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 阳
(河南省政府外事侨务办公室,河南 郑州 450003)
水是人类赖以生存和发展的基础,是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战略性资源。以色列地处亚洲西部,地中海东南沿岸,属地中海型气候,国土面积的一半以上被沙漠覆盖,全年降水量少,城镇化和工业化发展导致水资源消耗量激增,水资源短缺问题十分严重。统计数据显示,以色列人均水资源占有量仅占全世界人均水资源占有量的1/33[1],是典型的缺水国家。在严峻的水资源短缺形势下,以色列政府积极采取有效的应对措施,目前在水资源管理、海水淡化技术、污水循环利用、节水技术、农业灌溉技术等领域居世界领先地位。我国水资源总量为2.8万亿立方米,居世界第六位,但是人均水资源占有量仅有2240立方米,约为世界人均水平的1/4(数据来源于《中国统计年鉴2013》)。近年来,随着经济社会不断发展,水资源浪费、地下水过度开发、水质灾害频发、水污染等问题突出。在建设生态文明的过程中,我国政府高度重视水资源问题,南水北调工程、工业废水和城市污水处理、海水淡化设施建设等已逐步开展或完成,水资源相关产业发展呈现良好势头。
2017年国家主席习近平在会见以色列总理内塔尼亚胡时表示,将稳步推进重大合作项目,重点加强科技创新、水资源、农业、医疗卫生、清洁能源等领域合作。从中以国际合作全局来看,水经济合作已逐渐成为重点。研究中以水经济合作,对于推动两国水资源领域的务实合作、探索解决我国部分地区水资源短缺问题和促进我国水经济健康、持续发展具有现实指导意义。
以色列水资源可分为常规性水资源和非常规性水资源,常规性水资源指降水、地表水等,非常规性水资源指通过海水淡化、污水回收利用等方式获取的水资源。由于常规水资源不足,且不稳定,所以在过去的几十年里,为了确保国家水安全,以色列大力发展水经济,非常规性水资源比重大幅上升。在污水回收方面,以色列87%的污水经过处理后用于农业灌溉,占全国农业用水总量的近50%。在海水淡化方面,以色列饮用水的85%来自海水淡化。以色列国家水务局的数据显示,该国满足了800多万居民的生活用水,超过1000家工厂的工业用水,14000多家农场约20万公顷农田的灌溉用水。以色列不仅没有出现水危机,水资源还有盈余,甚至将水出口到巴勒斯坦和约旦[2]。
以色列通过优化水资源管理架构、健全水资源法制体系、拓宽水资源领域融资渠道、改革水费机制、鼓励私有企业参与等方式,有力推动了水经济发展。尤其是近几年,以色列水经济发展势头良好。从国内看,2017年以色列水资源领域已实现经济自主,即水经济已实现自给自足,不再依赖国家财政补贴,这对于水资源短缺严重的以色列来讲,无疑是巨大的成功。从国际市场看,以色列十分重视外向型水经济发展,政府为水务企业提供政策、税务和财政支持,并且搭建平台,推动企业国际合作。以色列水技术展是全球规模最大的水、可再生能源和环境工业活动之一,每两年举办一届。2017年以色列水技术展吸引了来自世界各地的100多家企业,还首次举办了“中国论坛”。截至2015年,以色列的节水技术已经应用于全球150多个国家[3]。 以色列每年出口的水资源技术和知识总价高达22亿美元,这个数字将很快达到100亿美元[1]。全球水务产业每年销售额约为6000亿美元[2],并呈现上升趋势,以色列占有重要地位。可以预见,未来以色列在全球水经济发展中的优势地位将更加突出。
中国和以色列于1992年正式建立外交关系。在此之前,有少量以色列水务工程师到中国考察,探讨农业领域水资源合作事宜[2]。中以建交后,随着中国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水资源领域的问题开始显现,为应对这些问题,中以两国开展了富有成效的水经济合作,在污水处理、农业节水灌溉技术应用及设备生产、海水淡化等领域诸多项目进展顺利。中以两国水经济合作已形成以政府为主导、水技术为支撑、企业积极参与的良性互动体系。
水经济具有公益性特征,在确保国家水安全和稳定国家生产生活用水供应中扮演着重要角色,政府在水经济发展中的主导作用不言而喻。以色列建国之初,通过立法确定了水资源的国家所有权,并以政府力量推动国家水利基础设施网络建设,科学布局水资源产业发展,水经济发展取得了巨大成功。我国水经济发展中政府的主导作用亦十分显著。在水利基础设施建设方面,南水北调就是最好的例子。此外,国家还设立了中央财政水利发展资金、国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统筹支持水经济发展。
