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_中国家用电器研究院 孙鹏
国内主要认证机构电热毯产品CCC认证实施细则简析
文_中国家用电器研究院 孙鹏
在2017年10月,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了2017年第86号公告,自此电热毯、电热垫及类似柔性发热器具成为了家用和类似用途设备CCC认证的第19个产品种类。
根据公告安排,自2017年11月1日起,已持有有效电热毯产品的生产许可证的企业,可以向CCC认证指定认证机构申请为相关产品换发CCC认证证书。完成证书转换后,指定认证机构应于3-6个月内对换证企业实施首次监督,内容包括:产品一致性检查、必要的工厂适量保证能力检查或产品抽样检查。未持有生产许可证的企业可以向CCC认证指定认证机构提交CCC认证申请。
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17年10月16日发布了新版《强制性产品认证实施规则》,国内相关认证机构随即更新了强制性产品认证细则。本文主要比较北京中轻联认证中心(CCLC)、中国质量认证中心(CQC)、以及威凯认证检测有限公司(CVC)3家国内主要认证机构在电热毯、电热垫及类似柔性发热器具CCC认证细则的差异点,供申请企业参考(详见表1)。
3家认证机构都对生产企业采取分类管理的方法,均分为4个类别,且分类条件几乎相同。对于无质量信息的初次委托认证的生产企业,其生产企业分类结果(类别)为B类(Ⅱ类)。
从认证模式来看,CQC与CVC对于B类(Ⅱ类)生产企业采用第二种认证模式,即“型式试验+初始工厂检查+获证后监督”;而CCLC则采取“型式试验+获证后监督”模式,省略了初始工厂检查环节,企业可以更快的拿到CCC证书。
型式试验样品数量均为3台,CCLC要求另送发热线10米,CVC要求另送15米长发热元件。
表1:3家认证机构在电热毯产品认证环节的差异比较
表2:工厂质量控制检测要求
在认证单元划分上,CQC在细则中只有通用的要求,并未给出电热毯产品的具体划分原则。CVC要求按照电热毯产品种类、电源方式、额定电压、控制方式、发热元件、防潮类型、功率范围等的不同划分申请单元,申请同一单元限制条件较多。CCLC则给出了2种划分方法,原则上只按电热毯、电热垫、电热褥垫、类似电热毯电热垫的柔性发热器具,这四大产品种类划分申请单元;企业也可根据自身需求按方式2划分认证单元,不同的企业可以自主选择,单元划分比较灵活。
在工厂检查环节,3家认证机构对工厂质量控制检测要求也有区别,主要在于确认检验和例行检验的项目不同,从表2中可以看出。CQC要求8项确认检验、1项例行检验,项目数量最多;CCLC要求5项确认检验、3项例行检验,项目数量居中;CVC要求4项确认检验、1项例行检验,项目数量最少。CQC、CVC在确认检验中规定了非金属材料项目,也就是非金属一致性检验,对于使用较多非金属材料供应商的厂家来说,检测成本会相应增加。
综上,电热毯企业在现阶段转证以及今后新申请CCC认证的过程中,可根据企业自身规模和特点,选择适合本企业的认证机构进行CCC认证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