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近日分别起草《社会保险领域严重失信“黑名单”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住房城乡建设领域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管理暂行办法(网上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用人单位不按相关规定参加社会保险且拒不整改,限制、阻挠、拒绝买受人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等涉及“五险一金”的失信行为人将被列入黑名单,受到相关部门的联合惩戒。“五险一金”是指用人单位给予劳动者的几种保障性待遇的合称,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和住房公积金。为了规范社会保险关系,加强对住房公积金的管理,维护公民参与“五险一金”和享受相关待遇的合法权益,我国分别制定了《社会保险法》《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经过多年来的发展,“五险一金”制度日趨完善。不过,现实生活中,也存在个别地方和用人单位落实不到位的情况,损害了劳动者的切身权益,也不利于“五险一金”制度的持续健康发展。在此背景下,人社部、住建部等部门出台办法,在“五险一金”领域建立黑名单制度,失信企业和个人将被列入“黑名单”受到联合惩戒,这一做法具有重要而深远的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