中以两国政府在双方水经济合作中扮演着重要角色。1995年6月中国水利部与以色列农业部签署节水灌溉科技合作协议。1999年10月中国水利部和以色列基础建设部签署《关于节水灌溉和水资源管理合作谅解备忘录》。2011年10月哈尔滨市政府代表团与以色列企业签订水处理框架协议。2012年3月中以两国财政部签订了农业节水项目财政合作议定书,以色列政府向中国提供3亿美元优惠贷款,支持陕西、甘肃、青海、宁夏、新疆五省(自治区)高科技农业节水项目,主要用于温棚滴灌、大田喷灌、水肥一体化技术示范区建设和节水设备采购。2012年11月东莞市政府与以色列工贸部签署《关于水处理领域经济技术交流与创新联合声明》。在广东省政府和以色列经济部共同努力下,中以国际科技产业园落户东莞,以推动水处理产业集聚发展。2013年5月李克强总理与以色列总理内塔尼亚胡就两国水资源领域合作达成共识。2014年宁夏回族自治区水利厅与以色列耐特菲姆公司签署战略合作协议,推动该区全国现代高效节水示范区建设。2014年11月中以双方确定山东省寿光市为“中国-以色列示范水城市”,目前该市已与以色列在节水灌溉、海水淡化、污水处理等方面开展了合作。2016年7月在第二届“中国云南-以色列创新合作论坛”上,云南省与以色列相关部门在特拉维夫签署了水资源利用领域合作协议。2017年中国(广东)—以色列经贸合作交流会在以色列特拉维夫成功举行,水处理技术是重要合作领域之一。2017年中以两国在北京发表《关于建立创新全面伙伴关系的联合声明》,指出双方希望继续在水源保护、水体净化、水和废水处理、非点源水污染治理、蓄水层保护、河流修复、海水淡化、水资源再利用等方面加强合作。
表1 2007年以来中以两国举办的部分技术交流活动
水技术是水经济发展的核心要素,也是中以水经济合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水技术是以色列的优势所在,也是我国当前亟需提升的领域,双方存在很大的合作空间。当前,中以两国水技术合作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引进以色列先进技术,例如耐特菲姆公司的灌溉技术已经运用于山东、宁夏、内蒙古、海南等地种植企业;东莞市正在引进以色列水处理技术,以用于水处理行业。二是双方科研院所的合作和交流,2014年5月清华大学与特拉维夫大学合作建立了XIN研究中心,水技术成为该中心未来研究重点之一。中以双方十分重视水技术领域交流与合作,多次为水技术交流搭建平台,专家学者通过研讨会和交流会形式开展合作,推动水资源领域技术进步,探索多样性水技术发展路径(见表1)。
中以两国水技术交流活动大多由地方政府组织,双方科研机构、高等院校和企业共同参与,内容包括水技术探讨、水经济政策及市场分析、企业对接活动等,具有综合性和市场导向性。水技术交流是中以双方技术人员互学互鉴的有效形式,有力地推动了双方水技术进步。
企业是中以水经济发展中最活跃的部分,也是水合作项目的承担者和执行者。以色列耐特菲姆公司(NETAFIM)是全球最大的滴灌设备生产厂家,其在20世纪90年代进入中国市场,目前已在中国20多个省份建成了现代化灌溉和温室项目,其银川国际工厂于2016年试运营,该工厂拥有两条滴灌管产品生产线,可满足宁夏市场需求,并辐射中国中西部。以色列IDE公司是全球领先的水处理解决方案供应者,2005年IDE与北大青鸟新能源公司签署战略合作协议,确立了以色列海水淡化核心品牌与中国企业的全面合作关系。根据协议,双方将合力在我国建立海水淡化设备制造基地,使用IDE提供的海水淡化和水处理技术,共同推广、跟踪、执行我国内地的各个项目。2009年IDE公司与天津国投津能发电有限公司合作,为国投北疆发电厂海水淡化项目一期建造日产10万吨的低温多效海水淡化装置。2011年项目竣工投产,该项目是目前全国已建成的最大的海水淡化项目,也是我国第一个向社会供水的大型海水淡化项目。AST水处理公司在海水淡化领域实力强大,其与北大青鸟新能源公司、天津国投津能发电有限公司、北控水务集团在海水淡化领域开展了合作。AST承建的内蒙古黄河水处理厂,设计产能为120立方米/每小时饮用水、480立方米/每小时工业用超纯净水(其中220立方米来自黄河水净化,260立方米来自工业污水循环处理),AST还承建了内蒙古蒸发塘高盐水回收工程、鞍钢废水处理、胜利油田回注水回收利用等项目。以色列污水全套装置解决方案领域知名企业Emefcy集团与葛洲坝集团有限公司、无锡国联环保能源集团、江苏金梓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和北京神州瑞霖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开展了多项合作,上述四家企业承担了该公司产品在中国的部分销售业务。2015年初葛洲坝集团成功并购了以色列泰和集团下属的凯丹水务国际集团(KWIG),与以色列泰合集团、RWL水务集团、路丹集团和阿亚拉公司签订了《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全力进军水务环保领域。KWIG是一个为中国水务市场提供投资服务和运营管理的专业水务公司,业务主要分布在淮河流域、长江流域和环渤海区域,在天津、定州、淄博、宣化、达州等地拥有10座水处理厂。中国大禹节水集团公司与以色列水务企业伯尔梅特(BERMAD)开展了多年的项目合作。金正大集团与以色列利夫纳特集团、中以农业合作交流中心签署了合作协议,推动以色列农业技术、水肥一体化和滴灌设备制造技术在中国应用。
