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6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发布了《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完善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和实施要求的公告》,公告中明确表示18种产品不再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同时适用强制性产品认证自我声明评价方式的产品新增至28种,并给出了具体的实施时间安排。
公告提出进一步改革和完善CCC认证改革的措施:
一是产品调出。将电动螺丝刀、交流弧焊机、汽车内饰件等18种产品调出CCC认证目录,不再实施CCC认证管理。
二是完善评价方式。扩大自我声明实施范围,将低压元器件、汽车安全带等17种产品,由第三方认证方式转为自我声明评价方式。对于适用自我声明评价方式的产品,由企业依据《强制性产品认证自我声明实施规则》完成自我评价,不再发放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对18种产品不再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相关指定认证机构应注销已出具的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可根据企业意愿转为自愿性产品认证证书。认监委注销相关认证机构和实验室所涉及的强制性产品认证指定业务范围。
新增17种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内产品由第三方认证方式调整为自我声明评价方式,不再发放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
将17种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内产品(见表1,备注“新增”的产品)由第三方认证方式调整为自我声明评价方式。
表1 17种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内产品