定享受15%的所得税税率,降低了企业生产和科技创新的成本,增加了企业追求高利润和高回报率的可能性,对企业高新技术投资决策起到推动,提高了预期收益;坚定了企业科技发展的决心,自身业务能力也得到提高;缓解了资金的压力,减免的所得税部分资金又投入到了公司再生产,为公司未来的发展和壮大提供了助力。
由于对于高新技术企业的税收优惠力度不断加大,高新技术企业的认定也成为各家企业关注的焦点。一方面,国家为了鼓励科技创新,给予高新技术企业大量的税收优惠政策,另一方面,企业为了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享受国家给予的税收优惠政策,在申请过程中可能采用比较激进的筹划方式,而不具有筹划空间且处于起步阶段的创新型企业反而被排除在外。因此,如何使认定高新技术企业的方法更有效率,从而过滤出真正需要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推动我国科技创新的发展,是值得重点研究的问题。
在所得税税收优惠中,现行的税收优惠政策分散在不同的税法和文件中,政策规定分散不够集中,不利于纳税人系统性地梳理掌握。同时,税收优惠政策除《企业所得税法》及实施条例在法律地位上较为正式外,其他的政策规定往往以通知、办法、公告等形式予以明确,在税收政策的权威性和稳定性上有所减弱。此外,对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政策的宣传力度和覆盖范围难以全面推开,不利于税收优惠政策的效力推行和纳税人熟练掌握。
在科技研发保密性和税收征管资料方面,高新技术企业涉及科技创新研发的内容都属于其商业机密,而在税务机关的后续管理中,个别时候需要纳税人提供详细的研发成本支出明细,一定程度上给高新技术企业带来了泄密风险,给税务机关也带来了管理风险。
科技部门和税务部门应建立管理前置协作,加强双方科技领域与税收管理的合力,完善双方在企业认定和优惠审批方面的合作机制,更好地发挥各自专业优势,使高新技术企业的认定审批更加符合国家政策的导向。在后续管理过程中,建立科技部门与税务部门的后续跟踪管理和服务联络机制,进一步密切同经济信息、财政、商务等部门的联络,建立高新技术企业信息共享机制,及时发现和纠正高新技术企业的非正常经营研发活动,共同为高新技术企业提供科技研发、技术管理、财务管理等方面的服务,帮助高新技术企业规范化、产业化、持续化壮大提升。
税收政策制定应该紧跟国家宏观政策步伐,在税收政策规划上具有一定的前瞻性、引导性和方向性,减少当前税收优惠政策规定中互相交叉、留有空白的区域,建议通过法律法规等形式对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政策单独明确,使优惠政策具备更好的统一性、协调性和透明度。同时更要注重税收政策与国家其他部门政策之间的兼容性,尽量避免政策差异,使税收优惠政策落实时更明确、更准确。
建立企业科技创新研发风险准备金制度。允许企业在研发初期根据实际情况计提一定额度的准备金,并进行税前扣除,但不能作为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之后根据研发结果实行调整纳税,能够有效降低企业研发失败的风险损失,鼓励企业积极开展新产品、新技术的研发投入。扩大税前列支和加计扣除范围。参照国外税收优惠经验,将研发资产投资部分抵减所得税额、提髙高新技术企业职工教育经费计提比例、扩大研发活动相关费用加计扣除范围,能够更好地降低企业研发成本和研发风险,有利于提高企业科技创新的主动性。进一步加大加速折旧力度,借鉴国外固定资产加速折旧的经验,参照西方国家在第一年度按照较大比例扣除的方式,减轻企业在固定资产投资初期的资金压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