以色列水经济发展起步较早,行业优势明显,因此中以水经济合作具有单向性特点,表现为以色列向中国市场输出水务产品、管理经验和水技术。我国应根据实际情况,采取科学有效的措施推动中以水经济合作,充分利用以色列水经济领域的优势,促进我国水经济健康、持续发展。
资金是中以水经济合作的关键,也是制约我国水经济发展的重要因素。作为以色列水经济的重要海外市场,中国水经济发展对双方而言是互利共赢的。水经济发展与国家水安全、环境保护、居民生活息息相关,具有公益性特点,因此我国政府应加大财政支持力度,设立水经济发展专项资金,给予水利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农业灌溉节水设备和技术普及项目、海水淡化和污水回收处理项目财政拨款、贷款优惠和税收优惠。中以两国政府应引导私营企业资金进入水经济领域,采取BOT(建设-经营-转让)或BOO(建设-拥有-运营)模式开展项目合作,充分利用私营企业资本推动水经济合作,同时要积极申请世界银行、亚洲基础设施投资银行、丝路基金等金融机构中长期贷款,实现水经济发展资金来源多元化。
水技术是两国水经济发展的重要支撑。中以两国应加强污水处理技术、海水淡化技术、节水灌溉技术等领域的合作,支持两国科研部门参与水技术研发。我国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NSFC)已与以色列科学基金会(ISF)签署数学、物理、化学、地球科学、纳米科技和计算机科学等6个领域联合研发谅解备忘录。在这一基础上,应引导双方科研机构将研究延伸到水技术领域。在条件成熟时,我国应积极建设两国水技术联合研发中心,科学利用以色列先进技术资源优势,开发出适应我国市场需求的水技术产品。技术创新的关键在于良好的制度环境,我国政府应加大资金、政策支持力度,注重培养高技术人才,同时要切实加强知识产权保护领域法制建设,维护以色列水科技企业合法权益,让以色列水技术更好服务我国水经济发展。更为重要的是,要加大对创新企业孵化的支持力度,加快推进水技术成果转化。
区域性水经济合作是中以水经济合作的有效途径。就水资源分布而言,我国水资源分布十分不均匀,西南地区水资源较为充沛,西北地区则十分短缺,东部沿海地区海水资源比较丰富;就水资源消耗而言,西北部地区农业用水较多,中东部地区城市生活用水和工业用水较集中。我国应加强宏观政策指导,加快形成地方政府参与、区域产业特色鲜明的中以水经济合作体系。例如在西北部地区,双方应加强在农业节水技术应用和普及、节水设备研发和生产、农业节水灌溉示范区建设等方面的合作;在中东部地区,应注重城市污水处理、给排水系统、水资源管理领域的合作,转变资源利用观念,推动水资源循环利用;在东部沿海地区,海水淡化产业则具有优势。中国幅员辽阔,各地区水资源分布和水资源消耗各不相同,水经济发展基础条件和产业优势亦有差异,在中以水经济合作中,应充分调动我国地方政府的积极性,建立科学合理的区域性合作机制。
产业园是中以水经济合作的重要载体,也是中以水经济发展的重要模式。产业园在集聚生产要素、优化资源配置、加快制度创新、营造产业生态环境等方面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目前,中以两国在中国建立了多个产业园,产业园将当地特色产业优势与以色列水技术优势紧密结合,成效明显。例如中以国际科技合作产业园(东莞)主要关注全球先进水处理技术、优秀水处理人才、高端水处理企业和优质水处理资本,已形成集水处理产业链上下游为一体的新兴产业集群。中以双方在水经济合作中,应因地制宜,形成水产业发展集群,打造水经济产业链条,构建务实高效的水经济合作模式。
中国正面临可持续发展和资源环境限制的双重挑战,解决水问题必须大力发展水科技,提升水技术创新能力。近年来,在中以两国政府的重视下,双方水经济合作硕果累累,并展现出良好的发展势头。诚然,中以水经济合作也存在一定的问题,例如中国主要是以家庭为单位的小规模农业经济,以色列规模化节水设备和技术在广大农村普及难度较大;中以两国水经济领域人才短缺,尤其缺少既懂经济管理又懂水技术的复合型人才。在水资源重要性日益凸显的今天,这些问题都将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得到解决。
生态文明建设是我国的重要战略举措,水资源处于重要位置。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在国家政策导向下,我国水经济发展将迎来黄金时期,国内水经济市场将进一步扩大。“一带一路”倡议的提出为中以两国水经济合作创造了有利的外部环境,双方应抓住机遇,完善两国水经济合作机制、强化水技术支撑、拓宽融资渠道,实现水经济发展优势互补,推动两国水经济务实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